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玉泉小学绩效考核方案定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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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其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导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料收集等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收集资料、统计、组织考核、公示等工作。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县财政局固定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县教育局提取我校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用于发放边远山区学校教师补贴和各县直小学、中心学校、中学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对上述学校进行综合考核的奖励;
学校提取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2%---27%用于兑现班主任津贴、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岗位津贴和教职工的绩效考核;
剩余总量的67%--72%在无其它扣款的情况下,存入教职工个人帐户,年末一次性发放。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一)岗位津贴
在学校提取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2%---27%部分(以下简称“提取总量”)中设班主任津贴和学校行政、中层干部职务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其核发标准为:
1、班主任津贴
按每学年两学期期末统测学生人数平均数每生每月1元的标准计发,原则上正、副班主任分别按6:
4比例发放,每年度兑现一次。
担任正副班主任职务的教师因岗位调整不再担任该职务的,当月按任职实际天数计发班主任津贴,从次月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2、学校党政领导、中层干部职务津贴
(1)党支部书记每月50元。
(2)副校长、校长助理、教导主任、后勤主任、政教主任每月40元。
(3)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主席)、少先队总辅导员、教科室主任、综合管理组组长每月30元。
(4)支部委员,工会委员每月10元。
对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采取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考评,达50%以上的教职工同意评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享受以上标准全额职务津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享受以上标准的80%职务津贴,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享受以上标准的50%职务津贴。
校长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
身兼数职按高职务计发,不重复发放。
(二)考核内容、时限和计发办法
1、奖励性绩效考核由德﹙10分﹚、常规工作﹙40分﹚、出勤﹙10分﹚、工作量﹙10分﹚、业绩﹙30分﹚和奖励加分六部分组成。
2、考核时限:
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考核结束后及时发放。
3、计算方法:
个人考核绩效工资=分值×
个人考核得分
分值=(提取总量-班主任津贴-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职务津贴)÷
考核人员合计总分
(三)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1、职业道德(每年度考核一次,共计10分)
(1)、爱国守法(2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2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服从学校分工安排。
(3)、关爱学生(2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2分)。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2分)。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政令畅通,与同事和睦相处,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
2、常规工作(每年度考核一次,共计40分)
(1)、组织教学能力(2分)。
视其能否胜任教研组和学校组织的公开课和课堂效率情况酌情评分。
(2)、教研工作(2分)。
按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
(3)、德育工作(2分)。
多方协调配合,加强德育工作,共同管理教育学生,培养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所在班级班风正,所任学科的学风浓。
(4)、政治业务学习(2分)。
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会议和学习记录;
按要求参加履职晋级培训。
(5)、值周工作(2分)。
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到岗,课间巡视到位,放学组织督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认真做好值日记载,能及时处理意外情况,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行政汇报。
(6)、抓好教学“六环”(12分)。
①、备课(2分)。
按学校要求备课给2分;
缺备一节扣0.5分;
无缺备现象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
②、上课(2分)。
按学校行政听课和教研组听课民主评分。
③、作业批改(2分)。
精批细改学生的作业给2分;
大钩大叉或有缺改现象酌情扣分。
④、辅导学生(2分)。
对学生进行耐心辅导,认真抓好“转差培优”工作给2分;
歧视并撵走差生的不给分。
⑤、成绩检测(2分)。
根据减负提质的要求,适时适量检测学生成绩,并及时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⑥、教学反思(2分)。
在教学结束后,有针对性的对某堂课、某知识点或某单元等进行反思给2分;
没有教学反思不给分。
(7)、卫生、安全、财产(5分)。
能按学校要求搞好教室及公共区卫生并做好保洁工作;
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和报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爱护学校财产,无人为损坏现象。
以上现象违背一次扣考核分0.2分,累计分值。
以检查记录为准。
(8)、普及教育(2分)。
入学巩固率达100%给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9)、课外活动(2分)。
按学校要求积极开展多形式的课外兴趣活动(含少年宫活动),检查中没有开展的,借故或讲条件不开展的每次扣0.2分,依次累计,以记录为依据。
(10)、按时按质上交各类资料(2分)。
迟交一次扣0.5分,缺交一个资料扣1分,依次累计。
(11)及时、高效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5分)。
学校除教育教学工作外,其它突发临时性的工作,教师应听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时高效完成的满分,检查中没有完成的每次扣0.5分(以检查记录为依据),直至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12)认真组织召开班队会(2分)。
教师应组织好每周的班队会,如果没有组织班会课的,再检查中发现一次扣0.5分(以检查记录为依据),扣完为止。
以上“常规工作”10条适用于教学岗位的(一线)教师的考核。
以下6条适用于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和工勤人员的考核:
(1)、坚持上下班制度,严格执行坐班制。
(5分)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保障。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4)、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会议和学习记录。
(5分)
(5)、值周工作(5分)。
(6)、按时按质上交各类资料(5分)。
迟交一次扣0.5分,缺交一个资料扣1分。
(7)及时、高效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5分)。
(8)、卫生、安全、财产(5分)。
能按学校要求搞好所辖卫生并做好保洁工作;
做好校产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和报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爱护学校财产,无人为损坏现象,以上都按照学校要求做的满分,每发生1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以检查记录为依据。
3、出勤(每年度考核一次,共计10分)
除了按绥教通【2010】1号“绥江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绥江县中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精神执行请假期间的待遇外,针对学校实际,对病事假、缺课旷工实行绩效考核评分。
(1)、一学年累计一般事假1天以上20天以下(含20天),每天扣0.4分。
(2)、病假:
工龄20年以上(含20年)每学年累计病假在三天及其以下的不扣分,三天以上三个月以内按超出实际天数每天扣0.1分;
工龄在20年以下每学年累计病假两天的不扣分,两天以上三个月以内按超出实际天数每天扣0.2分。
(3)、旷课旷工:
旷课一节扣2分,累计旷工1天以上5天以下(含5天),每天扣5分。
(4)、一年累计迟到或早退在两次及其以内不扣分;
两次以上者,按超出次数每次扣0.1分。
请病事假一律按照《玉泉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中的《考勤管理》执行。
考勤以假条和学校代课、签到表等资料为依据。
4、工作量(每年度考核一次,共计10分)
参照绥教【2005】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职工编制数和岗位设置实际,专任教师中班主任周课时未超过14节、副班主任周课时未超过16节、其他教师周课时未超过18节以及行政管理、教学管理、“三室”管理、工勤服务等岗位教职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并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一律视为满工作量。
满工作量每学年给10分。
(1)、超工作量:
根据《绥江县教育局教职工工作量》的通知精神和学校现有教师每周的岗位平均工作量计算。
每学期以20周计算,任课教师周课时数和代课节数的周平均课时量超过上述节数,视为超课时工作量,每超一课时加1分。
其它岗位根据其工作性质,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完成本职工作或临时安排的工作,不计超工作量。
(2)、不足工作量:
未完成本职工作或无故不服从、不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视为不足工作量。
对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其情节一次扣1--5分;
未完成本职工作或未完成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视其工作量大小、用时多少以及影响程度,酌情每小时扣0.2—2分,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5、业绩(统测学科分两学期考核,秋季学期占40%,春季学期占60%,共计30分)
(1)、统测学科:
每学年两学期的成绩按学校同年级同学科计算,统测科目的综合总评超出同年级同学科总评5分以上,每超出1分加考核分1分;
低于总评分5分以下,每低于1分扣考核分0.5分;
。
(2)、非统测科目:
非统测科目教师和管理岗位的教职工的业绩计分,由综合管理组民主评议打分(占40%)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评定打分(占60%)计算。
以上涉及扣分的项目,单项基础分扣完计为0分,不计负分
6、奖
(1)、荣誉奖。
教育教学等工作优秀,获学校表彰或获得县、市、省、国家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