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9189 上传时间:2022-10-0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6.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

《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docx

精品最新东营市五险金办事指南

东营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城乡居民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城镇企业参保条件

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保险经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所需资料:

城乡居民参保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一张一寸照片;

4.《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城镇企业参保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保流程;

城乡居民参保

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

城镇企业参保材料

开户单位携带社会保险开户登记材料,到社保登记窗口审核办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后即时办理。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年龄条件:

企业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3.缴费条件:

缴费达到15年

4.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申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其遗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需资料:

退休人员待遇申领材料

1.申报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经我市原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的员工、按养老保险转移办法至我市的外省市参保人员和安置到我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原件;

4.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填报《高级职称资格确认表》,并提供职称资格申报件、证件的原件;

6.申请人属企业军转干部的,应填报《企业军转干部资格确认表》,并提供转业审批表或转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7.申请退休类别为因病提前退休或退职的,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1份。

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待遇

1.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火化证(单)原件及复印件

3.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5.法定继承人身份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有效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7.法定继承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代办的需提交代办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材料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2.《东营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

3.《东营市机关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流程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参保单位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东营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或《东营市机关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到机关养老保险科申请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审核无误后,办理去世离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付手续。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5.具有我市户籍的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返回我市就业以及在外市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且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

所需资料:

跨省、市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保险手册

2.身份证和相关调转证明等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临时缴费账户的转移

1.保险手册

2.身份证和相关调转证明等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3.《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4.《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

5.《临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转移流程;

跨省、市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转移人员携带保险手册、身份证和相关调转证明等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单位携带转移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相关调转证明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后,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出。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终止转出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关信息保留备份。

4.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核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转入人员个人帐户,将办结情况通知转入人员或单位

临时缴费账户的转移

1.建立临时缴费账户人员办理账户转移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临时缴费账户建账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临时建账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移申请,审核无误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3.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传至临时建账地社保经办机构。

4.临时建账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办理相关转出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临时缴费账户,将有关信息保留备份。

5.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按规定将转移基金额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城镇居民参保条件

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及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下简称中小学阶段学生)

2.未满18周岁的未入幼儿园、入学的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年儿童)

3.本市城镇居民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下简称老年城镇居民)

4.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下简称一般城镇居民)

城镇职工参保条件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资料:

城镇居民参保材料

1.《东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4.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和重度残疾人员另提供低保证和残疾人证及复印件2份

城镇职工参保材料

1.首次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灵活就业人员:

非农业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一寸照片。

参保流程;

城镇居民参保流程

1.中小学阶段学生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

2.保登记手续;其他城镇居民携带所需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镇职工参保材料

新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报销指南

所需资料:

城镇居民

1.发票原件

2.费用明细单原件

3.医院诊断证明原件

4.住院审批表原件

5.病历复印件

6.出院证明

城镇职工

1.住院发票

2.总费用明细

3.诊断证明

4.《东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告知单》或《东营市城镇职工住院审批表》

5.东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因外伤住院的另外还需提供《普通外伤证明》

7.因生育住院的另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报销流程;

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居民持发票原件、费用明细单原件、病历复印件等到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城镇职工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出院并缴纳医疗保险后,可携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住院告知单等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相关费用

三、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需资料:

1.受伤害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4.《工伤认定申请表》

认定流程;

提出申请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30日。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

审核和受理

调查核实

决定和送达

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称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3.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工资花名册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1张

参保流程;

新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单位印章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四、失业保险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