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民政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自检自查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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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发放各类民政资金总额达1.4亿元。

(考核分值14分,加分0.5分,自评分14.5分)

    18年,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职能,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全县民政资金总支出达16215.93万元,超计划完成15.8%,其中:

救灾支出648.4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246.1万元,城市医疗救助支出68.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487.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547.5万元,其他农村社会救济支出312.7万元,农村医疗救助支出1167万元,抚恤事业费支出1438.7万元,社会福利费545.2万元,失地少地基本生活保障2033.62万元,行政支出606.81万元。

    

(二)新增城乡低保指标534名。

(考核分值5分,加分2分,自评分7分)

    18年,全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3000名,超县政府确定目标任务2466名,完成年计划的561.8%,增462%。

    (三)完成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可研编制。

(考核分值4分,自评分4分)

    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64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确定在中安镇外山口村大窑上村铁路东侧一带,经过积极争取,多方协调,县规委会已调规项目建设用地95亩,已完成项目建设可研编制工作。

    (四)完成县火化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考核分值2分,自评分2分)

    从18年开始,县民政局先后7次对县殡仪馆进行踏勘选址,并向县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召开专题听证会1次,但由于该项目比较特殊,群众思想认识参差不齐,带有抵触情绪,都未通过,项目建设地点难以落实。

18年5月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县殡仪馆、火化厂分开建设,殡仪馆由中安镇太和社区建设和管理,县民政局作指导,选址在原小洞天餐馆后面,计划总投资317万元,县政府补助80万元。

10月25日县发改局以(富发改社会〔2011〕53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现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结束,计划18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

XX县火化厂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600万元,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质询会的要求,18年8月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本芳同志又带队深入后所镇、中安镇进行勘踏选址,选址地点拟定为中安镇迤山口村委会滑石板村老深沟处,距富法路1公里,距县城7公里,地处中安镇和后所镇交界处,项目建设选址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二、职能目标。

(共7项,考核分值25分,加分3分,自评分28分)

    

(一)争取成立XX县减灾委员会,组建一支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按要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发放“三小应急工程”小应急包6万个,努力提高群众减灾意识。

争取省、市救灾资金支持,保证救灾物资及时到位和因灾倒房当年恢复,确保灾民吃、穿、住不出问题,切实维护灾区稳定。

    县减灾工作委员会组建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建立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176人,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统计业务培训1次,努力提高全县灾害预警预报反应速度和灾害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灾害发生后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灾情。

修订和完善县、乡两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预案,指导做好村级预案编制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运转高效”的预案体系。

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广泛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集中宣传活动由县民政局牵头,工信、住建、国土、公安、消防、煤炭等16家单位配合参与,在金城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宣传活动周期间,粘贴悬挂宣传标语190余条,现场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放置展版50余块,发放防灾减灾传单30000份、各种防灾应急手册6000余册、防灾减灾读本2000册、印有防灾减灾宣传信息围裙50个,宣传画850张,专题黑板报1期,举办防灾减灾宣传讲座216场(次),开展小型应急演练16场(次),全民减灾救灾意识得到增强。

18年,全县先后遭遇旱灾、洪涝和风雹等自然灾害,累计受灾54.25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488.57万元。

县民政局切实履行职能,重点解决受灾特困群众生活,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衣、食、住得到了充分保障。

累计向全县11个乡(镇)发放衣服11336套、棉被11652床、毛毯5床、帐篷22顶、大米927420公斤,40956户11.2万人得到衣被、口粮救助。

下拨各类救灾专项资金515.488万元,救助灾民1517户6785人;

其中:

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59.288万元,修缮(重建)436间民房。

    

(二)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物价上涨和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挂钩联动机制,认真抓好失地少地农民生活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受灾群众、城乡孤儿、特困群众等民政管理对象的救助、抚恤、补助发放工作,使各类特殊人群的基本保障真正得以实现。

    顺利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标准32元和12元。

截至18年12月,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37059户72822人,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金9457.9万元,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

全县纳入供养的五保对象1865人,集中供养率达18%,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44元∕月和590元∕月,全年发放供养资金428.2万元。

资助“参合参保”52316人,支付救助资金266.35万元;

救助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患者8611人,发放救助资金1263万元,其中:

“一站式”医疗救助3214人,发放救助资金121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困难。

救助城乡贫困居民3399户(次)988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27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众因灾、因病等原因出现的突出困难。

发放失地少地农民11195户28319人生活补助金2033.6万元。

发放257名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46.24万元。

发放310名小乡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助金65万元。

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167人(次),护送返乡18人(次),其中救助未成年人4人,支出救助金25.35万元。

    (三)全面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努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考核分值3分,加分3分,自评分6分)

    发放优抚对象4071人抚恤补助款1408万元,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兑现493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74.75万元,兑现率为100%。

圆满完成18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18年共接收18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99人,其中:

符合安置要求条件的45人,实现岗位安置27人,18名退役士兵选择了自谋职业,兑现自谋职业补偿金126.6万元,由于安置工作措施力度大,成效显著,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表彰为“1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四)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载体,强化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建设,加快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完成第四届社区换届工作;

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全覆盖,形成“以点带面”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考核分值3分,自评分3分)

    完成了太和、东门、清溪、外山口、王家屯、后矿和富矿7个社区居委会第四届换届选举,参选率达96%以上,社区民主自治水平明显提高。

大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村(社)服务能力。

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和构建区域化党建“三有一化”格局,争取上级资金补助270万元,完成了迤后所、太和、后矿、外山口4个社区办公用房新建和黄泥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改扩建工作;

完成了哈播、乐乌等2个村级服务站建设,将五乐社区申报纳入18年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并启动实施。

通过建设一批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社)办公服务体系,结束了全县村(社区)无办公用房和办公用房不达标的历史,村级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继续规范和完善民政业务,加大各项工作的督查力度,重点对救灾物资、各类救助资金的发放进行督查,确保民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始终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截至18年12月,全县有社会团体72个、民办非企业70个,其中:

依法新批准社会团体12个,新登记民办非企业58个,县民政局充分发挥业务主管单位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功能明显增强。

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款物清查力度,为配合全国社保资金审计工作,在全县开展了“死人吃低保、有房有车吃低保”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享受条件、是否执行“三榜”公示以及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了逐乡、逐村不漏查,通过清理退出城市低保对象1436人,退出农村低保735人,并及时补充了一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不走过场,切实维护了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做好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年检工作,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和福利企业的合法权益;

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重生行动”。

做好艾滋病孤儿童救助工作;

加强对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站点的监督、管理、服务力度,优化站点布局,提高福利彩票发行量,完成市民政局下达销售任务5940万元。

(考核分值5分,自评分5分)

    认真贯彻《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行为,积极配合和组织完成了全县24家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2万余人(次),确保了残疾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落实好《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放216名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145.15万元,发放50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费(按五保供养标准)87.26万元;

发放艾滋病致孤儿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生活补助0.54万元;

实施残疾孤儿康复“重生行动”56例,使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得到及时的手术康复治疗。

圆满完成福利彩票销售任务,实现销量稳步增长。

积极开展以救灾、济困、助医、助学为重点的慈善救助活动,接收抗旱救灾意向捐赠资金150万元、彝良“9·

7”地震捐赠款物63万元,救助灾民2210户10860人;

救助贫困家庭16人,发放救助资金11.48万元。

    (七)加强边界管理,完成竹墨、老富、老十线3条乡(镇)界线年检工作,维护边界社会稳定。

按要求组织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XX部分)编纂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巩固扩大“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县”和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成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时妥善处理边界矛盾纠纷,完成了“竹墨线、老富线、老十线”3条65.66公里乡(镇)界线联检,促进边界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近37000余字的《政区大典·

XX篇》编纂工作,对国内外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XX,充分彰显XX魅力,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

    三、共性目标。

(共11项,考核分值50分,自评分50分)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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