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年规划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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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年规划求意见稿

六盘水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年规划(求意见稿)

各位市民朋友:

  现将专家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的《六盘水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政议政,对全市老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这次网上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下午17时,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1107165541@。

提出的意见(建议)请注明需修改文字所在的位置、修改依据、修改后文字的具体表述。

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载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载明身份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六盘水市老龄委办

2017年11月7日

六盘水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我市老龄事业,根据《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和“五个老有”工作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六盘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2162元,年均增长达17.2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到7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0.36、39.78万人,新农合参保228万人,参合率达到99.1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8.26、115.11万人。

老年人医疗和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率达到70%,较“十一五”期末增长20%。

──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2015年全市共有社会养老机构103个,养老床位达到1159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55张,超过全国30.2张的平均数。

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8个,农村幸福院176个。

──老年人社会福利和老年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由270元统一提高到495元,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由1243元提高到2640元,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

制定印发《六盘水市高龄津贴实施方案》,扩大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发放范围由90周岁以上扩大为80周岁以上,受惠人群从3000余人增加到约4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13.93万人、健康管理率56.27%,填补了“十一五”期间此项工作的空白。

──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十二五”时期,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287所,乡镇建校率100%,学校数较“十一五”时期增长234.62%。

老年大学(学校)在校学员、入学率分别为21565、5.75%。

全市老年文艺、体育队伍近400支,参加的老年人40000余人,每年演出比赛2000余场次。

全市基层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乡镇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分别达60%、56%,42%的老年人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十二五”期间,共举办三届全市老年文艺汇演,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全市共有法律援助中心5个,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3个,设立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1176个。

全市基层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建设和法律援助覆盖面达到100%,与“十一五”期末相比覆盖面提高了25%。

──全市敬老、养老、助老意识明显增强。

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传授各种技能和文化知识,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全市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总数的11%,城市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100%,农村老年协会覆盖率98.8%。

老龄事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一: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0年

2015年

规划指标

2015年

实际完成

完成规划(%)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

8.5

28.26

332.4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6

115

115.11

100.10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6.53

63.61

70.14

110.27

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元)

270

495

495

100

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元)

1243

未监测此项指标

2640

未监测此项指标

养老床位数(万张)

0.19

1.0

1.16

116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张)

5.6

30

30.55

153

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

6.5

10

11

110

基层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建设和法律援助覆盖(%)

75

91

100

109.9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比例(%)

30

40

42

105

高龄津贴发放人数(万人)

0.3

未监测此项指标

4

未监测此项指标

城市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

未监测此项指标

90

100

111.1

农村老年协会覆盖率(%)

未监测此项指标

90

98.8

109.7

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个)

未监测此项指标

未监测此项指标标

48

未监测此项指标

建成农村幸福院(个)

未监测此项指标

未监测此项指标

176

未监测此项指标

二、“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主要挑战

“十三五”期间,全市老年人口处于快速增长期,将面临更加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

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43.31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2.99%,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50万人。

人口老龄化形势,对劳动就业、消费结构、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产生了较大影响。

当前,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城乡老龄事业发展不均衡,农村养老保障水平还很低,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还不到位,老龄产业和老年服务市场发展较慢。

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二)重要机遇

“十三五”是我市实现科学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等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市委市政府对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实施意见和优惠政策。

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越来越高,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改革领域不断扩大,进程不断深入,体制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增强和养老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和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快,将为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政治、经济、社会、舆论等方面的发展环境,老龄产业、养老服务业将得到长足的发展。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和省市有关老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新形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

保证全体老人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老人的全面发展、全体老人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促进协调发展。

2.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

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厘清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共同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

因地制宜,注重平衡城乡养老事业协调发展,稳步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注重满足老年人的个体化养老需求,重点关注特殊老年群体,推动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4.坚持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

将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运用于养老服务业,用智能科技的方法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5.坚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

完善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巩固和支持家庭养老,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并实行具有本地特色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养老模式。

6.坚持发挥老年群体积极作用。

按照“积极老龄化”的要求,把老年人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体,注重创造条件,为老年人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以着力增强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为主要目标。

──强化全民关怀老年人的思想观念和助老意识,营造浓厚的孝亲敬老社会氛围。

──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到2020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6万人、120万人,参保率达到90%以上。

──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老年人医疗卫生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到2020年,城市社区建成11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建成300个农村幸福院,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40张以上,全市总床位数达到2万张以上,为失能老年人等服务的护理型床位不低于总床位的30%。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支持体系。

三级综合医院要设置老年病科,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老年病科,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老年病医院,各县(市、特区、区)至少有1所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建立健康档案。

到2020年,每个县(市、特区、区)至少有1所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加强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建设,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加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扩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

城市新建社区的老年体育设施覆盖率要达到100%。

每年建成1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到2020年,实现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社区)老年体育组织建立率达到9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

全市100%的乡镇开办老年学校,老年人入学率达到9%。

──健全老年维权和社会服务机制,完善老龄法律法规和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形成初具规模的老龄产业发展体系。

──加强老年人积极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面100%,老年志愿者注册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2%。

 

表二: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8.26

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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