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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实施细则

互联网政务实施细则

互联网政务的发展已近20xx年,目前存在的问题成为饱受公众诟病的短板,主要有基层政府网站不合格率高、形式主义严重、信息实用性不强等。

下文是互联网政务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互联网政务实施细则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网与本地自有业务系统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多方利用。

2.坚持问题导向。

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着手,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3.坚持协同发展。

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4.坚持开放创新。

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完善优化江西政务服务网,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XX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智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1.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标准。

按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统一编码"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20XX〕4号)精神,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标准,规范事项名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投诉渠道等要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

(责任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XX年10月底)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各地、各部门要依据职能,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前期已梳理完成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细化完善,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的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责任部门:

省编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6月底)

3.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重点是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序,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责任部门: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要求到现场办理。

(责任部门: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2.推行网上承诺办理机制。

结合"信用江西"建设,以用户实名制为前提,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推行网上承诺办理机制。

实名认证的用户,签署材料真实承诺书后,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进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用户在事项办理过程的行为,纳入省公共信用系统管理,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责任部门:

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3.优化网上服务流程。

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凡是能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

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责任部门:

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三)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优化政务服务网。

进一步完善优化江西政务服务网功能,加快推进省市县纵向到底、部门间横向到边的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建设全省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一站式登录、申请、咨询、反馈,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间跨域单点登录、单点退出。

(责任部门:

省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开展在线支付服务,实现非涉税行政收费以及公共服务收费网上支付。

(责任部门: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向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延伸,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受理、办结、反馈,做到"建好一张网、办成所有事"。

(责任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2.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逐步整合我省已有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综合电子监察平台等跨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监督、考核为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由政务服务网申报、管理平台调度、业务系统办理和政务服务网反馈。

(责任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3.建设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编制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等。

(责任部门:

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升级改造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构建全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

积极推进全省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现横向各部门、纵向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集中汇聚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社会信用等业务信息库以及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

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依法有序推进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开放,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服务。

(责任部门:

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信委。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4.规范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

尽快完成升级改造后的全省统一网上审批系统在市、县两级的部署和上线工作。

加快推动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凡未按时完成对接任务的,财政部门不得继续安排系统运维经费;凡涉及政务服务部门业务系统建设、改造的设计方案中未包含对接方案的,不得予以立项;凡项目完工验收前未完成对接工作的,不得进行验收付款。

(责任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

1.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江西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

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江西政务服务网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加强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动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积极运用第三方平台,与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实体大厅紧密配合,开展预约查询、选择中介、证照寄送等创新性、多样化的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尽享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的成果。

(责任部门: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2.建立健全登记赋码和政务服务评价制度。

登记赋码是指办事群众按要求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和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录入信息、提交材料,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统一赋码进行管理。

登记赋码是事项办理的身份凭据,伴随事项办理全过程,是事项办理统计、监管、督查的重要依据。

登记赋码结果即为网上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将政务服务网满意度评价体系与实体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评价体系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责任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3.推动江西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

逐步将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逐步推行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

加快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基层全覆盖。

(责任部门:

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五)夯实网上服务支撑基础。

1.深化全省政务云平台建设及应用。

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云平台,整合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制定各级数据中心整合方案,推动部门新建和已有的依托政务外网运行的电子政务系统向各级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

完善政务云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省级政务云异地灾备平台。

(责任部门:

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底)

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统筹,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

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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