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指导司机管理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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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指导司机在一段时期内,针对某一技术薄弱点或运输的特殊需要,对相关乘务员实施技术包保,通过循环培训,不断提高乘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相互监督指导:
就是保证指导司机的职责权利对等,各专业指导司机相互监督,及时反馈专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修改)建议,并实施指导。
安全风险联责:
就是指导司机在实施技术专业指导的同时,既行使安全监督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安全控制责任。
第2条 原则上每个供电车间设1名指导司机,动力设备车间设指导司机2名。
具体设置可根据车间、部门的特点适当调整。
第二章轨道车指导司机的任职条件和待遇
第3条任职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水平,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大局意识。
二、具有较强分析、判断和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熟悉有关行车、安全等规章制度和要求,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乘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四、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聘前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担当乘务工作不少于6年,连续担任司机工作不少于5年,连续2年内没有发生任何责任行车事故。
五、指导司机实行聘任制,必须从现职的轨道车司机中的工人技师、技术能手等技术拔尖人才或司机长中选拔。
聘任周期2-3年。
六、现任指导司机由所在车间考察、推荐,职工教育科培训、考试,动力设备车间汇总、审核后报劳动人事科,段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正式聘任。
新提拔指导司机,按局、段文件要求,实行公开选拔、招聘。
第4条按照《武汉铁路局运输站段班组长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导司机享受接触网工区正工长同等待遇。
第三章指导司机的职责和权限
第5条 指导司机的职责
一、按照专业分工,有计划地参与乘务员规章、理论、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乘务员规章、理论、技术、业务水平。
二、指导乘务员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办法措施、作业标准,通过监控分析、添乘写实、检查(抽查)、考试(包括提问)对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过程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及时制止、纠正乘务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对共性问题向段安全科、技术科、动力车间提出整改建议。
三、落实段制定的薄弱环节控制措施,抽查乘务员在关键站、关键区段的作业情况,对分析确定的安全、技术、操纵薄弱人添乘、保帮、转化写实。
四、对包保乘务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技术状态进行分析,结合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对乘务员进行综合评价;
按照乘务员综合素质,向车间提出合理搭配班次建议,合理搭配班次,做到强弱互补、新老互补、能力互补。
五、努力钻研理论、技术、业务,探索落实规章制度、办法的有效措施;
熟悉担当区段的站场、线路设备,掌握全段担当区段的列车操纵、监控操作方法。
六、指导乘务员进行岗位练兵,推广先进操纵(操作)应急故障处理经验,帮助乘务员提高实作能力。
七、对包保乘务组的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质量、作业标准负责,发生严重的违章违纪及事故实行联责考核。
第6条 指导司机专业管理职责
一、安全指导职责
1、参与安全形势教育,负责相关文件和电报的传达、贯彻、落实、检查。
2、根据上级文电要求,参与轨道车乘务员规章制度的修改、指导、验收、考核。
3、结合安全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本供电车间相关办法措施,并进行培训、指导、检查、考核。
4、组织乘务员开展各种劳动安全竞赛活动。
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对行车事故和重要信息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
6、针对形势、政策、人员思想动态、季节等因素,定期进行安全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关措施。
7、对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全面验收,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8、对执行规章制度、办法措施薄弱的机班进行分析确定并进行转化。
二、技术指导职责
1、对乘务员在轨道车辆全面检查、机能试验及应急故障判断处理进行培训、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2、对轨道车车载设备、加改项目的作用原理、使用要求及应急故障处理培训、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3、对车辆故障处所(车辆热轴、车辆抱闸、车辆制动机故障、车辆分离、作业平台、轨道起重车的大臂支腿故障等)的应急处理技能培训、指导、实做、演练。
4、督促、检查轨道车乘务员自检自修范围内的工作质量。
5、参与季节性故障预防措施的制订、培训和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6、督促轨道车乘务员按包保项目保养轨道车,落实运行途中巡检、中间站停车检查项目、标准。
7、组织轨道车乘务员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竞赛活动。
8、参与对机破临修事件调查、分析并制订改进及预防措施;
对技术薄弱机班进行分析确定并进行转化。
三、操纵指导职责
1、针对不同牵引机型、种类,结合线路限速变化,按照列车运行图要求,组织轨道车乘务员落实操纵标准。
2、对担当区段的关键站、关键区段及施工慢行地段制订操纵提示卡,并及时组织乘务员学习掌握。
3、对所包保的司机操纵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进行重点添乘指导,在限定时间内提高操纵水平。
4、分析因操纵原因发生的运行事件概况。
5、通过监控分析、检索,发现所包保的司机操纵技术是否达标。
第7条 指导司机权限
1、对全段所有乘务员的乘务作业有教育指导的权利。
2、对新职司机、学习司机及操纵练习人员的鉴定权。
3、对不称职的司机有吊扣司机驾驶证建议权。
4、对不胜任乘务工作的人员有调整岗位的建议权。
5、对乘务员作业标准和劳动纪律有检查考核权,对违章违纪有考核权。
6、对乘务中违反劳动纪律及影响安全行车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7、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机班和乘务员有奖励建议权利。
第四章指导司机的日常管理
第8条 供电车间是轨道车指导司机的管理主体,负责轨道车指导司机的日常管理,实现季度包保目标的推进措施和月工作计划的审批,对工作定量的完成及技术、业务指导业绩进行审核。
第9条 动力设备车间侧重于业务管理和业务指导,对月度总体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对安全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组织指导司机的学习培训。
第10条指导司机必须参加所在车间和动力设备车间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
针对轨道车的管理、安全、设备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分析会做出的相关决定。
第11条根据车间月度安全分析,确定指导司机对薄弱乘务组实行包保,指导司机根据车间提出包保目标值,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第12条 段每月对各车间担当的牵引区段内关键站、关键区段、关键点等情况,制定联合检查控制方案,指导司机结合《轨道车指导司机考核表》有关量化要求,按照统一活动安排完成工作定量。
第五章指导司机的培训
第13条为提高指导司机的技术水平,有计划的对指导司机进行培训。
定期对指导司机进行规章制度、办法措施,轨道车检查、故障处理,列车操纵、监控操作考试,并通过经济连挂督促指导司机自我学习。
第14条拟任用的指导司机应送部、局培训班培训或由职教科组织进行一次上岗前的脱产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指导司机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技术业务等内容。
第15条现职培训为指导司机的日常学习和脱产培训。
脱产培训:
职教科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每年不少于人均15天的短期培训,
日常学习:
每月指导司机政治、业务学习不少于4小时。
第16条轨道车指导司机工作业绩考核
一、将轨道车指导司机津贴纳入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考核时间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由轨道车指导司机填写《轨道车指导司机考核表》,对本月工作进行自评,由所在供电车间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字确认,每月25日前报动力设备车间汇总。
段轨道车管理小组每月召开指导司机月讲评会,对指导司机进行综合评比,提报考核资料。
二、全年综合评定
1、年个人月度考评中累计3次排在最后一名、所在车间轨道车发生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在段及上级组织的理论及实作考试中成绩排名不及格指导司机自动解聘;
2、将全年综合考评成绩与晋升、解聘、评先、奖励挂起钩来;
3、指导司机月评倒数第一名由所在车间主任、书记谈话并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帮助整改。
附表:
《轨道车指导司机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