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甲方负责在订单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生产BOM、工程更改和相应的PCB版图和Gerber文件,乙方自行完成加工的生产技术准备工作。1.2甲方提出工艺变更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艺变更。甲方负责对已经入甲方仓库的产品进行更改,乙方负责对未入甲方仓库的产品进行更改。在此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另行更改产生的重工费用,经甲方确认后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1.3甲方有权派人到乙方现场,对乙方生产过程进行工艺、质量等方面的评估2与监控,并要求乙方对具体操作不符合项,进行限期和有效的整改。1.4乙方生产中必须使用AOI、ICT、FCT等测试,测试流水号导入SFIS系统,便于后续查看追踪。
2、1.5乙方向甲方提供板的测试治具,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构简单,通用性强,在质保期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1.6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所有生产资料(包括生产BOM、工程更改、相应的SMT生产程序、料站明细等)全部完好退还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7甲乙双方保持沟通和相互学习,包括性能技术、设计案例经验的交流。1.8乙方必须使用甲方BOM表中指定的元器件规格和型号,PCB选用FR-4材质规格,使用有效品牌和型号规格的焊锡膏/助焊剂。1.9乙方必须安排固定的维修人员,跟线维修或质保期内市场上不良板的免费返修,要求维修的印制板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发货以实际出货需求为时间
3、限制,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2.0所有物料均由乙方提供,若因甲方已经认定的批次物料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不良,由甲方相关部门确认后一对一免费更换。对于日常出现的离散物料质量问题:外观不良(包括可焊性不良)且影响使用的物料,双方确认界定为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加工完成品无法修复报废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完成品损失。质量标准2.1 PCBA组装工艺标准必须符合IPC-A-610D(II级专用服务类电子产品)和甲方提供的相应工艺要求中的相关标准要求。第三条:检验1乙方应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的批次管理制度,超期物料严禁使用(按照实际物料生产日期计算,复检物料按照复检日期计算)。32
4、乙方应根据形成文件的规格进行出厂检验,检验方式必须确保提供给甲方合格的产品。3乙方在向甲方入检组件产品的同时,应附带组件出厂检验报告。4抽样方案组件进厂按批次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标准依据GB/T2828.1,检查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A类(重缺陷)不合格品AQL=1.0B类(轻缺陷)不合格品AQL=2.5C类(微缺陷)不合格品AQL=6.5经双方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由甲方通知乙方对该批次进行返工并整改,由甲方再次复检合格后方能入厂。且批量不合格须由乙方提出书面的8D整改报告。第四条:过程控制乙方必须通过甲方的工厂审核及产品认定。甲方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及乙方整改对策的确认,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5、。甲方稽核结果低于80分(满分100分),考核2000元,并暂停供货进行整改;对于稽核中的不合格项,甲方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乙方,乙方需在一周内改善完毕,并以书面(签字盖公司章)和电子文档形式回复甲方。甲方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恢复供货。1.工厂审核甲方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乙方工厂进行完整审核,审核重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ROHS管理体系、质量保证能力、技术研发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方面的确认。审核包括初次工厂审核及后期的不定期工厂监督检查,以确保乙方能够持续满足甲方就产品质量的全部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对因乙方严重质4量事故或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形,按照损失额向
6、甲方进行的赔偿。2.乙方负责产品运输,并在包装环节(焊膏板使用防静电包装袋,一格一块放入带有格栅的防静电包装箱,点胶板及副板贴片单元使用周转架)、运输过程中须采取防静电、防重压、防震动措施,消除运输环节对产品的损坏。若以上措施未到位,将视同不合格入检批次,计入月度批次合格率。3.乙方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加工过程中产品质量,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若存在质量隐患的产品已流入甲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误用。4.乙方应在订单执行结束,将其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质量信息反馈甲方,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异常,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以便采取相应的解
7、决、预防措施;甲方则对乙方交付的成品质量状况定期向乙方反馈信息,乙方接到甲方异常质量信息反馈后,应立即组织分析和处理,并在下次订单生产前向甲方提供质量分析报告与整改措施。若乙方交付的成品中出现突发质量异常,则甲方在发生质量异常的1小时内将质量信息反馈乙方,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常信息的3小时内,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共同分析原因及解决措施。第5条:质量指标以甲方检验和统计为依据1贴片类入检每月批次合格率:98%组件类入检每月批次合格率:99.5%(经双方确认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批次不计入此指标)2.加工完成品板入检批量不合格:0次/月3因乙方加工原因(包括在制程中未调检出的元器件不良)造成的上线不良
8、率(组件类):500ppm;(贴片单元类):700ppm4因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的早期返修率:5因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的上机和市场批次性质量问题:6月度影响生产时间:小时7.质量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和超标赔偿方案7.1加工完成品板入检每月批次合格率:98 %(经双方确认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批次不计入此指标)57.1.1定义:同期来料合格批次数同期来料批次数100,一般以月为单位计。7.1.2赔偿方案:入检批次合格率每月统计,若贴片类单月批次合格率低于98%,组件类单月批次合格率低于99.5%,则每低个百分点(不足1按1计算),扣罚当月总加工费用的1,依此类推。7.2加工完成品板入检批量不合格问题,
9、按照以下要求予以处罚:7.2.1入检同一机(板)型所有完成品在同一位置,发生不良的批量性不合格7.2.2甲方对在IQC抽查乙方产品中,发现的批量性不合格问题,按照5000元/批次进行处罚。7.3加工完成品板入检非批量不合格问题,按照以下要求予以处罚:7.3.1入检同一机(板)型所有完成品在不同位置,发生不良的非批量性不合格7.3.2对在抽查乙方产品中发现的非批量性不合格问题,按照1000元/批次进行处罚。7.4.上线不良率7.4.1上线不良率故障模块数量模块数量1000000ppm7.4.2赔偿方案上线不良率(包括模块和整机工序反映出的因加工原因造成的故障)不得高于规定指标。每高出规定指标50
10、0ppm(不足500ppm按照计算),考核当月加工费用的7.4.3对于影响严重的批次性质量事故,处罚额度为:不合格批入检量X30块(主要指新品及其他小批量产品),非供方因素不予罚款;不合格批入检量30X100块之间,每批次罚款元;不合格批入检量100X500块,每批次罚款X500块,每批次罚款元。并同时承6担影响交货期、原材料损失等责任。7.5因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的早期返修率:7.5.190天早期返修率=考察月内售出的产品在售出天发生的不良故障机总数考察月内售出的产品总数量100,一般以月为单位计。7.5.2每出现一批超标,并且超标幅度低于指标的30,甲方对乙方罚款万元;若超标幅度高于指标的30
11、低于指标的50的,甲方对乙方罚款2若超标幅度高于指标的50,甲方对乙方罚款10万元。7.6因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的上机和市场批次性质量问题:7.6.1定义:对于在某段时期内,同一型号机器同一位置,发生同不良的批量性机器,且该批量性机器不良率超过失效指标的倍的质量问题。因乙方产品批次性质量问题壹年内导致甲方整机返修、返包,按整机台数计算,每出现一台由乙方向甲方赔偿,金额为:返厂修理295元/台,就地修理150元/台。乙方应对年半之内出现的早期失效产品实行“三包”;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乙方应全额赔偿损失。7.7月度影响生产时间:7.7.1因组件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随
12、线修理、或需对已完成产品的返工等,原因造成影响正常生产的时间。7.7.2乙方非免检产品在生产使用中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导致甲方停产或返工,乙方按6000元/小时赔偿甲方。乙方免检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中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导致甲方停产或返工,乙方按10000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罚款单后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若乙方在回复意见中有充分证据,表明处罚事项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暂不予考核;若乙方超期不予以回复、或不能提供充分的不予考核证据的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可在罚款单上注明原因,从乙方的加工费中直接扣除。76产品环保方面的约定1.环境质量控制体系要求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环境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从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出货检验各环节,均满足甲方“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及限值一览表”(详见附录一)的要求。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环境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现场审核,甲方单方审核不合格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法。若乙方未予一周内改善完毕,甲方将根据不合格程度,直接通知乙方暂停或取消其供货资格。2.产品有害物质含量及环保声明要求2.1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环保指标规定的自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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