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门诊部管理制度综合门诊部管理制度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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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门诊部管理制度综合门诊部管理制度办法

综合门诊部管理制度_综合门诊部管理制度办法

  为提高门诊医疗质量,使门诊患者能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有效的治疗,应制定规范的综合门诊部。

下面为大家了有关综合门诊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检查督促门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4.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接待与处理门诊病人的投诉与纠纷,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6.每月进行门诊工作情况总结,并在医院局域网上公示,将门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负责人沟通,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时在医院月度考评会上通报。

  二、专科、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1.专科门诊医师、专家应按时出诊,并严格遵守《门诊出诊医生规则》,不可无故停诊或随意调换,因故不能出诊者,由科内安排同等资质的医师出诊或停止挂号,调整情况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门诊部办公室。

  2.专家门诊由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人员担任。

专科门诊原则上应由专科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3.出诊医师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如遇急会诊等特殊情况,应安排其他相同资质人员替诊并通知门诊部办公室。

  5.出诊专家须做好接诊病人各类检查单的后续处置工作安排,明确返单处置人员,保证诊疗质量。

  6.专科、专家出诊情况由门诊部办公室在医院月度考评会上进行通报,对不按时出诊或无故停诊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三、门诊首诊负责制

  1.凡到我院就诊的病人,首诊的科室和医师对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与抢救均负有责任。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认真进行门诊病历记录。

经检查后,如认为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病人处理。

如诊断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若经检诊后不属本科疾病,应请其他专科会诊,会诊专科同意转科后,首诊医师才能将病人转科,严禁推诿病人。

  3.首诊医师下班时,应将病人接班医师,首诊医师应面对面交班,做好记录后方能离开。

  四、门诊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人是指在医疗服务工作中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

  2.首问负责制形式包括:

面对面回答询问、回答电话咨询、受理来信来访。

  3.要主动热情接待,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解答各种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任由服务对象反复来回奔走,应想方设法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禁用“不知道”之类词语,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即使询问者提问有不合理之处,也应耐心地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

  五、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1.对门诊病人必须实行预检分诊制度。

  2.预检人员应仔细询问病人病史,指导患者挂相应的专科号。

  3.发热病人必须先在服务台测量体温,凡急性腹泻者安排到肠道门诊就诊,所有传染病人安排到感染门诊就诊,疑似开放性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的病人应督促戴好口罩;14岁以下病人安排到儿科就诊,急危重症病人挂急诊号安排到急诊科就诊。

  4.专科分诊台应根据病史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六、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了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

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接诊医师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急诊科及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门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6)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七、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1.若病情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会诊,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审签。

  2.申请会诊科应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

  3.接受会诊科应按申请科的要求,由主治医师或指定的医师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门诊病历上。

  4.危重患者应先进行抢救,不宜搬动的患者及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应邀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进行会诊。

  5.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1小时,急诊会诊及特殊情况会诊随时进行。

  八、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1.门诊病人就诊时必须进行预检分诊,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可疑者进行重点处理。

凡发现传染病人必须立即处理,就地隔离消毒并根据病情转送传染病房或隔离病房,或转送传染病医院。

肠道门诊应设立肠道传染病人的专用厕所。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并做好自我防护。

  3.各诊室必须定期通风,配备流动水洗手设备,诊疗桌上配备快速手消毒剂,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诊疗用品按规范进行消毒处理,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处置。

  4.确诊或疑诊为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止漏报、错报。

  九、门诊投诉管理制度

  1.门诊部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投诉者,认真听取其意见,解释耐心,办事公道,遇重大问题,由门诊部主任亲自接待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职能部门和院领导汇报。

  2.实行首诉负责制,需要其他科室解决的,礼貌地介绍给相关科室并积极协助。

  3.将投诉者的姓名、地址、反映的科室及责任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要求,处理结果等详细登记在“投诉登记及督办处理登记本”上。

  4.尽可能当时解决投诉者反映的问题,特殊情况,也必须在接待后三日内向投诉者反馈。

  5.根据投诉者所反映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改进工作。

  投诉者相关负责部门核查投诉处理意见反馈

  十、首诉负责制

  1.来访人在来访时最先找到谁,该同志即为首诉责任人,首先接受发问的工作人员必须首先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2.首诉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人,认真记录来访人反映的相关情况,并作出初步的处理,属于一般问题当场答复。

属于医疗投诉或纠纷者,参照第一人民医院一般纠纷处理程序办理。

  3.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不得推诿,要正面答复;属于受理范围之内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求得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对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告知来访者相应的受理部门,必要时陪同其到相关部门,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接。

  十一、门诊查对制度

  门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为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医疗、护理错误事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2种识别患者身份的方法姓名、性别、年龄、门诊ID号等。

  1.门诊患者凭号就诊。

  2.门诊医师接诊时须查对患者姓名与门诊ID号,患者检查后复诊时医生需查对检查报告单的患者姓名。

  3.医师接诊处置完毕需细心查对门诊处方或检查单的开具是否准确、规范。

  4.对门诊手术病人进行诊疗时除查对患者身份外,还需对患者手术部位明确标示并仔细查对。

  5.门诊重点部位(门诊手术室、腔镜检查室、放射科、输液室)的.急救物品设置定期查对,保证效期。

  6.各岗交接班时,要认真查对相关记录,确保有效交接。

  7.变更的相关出诊信息要细心核对,及时公布。

  十二、门诊危重病人优先诊疗制度

  1.危重病人来院时,接诊护士立即做好接待工作,根据病员情况分析,送至相应科室救治。

  2.各科医生对危重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候诊护士及时作好生命体征监测,并立即通知医生进行诊治。

  3.需作特殊检查,应优先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出检查结果。

  4.在诊查过程中,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全程陪诊。

  3.急诊科值班医生须在接到电话通知5分钟内携带抢救物品及药品到现场主持抢救工作。

并根据病人情况决定是否转送急诊科进一步抢救,如需转送,由急诊科医生陪同。

  4.所有工作人员在抢救工作中应互相协助,服从主持抢救者指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为了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质量,使门诊患者能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有效的治疗,特制定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由门诊部负责组织、协调。

  二、会诊对象

  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三、会诊申请

  1、申请前应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持门诊病历到多学科综合门诊诊治。

  2、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病会诊,也可直接向多学科综合门诊提出会诊要求,携带门诊病历前往诊治。

  四、会诊要求

  1、多学科综合门诊将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在接受申请后一般24小时之内安排会诊(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参加会诊的人员,原则上由门诊部与会诊科室分管主任联系后确定会诊人选;特殊情况下门诊部可直接指定专家会诊。

  3、参加每例会诊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名。

会诊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部更换专家。

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查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治方案。

  4、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5、多学科门诊地点:

门诊楼3楼多学科综合门诊。

  五、会诊程序

  1、会诊由门诊部主任或专干主持。

  2、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如实表述病史,接受专家体格检查。

  3、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4、讨论结束后,由与疾病诊断最接近、年资最高的主任总结,并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面意见。

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

  5、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

  6、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对会诊后病人的去向、治疗效果进行追踪了解,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电话随访,收集病人或其家属对会诊工作的反馈意见。

  六、会诊管理

  1、门诊部负责多学科综合门诊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持续改进。

  2、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定期总结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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