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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委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领导并支持纪检组履行职责。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州党委负责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州党委和州纪委。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州纪委负责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违反责任制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州民宗委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的要求,结合州民宗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对分工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健全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州民宗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把廉政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承诺、党员示范岗的重要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具体责任

(一)博州民宗委党组书记:

郭留明

责任范围:

对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语言文字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安排部署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民宗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支部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3、负责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

4、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帮助教育。

5、主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总结、汇报、讨论谈话。

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6、对语言文字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检查。

7、督促语言文字科的中层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讨论。

8、经常性地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

9、纠正中层干部和科室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协助科室:

综合科、宗教科、语言文字科、“两协会”

协助人员: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二)州民宗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马克斯加甫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综合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

1、协助党组书记做好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做好综合科中层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落实工作。

3、对综合科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工作,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4、纠正中层干部和科室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综合科

苏布塔、熊国峰。

(三)州民宗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

阿布都斯拉木

协助党组书记做好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党支部和宗教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2、负责委机关的纪检、监察、纠分工作,认真做好有关会议的传达学习及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

3、对党支部和宗教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检查;

督促党支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支部成员和宗教科的中层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讨论。

4、经常性地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

5、纠正中层干部和科室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党支部、宗教科、“两协会”

阿布拉依、乔登苏仁、熊国峰、吐尔洪。

(四)州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杜爱华

协助党组书记做好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协助组织综合科、宗教科的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2、对综合科、宗教科的领导和党员同志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

3、对科室领导和党员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帮助教育、谈话。

4、纠正综合科、宗教科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综合科、宗教科

苏布塔、阿布拉依。

三、保证措施

领导干部要制订可操作的落实计划和措施,使“一岗双责”融入到经常性工作之中;

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和进行述职,听取领导和群众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自治州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州民宗委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法规,制定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议事制度。

一、重大事项范围

以下重大事项必须由民宗委党组集体研究:

(一)中央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在州民宗委的贯彻执行。

(二)州民宗委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活动安排、党支部重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

(三)州民宗委干部人事任用、奖惩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州民宗委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3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3000元以上由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审批)。

(五)州民宗委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由民宗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二、决策原则

民宗委党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

对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集体讨论奠定基础。

(二)充分酝酿的原则。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民宗委党组应采取多种形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三)平等议事的原则。

讨论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扬民主,每一个党组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或论证。

(五)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由民宗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党组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党组成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委党组集体报告。

(六)会议决定的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由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会议由民宗委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党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根据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需要决策的议题。

议题由民宗委党组书记和副书记沟通后确定,并提前告知党组其他成员。

党组成员建议提请党组集体讨论、符合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的问题,应列入党组会议议题;

(二)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

围绕决策事项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工作方案或意见。

凡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决策咨询。

重大事项决策前,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相关咨询,必要时进行决策可行性论证。

(四)个别酝酿。

对会议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会前应进行协商沟通,对一些重大、敏感的问题,一般应事先逐个听取党组成员的意见。

(五)形成决策。

党组成员应围绕决策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主持会议的民宗委党组书记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认真进行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科学、民主决策,通过表决形成决议。

如遇班子成员对重大问题产生分歧意见,一时难以统一的,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六)公布通报。

对作出的决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分管民宗委工作的领导报告,并及时通报民宗委全体干部职工。

四、决策事项的落实和督查

不断完善抓落实的机制和办法,加大力度抓好决策事项的落实和督查。

(一)搞好任务分解。

对决定的重大事项,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可视情况制定分解落实方案,协调有关方面抓好落实。

(二)强化过程监控。

对重大事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要强化执行全过程的协调、控制和督促检查,注重实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实行决策问责。

完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造成决策失误的要追究责任。

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2009年州民宗委党支部工作总结暨2010年工作计划

在自治州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直机关党工委和委党组的指导下,我委党支部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机关为目标,全面推进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在提高党员素质、加强支部自身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委党支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1、加强学习。

紧紧结合自治州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采取在集中和自学的基础上分层次进行座谈讨论,切实加强党员学习教育。

一是继续坚持开展机关支部学习活动。

在每周一、三、五上午进行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

集中学习分专题进行,做到了有内容、有考勤,有专人做记录,要求每个党员在学习中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并结合“读书月”活动的开展,要求党员结合思想和工作需要有选择性地读一至两本好书,形成勤读书、善思考的好习惯。

全年共组织党员集中学习20次,组织观看电教片等电化教育12次,撰写心得体会3篇,读书笔记1万字以上。

按上级要求,订购学习资料,机关订报刊14种,县级干部每人还订报刊4种。

二是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州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大型党课、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等活动。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民主评议、评选先进等事项中,坚持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必经支委会、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了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

全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4次,上党课2次。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领导。

年初,按照州直机关党工委的部署,结合今年两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各项学习要求及民宗委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党员承诺制,支部与每个党员分别签订了党员承诺书,通过党建工作带动和抓好委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坚持过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

二是做到班子健全、团结协调、廉洁高效、富有战斗力。

今年5月和9月,支部按照增补委员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对支部委员进行了届中调整和增补,并及时上报州直机关党工委批复,确保了支部工作的连续性。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我委现有在职党员14人,退休干部党员8人。

在党员队伍的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是以全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使命感。

积极鼓励党员干部通过工作实践和调研撰写业务论文;

三是保证党员活动室和电化教育等基础设施齐全,设专人进行管理,认真组织收看;

四是准确收集并按要求上报党员队伍信息资料。

4、认真开展支部共建活动。

按照自治州基层共建党支部帮扶工作的要求,我委党支部结合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切实为基层共建支部办实事。

一是为共建村党支部争取并划拔项目资金90万元,解决该村村民饮水难问题;

二是为该村党支部捐赠了一套价值7000元的会议室办公桌椅,从工作经费当中挤出15000元为该村解决闭路电视安装难的问题,并为该村购买了2000元烤火煤和1台1000元的打印机,捐资捐物累计资金达25000元;

三是结合党员承诺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党员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到共建村慰问贫困户并开展拾棉花帮扶活动。

5、严格党费收缴标准,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今年5月,我委党支部对党员进行了重新测算,并报州直党工委审批后执行。

我委在职党员都能积极主动交纳党费,退休干部党员多因身体不适,请人代交党费。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良好的思想和工作作风 

1、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党章》和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学习材料,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在七一建党节期间通过组织机关党员前往小营盘镇过基层组织生活,增强了机关党员热爱博州、建设博州的信心和热情。

2、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准时公开政务活动情况,增进从政透明度。

二是建立党员联系制度,主动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以活动增进党员与群众的关系,深化党员干部的勤政爱民教育。

四、抓好党建工作,创新工作业绩

一年来,通过抓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机关全体干部积极投入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实效,我委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机关形象得以提升。

一是民族工作取得新突破。

以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为抓手,圆满召开了自治州第五次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成功组织了自治州民族团结教育巡回宣讲报告活动,通过各项积极有效措施,消除了“7.5”事件和“针刺”案件给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带来的不良影响,使全州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再次争取到兴边富民行动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680余万元。

二是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积极制定了有关应急预案,认真做好了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尤其是“7.5”事件和“针刺”案件后,我委进一步加强了自治州宗教界的稳定工作,年内本系统未发生一例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认真做好全州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和有组织、有计划朝觐的审核工作,再次取得了制止零散朝觐“零控制”的好成绩。

三是援博工作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加强了与湖北省民宗委的业务交流,一方面互派干部考察学习,另一方面也获得了对口支援,促进了委机关的各项建设。

一年来,州民宗委机关党支部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机关党员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党员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

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党员尤其是老党员不能按时参加学习活动;

党支部自身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们将在总结上一年党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努力,积极探索,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努力使机关党支部工作在新的一年里迈上一个新台阶。

1、抓学习教育。

不断创新学习教育形式,丰富学习教育内容。

⑴坚持每周一、三、五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党章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大、政府重要会议以及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精神。

(邹力峰负责)

⑵建立和完善电教片库和书库。

采取单位购买一部分党员干部礼仪修养、演讲等方面的专题片、书籍和到纪检委、党工委借阅党员警示教育片、书籍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充实电教片库和书库。

坚持每周三下午组织观看片。

⑶开展读书月读书演讲比演活动。

推荐读书月目录。

年内每名党员干部要认真读一至两本好书,每周三下午开展一次演讲活动,每月评一名优秀演讲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推荐参加自治州读书演讲活动大赛。

⑷抓党员廉政教育。

开展党员干部考学、领导干部上党课,党内知识竞赛、撰写党建论文等活动(5、6、7、8每月1次)(熊国峰负责)。

⑸开展室外党员教育活动。

结合组织生活会活动的开展,组织党员干部到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模单位和口岸边防哨卡、精河黑山头等国防教育基地进行党员教育。

⑹抓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落实情况,并进行评学活动。

2、抓发展党员工作。

争取在2010年5月,按程序将徐桂萍同志培养为发展对象,7月为预备党员(吐尔洪负责)。

3、抓党员承诺。

1月份制定承诺书,2月份签订承诺书,并确定集体承诺事项(吐尔洪负责)。

4、抓共建工作,制定年内共建方案、计划,探讨如何把此项工作抓实。

到共建村宣讲党课2次,座谈2次(吐尔洪负责)。

5、抓七一建党庆祝活动(吐尔洪负责)。

6、抓党支部换届工作(吐尔洪负责)。

2008年7月—2010年7月。

7、抓党员社会实践活动,如摘棉花和捐书等活动。

(每人3-5本农村实用科技、文学类书籍)(吐尔洪负责)。

8、抓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工作(吐尔洪负责)。

9、抓迎检工作,分工负责,整理档案(熊国峰负责)。

党委党支部书记参与行政工作制度

1、党支部书记和本单位行政业务负责人,同是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党支部书记必须参加本单位系或所务会议,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决策。

2、党支部书记需支持本单位领导工作,听取本单位领导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党支部书记参与研究系或所教学、科研等项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执行计划、科研立项、重大改革方案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设置、实施等全过程的研究与决策。

4、党支部书记参与研究本单位教师出国、职称晋级、利益分配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决定。

5、党支部书记参与研究本单位人事编制、师资队伍建设及奖惩工作的讨论与决策。

6、党支部书记需坚持听取本单位任课教师所授课程制度,并反馈给单位领导共同进行分析。

7、党支部书记需坚持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对反映的问题及时通报本单位领导并共同进行研究做出相应决定。

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学习制度

1.院党委要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及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积极主动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党委会要督促院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并积极制定学习方案和具体措施。

积极准备学习宣传资料,严格要求,认真做好记录;

3.党委宣传委员要积极做好学院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导开展中心组学习。

4.学院中心组学习要求有读书笔记,有考勤,要联系实际写出体会文章。

通常每学年至少一篇理论文章,并提交学校党委宣传部或参加校党委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

5.学院中心组要发挥理论学习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作教职员工的表率。

在适当时机为教职员工作专题辅导报告。

6.党委委员会和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教职员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教育。

坚持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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