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八级政治下册第二单元教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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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自由权等。
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不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而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学生看P25“相关链接”的健康和其他利益的比较,体会生命健康权的地位看法。
提问:
人格权对我们公民来说有什么的重要意义?
学生可根据教材P24的内容回答。
2、人身自由权(板书)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情景分析
使学生初步了解人身自由权明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1)学生仔细阅读材料,分析讨论:
下列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2)教师依据P26页的内容讲解人身自由的作用、具体内容。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权利的基本保障。
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
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权,也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使用童工的案例分析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使学生明确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实行特殊保护。
(1)阅读P26页案例回答:
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教师可以出示有关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3)教师可根据P27“相关链接”的内容,讲解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5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禁止溺婴、弃婴。
你知道我们国家有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的吗?
教师归纳:
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都规定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课堂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
五、教案反思
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一、教案目标
1、通过教案,让学生懂得尊重、珍爱生命健康权,不仅是行使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和人生观;
引导学生自觉尊重他人生命与健康权利,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增强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
2、通过学习,使学生懂得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学会用法律武器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作斗争,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
让学生明白在关爱他人生命、助人救人的同时懂得自我保护,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理智处事的能力。
3、通过教案,帮助学生认识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引导学生知道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懂得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同时注意自我保护。
二、对教案重点难点的认识
教案重点:
正确、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
教案难点:
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现实生活中,中学生自杀、自残事件时有发生,很多学生缺乏健康意识,任意挥霍自己的身体资本,他们只认识到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个人的权利,却没意识到这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所以加强生命健康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对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意识。
由于暴力文化泛滥,青少年学生好奇心强,做事容易冲动,加之部分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使得他们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常会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不仅伤害他人生命健康,也易伤害自己,所以加强关爱他人生命和健康的教育,有助于避免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四、教案方法:
五、综合设计思路
1.歌曲导入
活动内容:
课间听、唱《健康歌》,并做做运动,放松放松心情。
设计意图:
随着音乐做运用,调动学生情绪的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起学习的兴奋点,不仅让学生体味了生命健康的快乐,而且也让他们初步感受到锻炼身体也是一种行使生命健康权利的方式。
教师行为:
课前播放《健康歌》MTV,鼓励学生一起唱。
如空间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带领学生适当地跟着音乐做运动。
导课:
生命健康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年龄大小、身份如何都平等地享有这项普通而又神圣的权利。
2.结合教材图片讨论分析:
我们在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行使生命健康权?
得出结论:
三种方式行使生命健康权:
(1)体育锻炼:
(2)患病就医;
(3)正当防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并结合相关链接,介绍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应该注意的事项。
3.讨论分析: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权利,可以随意抛弃吗?
教师引导:
组织讨论,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解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懂得关注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不仅是项权利,而且还是对自己、对社会的一份责任。
4.列举学生日常生活中不珍惜生命健康权的表现,结合教材中活动二,加强学生的认识,提高珍惜自己生命健康的自觉性。
“行使权利,我有我一套”。
让学生说说自己在生活中是怎样行使生命健康权的。
通过活动二的讨论和交流,结合学生的生活感受和体验,意在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积极行使自身权利,将维权落实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
教师组织讨论,适时地加以引导和点拨,对一些好的行为和方法也应及时给以表扬,并可向其他同学推荐。
小结:
注意保护并积极争取自己生命的安全与健康,使自己免受他人侵害,应落实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5、分析教材P30的案例分析。
引导学生对小哲进行讨论分析,让学生明白每个人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在这个案例的讨论与分析中,教师还可以有意识地针对学生中存在的某些暴力倾向展开讨论,引导学生远离暴力,理智处事,懂得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6.案例评析:
——学会关爱与自护
活动内容一:
生活中,我们不仅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还应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你看到过、听到过这样的例子吗?
你亲身体验过被人关爱吗?
当时是何种感受?
鼓励学生寻找身边的事例,通过有关“关爱”的交流,尤其谈自身被人关爱的幸福体验和感受,使学生从情感上理解“得到”与“付出”,从而落实到生活中,主动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乐于助人,培养良好心理品质的形成。
活动内容二:
出示案例(结合教材P32案例),引导学生对三种不同表现进行评析。
并设问:
如果你面对有人落水,你会怎么办?
选取未成年人面对生活中的突发事件的不同表现作为案例评析,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理性思维,培养学生理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两难情境中学会正确选择,让学生懂得在助人救人时要学会自我保护,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在前面学会关爱他人生命与健康、助人为乐的基础上,呈现案例,引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懂得面对突发事件或危险处境时,学会理智应对,既要助人,又要自护,珍爱生命。
我们在救助他人生命与健康的同时也要懂得自我保护,学会理智地救人。
其实,我们不仅要关爱我们自己,我们还应关爱我们身边的其他生灵,它们也享有自然界赋予的生命健康的权利。
让我们做一个既遵纪守法,又懂得关爱,乐于助人的好公民。
六、教案反思
1.我们强调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爱护事实是对自己和社会负责,认为自残、自伤者与社会道义相悖,不值得同情;
但从道德情感上我们又教育学生应该关爱他人,尊重并保护弱势群体,那么当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街头流浪、肢残乞讨的人,究竟该指责鄙视他,还是同情关爱他,抑或是无视无睹、置之不理?
如果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现实可不可能容许学生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我们既要引导学生重视、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又强调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所以将“见义勇为”改为“见义智为”,但事实这个“智为”怎么界定、怎么把握?
在危险中他为保护自己“见义不为”或他“见义有为”却并未得到良好结果,怎么评价呢?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教案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能力目标:
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觉悟目标:
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
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教案重点和难点:
重点:
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难点:
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课前准备:
发放表格评选最满意老师和班级星级学生并做统计。
教案过程:
第一步:
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事件背景介绍:
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
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
摘录或及时捕捉学生评论的思想火花。
如:
我心飞翔:
我为乞丐要尊严喝彩冰糖葫芦:
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
总结:
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
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目的在于:
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
2、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地位及具体内容;
3、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
第二步:
从评选活动谈个人名誉
1、说说自己评选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的依据
2、根据统计结果公布大家选出的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名单,并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价。
(目的在于:
通过评选活动让学生明白,名誉就是社会对一个人品德、才干和信誉的评价,评出的老师和学生就是我们对他们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认可)
3、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
(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问题。
品行表现评价所用的词名誉优良(诚实、善良、正直等)(好的名誉)不良(奸诈、邪恶、卑鄙等)(坏的名誉)
问题一:
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
(可联系小故事:
在日本打工的学生和卖瓜的小男孩:
得出好的名誉能获得尊重和经济效益;
坏的名誉使人寸步难行。
)
问题二:
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
第三步:
带着问题二分析案例
1、见书本:
受冤枉的大江(组织学生利用材料针对问题二展开讨论)老师引导学生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说明:
从理论上讲:
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从现实中讲:
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要求学生分析得出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任意践踏他人名誉的行为依然存在着。
然后在讨论中达成共识:
在维护自身名誉的同时要维护他人的名誉。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101条:
通过熟悉法律条文要求学生明确:
什么是公民的名誉权?
法律是如何规定公民的这项权利的?
第四步:
案例分析——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违法吗?
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
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
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
在网上臭骂小张。
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
小张还得意的说:
“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
讨论:
1、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
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
3、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
具体表现
造成的危害
应承担的后果
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教案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教案,引导反思自己在与同学交往中侵犯他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不良表现,体验给受害者所造成的危害;
培养学生尊重他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责任意识;
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2、能力目标:
通过教案,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
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犯者的法律责任。
3、知识目标:
通过教案,帮助学生认识肖像和姓名是一个具体的人的两大外在标志;
懂得肖像的含义及作用,肖像的内容,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
懂得姓名的作用,姓名权的含义和内容,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
【教案重点】
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教案难点】
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
【教案方法】
本课教案拟采用活动式教案法。
可运用:
情景创设、案例分析、主题探究等方法。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案过程】
㈠导入新课
【活动1】
我们来做一个小游戏:
给一位同学用布蒙上眼睛,请同组的两位女生或两位男生上台,请被蒙上眼睛的同学猜一猜,被请上台的两位同学是谁?
如果猜不出,请说一说怎么做可以最准确的知道他们是谁?
(看容貌,叫名字)
我们凭借什么来区分周围这些不同的人?
使我们不至于将众多的“别人”混淆,──不同的面孔(容貌)。
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
不同的面孔,用术语来说就是肖像,是每个人与生俱来最直观的独特符号。
同样,我们每个人都有姓名,姓名是将人区分开来的文字符号,是我们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可见,肖像和姓名是我们将不同的人区分开来的两大外在标志,下面,我们就来了解对于公民在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㈡讲授新课
一、我有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及作用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每个人都一张不同的面孔,以此区别于他人。
所以,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活动2】(见教材P41页)
①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
(肖像权)
②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肖像制作权、使用权、获酬权)
③这些权利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让爸爸给自己拍跳舞的照片,行使了肖像制作权;
小红征得爸爸的同意,同意某刊编辑将照片刊登在杂志封面上,行使了肖像使用权;
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小红,小红行使了获酬权。
④小红为什么刊登照片要征得爸爸的同意?
(小红15岁,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得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总结: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
有权决定是否使用和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得报酬。
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得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2、肖像权的含义及内容
肖像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3、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和后果
侵权表现:
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印在挂历上等
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活动3】(见教材P42页)
①该影楼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②丽丽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4】呈现材料——
上海金山区初中学生小胖,无心一瞥的图片先不知被哪位好事者上传到网上,接着被无数人恶搞成数百个版本。
小胖的形象变得五花八门,一会儿是郭靖,一会儿是《指环王》里的精灵射手,一会儿露出蒙娜丽莎的微笑,一会儿又闪露野蛮女友的霸道……
想一想:
①如果你是小胖,你看见自己的照片被改成那样,你会有什么感受?
(郁闷、气愤、难过、伤心、觉得被侮辱、丢人等……)
②你如何评价这种涂抹、丑化别人照片的行为?
(不尊重别人,自私、伤害别人的感情——侵犯他人人格权)
③如果你是小胖,你会如何解决此事?
(请网友立即删除丑化照片,公开赔礼道歉;
或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失。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犯,事例中的丽丽、小胖的肖像权都被侵犯了,公民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个人都有肖像权,每个人的肖像权都不容侵害。
【活动5】
究竟什么样的情况下是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呢?
!
请大家判断下列行为是否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
并说明理由。
A.用别人的照片当飞镖的靶子进行射击。
B.影楼未经顾客同意将其照片作为店铺陈列品。
C.某减肥药厂家未经同意将着名主持人崔永元的照片用做产品广告等。
D、某摄影爱好者把他人在公园里随地吐痰以及破坏草坪、花卉的行为拍摄下来,将照片寄给报社,报社将这些照片在报纸上刊登出来。
E、媒体对公众人物、特殊事件的当事人,如彩票中奖者,事故当事人进行采访、拍照。
F、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A、B、C题反映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侮辱他人人格、恶意损害他人形象、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均属侵权行为。
D、E、F题反映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公民本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
我们每个公民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也要尊重、维护他人的肖像权,否则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
4、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尊重、维护他人的肖像权
过渡:
对于肖像,我国法律规定了肖像权,用以保护公民在肖像方面的合法权益,那么同属精神性人格权的姓名呢?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名字是每个人专用的符号。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姓名中的权利。
【活动6】呈现材料——
寿生渐渐的长大,转眼来到了省城读中学,为了能培养他成材,父母亲倾注了所有的心血。
寿生也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体,热心助人,成绩优异,在一次省奥数竞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
可最近他却不想去上学,并且向父亲提出改名换姓。
因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嘲笑他,叫“禽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说他忘恩负义。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父母都寄予了特别的寓意。
二、维护姓名权
那么,什么是姓名?
姓名与个人的人格的关系是怎样的?
什么是姓名权,姓名权的内容有哪些?
1、姓名与个人人格的关系
姓名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文字符号,姓名权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的人格基本标志。
姓名与每个特定人的基本人格有着密切联系,是每个人的人格基本标志。
例如,我们提起董存瑞,眼前就浮现出他舍身炸碉堡的光辉形象;
说起了雷锋,就想起了……
2、姓名权的含义及内容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可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在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回头想一想:
你认为寿生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吗?
他爸爸有权阻止吗?
说说理由。
(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体规定;
明确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我们学会用辨证的全面的观点看待取姓名的现象。
3、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活动7】呈现材料——
八年七班学生李强上学迟到了,他知道班级会扣分,老师也会批评自己,所以他在值周生登记班级姓名时,写上了八年八班张超同学的名字。
议一议:
①如果你是张超,李强这样做对你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班级因此而扣分,大家努力了一个月才得到的纪律星被摘了,班主任找我谈话,批评我,同学们也埋怨我不早点来,我有口难辩。
②如果你是张超谈谈你的心理感受?
(觉得冤枉、委屈、气愤)
③试举出身边发生过的或社会上乱用、冒用、盗用他人姓名的不正当行为。
(盗用他人姓名申请手机用户、写匿名信落款用他人姓名等)
④如果你是受害人,你会怎么办?
(赔礼道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同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一样,公民的姓名权不容侵犯和侮辱。
生活中屡屡发生的拿别人的名字开玩笑,将过失或损失栽赃在别人身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4、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和后果
【活动8】呈现材料——
杨某与肖某是同事。
杨某为了开玩笑,用肖某的姓名在某杂志上刊登了一则征婚启事。
肖某的妻子看到启事后,同肖某发生激烈争吵,周围的人对肖某也指指点点,给肖某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肖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杨某向肖某赔礼道歉,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