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文件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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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数量(规格)
荔枝树82棵
拟订合同年限
5年
起止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建筑面积
/
占地面积
6053。
85平方米(9.08亩)
拟订交易金额
19976
(不含税)
元/年
固定资产原值
交易方式
网上竞投
交易地点
交易事项概要说明
将我社松园荔枝树2对外公开发包,荔枝树82棵,占地面积为9.08亩(红线图6053。
85平方米).发包期限5年,交易底价为:
承包款不含税19976元/年,不设免租期,交易方式:
网上竞投。
承包期内,承包人负责荔枝树的维护管理,享有荔枝树的收成权,承包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
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元。
二、合格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
采用网上竞投,只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
有2家以上提出受让申请的,在不低于底价的条件下,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
四、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到委托交易单位资产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实际情况,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
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并于上述时间内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网站“交易指南"
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1、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3)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5)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2、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19年1月7日17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9年1月8日12点00分前将保证金¥5,000.00元(大写:
伍仟元整)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可采用电汇、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提交。
五、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
2019年1月9日15时00分00秒至2019年1月9日17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
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ﻩ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资料;
(2)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ﻭ(3)ﻩ成交人未能按有关规定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
ﻭ(4)成交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ﻭ(5)成交人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
ﻭ(6)ﻩ交易中心及委托交易单位在因竞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ﻭ(7)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时间:
交易结果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委托交易单位有权收回其交易资产并没收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竞投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投租赁文件,竞投意向人可到现场踏勘竞投标的物.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投人对竞投文件及竞投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
尹先生 联系电话:
0
资产单位:
东莞市常平镇金美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欧小姐
联系电话:
0769-
第二部分交易方案
我东莞市常平镇金美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将下列资产委托常平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交易,特制订如下交易方案:
一、资产情况ﻩ
(一)基本情况
1。
资产名称:
2。
资产地点:
金美村马鞍岭松园.
3.资产类型:
其他农村集体资产。
4。
资产面积:
/。
5。
现有资产用途:
/ 。
6.资产数量(规格):
荔枝树82棵。
7.固定资产的原值:
/元(大写:
/ )。
(二)权属情况
1.权属人名称:
东莞市常平镇金美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2.权属证号:
无 。
(三)抵押情况
1.抵押权人:
无 。
2。
抵押证号:
无 。
3.抵押期限:
无 .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方式:
发包.
(二)资产用途:
荔枝树承包。
(三)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
(四)交易底价:
19976元/年(不含税)(大写:
壹万玖仟玖佰柒拾陆元整)。
(五)收款方式:
1.一次性收取人民币 /元,(大写:
/ )。
2.承包款按年收取,每年1月1日前交付当年承包款。
(六) /递增方式:
每 /年为一个递增周期,递增幅度为 /%.
(七)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元.
(八)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大写:
伍仟元整),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和处置方式按《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九)合同期限:
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不设免租期.
(十)合同的签订:
自镇交易中心核准中标人之日起5天内签订合同。
(十一)期满资产处置方式:
竞得人不得铲除或破坏荔枝树,竞得人出资搭建的设施或农作物无偿归我经济社所有。
(十二)其他要求:
十二)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前需一次性预缴第一年承包款.
2、承包期间,竞得人需做好环保和保卫工作。
3、承包期间,荔枝树的维护管理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及因采摘荔枝树造成的人员伤害等问题由竞得人负责,与我经济社无关。
5、荔枝树以现状发包,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或存放涉及环境污染、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用途。
6、承包期间,未经我经济社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砍伐地上的荔枝树等青苗,不得改变租用荔枝园的用途或利用荔枝园兼营其他商业项目,不得在荔枝园内乱搭乱建,不得对荔枝园土地进行填高、挖深、取土。
7、我经济社收取承包款时,只开具常平镇农村集体专用收款收据,若竞得人需要发票,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自行负担.
8、承包期间,如遇上级部门征用,竞得人无条件将荔枝树交回我经济社,所有赔偿所得归我经济社所有。
三、其他
(一)资产交付时间:
2019年1月1日 。
(二)资产交付方式:
租赁物现场交付 。
(三)违约责任(详见合同).
(四)交易现场见证监督人员:
\
(五)交易地点:
网上竞投 。
(六)竞得人确定原则:
采用网上竞投,只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
有2家以上提出受让申请的,在不低于底价的条件下,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
(七)交易方案如有不详,以合同为准。
金美村第二组松园荔枝树2
基本情况说明
常平镇金美2队松园荔枝园位于金美村郊区,离金美市场15分钟车程。
荔枝树82棵,占地面积9。
08亩(红线图面积6053.85平方米),权属东莞市常平镇金美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荔枝园内没有山坟。
权属证明
兹有位于常平镇金美村2队松园荔枝树82棵,占地面积9.08亩(红线图面积6053.85平方米),权属东莞市常平镇金美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至今未办理土地证。
二、资产的图片
第三部分 合同样式(仅供参考)
承包合同
发包方:
东莞市常平镇金美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称:
甲方)
承包方:
(下称: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的精神,经协商就荔枝树发包有关事宜达成一致。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常平镇金美2队松园荔枝树2的荔枝树82棵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占地面积9.08亩(红线图面积6053。
85平方米).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荔枝树的承包权,土地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出租范围。
二、期限:
1、租赁期为5年,即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不设免租期。
3、计租期为5年,即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金额:
1、年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承包款于每年缴交一次,于每年1月1日前交付当年承包款,不得拖欠。
逾期未交,甲方有权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或视为违约。
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没收定金、追回乙方拖欠款项、收回标的物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不予赔偿。
2、甲方收取承包款时,只开具常平镇农村集体专用收款收据,若乙方需要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定金: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定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
壹万元整)和预交承包期内第一年承包款人民币元,合计 元(大写:
)。
合同期满,在乙方付清承包款等经营费用后,甲方将定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期内:
1、荔枝树以现状发包。
乙方享有荔枝树的收成权,荔枝树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荔枝园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或存放涉及环境污染、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用途。
乙方不能使用环境污染的化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砍伐地上的荔枝树等青苗,不得改变租用荔枝园的用途或利用荔枝园兼营其他商业项目,不得在荔枝园内乱搭乱建,不得对荔枝园土地进行填高、挖深、取土。
3、乙方须做好荔枝树及荔枝园的环保和保卫工作。
六、承包期满: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甲、乙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则应在承包期满前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五天内将荔枝树完好归还甲方.归还甲方的荔枝树中如有乙方搭建的设施或农作物的,甲方有权处置且不予补偿;
归还时荔枝树有损坏的,要向甲方支付补偿款.
七、安全问题:
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及因采摘荔枝树造成的人员伤害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征地青苗补偿及其他所有补偿:
承包期内如遇上级部门征用,乙方无条件将荔枝树交回甲方,所有赔偿所得归甲方所有。
十、转让承包:
乙方不得中途转租给他人承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立即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东莞市常平镇金美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