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小四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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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小四Word下载.docx

第三方监测单位:

指业主委托的独立于承包商和周边环境业主以外的第三方承担本工程监测任务并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第三条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管理办法外,在技术方面还须遵守如下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相关管理、技术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建设单位及其他产权单位发布的企业标准、管理文件;

其它与土建、设备安装、装修等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其它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等。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

第四条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由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施工监测单位方三个层次组成,各个管理层次的人员和仪器必须有绝对的保证和相对的稳定。

各管理层次需分工并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第五条业主的职责

业主作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主要管理和执行主体,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监测工作。

(一)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体系

1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承包商、施工监测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明确各方职责,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体系。

2业主应建立工程安全、预警机制,对应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3引进先进的监测管理体系和理念,建立顺畅的监测信息互通、反馈、上报机制。

(二)健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规章制度

1加强监督与管理,严格落实既有的安全、监测规章制度。

2编制和完善《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技术大纲》等管理、技术文件。

3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

(三)全面管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工作

1明确承包商、施工监测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监测工作中的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的监测工作及合同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

对不满足相关要求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2审批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测计划和工作量,开具监测工作所需的证明文件,提供监测工作所必要的资料等。

3业主有权利对承包推荐的委外监测单位进行考察并审批。

4对需要进行调整的监测工作内容、工作计划进行审批,对客观发生的监测工作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认可。

5组织对施工监测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服务成果的审查和验收。

对承包商、施工监测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的人员进行业务测验和工作考核,对不称职或有严重失职的监测人员,业主有权要求限期更换,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罚。

6按有关规定向相关单位按时支付监测合同价款。

7组织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的专项监测方案的论证。

8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否定任何损害业主权益的决定和行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按要求进行索赔。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业主应承担的其它职责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的职责与要求

(一)编写所监理工程的监理细则(应包含监测内容,开工前10天报业主审批)。

(二)监理单位必须掌握监理标段内的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设计资料、技术要求、管理办法,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细则。

(三)及时向业主上报监理报告,接受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和验收。

(四)监理对本标段内的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中出现的任何监测事故,负监理责任。

若施工监测中出现重大问题,反映不及时或监理不到位,应承担管理不力、失职等相关监理责任。

(五)协调在监测中各方的关系,配合业主、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工作。

(六)监理必须按合同、有关规范及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承包商认真做好监测工作:

1检查施工监测单位人员的资格、监测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的相关规范、规定及要求。

2审查承包商上报的施工监测方案和监测计划,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复审

3督促承包商建立工程施工监测制度,负责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旁站跟踪监理。

按自己的职责范围认真、及时对承包商的监测资料和工作进行检查及评定

4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报表制度、监测日志及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

5检查、验收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监测成果和资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发现变形异常,达到报警值时,督促承包商停止相关工序施工,进行复测,并协助分析处理。

(七)按档案管理要求对监理资料及时进行归档。

(八)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其它职责等。

(九)接受业主指令,完成其它相关工作等。

第七条承包商的职责和要求

承包商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控制的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服从业主、监理的管理,配合第三方监测单位工作,做好自身施工监测工作。

(一)承包商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监测工作负全部责任。

无论业主是否实施第三方监测,都不能免除承包商的责任。

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需要的一切监测工作。

1承包商必须成立专职的施工监测队伍负责整个标段内施工期间的工程监测工作。

施工监测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监测资质,人员、设备满足相关要求。

2承包商将施工监测任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承担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并报请监理、业主审批,承包商对委托监测单位的监测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3承包商的监测费用应专项专用。

承包商应确保监测资金的投入,不得任意挪用、克扣监测专项费用,以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4施工监测单位应投入足够的仪器设备、人员、资金及办公用品等,及时对监测项目按要求监测,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5接受业主、监理对监测工作的检查和验收。

对提出的检查验收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报业主、监理复审。

6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

1承包商应编写工程施工监测管理办法,编制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相关培训。

对变形异常情况建立相应的处理方案,落实措施,减小工程施工风险,控制变形的继续发生。

2按照工程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施工监测管理制度,承包商应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专职人员,至少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安全监测工作的管理。

3承包商应建立完善的监测信息及时上报机制,监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4建立健全监测资料管理制度。

有专门人员对监测资料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监测资料完整不丢失,连续有效。

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三)实施施工监测

1承包商必须认真熟悉掌握监测设计资料,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测。

在施工前,全面调查了解工程范围内的重点建(构)筑物、管线等。

2编写施工监测方案。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结构埋深、地质状况、周边环境、开挖断面、施工方法和施工特点等,认真编写施工监测方案设计,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再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复审,最后报业主批准,完善后实施。

3按设计要求及时埋设监测桩、孔、监测元件等。

为了保证监测资料的准确性、连续性,施工单位监测方必须对监测点进行保护,监测点位需标识显著标记,测斜孔、水位管必须加盖保护。

如遇到个别监测点遭到损坏,监测单位必须在原点位处或者靠近原来位置重新布设,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4现场采集原始监测数据。

按要求对各监测项目进行原始监测数据采集,邀请监理单位进行旁站见证。

人工记录、电子记录均应有原始记录数据,并按要求签署完整,长期保存。

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客观、有效,禁止编造、篡改监测数据。

5监测数据处理。

监测数据处理应科学合理,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认真分析;

对变形异常,超过预警值的变形要引起足够重视,并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

6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向业主、监理单位上报监测成果资料。

监测成果和资料均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7在施工监测期间,定期对监测基准网进行检查,确保基准网的可靠。

8工程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跟踪监测,直至监测对象稳定为止。

在停止监测前,要上报业主,取得业主的同意后,方可停止监测。

9按业主要求向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承包商设置的监测设施、监测点,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工地现场条件。

10监测资料整理、保存、归档。

监测资料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保存、归档。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其它职责等。

(五)接受业主、监理单位指令,完成其它相关工作等。

第八条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职责和要求

(一)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其合同范围内的第三方监测任务承担完全责任。

1单独承担第三方监测合同任务,不得部分或全部分包给其他单位。

2建立第三方监测的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工作内容、监测频率独立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

对第三方监测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协调和处理在监测期间外界可能对第三方监测工作产生的各种干扰,及第三方监测工作对外界可能产生的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干扰;

对第三方监测单位的人员安全、监测仪器设施安全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责;

保持环境卫生;

处理好与沿线单位、个人的关系。

4按照国家、地方、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等进行第三方监测工作,完成第三方监测合同约定的全部监测任务。

5按照规定的进度交付成果资料。

在合同执行期间,第三方监测单位运用科学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单位水平相适应的监测数据,编制第三方监测工作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相关报表、报告。

6接受业主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执行合同情况的全面检查和监督。

业主检查采用定期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记录检查情况。

7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8维护知识产权,除非业主同意,不得向业主之外的其他单位泄漏或提供技术成果数据。

(二)实施第三方监测工作

1第三方监测单位需组织监测人员熟悉技术文件,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了解现场情况。

2编制第三方监测方案和监测工作细则,确定各相关工程的安全状态,确定各相关工程的预警与报警值。

3投入足够的人员、设备、现场办公用品及其它设施等到位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保证第三监测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向业主上报人员、设备清单、监测项目部组织机构、管理情况等。

4现场安全巡视。

5接收承包商埋设的监测桩、孔、监测元件等。

6现场采集原始监测数据。

按第三方监测要求对各监测项目进行原始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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