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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总公式的矛盾

资本总公式存在着什么矛盾呢?

用一句话来表述就是:

从表面上看,资本总公式G——W——G′和价值规律是相矛盾的。

具体说来,按照价值规律,W的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在流通领域W是按照它包含的价值量进入交换的,因此,在流通中价值应该只发生形式的变换,并不包含价值量的改变。

因为按价值规律的要求,W必须实行等价交换。

但是,资本总公式呈现出来的现象却是经过一买一卖的过程,资本发生了增殖。

这就是资本总公式的矛盾。

这一矛盾是如何形成的呢?

也就是说,增加了的那部分价值是从何而来的呢?

首先,它不可能在流通中产生。

一些资产阶级学者认为流通中可以产生m,那是错误的。

因为我们在前面讲过,价值是人们在生产W时由抽象劳动凝结而成的,在流通中仅仅是价值形式发生变化,由G到W,由W到G,价值量不会改变。

因而在市场上,不论你是等价交换,还是不等价交换,都不能产生m。

等价交换,毫无疑问不会产生m,否则,就不能称为“等价”;

而不等价交换也不会产生m。

在市场上,不等价交换无非有这样三种情况,一种是贵卖,一种是贱买,还有一种是既贱买又贵卖。

我们分别看一下这三种情况能否产生m。

先看第一种情况,假如有人贵卖,明明100元的W,他却卖120元。

表面上看他多得了20元,可这是暂时的。

因为你能贵卖给别人,当你向别人买东西时,别人也能贵卖给你,正好相互抵消;

第二种情况,假如有人贱买,明明100元的W,他却只花了80元买来。

可与这一种情况相似的是,既然你能贱买别人的W,别人也可以贱买你的W,也只能是相互抵消;

第三种情况,假如有人特别狡猾或者聪明,是既贱买,又贵卖,他是赚钱了。

但与此相对应的是,市场上必定有个愚笨的人是既贵买又贱卖。

所以,这种情况仅仅是改变了W总价值量在不同的资本家之间的分配,并不能增加原有的社会价值总量。

因此,不等价交换也不能产生m。

其次,它又不可能离开流通产生。

m不能从流通中产生,那么离开流通能不能产生呢?

也不行。

因为离开了流通领域,商品生产者既不买,也不卖,自己和自己的商品发生关系,严格地说,他的生产物已不是商品了,即象我们通常讲的“自己种粮自己吃,自己做衣自己穿”那样,当然不会有价值增殖。

由此可见,要解决G—W—G′矛盾,必须有一个条件。

这个条件是:

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离开流通产生。

换句话说,既要遵循价值规律要求,在商品交换时实行等价交换,又要在流通过程终了时实现价值的增殖。

这岂不是一个矛盾的两难选择吗?

这个难题是马克思解决的。

他第一个揭示出关于劳动力成为商品这个要害问题,从而找到了解决这一矛盾的钥匙。

二、劳动力成为商品

所谓劳动力,就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存在于人的身体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

通常用字母A表示。

劳动力在各个社会都存在,只要有人类,就有劳动力。

但A并非天然就是W,它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会成为W。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A才会变为W呢?

1、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

2、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

同其它所有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这种商品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但这是从普遍意义上来讲的,从实际来看,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决定要复杂得多。

由于劳动力存在于活人身上,要生产劳动力,就得生产一个活人,不仅要让他生出来,还要给他吃饭、穿衣,让他活下去以及繁衍下去。

因此,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实际上就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要花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即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要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总和。

具体说来,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维持劳动者本人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二是维持劳动者家属子女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三是劳动者的教育训练费用。

除此之外,与其他商品相比一个不同之处是,劳动力价值的决定还要包含着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

所谓历史因素,指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生产力水平也高低不同,因而维持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数量、质量、品种、类型、价格等也都不一样,生产各种生活资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不尽相同,这些最终都会影响到劳动力价值的高低。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劳动力价值的决定受到两种倾向相反的因素影响:

一方面,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各种生活资料的价值日益降低,从而使劳动力的价值趋向下降;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和质量也日益提高,从而使劳动力价值趋于上升。

所谓道德因素,指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在各自具体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道德标准不尽相同,也往往会引起每个劳动力对其他家庭成员所尽义务的不同,因而引起维持劳动者家属子女所需生活资料价值的变化,从而最终影响到劳动力的价值。

如中国和美国这两个国家,人们在对待年满18周岁后的、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的抚养上,道德标准是大不相同的,这往往会引起劳动力价值的差异。

尽管历史、道德因素会影响到劳动力价值的决定,但在一定的国家、一定的社会历史时期,劳动力的价值,即生产、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总是相对确定的,并且有一个最低限度。

以上是对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的分析,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主要是体现在它的使用价值上,现在就来分析它的使用价值。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

同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也是在消费过程中实现的,劳动力使用价值的消费过程,就是劳动过程本身。

但不同的是,其他商品一旦实现了其使用价值,它所包含的价值就会随之而消失,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则不一样,它具有创造商品、创造价值的能力。

它不仅能创造出本身的价值,而且能创造出比它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

这就是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特殊性。

劳动力既然以商品的姿态出现在市场上,那它在买卖的过程必定也会有一个价格,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劳动力的价格问题。

第二节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

一、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

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购买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后,就离开流通领域,进入生产过程,并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资本的生产首先也是一种商品生产。

此时,资本的生产过程具有和一般商品生产过程相同的性质,即一方面是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抽象劳动形成价值的价值形成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

1、劳动过程

劳动过程就是指商品生产者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或者按书上讲的是劳动者借助于劳动资料,通过有目的的活动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出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的过程。

劳动过程的这种一般性质是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下所共有的。

在资本经济即资本占统治地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过程呈现出非常明显的特点:

一是劳动者被集中在一定的企业中劳动,并受资本所有者或其代理人的指挥和监督。

劳动者一经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其使用权就归属于购买者,劳动者也就不能再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劳动力了,而必须接受购买者的安排;

二是劳动过程的产物直接归资本所有者占有和支配。

作为直接创造和生产出劳动产品的劳动者,则没有支配劳动产品的权利。

当然,对货币所有者来说,通过迫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而生产出商品的根本目的,不在于取得它的使用价值,而在于它所包含的价值量。

2、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

价值形成过程就是指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的过程。

这一过程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生产资料转移旧价值的过程。

这是由具体劳动完成的。

比如用棉花织布,棉花的价值通过具体劳动,被转移到布的价值中来。

另一方面是活劳动创造新价值的过程。

也就是抽象劳动形成价值的过程。

在用棉花织布的过程中,劳动者将不断地消耗他的体力和脑力,因此又不断地在织出的布中加进新的价值。

所以,价值形成过程,就是转移旧价值和创造新价值的过程,而新产品的价值就由被转移而来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新创造的价值两部分构成。

资本的生产过程还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

这个问题反映了资本生产过程的特性。

对上图我们举例来说明:

假定有一位货币所有者要生产100台机床,需要消耗钢材及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价值20万元,再假定生产100台机床需要花费500个工人4个小时劳动,劳动者每小时创造的价值平均为10元,货币所有者购买一个劳动力一天的价格是40元,雇用500个劳动者劳动一天需要支付的工资是40元×

500=2万元。

根据图示,这100台机床的价值就是:

被转移的生产资料的价值20万元+新创造的价值2万元=22万元。

如果货币所有者就到此为止,那么,这100台机床的价值同资本所有者最初投入的价值正好相等,整个生产过程就只是价值形成过程,货币所有者将一无所获。

显然,货币所有者是不甘心的,他必须有点赚头才行。

怎样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

他发现付给每个劳动力一天的工资是40元,而他们每天只劳动4个小时,这太不合算了。

于是他要求劳动者每天要劳动8个小时,500个劳动者就会生产出200台机床,这时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就是2万元×

2=4万元,200台机床的价值=20万元×

2+4万元=44万元,而货币所有者只付出了42万元,价值增殖了2万元。

此时的资本生产过程就成了价值增殖过程。

马克思把增加了的2万元,称为剩余价值。

由此可见,剩余价值的产生就是由于货币所有者把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延长到补偿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以上,从而使劳动力创造的价值超过了劳动力的价值,这也是资本增殖的秘密。

所以,剩余价值就是由劳动者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

从上例我们也可以看出,所谓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

这个“一定点”,其实就是劳动者劳动力的价值。

如果新创造的价值正好等于劳动力价值,那就只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新创造的价值多于劳动力的价值,那就成为价值增殖过程。

在分析了资本的生产过程之后,我们也就得到了解决资本总公式矛盾的办法了。

货币所有者在经过G—W—G后获得G′或剩余价值并没有违背价值规律。

货币所有者在购买劳动力及各种生产资料时,或者在出卖他的商品时,都是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下进行的,只不过是由于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所具有的特殊的使用价值,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多于劳动力价值的新价值,从而使新商品的价值量多于货币所有者的最初投入,因而在流通过程结束后,便出现了一个△G。

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一天的劳动实际上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必要劳动时间,用以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

另一部分是剩余劳动时间,生产出剩余价值。

所以,剩余价值从质上看,是剩余劳动的凝结,是物化的剩余劳动;

从量上看,是超过原预付货币额的一个增殖额。

二、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率

1、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马克思根据资本不同部分在剩余价值生产中所起的不同作用,把资本区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叫不变资本,一部分叫可变资本。

我们知道,一般的商品生产都必须有两大类生产要素:

一大类是如机器设备、原料等生产资料;

一大类是劳动力。

所以马克思就把用来购买厂房、机器设备、原料、辅助材料等生产资料的资本,叫做不变资本(c)而用来购买劳动力的资本,叫做可变资本(v)。

为什么要把用来购买厂房、机器设备、原料、辅助材料等生产资料的资本叫做不变资本呢?

通过前面对资本生产过程的分析我们知道,机器设备和原料等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并没有消失,只不过是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了而已,其量的大小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叫不变资本。

而用来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则被用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被劳动者购买了生活资料而在生产过程以外消费了。

但这部分价值将在生产过程中由劳动者再生产出来。

而货币所有者购买劳动力的核心原因在于: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不仅能将相当于工资部分的价值生产出来,而且还能生产出超过工资部分的价值,实现价值增殖。

所以叫可变资本。

通过这样一划分,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在整个资本中,不变资本并不能带来价值增殖,只有可变资本,才能带来价值增殖,才是剩余价值产生的唯一源泉。

划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意义在于,可以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从资本增殖的角度说明劳动在社会财富创造中的巨大作用,为正确分析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劳动力与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依据。

2、剩余价值率(m′)

现在我们知道,商品的价值实际上分为三部分,即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用公式表示就是c+v+m。

如果我们不对资本进行划分,就很容易误解为m是全部资本带来的,经过对资本的划分,我们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剩余价值只是可变资本价值变化的结果。

因此在考察资本增殖的程度时,就不能用剩余价值和全部资本作对比,而应该用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作对比。

马克思把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的比率叫做剩余价值率。

其公式为:

m′=m÷

v。

例如,某个货币所有者花费1000元资本,其中800元用于购买生产资料,200元作为工资,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剩余价值300元。

那么,m′=300元÷

200元=150%。

在前面我们学过,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的必要劳动创造可变资本价值,在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

所以,剩余价值率的公式还可以表示为:

剩余价值率=剩余劳动时间÷

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

必要劳动。

这些公式都准确地表明了活劳动的增殖能力。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m′准确地表现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m′表示了劳动者提供剩余劳动、生产剩余价值,对企业和社会贡献的水平。

任何资本所有者都希望自己所拥有的资本能够最大限度的增殖,那么,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方法有哪些呢?

第三节、生产剩余价值的两种方法

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很多,但概括起来,不外两种,即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

我们逐一的进行分析。

一、绝对剩余价值生产

什么叫绝对剩余价值?

绝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绝对延长工作日的方法所生产的剩余价值。

这种生产方法,就叫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或者按教材上所讲的,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就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延长工作日来增加剩余劳动时间、以绝对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

由于劳动者的工作日分为两大部分,即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用以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剩余劳动时间用以生产剩余价值。

所以,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而又延长工作日的情况下,剩余劳动时间就被绝对地延长了,因而也就可以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

例如,原来的工作日是8小时,其中必要劳动时间4小时,剩余劳动时间也是4小时,剩余价值率=剩余劳动时间÷

必要劳动时间=4÷

4=100%。

在必要劳动时间4小时不变的情况下,把工作日延长为10小时,剩余劳动时间就变为6小时,剩余价值率也就变为6÷

4=150%,和原来相比整整提高了50个百分点。

所以马克思说:

“把工作日延长,使之超出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的那个点,并由资本家占有这部分剩余劳动,这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资本论》第一卷,第557页)

既然工作日的绝对延长可以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那么,资本所有者能不能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日呢?

显然不能,因为工作日或称劳动日指的是劳动者在一昼夜中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一个白天、一个夜晚共24个小时的时间。

在这24小时之内,劳动者受生理条件的制约,不可能连续不停地进行劳动,而必须有吃饭、睡觉、休息的时间,才能保证劳动力供应的持续性。

另外,延长工作日还要受到社会的和道德的限制。

就是说,作为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劳动者,还要有一定的时间照顾家庭、抚养子女,参加一些社会活动,以及读书、看报,进行必要的文化娱乐活动,这样才能满足劳动力发展的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

这种需要能满足到什么程度,则是由一国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这两个因素,决定了工作日的长度,不能等于,而只能小于24小时。

这也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局限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在法律上对工作日的长度做出了规定,这使得资本所有者通过用延长工作日的办法来生产剩余价值的行动受到制约。

但尽可能多地获取剩余价值又是资本所有者的最大目的,于是他们便转而采用其他的方法——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

什么是相对剩余价值?

就是在工作日不变的条件下,由于必要劳动时间缩短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

这种生产方法,就叫相对剩余价值生产。

相对剩余价值,以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首先是从个别资本所有者开始的,而个别资本所有者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动机,是因为他发现,缩短了本企业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以后,在得到生产相同商品的所有企业都有的剩余价值的基础上,能够比别人多得一些剩余价值。

这时他多得的剩余价值,马克思称之为超额剩余价值。

商品生产者总是竞相改进生产技术,以提高个别劳动生产率,使他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商品的价值量仍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继续按社会价值出售的情况下,这个商品生产者就将比别人多获得剩余价值,于是超额剩余价值就出现了。

超额剩余价值,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相对剩余价值。

从上表可以看出,个别企业在劳动时间没变的情况下,靠提高劳动生产率来改变了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因而属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范围。

但是,个别资本不可能长久地、稳定地获得超额剩余价值。

因为所有的资本所有者都想得到超额剩余价值,都在激烈的竞争。

一个资本所有者采用了新技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多赚了钱,得到了超额剩余价值,其它的资本所有者都会如法炮制,采用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所有的资本所有者都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就会造成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因而使得生产单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降低,于是超额剩余价值不见了。

但由于商品的社会价值降低了,劳动力价值也就随之而降低了,所有的资本所有者又都得到了相同的、却比过去多的相对剩余价值。

第四节资本主义工资

一、工资的实质

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即劳动力价格就是工资。

这个概念往往会被经济领域的一般表象所掩盖。

因为在经济领域,劳动者给货币所有者干活,货币所有者按日、周或月给劳动者支付工资,在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劳动者干多少活给多少钱,劳动者出卖给货币所有者的是劳动,而不是劳动力,劳动者的全部劳动都得到了报酬,工资变成了劳动的价值或价格。

其实不然。

劳动者出卖的只能是劳动力,而不能是劳动。

因为劳动不是商品,也无法成为商品,这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说明:

第一、劳动创造价值,但劳动本身没有价值。

如果劳动有价值,那就等于说劳动就是劳动,价值等于价值,这完全是同语反复。

第二、如果劳动是商品,那么它在市场上出卖以前,就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商品存在。

而事实上,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购买的只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

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劳动者的劳动是在进入生产过程后,在货币所有者的监督下进行的,这时,劳动者的劳动已经属于货币所有者了,劳动者已经没有权力再出卖劳动了。

第三、如果说劳动是商品,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货币所有者就应该支付给劳动者全部劳动的报酬。

这样,货币所有者就得不到剩余价值了,等于白辛苦。

显然,货币所有者是不会干这种无利可图的事情的。

如果货币所有者以低于劳动价值来支付报酬,交换就不等价了。

所以说,劳动是商品的逻辑是不能成立的。

马克思科学地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解决了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极重要的问题。

这一理论,使人们可以透过工资这种现象看到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看出工资掩盖下的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关系。

二、工资的基本形式

1、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2、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

3、工资的国民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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