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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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中餐的花样搭配是否满足多数人的喜好。
4、班中餐的食品采购是否做到货比三家、价格是否合理、进货渠道是否规范。
5、班中餐发放数量是否与员工出勤情况相符合。
四、方法步骤
1、开展调查研究。
对班中餐开办以来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查找班中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制定班中餐管理办法,清晰界定各部门职责。
矿工会每月一次深入生产一、二线单位了解并收集员工对班中餐的意见;
每月至少三次深入班中餐制作车间掌握制作情况。
矿纪委、监察科会同财务科等单位每月不少于1~3次的市场调查,了解掌握有关班中餐食品、物品的市场价格,并对班中餐的进货渠道进行监督。
工资科会同矿纪委、监察科每月对生产一、二线员工出勤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维护员工权益和矿经济效益。
生活服务公司要根据矿工会征集的意见,及时调整班中餐的结构并组织实施,班中餐食品不得高于进价计入班中餐成本。
在矿宣传橱窗和生产浴池更衣大厅设立公开栏,提前一天公布下一周班中餐食品的单价、数量、质量,接受全矿员工的监督。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务求实效。
向井下作业的一、二线员工发放班中餐,这是我矿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我矿对一、二线员工的关心和爱护。
班中餐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井下一、二线员工的身体健康,进而影响到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的发挥和我矿的安全生产。
班中餐管理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务必把班中餐管理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严肃纪律,阳光操作。
班中餐的管理从计划采购、制作、考勤、发放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适时公开,确保员工的参与权、知情权;
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将给予严肃的查处。
关于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年”活动的通知》和精细办[2007]3号“关于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矿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立项依据
废旧物资的销售工作,是我矿多年来备受员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销售价格的随意性、客户选择的主观性、材质数量的不确定性、回收管理的不规范性等等,都严重制约着我矿废旧物资的价值体现。
如有的借清理环境为名,估堆出售;
有的通过领导“批条”进行转卖,从中牟利;
少数单位为了局部利益,多方斡旋,擅自出售废旧物资。
群众意见大,领导很为难。
2006年,我矿废旧物资销售收入140余万元,其中通过竞价拍卖仅有一次,销售收入14万元,占全年销售收入的10%;
竞价销售所占比重较小,且拍卖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竞争现象。
2006年全局各矿废旧物资出售多数采用竞价销售。
二、监察计划
1、进度安排:
4月上旬以前,完善《百善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百善煤矿废旧物资竞价销售实施办法》,并对废钢铁实行竞价销售;
从二季度开始,所有废旧物资全部实行竞价销售。
每个月对竞价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每季度对效益情况进行了一次综合评价,年底进行一次认真总结。
2、建立机构:
成立由矿领导和矿纪委、监察科、市场办、物管科、财务科、武保科、技术科等成员单位组成的“百善煤矿废旧物资竞价销售领导小组”、“百善煤矿废旧物资鉴定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实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实施措施:
全面引进拍卖机制,采取当场报价、当场定标、当场签订合同的办法,一般品种原则上按季度进行拍卖,特殊品种如废旧电缆、废旧电机、废旧皮带等,根据数量多少可随时进行拍卖。
拍卖废旧物资,必须由竞价销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拍卖废旧物资成员单位必须深入现场,强化监督。
三、监察措施
1、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
废旧物资存放单位应分类堆放整齐,并对废旧物资的品种和数量编制报表,于每月底前上报市场办。
2、规范废旧物资拍卖程序。
拍卖废旧物资由市场办根据报表情况决定实施,并组织相关单位实行现场鉴定。
矿纪委、监察科应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对各个品种的市场价格做到心中有数,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3、强化竞价销售过程监督。
拍卖废旧物资应提前一周发布竞价销售公告,并实行竞价销售押金制度,确保竞价销售公开、透明,以防止不正当竞争现象发生。
4、严肃纪律。
严禁成员单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处理废旧物资的任何物品及各种宴请。
矿纪委、监察科还将不定期地查阅出门证、出售单等,并开通投诉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提出监察建议。
关于罚款管理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拓展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领域,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矿区和谐稳定,根据2008年矿行政2号文件之《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武装保卫科对本企业内部职工违反矿规矿纪实施经济处罚、安全监察处对“三违”人员实施必要的经济处罚。
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以对职工进行现金罚款。
二、武装保卫科、安全监察处实施罚款,须从矿财务科领取罚款收据,财务科统一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三、武装保卫科、安全监察处在行使处罚权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矿有关规定。
实施经济处罚时,须开具三联收据,由处罚对象在矿财务缴款。
武装保卫科、安全监察处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处罚对象的现金,否则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及有关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
各单位不得再以现金形式对职工进行处罚。
关于加强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为推进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效能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根据省国资委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就加强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充分认识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内部综合性的监督,是加强和改善企业各项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
近年来,集团公司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企业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践证明,效能监察工作在企业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扎实有效地开展效能监察,对于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内部执行力、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勤政廉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对效能监察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渠道和报纸刊物、局域网络、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大力普及效能监察知识,积极宣传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特别是各级管理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效能监察工作的扎实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明确思路,把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效能监察工作
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中心任务,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堵塞各种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违章行为,从而达到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的目的。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要坚持一个中心,把握两个原则,突出三个重点,做到四个结合。
要坚持一个中心:
开展效能监察,必须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中心。
把握两个原则:
一是坚持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监察,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效,从单位实际出发,实实在在地解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突出三个重点:
紧紧抓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难点、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重点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环节开展监察。
做到四个结合:
坚持效能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奖励惩处与教育帮助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着力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效
效能监察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要从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领域和容易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重要部位入手,针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管理、购销管理、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企业民主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积极选题立项,制定计划;
组织力量,实施监督检查;
分清责任,作出处理;
提出建议,改善管理。
通过效能监察,着力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责任事故、效率低下、管理混乱、资产流失、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违纪违章问题。
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各单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选择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不要贪多求全,针对突出问题,切实抓出成效。
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效能监察领域,积极探索效能监察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深化效能监察工作,努力实现效能监察从事后惩处向事前、事中防范的转变,从注重廉政向廉效并重的转变,从专项监督检查向综合性、全方位、体系化的转变,不断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水平。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效能监察工作顺利推进。
效能监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保证,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业务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业务职能部门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从而形成行政主要领导总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效能监察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皖北煤电集团公司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促进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或监察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对企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等各项管理内容或其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履责情况进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效果、效率的监督检查。
效能监察是监察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有效手段,是完善企业管理和促进勤政廉政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这个中心,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漏洞,健全规章制度,从而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条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效能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