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会计与纳税申报实训操作第三版248202参考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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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6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96000.00
►销售成本结转略
【业务5】自用及销售产品
(1)办公室换装电视、空调
*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不需计算销项税
固定资产6500.00
库存商品6500.00
(2)销售空调
银行存款111360.00
主营业务收入9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5360.00
►销售成本结转略
【业务6】赠送与低价销售产品
(1)捐赠电风扇
销项税=220÷
(1+16%)×
10×
16%=1896.55×
16%=303.45
营业外支出1803.45
库存产品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03.45
(2)低价销售电视
*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应按同类产品售价计算增值税
销项税=5000×
16%=800
银行存款3480.00
营业外支出32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00.00
●提示:
实际工作中很多会计对赠送业务不做收入处理,直接贷记“库存商品”账户,在此情况下,月末计算所得税时,要注意纳税调整,否则就有涉税风险。
【业务7】出售旧固定资产
(1)结转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清理——喷漆机12000.00
累计折旧38000.00
固定资产——喷漆机50000.00
(2)收取出售款项
*出售2009年1月1日之前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征收法,3%减按2%征收增值税。
银行存款10000.00
固定资产清理——喷漆机9805.8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194.17
(3)结转损益
营业外支出2194.17
固定资产清理——喷漆机2194.17
【业务8】出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质检机78000.00
累计折旧22000.00
固定资产——质检机100000.00
*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进扣税法,16%税率计算销项税
银行存款92800.00
固定资产清理——质检机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2800.00
固定资产清理——质检机2000.00
营业外收入2000.00
【业务9】原材料及产品被盗
(1)原材料被盗
应转出的进项税=100000×
16%+1000×
10%=16100(元)
营业外支出117100.00
原材料——铝板10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6100.00
(2)产品被盗
应转出的进项税=3000×
60%×
16%=1800×
16%=288(元)
营业外支出3288.00
库存商品——风扇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88.00
【业务10】以物换物
(1)换入钢材、换出空调
材料采购——特种钢材3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440.00
主营业务收入3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120.00
应付账款——亚东钢材2320.00
(2)支付差价款
应付账款2320.00
银行存款2320.00
(3)支付运费
材料采购——特种钢材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00.00
银行存款1100.00
►采购成本结转账务处理略
实训二商贸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
*关于农产品的税率与扣除率
一、销售农产品
1.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
免税
2.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
(1)一般纳税人:
开具专用发票,10%
(2)小规模纳税人:
可申请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3%
3.销售非初级农产品
二、购入农产品
1.购入农产品,取得专用发票:
按发票上列明的税额抵扣
2.购入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或销售发票:
(1)一般情况:
购入时,按农产品买价×
10%扣除率,进行进项税抵扣
(2)购入后用于生产销售/委托加工税率16%货物:
领用时,按农产品买价×
2%扣除率,加计抵扣
【业务1】收购农产品
(1)提取现金
库存现金84000.00
银行存款84000.00
(2)收购山楂
商品采购——山楂75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8400.00
(1)开出商业汇票
其他货币资金317000.00
银行存款317000.00
(2)购入原料
商品采购——大米200000.00
——大豆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8000.00
其他货币资金308000.00
(3)支付原料运费
按原料重量单位分配运费:
大米运费=5000÷
60000×
50000=4166.67
大豆运费=5000-4166.67=833.33
商品采购——大米4166.67
——大豆833.3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00.00
其他货币资金5500.00
(4)收到结余款项
银行存款3500.00
其他货币资金3500.00
【业务3】销售商品
银行存款522000.00
主营业务收入45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72000.00
►销售成本结转账务处理略
【业务4】外购货物分给职工作福利
(1)外购面粉免费分给职工
*外购货物对内用于个人消费,不是增值税视同销售,未形成销项税,需做进项税转出
应转出进项税=1000×
4×
10%=4000×
10%=400
应付职工薪酬4400.00
库存商品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400.00
►成本结转账务处理略
●该笔业务,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企业所得税上应按买价确认收入,月末填报所得税附表收入明细表时,应注意调整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2)低价销售植物油给职工
销项税=100×
58×
16%=5800×
16%=928
银行存款3000.00
应付职工薪酬92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928.00
主营业务成本4500.00
库存商品——植物油4500.00
【业务5】销售外购商品
银行存款484000.00
主营业务收入4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4000.00
【业务6】支付委托加工费用
委托加工物资——炒货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480.00
银行存款3510.00
【业务7】销货退回
(1)开出出银行汇票
其他货币资金18000.00
银行存款18000.00
(2)支付退货款
主营业务收入1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600.00
其他货币资金17600.00
(3)收到汇出余款
银行存款400.00
其他货币资金400.00
►收到所退商品的账务处理略
【业务8】外购商品抵偿债务
应付账款2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17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40.00
营业外收入860.00
【业务9】存货盘点损失
应转出的进项税=18000÷
(1-10%)×
10%=20000×
10%=2000
待处理财产损益20000.00
库存商品1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000.00
【业务10】展销品尝赠送*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计算销项税
50×
16%+100×
100×
16%+58×
10%
5000×
16%+10000×
16%+5800×
10%=800+1600+580=2980
销售费用15980.00
主营业务收入1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980.00
项目二建筑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实训
实训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
【业务1】支付土地出让金
开发成本20100000.00
银行存款20100000.00
*受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契税,也应借记开发成本
【业务2】支付工程设计等费用(合计6162000元)
①借:
开发成本132000.00
银行存款132000.00
②借:
开发成本6030000.00
银行存款6030000.00
【业务3】支付建筑工程款(合计43000000元)
开发成本10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1000000.00
银行存款11000000.00
③借:
④借:
开发成本13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1300000.00
银行存款14300000.00
【业务4】支付质监费、垃圾处置费等(合计760000元)
①借:
开发成本176000.00
银行存款176000.00
开发成本24000.00
银行存款24000.00
③借:
开发成本560000.00
银行存款560000.00
【业务5】销售房屋
*房地产公司预售商品房,在收到售房款时,需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①预售住宅
银行存款14256000.00
预收账款14256000.00
预缴增值税=14256000÷
(1+10%)×
3%=12960000×
3%=388800
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3888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88800.00
*下月初缴税时: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②预售住宅
银行存款42768000.00
预收账款42768000.00
预缴增值税=42768000.00÷
3%=38880000×
3%=1166400
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11664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166400.00
③预售住宅
银行存款23760000.00
预收账款23760000.00
预缴增值税=23760000.00÷
3%=21600000×
3%=648000
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648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48000.00
④预售住宅
银行存款57024000.00
预收账款57024000.00
预缴增值税=57024000.00÷
3%=51840000×
3%=1555200
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15552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55200.00
*预收售房款时,应通过“预收账款”账户核算,工程完工交付房屋时再结转“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业务6】结转水木清华项目间接费用
开发成本76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1500.00
银行存款794500.00
【业务7】结转水木清华项目期间费用
财务费用632000.00
银行存款632000.00
*根据现行营改增规定,借款利息的进项税额前还不能抵扣。
管理费用5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2000.00
银行存款572000.00
销售费用1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48000.00
银行存款1148000.00
【业务8】结转开发产品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销项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配比扣除的土地价款)÷
①结转销售收入
预收账款=14256000+42768000+23760000+57024000=137808000
不含税销售收入=137808000÷
(1+10%)=125280000
销项税额=125280000×
10%=12528000
预收账款137808000.00
主营业务收入1252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2528000.00
②结转支付土地价款可抵减得销项税额
可抵减销项税额=20000000÷
10%=18181818.18×
10%=1818181.8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818181.82
主营业务成本1818181.82
*其他主营业务成本结转分录略
【业务9】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登记涉税账户
①增值税进项税=1000000+1000000+1000000+1300000+31500+32000+48000
=4411500(元)
②已预缴增值税=388800+1166400+648000+1555200=3758400(元)
③应交增值税额=销项税-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
=12528000-1818181.82-4848150=5861668.18(元)
④应补交增值税=5861668.18-3758400=2103268.18(元)
结转未交增值税、减销预缴增值税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861668.18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103268.18
——预缴增值税3758400.00
【业务10】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登记两税费涉税账户
城建税=5861668.18×
7%=410316.77(元)
教育费附加=5861668.18×
3%=175850.05(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586166.82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410316.77
——应交教育费附加175850.05
【业务11】计算土地增值税,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①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收入=125280000(元)
②土地使用权支付额=20000000+100000=20100000(元)
③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6162000+43000000+760000+763000=50685000(元)
④房地产开发费用=600000+(20100000+50685000)×
5%=4139250(元)
⑤加计扣除费用=(20100000+50685000)×
20%=14157000(元)
⑥房地产转让税费=586166.82(元)
⑦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100000+50685000+4139250+14157000+586166.82
=89667416.82(元)
⑧土地增值额=125280000-89667416.82=35612583.18(元)
⑨土地增值率=35612583.18÷
89776216.80×
100%=39.72%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系数为0
⑩应纳土地增值税=35612583.18×
30%-89216776.26×
0%=10683774.95(元)
计提土增值税应税账务处理
税金及附加10683774.95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0683774.95
实训二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
【业务1】收到工程结算款
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10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00000.00
*预收账款
①收取预收款:
银行存款,贷:
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②工程结算时:
预收账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
*单一业务的企业,可以将工程结算收入作为一级会计科目使用。
【业务2】收取面门租金
*已经全额开具了发票,因此应全部确认收入
银行存款66000.00
主营业务收入——门面出租收入6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000.00
【业务3】提供建筑工程服务
①收取工程款
银行存款550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5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00000.00
②收取工程款
银行存款1210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11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00000.00
【业务4】购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2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20000.00
银行存款2320000.00
【业务5】收取建筑设计服务费
银行存款212000.00
主营业务收入——设计服务收入2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2000.00
【业务6】购入建筑模板
工程物资35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6000.00
银行存款406000.00
【业务7】租用脚手架
工程施工3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1200.00
银行存款371200.00
【业务8】分包转包工程
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10000000.00
②支付分包工程款
工程施工5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00000.00
【业务9】支付水电费
①支付电费
工程施工1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60000.00
银行存款1160000.00
②支付水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00000.00
项目三服务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实训
实训一综合服务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
【业务1】旅游部提供团体旅游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①收取团体旅游费
银行存款848000.00
主营业务收入——旅游业务收入8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8000.00
②开出银行汇票
其他货币资金212000.00
③支付住宿费
主营业务成本——旅游业务成本2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