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BA外包技术质量协议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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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甲方负责在订单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生产
BOM、工程更改和相应的
PCB
版图和
Gerber
文件,乙方自行完成
加工的生
产技术准备工作。
1.2
甲方提出工艺变更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艺变更。
甲方负责对已经入甲
方仓库的产品进行更改,乙方负责对未入甲方仓库的产品进行更改。
在此过程
中,甲方要求乙方另行更改产生的重工费用,经甲方确认后重工费用由甲方承
担。
1.3
甲方有权派人到乙方现场,对乙方生产过程进行工艺、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2
与监控,并要求乙方对具体操作不符合项,进行限期和有效的整改。
1.4
乙方生产中必须使用
AOI、ICT、FCT
等测试,测试流水号导入
SFIS
系统,
便于后续查看追踪。
1.5
乙方向甲方提供
板的测试治具,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构简单,通
用性强,在质保期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
1.6
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所有生产资料(包括生产
BOM、工程更改、相应的
SMT
生产程序、料站明细等)全部完好退还甲方。
由此
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7
甲乙双方保持沟通和相互学习,包括
性能技术、设计案例经验的交流。
1.8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
BOM
表中指定的元器件规格和型号,PCB
选用
FR-4
材质
规格,使用有效品牌和型号规格的焊锡膏/助焊剂。
1.9
乙方必须安排固定的维修人员,跟线维修或质保期内市场上不良板的免费
返修,要求维修的印制板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发货以实际出货需求为时
间限制,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0
所有物料均由乙方提供,若因甲方已经认定的批次物料质量问题,导致的
维修不良,由甲方相关部门确认后一对一免费更换。
对于日常出现的离散物料
质量问题:
外观不良(包括可焊性不良)且影响使用的物料,双方确认界定为乙
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加工完成品无法修复报废的,由乙方
承担相应的完成品损失。
质量标准
2.1PCBA
组装工艺标准必须符合
IPC-A-610D(II
级-专用服务类电子产品)
和甲方提供的相应工艺要求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条:
[检验]
1.乙方应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的批次管理制度,超期物料严禁使用(按
照实际物料生产日期计算,复检物料按照复检日期计算)。
3
2.乙方应根据形成文件的规格进行出厂检验,检验方式必须确保提供给甲方合
格的产品。
3.乙方在向甲方入检
组件产品的同时,应附带
组件出厂检验报告。
4.抽样方案
组件进厂按批次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标准依据
GB/T
2828.1,检查水平为
一
般检验水平Ⅱ:
A
类(重缺陷)不合格品
AQL=1.0
B
类(轻缺陷)不合格品
AQL=2.5
C
类(微缺陷)不合格品
AQL=6.5
经双方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由甲方通知乙方对该批次进行返工
并整改,由甲方再次复检合格后方能入厂。
且批量不合格须由乙方提出书面的
8D
整改报告。
第四条:
[过程控制]
乙方必须通过甲方的工厂审核及产品认定。
甲方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及乙方
整改对策的确认,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甲方稽核结果低于
80
分(满分
100
分),
考核
2000
元,并暂停供货进行整改;
对于稽核中的不合格项,甲方以书面或电
子文档形式反馈乙方,乙方需在一周内改善完毕,并以书面(签字盖公司章)和
电子文档形式回复甲方。
甲方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恢复供货。
1.工厂审核
甲方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乙方工厂进行完整审核,审核重点包括质量管理体
系、ROHS
管理体系、质量保证能力、技术研发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方面的确
认。
审核包括初次工厂审核及后期的不定期工厂监督检查,以确保乙方能够持续
满足甲方就产品质量的全部要求。
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对因乙方严重质
4
量事故或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形,按照损失额向甲方进行的赔偿。
2.乙方负责产品运输,并在包装环节(焊膏板使用防静电包装袋,一格一块放入
带有格栅的防静电包装箱,点胶板及副板贴片单元使用周转架)、运输过程中须
采取防静电、防重压、防震动措施,消除运输环节对产品的损坏。
若以上措施
未到位,
将视同不合格入检批次,计入月度批次合格率。
3.乙方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加工
过程中产品质量,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若存在质量隐患
的产品已流入甲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误用。
4.乙方应在订单执行结束,将其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质量信息反馈甲方,若在生
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异常,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以便采取相应的解决、预防
措施;
甲方则对乙方交付的成品质量状况定期向乙方反馈信息,乙方接到甲方
异常质量信息反馈后,应立即组织分析和处理,并在下次订单生产前向甲方提
供质量分析报告与整改措施。
若乙方交付的成品中出现突发质量异常,则甲方
在发生质量异常的
1
小时内将质量信息反馈乙方,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常信息
的
3
小时内,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共同分析原因及解决措施。
第
5
条:
[质量指标-以甲方检验和统计为依据]
1.贴片类入检每月批次合格率:
≥
98
%
组件类入检每月批次合格率:
≥99.5%
(经双方确认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批次不计入此指标)
2.加工完成品板入检批量不合格:
≤
0
次/月
3.因乙方加工原因(包括在制程中未调检出的元器件不良)造成的上线不良率
(组件类):
500
ppm
;
(贴片单元类):
700
ppm
4.因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的早期返修率:
5.因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的上机和市场批次性质量问题:
6.月度影响生产时间:
小时
7.质量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和超标赔偿方案
7.1
加工完成品板入检每月批次合格率:
98%(经双方确认为非乙方原因造
成的不合格批次不计入此指标)
5
7.1.1
定义:
同期来料合格批次数÷
同期来料批次数×
100%,一般以月为
单位计。
7.1.2
赔偿方案:
入检批次合格率每月统计,若贴片类单月批次合格率低于
98%,组件类单
月批次合格率低于
99.5%,则每低
个百分点(不足
1%按
1%计算),扣罚当
月总加工费用的
1%,依此类推。
7.2
加工完成品板入检批量不合格问题,按照以下要求予以处罚:
7.2.1
入检同一机(板)型所有完成品在同一位置,发生不良的批量
性不合格
7.2.2
甲方对在
IQC
抽查乙方产品中,发现的批量性不合格问题,按照
5000
元/
批次进行处罚。
7.3
加工完成品板入检非批量不合格问题,按照以下要求予以处罚:
7.3.1
入检同一机(板)型所有完成品在不同位置,发生不良的非批
量性不合格
7.3.2
对在
抽查乙方产品中发现的非批量性不合格问题,按照
1000
元/批次
进行处罚。
7.4.上线不良率
7.4.1
上线不良率=故障模块数量÷
模块数量×
1000000ppm
7.4.2
赔偿方案
上线不良率(包括模块和整机工序反映出的因加工原因造成的故障)不得
高于规定指标。
每高出规定指标
500ppm(不足
500ppm
按照
计算),考
核当月加工费用的
7.4.3
对于影响严重的批次性质量事故,处罚额度为:
不合格批入检量
X≤30
块(主要指新品及其他小批量产品),非供方因素不予罚款;
不合格批入
检量
30<X≤100
块之间,每批次罚款
元;
不合格批入检量
100<X≤500
块,每
批次罚款
X>500
块,每批次罚款
元。
并同时承
6
担影响交货期、原材料损失等责任。
7.5
因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的早期返修率:
7.5.1
90
天早期返修率=考察月内售出的产品在售出
天发生的不
良故障机总数÷
考察月内售出的产品总数量×
100%,一般以月为单位计。
7.5.2
每出现一批超标,并且超标幅度低于指标的
30%,甲方对乙方罚款
万元;
若超标幅度高于指标的
30%低于指标的
50%的,甲方对乙方罚款
2
若超
标幅度高于指标的
50%,甲方对乙方罚款
10
万元。
7.6
因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的上机和市场批次性质量问题:
7.6.1
定义
:
对于在某段时期内,同一型号机器同一位置,发生同不良的
批量性机器,且该批量性机器不良率超过失效指标的
倍的质量问题。
因乙方产品批次性质量问题壹年内导致甲方整机返修、返包,按整机台数
计算,每出现一台由乙方向甲方赔偿,金额为:
返厂修理
295
元/台,就地修理
150
元/台。
乙方应对
年半之内出现的早期失效产品实行“三包”;
由于乙方
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乙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7.7
月度影响生产时间:
7.7.1
因
组件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随线修理、或需对已完成
产品的返工等,原因造成影响正常生产的时间。
7.7.2
乙方非免检产品在生产使用中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导致甲方停产或返工,
乙方按
6000
元/小时赔偿甲方。
乙方免检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中出现批次性质
量事故,导致甲方停产或返工,乙方按
10000
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罚款单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若乙方在回复意
见中有充分证据,表明处罚事项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暂不予考核;
若乙
方超期不予以回复、或不能提供充分的不予考核证据的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可
在罚款
单上注明原因,从乙方的加工费中直接扣除。
7
6
[产品环保方面的约定]
1.环境质量控制体系要求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环境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从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出货
检验各环节,均满足甲方“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及限值一览表”(详见附录一)
的要求。
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环境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现场审核,甲方单方审
核不合格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法。
若乙方未予一周内改善完毕,甲方将根据
不合格程度,直接通知乙方暂停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2.产品有害物质含量及环保声明要求
2.1
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供产品符合甲方
环保指标规定的自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