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明细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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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明细报告表

金税三期工程

《代扣代缴车船税明细申报》

用户操作手册

V1.0

第1章概述

主要内容

本文档为申报缴款-代扣代缴车船税明细申报,内容包含代扣代缴车船税明细申报功能。

预期读者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注意事项

车船税申报由原来的车船税汇总申报拆分为车船税申报(自行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明细申报(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申报)两种模式,两种申报模式都需要采集车辆明细数据。

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代收代缴车船税明细申报首先需要认定车船税及品目,申报方式为代收代缴,系统根据认定的征收品目来确定保险公司申报的车船类型,

2、申报过程中需要保险公司依照提供的Excel模板整理明细数据,通过模板导入的模式将明细数据导入到纳税服务系统,系统根据明细数据自动生成汇总数据进行申报。

3、由主管税务机关安排纳税人采用明细申报或汇总申报方式申报车船税。

第2章系统简介

2.1系统术语与约定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指通过帐号和密码登录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

指未通过帐号和密码直接访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2.2基本操作说明

申报缴款功能可由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

图2-1

申报表填写期间可通过红色方框标识部分,将左边和右边辅助区域打开或关闭。

Ø如图是辅助区域打开页面

图2-2

Ø如图是辅助区域关闭页面

图2-3

在操作人员填写过程中对于必填项目,系统会有红色方框相应提示,如下图。

图2-4

在申报过程中,如纳税人有多条登记信息,则在申报前需要进行纳税人登记信息选择。

图2-5

第3章代扣代缴明细申报

业务概述

代扣代缴明细申报指扣缴义务人履行除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之外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义务,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进行扣缴申报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第六条规定的,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符合下列情形的,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第六条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

1.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均在试点地区。

2.以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仍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凡在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理的应税船舶,其车船税一律由船籍港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委托当地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代征。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

本功能主要包括:

初始化、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

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进行征收缴款。

操作人员

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前置条件

序号

描述

1

纳税人所代征的税种已经过税(费)种认定。

2

纳税人是扣缴义务人,并且具备代收代缴资格。

3

纳税人应处于“正常”状态。

第4章操作流程

4.1操作流程图

代收代缴车船税模板填写

扣缴个人所得税模板主要填写三张表单: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

4.1.1模板下载

操作人员按照【网报系统】—【申报征收】—【代收代缴车船税报告表】的顺序进入初始化页面。

点击(Excel模板下载)下载代收代缴车船税模板及模板填写操作手册,保存文件到桌面。

4.1.2注意事项

1、系统只支持Excel模板形式的导入,不支持WPS模板的导入

2、模板的tab页面是特定的,不要删除或是新增,否则导入系统时会无法识别。

4.1.3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表

Ø在表单头部只需要填写以下内容:

扣缴义务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名称,税款所属期起止(默认上个月日期起止),填表日期,经办人名称。

Ø有下拉列表单元格的填写(证件类型、征收品目):

先选择第一个单元格的值,再选中第一个单元格,按CTRL+C键进行复制,选中需要复制的区域(点击选中第二个单元格,拖动鼠标到该列需要填写数据的最后一个单元格同时按下shift键进行连续区域的选中)最后按CTRL+V键进行粘贴。

Ø图中标有红色*的列为必填项数据。

Ø如纳税人无法采集到所有车辆信息,可通过在计税单位的数量、年应缴税这两列填写汇总数据进行汇总申报。

Ø详细填写规则请参考模板填写操作手册

4.1.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该表为选填表,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4.1.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

该表为选填表,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4.2操作说明

4.2.1初始化界面

操作人员按照【申报缴款】—【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

操作人员点击“浏览”按钮,选择上传文件内容。

Ø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无申报期限控制,纳税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申报

Ø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无重复申报控制,纳税人当月可多次进行申报

Ø核定信息中,“纳税期限”为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可下拉选择。

Ø代扣代缴类型,“代收代缴车船税明细报告表”为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选择。

Ø税款所属时期,“税费所属时期起”、“税费所属时期止”根据纳税人期限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选择。

Ø在缴税明细申报方式模块下,点击浏览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车船明细数据。

Ø系统显示已被选择的文件,操作人员按“上传”按钮,确认上传文件。

Ø操作人员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已上传的代扣代缴数据。

Ø操作人员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

4.2.2申报表填写界面

系统显示填写申报表页面,该界面的信息由导入的车船税明细数据自动生成的汇总申报表,操作员确认申报的数据是否正确,确认后。

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据。

4.2.3申报表确认界面

系统以纸质表单的方式显示上一环节填写的申报表主表数据,供操作人员确认是否正确。

如确认无误可点击[确认]按钮完成申报数据的提交。

4.2.4申报回执界面

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回执以及申报表主表数据。

操作人员可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相关申报表。

Ø操作人员点击[缴款]按钮,进入征收缴款页面。

Ø操作人员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回执表单及申报表单。

异常与处理

序号

异常提示

处理方式

1

纳税人认定的税(费)种已过期!

请纳税人联系专管员以进行处理,或重新进行税(费)种认定。

2

纳税人登记信息不全或税费种认定数据错误!

请纳税人联系专管员进行处理。

3

处理超时了!

请纳税人稍后再进行尝试。

4

系统服务异常,请稍等片刻后重新登录系统办理业务!

请纳税人稍等片刻后重新登录系统办理业务!

5

核心征管前置系统处理异常!

请纳税人联系纳税服务员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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