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AAWord文件下载.docx
《财务管理制度AA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AAWord文件下载.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6.5管理流程24
7财务核算管理办法25
7.1物资采购核算25
7.2商品销售的核算25
7.3库存商品的核算26
7.4费用的核算26
7.5债权的管理26
7.6外地网点销售管理26
7.7管理流程27
8资金管理办法28
8.1总则28
8.2资金筹措及担保28
8.3资金使用、控制29
8.4资金效益的评价30
8.5货币资金管理30
8.6管理流程32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管理:
指对公司财务日常会计核算进行管理。
管理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管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执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金属贸易事业部,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制度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部
1.1会计核算规定
1.1.1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1.1.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1.1.1.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1.1.1.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1.1.1.4资本、基金的增减;
1.1.1.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1.1.1.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1.1.1.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1.1.2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1.1.3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1.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1.1.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1.1.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1.1.7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1.2填制会计凭证规定
1.2.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2.1.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凭证的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经营业务内容;
数量、单位和金额。
1.2.1.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2.1.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这样要求,目的是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帐物相符,防止盲目采购,避免物资短缺和流失。
实物验收工作由经管实物的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
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加盖印章;
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总之,必须有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后,会计人员才能据以入帐。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1.2.1.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当加盖"
作废"
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1.2.1.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1.2.1.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因为,借款和还回借款,是互有联系的两项经济业务,在借款和还回借款发生时,必须分别在会计帐目上独自反映出来,因此,借款收据和收还借款的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必须予以保留,不能将原借款收据退还借款人,否则,将会使会计资料失去完整性。
1.2.1.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1.2.2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1.2.3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
1.2.3.1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凭证编号;
经济业务摘要;
会计科目;
金额;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1.2.3.2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帐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填制三张记帐凭证,即可编成11/3号、12/3号、13/3号。
1.2.3.3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1.2.3.4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
凡是与记帐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1.2.3.5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注明"
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
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字样。
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发现以前年度记帐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帐凭证。
1.2.3.6记帐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1.2.4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2.4.1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
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合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1.2.4.2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
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
00"
,或者符号"
--"
;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
0"
,不得用符号"
代替。
1.2.4.3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
元"
或者"
角"
字之后应当写"
整"
字或者"
正"
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
字。
1.2.4.4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1.2.4.5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
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
零"
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
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
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
,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
、元位也是"
但角位不是"
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
字,也可以不写"
1.2.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帐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
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1.2.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1.2.6.1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1.2.6.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1.2.6.3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
附件另订"
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1.2.6.4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1.2.6.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1.3登记会计帐簿规定
1.3.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1.3.2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
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
1.3.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1.3.4启用会计帐簿时,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
在帐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
启用日期、帐簿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记帐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启用订本式帐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
使用活页式帐页,应当按帐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
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帐页顺序编定页码。
另加目录,记明每个帐户的名称和页次。
1.3.5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
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是:
1.3.5.1登记会计帐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1.3.5.2登记完毕后,要在记帐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表示已经记帐。
1.3.5.3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1.3.5.4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1.3.5.5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
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1.3.5.6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
此行空白"
、"
此页空白"
字样,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1.3.5.7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
借或贷"
等栏内写明"
借"
贷"
等字样。
没有余额的帐户,应当在"
等栏内写"
平"
字,并在余额栏内用"
ō"
表示。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1.3.5.8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
过次页"
和"
承前页"
字样;
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
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
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结计"
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
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1.3.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帐和明细帐应当定期打印。
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1.3.7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1.3.7.1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
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
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1.3.7.2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1.3.8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1.3.8.1帐证核对。
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帐方向是否相符。
1.3.8.2帐帐核对。
核对不同会计帐簿之间的帐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
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总帐与明细帐核对,总帐与日记帐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帐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核对等。
1.3.8.3帐实核对。
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
包括:
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
各种财物明细帐帐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
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1.3.9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帐。
1.3.9.1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1.3.9.2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
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
本月合计"
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
本年累计"
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十二月末的"
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
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1.3.9.3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
结转下年"
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
上年结转"
1.4编制财务报告规定
1.4.1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
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1.4.2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1.4.3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
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1.4.4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当注明: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公司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公司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1.5科目使用规定
1.5.1、基本要求
1.5.1.1各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1.5.1.2公司按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与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1.5.2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顺序号 编号 名 称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11 应收票据
6 1121 应收股利
7 1131 应收帐款
8 1132 坏帐准备
9 1141 预付帐款
10 1191 其他应收款
11 1201 在途物资
12 1211 原材料
13 1221 包装物
14 1231 低值易耗品
15 1241 库存商品
16 1301 待摊费用
17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8 1501 固定资产
19 1502 累计折旧
20 1505 工程物资
21 1506 在建工程
22 1601 固定资产清理
23 1701 无形资产
24 1702 开办费
25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26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27 2101 短期借款
28 2111 应付票据
29 2121 应付帐款
30 2131 预收帐款
31 2151 应付工资
32 2153 应付福利费
33 2161 应付股利
34 2171 应交税金
35 2172 其他应交款
36 2181 其他应付款
37 2191 预提费用
38 2221 长期应付款
39 2231 递延税款
三、所有者权益
40 3101 股本
41 3111 资本公积
42 3121 盈余公积
43 3131 本年利润
44 3141 利润分配
四、损益类
45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46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47 5201 投资收益
48 5203 补贴收入
49 5301 营业外收入
50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51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2 5405 其他业务支出
53 5502 营业费用
54 5503 管理费用
55 5504 财务费用
56 5601 营业外支出
57 5701 所得税
58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会计数据处理流程
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原始凭证
收
款
付
转账
见1.4.2
见1.3.5
见1.3.8.2
登记总帐
核对
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登记各种明细帐
见1.2.3
见1.2.1
填制和审核凭证
记帐凭证
2支票管理办法
支票管理:
指对公司的支票使用进行管理。
为加强公司的支票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1保管
2.1.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2.2审批权限
2.2.1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签字。
2.3使用
2.3.1支票使用时,经办人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2.3.2总经理批准签字。
2.3.3出纳会计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3.4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2.4清帐
2.4.1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填写报销凭证封面,填写金额要无误、相关人员核对验收(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人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原支票领用人在“用款申请单”及支票领用登记簿上注销。
2.4.2月底支票领用人如没有及时报帐,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用款申请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