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最新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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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托X区医院建立食养科室,规范医疗机构食养服务标准,丰富治未病科传统疗法服务内容。
(二)到X年,临床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
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
“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
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1.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X年的基础上提高10%。
3.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
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4.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风险筛查率,营养科建设及医院营养师配置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X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6.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
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营养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
制定完善营养健康相关政策。
建立各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区教育局、质监分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人才培养,推进营养及运动营养人才专业规范教育,强化区营养专业学历教育和高层人才培养。
落实国家注册营养师考评制度,推进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养。
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培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
(区教育局牵头,卫计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1.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
定期开展具有代表性的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
针对区域特点,根据需要逐步扩大监测地区和监测人。
(X卫计局牵头,教育局、农林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2.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
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
加强食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与溯源平台,到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区农林局、卫计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3.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
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开展运动健身人群、慢性病运动康复人群具体营养评价。
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
(区教育局、农林局、卫计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4.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
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建立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
研究制定人群碘营养状况科学评价技术与指标。
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
(X卫计局、食药监分局、水务局负责)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1.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
提升优质农产品营养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区农林局负责)
2.规范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
开发利用我区特色农产品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
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
3.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
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创新健康烹饪模式。
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
创建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
(区农林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1.加强传统食养指导。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根据我区人民群众饮食特点,制定居民食养指南,引导居民养成食养习惯。
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融合。
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中医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
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中医食养科学研究,推进食养应用与评价工作的开展。
(X卫计局、文体旅游局负责)
2.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
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培育我区传统食养品牌1-2个。
(区食药监分局、卫计局、农林局负责)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1.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
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
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
(区科技局、教育局、卫计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2.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
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
(区安监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负责)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1.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
围绕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我区食物资源、饮食习惯和传统食养理念,编写适合于不同人群的科普宣传资料。
把营养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和高等学校健康教育讲座内容。
建立免费共享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
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
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卫计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2.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
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
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5·
20”全国学生营养日等为契机,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实现宣教活动常态化。
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
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
定期开展科普宣传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
(区教育局、卫计局、农林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八)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1.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服务管理项目,免费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和营养保健指导。
推进我区医疗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开展孕产妇的营养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
(X卫计局负责)
2.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儿童服务管理项目,免费为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新生儿进行喂养、发育等指导,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等情况的儿童进行原因分析并给予处置。
继续推进育龄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
3.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
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提高医院内纯母乳喂养率。
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
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
改善我区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
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制定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
4.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
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
(X卫计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九)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1.指导学生营养就餐。
继续在全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
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加强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到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和外卖食物的管理。
(区教育局、卫计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2.开展学生超重、肥胖干预。
开展针对幼儿园及中小学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增强学生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天的活动量不低于1小时。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段学校每周4节体育课,高中每周3节体育课。
开展针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
3.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
推动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对教师及校医开展营养知识继续教育,提升课堂内营养知识传播质量。
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
(区教育局、卫计局负责)
(十)开展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1.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
依托示范区医院,建立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编制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
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示范,逐步覆盖全区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我区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
2.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
出台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
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
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3.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
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
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
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十一)开展临床营养行动
1.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通过试点示范,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
150,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备营养师。
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2.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了解患者营养状况。
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
3.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
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
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
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
4.推动临床营养与传统食养相结合。
发挥中医药特色,将传统食养与临床营养治疗、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相结合。
拟定与传统食养相结合的营养治疗方案及治疗膳食标准。
建立传统食养配膳室,将符合各类疾病人群体质状况的食养方案落实到临床营养科室。
制定疾病人群食养规范,实现临床营养与食养结合服务的有效衔接。
完善临床营养收费标准,建立“传统食养治疗”收费项目。
(十二)开展吃动平衡行动
1.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减盐、减油、减糖和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实现全覆盖。
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减少隐性盐摄入。
倡导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健康饮食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X卫计局、文体旅游局负责)
2.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
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
参与运动营养食品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提升运动营养损伤风险防范能力。
参与运动营养食品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产业发展。
(X卫计局、文体旅游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3.推进体医融合发展。
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
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
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将国民营养工作作为健康X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任务、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将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评。
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各自工作方案报送区卫计局,区卫计局将会同有关相关部门加强督查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广泛宣传动员。
区卫计局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互动、创新共享的国民营养健康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