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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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步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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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筹备阶段·
第一步:
业主代表·
第二步:
制定加装电梯方案及协议·
第三步:
通过“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签订加装协议·
第四步:
居委会公示并盖章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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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许可阶段·
第五步:
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六步: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工程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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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施工阶段·
第七步: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第八步:
办理电梯安装告知·
第九步:
电梯监督检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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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步:
电梯安装·
四、验收使用阶段·
第十一步:
办理竣工验收·
第十二步:
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第十三步:
交付使用·
第十四步:
电梯的日常使用及维护管理·
五、申请政府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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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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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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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出资参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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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平面参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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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入户方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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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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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协议(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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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项目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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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加装电梯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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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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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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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附件1:
加装电梯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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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附件2: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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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加装电梯的基本条件
来宾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九层以下(含九层)的无电梯住宅楼。
自建房、别墅、C或D级危房,以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已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支持政策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保养、检验及维修等费用主要以业主自筹为主,财政补贴及其他渠道筹措为辅,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建设。
(一)至2022年底前完成加装并投入使用的电梯,补贴标准为以七层住宅为基准,自治区财政补贴最高15万元/台,市财政(中心城区范围内)补贴最高5000元/台,层数每提高一层补贴增加10%,层数每降低一层补贴减少10%;
已预留电梯井的,补贴减半执行。
自治区、市、县(区)财政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总额(含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电梯采购、安装以及管线迁改等)的50%。
申请补贴的时间为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具体实施办法可查阅《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来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建发﹝2019﹞86号)、《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来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来建发﹝2021﹞2号)。
(二)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在支付加装电梯费用之日起12个月内,凭身份证、银行卡、加装电梯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加装电梯协议、加装电梯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票据,申请使用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三)已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或楼栋,业主可以根据《来宾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办事指南》相关规定提取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文件
序号
政策名称
搜索地址
网址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8﹞1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19〕7号)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来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建发﹝2019﹞86号)
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来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来建发﹝2021﹞2号)
广西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来宾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流程图
流程图步骤说明
一、前期筹备阶段
业主代表
加装电梯可以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由业主自行确定或自发组建业主代表牵头开展加装电梯前期筹备工作。
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作为代理人开展加装电梯相关工作。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牵头开展加装电梯相关工作。
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应为业主单位或小区管理单位。
制定加装电梯方案及协议
1.业主自行或者由代理人咨询有资质的电梯及施工等企业,根据住宅小区、楼栋、单元的实际情况,协商制定加装电梯方案(含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和日照分析图、资金估算等相关内容)。
2.制定加装电梯协议(含加装电梯方案、经费预算、经费分摊约定、委托代理人以及电梯日常维护、管理、使用、维修、检验费用分摊等约定)。
3.加装电梯方案和协议由牵头组织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在拟加装电梯楼栋、单元的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或者通过业主QQ群、微信群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有异议的,由该楼栋、单元业主自行内部协商解决。
通过“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签订加装协议
加装电梯协议(以下简称“加装协议”)应当征求涉及加装电梯楼栋、单元专有部分占该楼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双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加盖指印)同意。
同时,涉及加装电梯楼栋、单元的业主需集体书面委托2名以上的业主或电梯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等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工程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工作。
业主因不在本地等原因无法签字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
未通过“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由业主自行内部协商解决或修改加装协议内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居委会公示并盖章见证
加装协议签订后,由小区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在小区以及涉及加装电梯的楼栋、单元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业主向居委会提出异议的,由居委会组织相关异议业主与筹备组、电梯企业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处理。
协调不成的,应协商修改加装协议内容,并重新征求业主签字同意。
涉及法律问题,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居委会在协议骑缝处盖章备案。
二、行政许可阶段
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经加装电梯房屋所在设局居委会备案后,申请人应委托具有建筑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改造的房屋结构进行安全鉴定。
经鉴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委托该建筑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专项设计。
建设工程项目总平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入审查环节。
由申请人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小区现状出具调整后的总平图、规划设计方案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查,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的同时书面征求市住建、城市管理、供水、供电部门的审查意见并反馈给申请人(或设计单位)修改(涉及重大修改的,由申请人重新征求业主意见)。
修改后的总平图、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在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总平图,现场公示由申请人配合在加装电梯小区明显位置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由规划主管部门批复总平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西可证。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告知承诺
1.申请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
2.建筑工程投资总额(不含电梯设施设备及电梯安装的造价,下同)在30万元以上的,需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投资总额在30万元及以下的,采用告知承诺管理。
实施主体应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告知承诺手续,并提交工程建设安全承诺书、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审查的施工图等相关材料。
三、建设施工阶段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1.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协议。
施工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可持相关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2.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告知后,可以组织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基础建设,管线铺设,井道、外装饰施工等)。
办理电梯安装告知
项目建设工程进度达到满足电梯安装的条件后,到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手续。
电梯监督检验申请
办理电梯安装告知后,应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办理电梯监督检验申请。
电梯安装
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通过后,可以进行电梯的安装与调试。
四、验收使用阶段
项目竣工验收
1.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