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区市街道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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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是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社会事业局承担经开区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稳步推进、全面实施。
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本着“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202*年秋季学期结束前,各中小学组织问卷调查,摸清有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需求学生底数,与家长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社会事业局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指导中小学做好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2021年春季开始,经开区中小学力争全面实施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面向所有有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
(二)服务时间:
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时间在保证学校教师每周必须的集中思想政治学习及教学业务进修前提下,原则上为学校上学后至17:
30左右,最晚不得晚于18:
00,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和校情确定。
(三)服务内容
1.放心午餐服务。
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实行学校食堂自主供餐、企业配餐相结合的模式,有食堂的中小学可采用食堂供餐;
不具备条件开办食堂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向各类学校动态公示达到A资质以上等级集体配餐单位指导目录,学校、学生监护人代表自行按照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从符合资质配餐单位中遴选确定配餐企业。
供餐工作不得层层转包,确保学生餐费用于午餐,确保供餐食品营养品质和食品安全;
新建中小学校均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食堂。
学生午餐费用由家长承担。
2.安心午休服务。
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及午休方式。
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校内午休主要通过在教室简易午休解决。
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也可安排适宜的活动,丰富学生午间生活。
3.爱心托管服务。
按照“满足需求、家长委托、学校服务”的原则,凡正常放学后有托管需求的学生,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学校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学校结合教室、场地、师资等情况,根据学生家庭距离、家长实际工作情况和接送情况确定服务对象,摸清工作底数。
社会事业局要全面摸清学校基本情况,制定经开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以学校组织、校内教师参与为主体,同时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好各类校内外资源,创新工作方式,聘请校外专家、离退休教师、志愿者等参与服务。
学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校内各种资源,适当开展各类能够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体育、科技、文化等活动及校本课程,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
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
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开区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
社会事业局加强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活动档案,明确报名办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安全防范措施等。
学校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明确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经费保障
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是学校在规定的教育时间段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同时是解决因家长下班晚等原因造成的部分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实际困难,应本着“成本合理分担、政府财政补贴”的原则多方筹措经费,在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核定之前暂不收费。
财政局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在绩效工资以外,社会事业局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教育服务的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补贴。
补贴标准暂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不得用于任何无关开支。
基于经开区中小学距离市区偏远实际,待实施一学期之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上浮补贴标准,上浮比例不超过20%。
(三)严格规范管理
学校要严格遵守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科性集中教学活动,严禁借机将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盈利性机构,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
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应急预案,购买好相关保险,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
(四)严格落实部门责任
1.社会事业局:
加强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实施放心午餐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是要将备案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名单及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高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要建立综合考评及退出机制,对面向中小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定期考评;
四是做好校长、值班教师陪餐;
五是督促学校会同家委会,在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等级达到A级水平的配餐企业中,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配餐企业。
六是要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在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快速应对,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2.市场监督管理局:
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一是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推行“互联网+视频厨房”,向学校、社会事业局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校外供餐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每家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事业局进行通报,并将量化分级、监督抽检结果等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是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财政局:
要落实好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的各项财政经费保障。
4.招标办:
为优质餐饮配送企业参与学校竞争性遴选做好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5.公安分局:
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对配餐企业工作人员政审。
6.交警大队:
保障企业配送车辆的正常通行。
(五)严格落实监督检查。
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管工作责任,保障学生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安全。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设定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后,重大节日,中、高考时段为重点检查时间,同时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抽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
学校定期公布伙食账目和食谱,接受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会监督。
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学校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政策执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202*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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