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代销协议中介仅带客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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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代销协议中介仅带客Word下载.docx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止。

三、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收集意向购买客户的相关信息,上报甲方备案,并负责带领客户至项目地址,介绍给甲方专门的对接人员进行洽谈及促成交易的相关工作的跟进。

四、结算方式

1、当下述条件全部满足,视为单套物业已出售且乙方完成代销,甲方应就该套物业与乙方结算代销服务费用:

(1)甲方已收取定金且购房人已付首付款;

(2)购房人已经与甲方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

(3)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或采取按揭贷款购房的购房人已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

2、代销服务费用的标准(跳点计算)

(1)乙方代销成功,代理期限内总成交额在80万以下(含80万元)的,代销服务费用为销售总成交金额×

5%;

(2)乙方代销成功,代理期限内总成交额在80万元以上(不含80万元),代销服务费用为销售总成交金额×

8%。

3、代销费用的结算

(1)购房人支付的定金由甲方收取,购房人的定金、首付款等购房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每月月底,甲方就乙方当月介绍客户中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人支付的全部购房款数额或采取按揭贷款方式的购房人在按揭银行放款之后的房款数额进行统计,甲方应就当月实际总成交额,参照上述代销服务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代销费用。

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买卖过程中违约情形的处理

因购房人违约(包括购房人因贷款政策变动、已办理贷款等非甲、乙任意一方原因导致按揭银行无法审批放款等)而没收的定金、或收取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按50%:

50%的比例分成,甲方须配合提供《购房人违约确认单》(附件四)给乙方作为分成依据。

5、费用支付

(1)双方约定乙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方式,由甲方按时支付。

乙方的销售代理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月5日前(预节假日日期顺延)将上月代理服务费结算明细表提供给甲方审核,甲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确认的结算明细表交回乙方,乙方在收到结算明细表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符合政府部门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转款至乙方账户。

(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6、工作内容及流程

(1).对接人

1.1甲方指定对接人负责与乙方接洽代理销售工作,对接人信息及相应权限详见《对接人确认书》(附件一)。

1.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果需变更上述指定的对接人的,须向乙方送达加盖公章的书面变更通知书,否则,乙方对此变更后的对接人不予承认;

在乙方收到甲方该变更通知书前,甲方原对接人所为行为仍有效。

(2).代理流程及客户有效性确认

2.1本项目代理流程如下:

2.1.1带客前通知:

乙方须提前2小时报送带看的看楼客户人数给甲方,甲方于当天将指定接客地点、时间反馈乙方。

2.1.2客户确认:

客户到售楼现场后,双方对接人及客户应在《客户联动确认单》(附件二)上签字确认客户的有效性,该确认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1.3客户登记:

联动代理期间乙方客户电话登记方式为前三后四,如159****5421。

2.1.4客户接待:

甲方进行客户确认后由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客户观看样板房、沙盘讲解、实地看房等接待活动。

2.1.5成交确认:

甲方对接人应在乙方客户签订《认购书》后,要求客户与甲方共同在《客户成交确认单》(附件三)上签名确认乙方工作。

本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经客户和甲方对接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客户成交确认单》可作为乙方结算代理服务费的凭证。

2.2为顺利确认乙方代销工作业绩,若出现某一成交客户及其家庭成员由乙方和除乙方之外的公司共同介绍给甲方、但最终只有一位客户与甲方成交导致无法确认具体业绩归属的情况,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客户成交确认单》中记载的“联动公司”、“确认成交时间”和“客户签名”等信息由甲方确定代销工作业绩归属。

2.3甲方进行客户确认当日未对乙方的客户提出异议,事后不得以该客户为甲方客户系统已有接待记录的客户为由主张该客户不属乙方推介的有效客户的,该客户仍视为乙方推介的有效客户。

2.4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推介的有效客户未与甲方成交,但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该客户与甲方成交的,该客户仍视为乙方推介的成交客户。

五、甲方责任

1、本协议委托销售物业的价格及优惠折扣由甲方制定,甲方有权自行调整而无需经过乙方同意。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向乙方交付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收房款专用银行帐号;

(2)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商的委托书。

委托书仅包括甲方委托乙方收集意向购买客户信息、带领客户至项目地址介绍给甲方,但不包括委托乙方与购房人签署《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等购房相关合同,不包括代甲方收取客户的诚意金、定金、首期款、全部房款等购房相关款项。

2、甲方保证:

若购房人购买物业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或物业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风险、赔偿和其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若购房人因此向乙方索赔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甲方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按时向购房人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如因交付时间、交付商品房的质量、逾期办理产权证等原因与购房人产生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向乙方交付与物业销售有关的宣传资料等前期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注意、应避免、应克服的事项。

5、甲方改变销售策略及价格的,应及时告知乙方。

6、依据协议约定按时与乙方结清代销费用。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收集意向购买客户信息,组织安排客户前往项目地址,并介绍给甲方相关对接人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公账户复印件,并保证上述文件真实有效,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

3、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以各种形式开展多方式的拓客工作,不得在项目范围内截留甲方客户。

4、执行甲方制定的营销策略,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营销推广建议。

5、在代销及拓客过程中如实介绍本项目,不得有违法或虚假、夸大、误导购房人的不实行为,否则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

5、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在推介本项目工作中所发生或遭受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代销本项目的过程中,应妥善做好安全工作,确保购房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因乙方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之损害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赔偿。

7、组织和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本项目情况,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为甲方保守一切商业机密。

9、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销售人员负责本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

若乙方委派的销售人员不能胜任项目的销售工作或产生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安排。

10、乙方应维护甲方及甲方所开发项目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七、协调

  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一名代表,负责本协议履行的协调工作,包括通报情况、签收、送达文书等。

甲方人员:

,联系电话:

乙方人员:

,联系电话:

 

八、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甲方无权委托销售本项目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在本项目代理期间有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可责令乙方在7日内进行整改,乙方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3、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代销,或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有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向客户收取购房相关款项、与客户签署相关购房相关合同、文件等违法违约行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因此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预期项目销售损失及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等一切损失。

4、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万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须支付乙方应得的代理服务费用并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追索佣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等。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对本协议执行中产生的冲突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珠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以下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

《对接人确认书》

附件二:

《客户联动确认单》

附件三:

《客户成交确认单》

附件四:

《购房人违约确认单》

本合同条款以打印版为准,不得手工填写、涂改,否则无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署日期:

年月日签署日期:

年月日

对接人确认书

公司:

本公司与贵公司就《华业丽景花园项目代销协议》中约定贵公司代理华业丽景花园项目,现就本公司指定对接人信息及权限与贵公司确认如下:

(1)本公司客户联动对接人信息:

1、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职务:

电话:

2、姓名:

3、姓名:

4、姓名:

上列

(1)中任何一人仅可代表本司进行客户确认、签署《客户联动确认单》,对接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一致。

(2)本公司销售总监信息:

上列

(2)中任何一人可代表本司进行客户确认、签署《客户联动确认单》、《客户成交确认单》、《购房人违约确认单》,对接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一致。

公司

年月日

附件二

客户联动确认单

编号:

联动

联动公司:

项目

联动销售代表:

信息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客户

客户姓名(全名):

开发商

对接人:

(签名)

确认

确认时间:

客户签名:

客户确认

备注

附件三

客户成交确认单

成交物业:

栋阁:

房号:

面积:

户型:

物业类型:

签订认购书时间:

成交总价:

身份证号:

销售总监(签名):

确认成交时间:

附件四

购房人违约确认单

联动分行:

房号:

面积:

成交总价:

客户已交定金:

客户已交违约金:

 信息

客户签名:

销售总监:

未成交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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