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房制度药房工作职责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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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审核。
5、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须注明有效期、签定日期,双方经办人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药房应明确质量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药品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
3、验收员应根据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6小时内验收完毕。
5、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有关证明文件及数量进行逐一检查,具体内容为: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特殊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
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④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
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
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
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0-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
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6、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
7、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8、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为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管理处方药,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配人员须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发放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发放,调配或发放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发放,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发放。
药品发放人员不得更改处方内容。
①药品发放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②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中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配;
③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④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⑤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发放人员发放;
⑥发放人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说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为方便消费者用药,规范药品拆零使用行为,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标示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3、药房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发放工作。
拆零发放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4、药房应设立拆零专柜,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使用。
7、药品拆零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必有项目及医院名称、批号等一般项目,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
8、应做好拆零药品使用记录,内容包括:
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使用起止期、操作人等。
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1、质量事故,是指药品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
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
①违规采购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
②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
③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发放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后果者。
3、一般质量事故
①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②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质量的院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质量管理人员应在当天向分管质量的院领导报告,由分管质量的院领导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事故后,质量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6、处理药品质量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
1.药房、库房在进出药品时严格执行药品的效期管理制度,入库验收时药品的外包装及瓶签应有明显的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对没有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的及失效期前半年的药品,收货人员应拒绝收货。
2.药品的存放,同种药品按有效期长短次序摆放,严格遵守药品的出库原则,做到"
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
。
3.药品入库后三个月开始抽检质量,做好养护记录、以后每季一循环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失效期前半年的,每月循环抽检质量,及时与临床沟通尽快将药品使用并与采购办联系要求退货或换货。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缩写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4、药房应明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的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5、各相关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
6、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本单位特殊药品的管理,规范其使用行为,根据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2、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3、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4、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到指定经营地点采购,并做好购进记录。
5、特殊药品购进入库时,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6、特殊药品仅限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7、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8、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过期、失效、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房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
中药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药品必须根据本院医疗和科研需要,按《基本用药目录》有计划
采购。
采购药品新药品种须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未经批准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进。
如遇临床急救所需的药品,可先采购,随即补办有关手续。
2、采购药品必须检查生产单位、批准文号、批号、注册商标、有效期限
等项目。
采购中药材和饮片,必须注意真伪鉴别和炮制质量,凡不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不得购入。
3、药品必须向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向对方索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其中前三项必须加盖单位红印章;
凡采购进口药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该药品的《药品进口注册证》、《进口药品通知单》,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印章;
对新开辟药品经营生产业务的单位必须审查其合法资格,逐项审查其经营范围、期限及各类证件等,并经药剂科主任及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采购药品。
对上述证件需整理备案待查。
4、加强采购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一般药品应备有1-2个月左右的
库存量;
对季节性较强、市场紧缺的品种和部分中药饮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库存量。
中药饮片验收和保管制度
1、认真做好药品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保存3年。
2、中药饮片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保管。
3、库存中药饮片每季一次、陈列药品每月进行一次养护检查,对质量异常的中药饮片应采取干燥、密闭等方法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记录保存3年。
4、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
并清斗,防止错斗、串斗、发霉等,饮片斗前写正名正字。
?
5.应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药品账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查出原因。
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
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
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
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
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乳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
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
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月清点盘存一次。
七、?
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中药房工作制度
1.?
药学人员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称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进行调配。
2.?
配方时应严格执行“四查”?
“十对”和“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
若医生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
药学人员在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认准药名,称准剂量,不得估量取药。
5.?
调配含有毒、限、剧及麻醉药品处方时,要严格按照“毒、麻、药品管理办法”和“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
调配中成药时,要仔细检查药品标签、效期,对过期变质或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不得发出。
7.?
处方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剂量。
8.?
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准确划价。
9.?
为了保证药品安全,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药房。
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药品调配、发放和制剂工作,负责药品的请领、采购、保管、供应、报销、登记及统计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差错。
3、负责药品制剂的检验和药检仪器的调试、保养。
4、负责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做到账务相符。
5、深入科室,征求意见,改进药品供应工作。
检查临床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研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7、担任教学,指导下级药学人员的业务工作,提高其专业理论和技术操作水平,并负责技术考核。
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8、参加本科室值班。
药剂士职责
1、在上级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从事药品的翻晒、筛选、加工炮制、药品制剂、处方调配、计价等日常工作。
负责从事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清理、领入、下送、保管、消耗、回收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3、主动深入到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毒、麻、剧限、贵重药品及其它药品的管理,严防事故、差错。
5、经常检查和校对天平、药戥等,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性能和使用状态。
药剂员职责
1、在药剂师、药剂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负责整理报告和清洗乳钵、药斗、药碾、药筛、簸箕等用具,使其经常处于干净清洁和良好的使用状态;
负责本科室的清洁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