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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模板Word下载.docx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且其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且层高超过2.2m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按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外有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高度大于2.2m的落地橱窗,密闭式阳台、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的雨棚、车棚、站台、屋顶凉亭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或按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取较大者计算建筑面积;

独立的雨棚,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悬挑雨棚挑出墙外2.1m以上的,按伸出墙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按柱外边线的外围水平面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和围栏的悬挑走廊、檐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半凹半挑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其中:

凹阳台、半凹半挑阳台,从阳台外边垂直进深,深入室内超过1.5m的,其超过部分面积不予折算。

挑阳台、挑外廊、檐廊的底层有地坪及围栏的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廊身结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架空走廊底层有地坪及围栏的,按其围栏外边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其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勒角、台阶、挑出宽度在2.1m以内的悬挑雨棚,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

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

无永久性顶盖的场馆看台,架空走廊、露台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设计不利用或净高在2.1m以内的坡屋顶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

8.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与建筑物不相通的变形缝、廊道、不落地的橱窗等。

三、其它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部分按本规则有关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相关规则办理。

 

总说明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当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资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与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第二部分为措施项目、其它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

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

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

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内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

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内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见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使用檐口高度外,其它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米以内编制。

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以内、以下”者,包括**本身;

凡注明”**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各市、州、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补充颁布,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

一、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零星工作项目综合单价计算顺序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式

1

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

定额直接费+未计价材料定额用量×

材料预算价

2

管理费

人工土石方

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7.17%

3

机械土石方

7.10%

4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

10.88%

5

一般土方

39.84%

6

小计

2+3+4+5

7

建筑工程超高增加费

按定额规定计算

8

2.00%

9

10

5.62%

11

一般土建

20.58%

12

8+9+10+11

13

综合单价小计

1+6+7+12

2.措施费计算顺序表

项目名称

环境保护费

施工实际发生时,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计算

文明施工费

施工需要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安全施工

因施工安全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临时设施费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5.53%

夜间施工

0.69%

二次搬运

0.92%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

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脚手架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按发生情况计算

施工排水、降水

按现场签证计算

垂直运输机械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15%

14

冬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排除、道路维修

1.61%

3.其它项目费

预留金、甲方自备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4.规费计算顺序表

工程排污费

实际发生时,按有部门关规定计算

定额测定费

0.74%

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2.21%

工伤保险费

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

住房公积金

3.2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41%

5.税金

工程所在地

取费基数

税率

城市

分部分项工程计价合计+措施费合计+其它项目费+规费合计

3.41%

县镇

3.35%

镇以下(不含镇)

3.22%

注:

1.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及垂直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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