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总复习教师用资料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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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总复习教师用资料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文档格式.docx

①所有权(c)

②用益物权(b)

③担保物权(a)

10月选考T42

(1)·

考查所有权及其取得方式

4月选考T36·

考查所有权

10月选考T35·

4.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c)

10月选考T36·

考查著作权

4月选考T42

(1)·

考查商标权

11月选考T41

(1)·

11月选考T35·

考查专利权

考点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2018·

浙江4月选考)王某7周岁的儿子在家里玩打火机引发火灾,消防人员接警后迅速赶来。

因李某的私家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火灾现场,导致王某的财产损失扩大。

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

①王某的儿子 ②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 ③王某

④李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D.③④

解析:

选D 由于王某的儿子只有7周岁,属于无民事权利能力人,因此王某儿子玩打火机引发火灾带来的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故王某应承担责任,③应选并排除①。

由于李某违反交通法规,将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上,这直接导致火灾带来的损失扩大,李某理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故④符合题意。

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并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排除②。

2.(2018·

温州新力量联盟)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小王还差5个月满8周岁,因此不能独自(  )

①购买自行车 ②转让其著作权 ③继承遗产 ④接受礼物

选A 根据题目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

”小王还差5个月满8周岁,因此他不能独自购买自行车,也不能转让其著作权,故①②入选。

③④不符合题意,可以继承遗产也可以接受礼物。

3.2014年2月1日,小马向老王借款3万元,并约定于2014年6月30日归还。

之后,老王被自己单位派往国外工作,直到2017年7月才回国。

在国外期间,老王通过QQ数次向小马催讨过所借款,但小马因故未还。

老王回国后在再次催讨无果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马归还3万元的借款。

据此,法院将(  )

A.予以登记立案,但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B.不以登记立案,也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C.予以登记立案,并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D.不以登记立案,但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选C 本题考查诉讼时效、合同违约责任。

虽然从时间上看,小马所欠老王的借款已超过三年未还,但由于老王在国外期间多次催讨借款,延展了诉讼时效,故对老王的诉讼请求,法院应立案,并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故C项正确。

其他选项均与题意不符。

4.(2018·

浙江名校协作体选考)浙江某初中同班同学张某(13周岁)和李某(12周岁)在课间发生打斗,在场老师曾某未予制止。

张某一拳致使李某鼻梁骨断裂,医药费等共花了5000元。

一般来说,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A.教师曾某未尽管理职责,应由曾某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应当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管理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学校和张某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张某父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选C 本题考查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由于教师曾某并未制止,可见曾某并未尽管理职责,这表明学校存在过错,学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曾某不需要直接承担责任,故A项与题意不符。

张某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作为监护人,因当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不需承担,因此B项不选。

张某打人,张某有错,张某父母没有过错,D项不选。

故只有C项符合题意。

5.宏强周末去“五一商厦”购物,在购物时,“五一商厦”发现商品失窃,遂要求在商厦内购物的消费者配合进行检查;

在检查到宏强时要求搜身,被宏强拒绝;

于是与“五一商厦”发生纠纷,商厦保安强行搜身,并把宏强打伤,宏强住院治疗,共花费3800元。

宏强向法院起诉,要求“五一商厦”及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运用所学法律常识的知识,谈谈你的看法。

本题考查了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答案:

①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主体:

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比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

(3)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2.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1)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

(2)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违反义务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考点2 积极维护人身权

浙江11月选考)甲与乙因工作原因结怨。

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偶然偷拍到的乙与异性多人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作为佐证。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名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D.隐私权

选A 甲报复乙而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等,这显然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可能导致乙的社会评价受损,故A项符合题意。

乙与异性多人在某饭店大堂正常聚餐并不属于隐私,故甲并没有侵犯乙的隐私权,D项不选。

题意与乙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均无关,故B、C两项不选。

2.(2017·

浙江4月选考)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

张某的行为侵犯了(  )

A.烈士和其子女的名誉权B.烈士子女的隐私权

C.烈士的名誉权D.烈士子女的名誉权

选C 张某的行为侵犯的是烈士的名誉权,不包括烈士子女的名誉权,故C项符合题意。

3.(2015·

浙江10月选考)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

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本案中,李某(  )

①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 ②侵犯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 ③侵犯了养子的身份权 ④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②B.②③

C.①④D.③④

选C 李某殴打养子,致其养子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这显然侵害了其养子的人身权和生命健康权,故①④正确。

②③与题意无关。

4.某校女生王某因嫉妒同寝室的另一名女同学张某,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机偷拍了张某在寝室内的各种生活场景。

王某将这些照片转发给同学,并散布一些诋毁性语言。

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  )

①生命健康权 ②姓名权 ③肖像权 ④名誉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D.③④

选D 手机偷拍生活场景并转发和散布诋毁性语言,对个人的肖像和名誉构成侵害,③④正确。

①②不合题意。

5.(2018·

宁波十校选考模拟)2017年4月9日,南宁一网约车司机偷拍女乘客熟睡走光照并发到群里。

该网约车司机行为侵害了女乘客的(  )

①隐私权 ②名誉权 ③肖像权 ④人格权

A.①②④B.①②③

C.②③④D.①③④

选A 本题考查人身权。

该网约车司机行为显然侵害了女乘客的隐私权,并对乘客的社会名誉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故①②符合题意;

隐私权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故④符合题意;

③没有体现。

6.“喜悦家庭”是经过工商登记成立的经营娱乐服务的一家商户。

客户只需提供一男一女两张照片或一张合影照片,输入“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即可生成两人“结婚生子”后孩子的彩色图像。

“喜悦家庭”开业后,不少热恋中的青年男女频频光顾,在付出较高费用后高兴离去。

一些追星族也拿着明星照片来到“喜悦家庭”,与自己的倩影一道输入“系统”,看到与大明星“结合”所育“后代”的照片,追星族们也甚是满意。

更有好事媒体将此事连同多幅某人与明星“结合”的“后代”照片作为新闻报道刊登,引发民众纷纷议论。

(1)热恋青年用自己的照片合成“未来孩子”的图像、“喜悦家庭”以及刊登追星族与明星照片合成“后代”照片的媒体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如果明星知道被侵权,可以向法院提起哪些诉讼请求?

本题考查肖像权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等知识。

(1)问,关键是区分用自己的照片还是明星的照片,调动肖像权的知识加以说明。

(2)问,调动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知识说明。

(1)热恋青年用自己的照片合成“未来孩子”的图像是使用自己的肖像,是行使肖像权的表现。

“喜悦家庭”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通过合成照片牟利的行为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刊登追星族与明星照片合成“后代”照片的媒体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2)被侵权明星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

1.生命健康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我国民法总则规定: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犯这些权利的民事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1)姓名权: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肖像权:

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在现实生活中,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3)名誉权:

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4)隐私权:

法律保护隐私权,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考点3 依法行使财产权

宁波十校选考模拟)甲以1500元将手机卖给乙,乙当即预付500元并拿走手机,约定余款一周后付清。

不料第二天发生地震,手机被砸坏,乙要求归还预付的500元。

你认为(  )

①甲需归还乙500元 ②甲可向乙讨要1000元手机余款 ③甲无需归还乙500元 ④因不可抗拒力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D.③④

选C 法律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手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为手机已经完成了所有权的移转,因此甲无需归还乙500元,可向乙讨要1000元手机余款,故②③符合题意,①④不符合法律规定。

2.(2016·

浙江10月选考)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

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

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需返还刘某购机款

选C 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在本案中,手机的所有权从法律上讲仍归张某所有,当张某发现了刘某的手机是自己的手机,作为手机所有人从法律上讲可以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项正确而B项不选。

王某对自己的不当交易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如刘某返还手机给张某,王某需返还刘某购机款,故A、D两项错误。

3.(2016·

浙江4月选考)杨某结婚前,其父赠予他一套住房。

结婚后不久,杨某与张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张某,但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就在此时,其妻知道了此事,当即表示反对。

在这种情况下,该套住房所有权归(  )

A.杨某所有B.杨某与其妻共有

C.张某所有D.杨某之父所有

选A 该房是杨某父亲赠予杨某,属杨某个人财产;

房屋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调动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和不动产的产权取得的知识可知,房屋归杨某,A项正确。

其余选项不符合题意。

4.(2015·

浙江10月选考)从事运输的赵某与H二手车贸易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一辆运输车,并按约定交纳了5万元定金。

赵某在约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交款提车却遭拒绝。

原来,H公司已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了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

赵某要求H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而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

双方协商无果。

赵某因此受到较大损失,遂将H公司诉至法院。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判断赵某能否获得该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指出H公司应承担何种民事法律责任及承担方式。

(1)问,由于机动车属于价值较大的动产,其产品变更和取得必须办理产权取得和变更手续。

根据这一点可以分析出,本案中H公司并未与赵某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赵某不能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只要能按上述思路进行分析即可。

(2)问,应紧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一方无故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属于违约,必须承担责任),结合本案情况的论述,可知该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赔偿金。

(1)不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属于动产,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本案中,H公司已将该车卖给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所有权应归周某。

(2)H公司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本案情况,该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5.(2019·

浙江名校协作体模拟)李老板是农民出身,开办了一家家具厂,近年来发现房价不断上涨,李老板以家具厂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在市中心地段购置了4套商品房。

农村老家房子即将拆迁,承包地也要被征用,到时候李老板预计还会得到3~4套安置房作为补偿。

由于李老板一直把农村老家房子以及承包地借给邻居老王,征地拆迁时,老王和李老板就补偿问题产生了纠纷。

(1)结合案例,简述物权的三种类别。

(2)结合案例,如何解决老王和李老板的纠纷。

(1)问,首先要清楚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要注意把物权的类别与案例相对接。

(2)问,要注意结合案例,首先明确享有土地补偿权的主体,然后指出解决纠纷的途径。

(1)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其中,李老板对集体土地拥有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由于李老板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购置商品房,因此银行享有抵押权。

(2)由于李老板对其农村老家房子拥有所有权,对承包地拥有承包经营权,所以征地拆迁时李老板依法享有土地补偿权。

李老板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与老王之间的纠纷,也可以选择调解、仲裁,还可以选择民事诉讼加以解决。

1.所有权

(1)含义:

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2)分类:

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取得方式:

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①动产:

动产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②不动产:

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机动车、船舶等动产因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也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财产共有

①含义:

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②分类: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按份共有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形成的共有

共同共有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共同享有同一项财产的所有权,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2.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农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2002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权利人个人来说,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

购买商品房并过户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

但是,开发商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③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3.担保物权

财产的所有人可以将其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就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这种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深化拓展]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异同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考点4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浙江11月选考)某大学医学系教授朱某经过多年研究,发明了生产某种中成药物的特殊方法。

为保护这一生产方法,他可以选择的途径有(  )

①使用这种方法自行生产药物,并在药物商品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 ②将这种生产方法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在医学杂志上发表论证这种生产方法的论文 ④申请取得对这种生产方法的专利保护

A.①③         B.②③

C.①④D.②④

选D 朱某对于自己研究发明的中成药特殊生产方法,他既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加以保护,也可以注册申请专利,故②④符合题意。

①讲述与保护专利无直接关系,故①不选。

③显然不是保护这一生产方法的合理措施,反而不利于该生产方法的保护,故③不选。

2.(2015·

浙江10月选考)梁某将其署名的4幅摄影作品授权给“天下美食”微信公众号发布。

两天后,B公司将该作品略作修改并署名“吃喝玩乐”对外发布。

梁某发现后,将运营“吃喝玩乐”微信公众号的B公司诉至法院。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人身权 ②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财产权 ③原告的著作权都是有一定保护期的 ④原告应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作品

选A B公司未经梁某同意擅自修改作品署名,这侵犯了原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

B公司还未经梁某授权擅自修改作品,这侵害了梁某的著作财产权,故①②正确。

③④与题意无关。

3.某歌曲原制作人是我国知名音乐制作人。

2018年,在H电视台一档节目上,歌手Z选择了该歌曲作为竞演曲目,因全新的编曲、收放自如的表演大获好评。

节目播出后,歌曲原制作人在网上称节目组侵权。

节目组侵犯了歌曲原制作人的(  )

①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署名权 ③表演权 ④改编权

A.①②B.①③

选D 节目组侵犯了歌曲原制作人的表演权和改编权,③④符合题意;

①②不符合材料主旨。

4.(2016·

浙江4月选考)2010年,金某申请的“非诚勿来”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随即他以“非诚勿来”为名开设婚姻介绍所。

同年,S电视台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来》开播并收取大量广告费,影响了金某商标正常使用,金某将其告上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S电视台进行了抗辩并向法院提交版权登记证书、《非诚勿来》视频内容等。

近日终审法院判决该电视台构成侵权。

简要分析法院判决S电视台侵权的理由。

本题解答时,关键是获取材料的有效信息:

“金某申请的‘非诚勿来’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而后联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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