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调研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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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在组织学习法律的基础上,举办了理论测试,开展了“一法一例二规章十规范”的知识竞赛;
药监局组织了全体员工参加了第二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通过各种渠道的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对法律精神实质的认识,使执法人员成为《食品安全法》的义务宣讲员。
二是开展对业主的培训。
农业局组织了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培训,再由农民技术员向广大村民宣传,层层落实;
畜牧水产局组织卫生监督、动检、渔政人员深入畜禽养殖场、溪河及养鳗基地开展培训;
质监局购买了200多份小册子赠送企业主,供企业员工学习;
工商局印制《食品安全法》摘要,向食品经营户发放,使其明确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卫生局印制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材料1500多份给餐饮单位,并深入实地讲解。
通过培训,使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业主明确了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三是开展对社会的宣传。
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之际,各单位都在大街小巷显要位置悬挂跨街标语,形成宣传的浓厚氛围。
同时,经贸局印发了《酒类流通管理宣传手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XX多份;
卫生局、工商局分别在建瓯有线电视设立《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之窗》和《红盾之窗》,24小时滚动播放有关《食品安全法》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药监局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讲解保健食品的识别方法;
质监局邀请行评代表、效能监督员一同开展“质量邀您同行”系列活动,还结合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契机,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
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监督之中。
(二)经营行为逐步规范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工作,做好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行为规范是基础。
对此,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认真把好三关:
一是生产源头关。
农业部门扩大了粮食、经作示范片20个,面积5万亩,累计认证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地13个、品牌产品17个,面积万亩,推进了农业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
同时,采取统一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统一建立生产记录、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质量检测、统一产地准出的“五统一”管理措施,不断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和产地环境监测;
开展土壤普查、农业面源污染普查、测土配方,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
在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配备简易速测仪器、速测液,不断推行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入。
畜牧水产局对畜禽养殖、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各个细节实施全程监控,全面监管。
质监局与60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和45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市场准入关。
药监局对目前许可经营的28家保健食品经营户逐家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立即下架,并帮助经营户制定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卫生管理、储存等各种制度;
工商局结合年检、验照和日常巡查,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从申请的办理范围、程序,数据维护进行规范,并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销货电子台帐、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退市、消费维权、快速检测等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三是消费卫生关。
卫生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体检、岗前培训2906人,查出“五病”调出岗位30人,换发卫生许可证288家,其中餐饮业256家、学校食堂5家。
同时,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对以学校食堂、餐饮单位为重点的食品卫生安全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逐步实现食品卫生监督由定性,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由单纯监管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推进。
通过多渠道的培训、教育和管理,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三)执法监管力度加大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对各执法主体的职责有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省政府第96号会议纪要精神,食品流通、保健食品、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由卫生局分别移交给工商局、药监局和质监局。
虽然移交时间不长,但各部门的执法监管都比较到位。
一是食安委发挥了牵头、组织、协调的综合作用。
制定了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检测计划、专项整治等工作方案,适时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组织开展节日食品、畜禽屠宰、酒类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年无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件发生,在南平市食安委绩效管理专项督查考评中名列第二,荣获XX年度南平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
日常工作上根据各自监管的职责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的监管,不定期对市场上市蔬菜抽检,农药残留检测,对猪、牛、羊肉开展重金属、瘦肉精检测,对水产品进行甲醛监测,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示、销毁,使监管走向常态化。
在重点整治时,则按照食安委的总体安排,出车出人出设备,积极予以配合,使联合执法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是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全程治理。
一年来,农业局加强了农产品产地检测,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企业基地管理,完善可追溯制度,对蔬菜、茶叶等农产品市场抽检6次,检查产品105个,合格率达99%。
畜牧水产局对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以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所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把好源头。
质监局对食品加工企业的原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仓储管理、添加剂使用、生产投料、出厂检验、产品销售、不合格产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管理都建立了可追溯记录档案,进一步完善了保障体系。
工商局加大了对食品经营户进销货电子台帐管理,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作了进一步的规范,确保食品来源清、去向明。
卫生局从环境卫生、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培训、体检等方面严把标准,严格了许可证的准入与换发,进一步规范餐饮业主的经营行为。
(四)专项整治效果明显
在坚持搞好食品安全日常执法监督的同时,各职能部门针对本地食品的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食安办的牵头下,集中力量,群策群力,有重点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对节日食品整治。
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节日对熟食品、食品企业、餐饮业、超市、冷冻食品、集贸市场食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对旅游沿线的餐饮和学校食堂的整治。
重点放在南武旅游线路和城区、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确保食品的安全。
三是对生产企业的整治。
严格控制添加剂和辅助原料的使用量,把好生产原料的配比。
四是对监管薄弱环节的整治。
把食品卫生安全列入乡镇卫生院及院长的绩效考评,将整治范围延伸到乡镇。
五是对重大餐饮活动的整治。
对人代会、政协会,高、中考等重大餐饮活动派遣人员进行全程监控。
一年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执法检查1783次,出动执法人员665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7408家,查处案件82起,罚款金额万元,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餐饮店15家,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企业、餐饮店18家,查处不合格食品343千克,货值万元。
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确保了食品安全。
(五)服务意识得到加强
为了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各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执法环境。
一是提供高效服务。
对已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户都派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实地指导他们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完善各项有关制度,对新申办的经营户则提高行政审批时限,在保证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的前提下,让业主尽早开业经营。
二是加大硬件建设。
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上的检测、监管和服务上都需要大量的检测试剂和检测设备。
对此,各职能部门加大了设备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的预警系统,方便了食品经营业主的检测,增强了食品经营业主与食品监管部门的互动互为,提高了检测和监管的力度。
如药监局在接管了保健食品的监管职能后,投入了近万元新添了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传真机、饮水机等设备,为监管提供了支撑。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
改变过去坐等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
如卫生局在对小型餐饮业的整顿中,就派员替每家餐饮业主张贴“门前三包”宣传单一千余份,发放纸篓一百余个,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效能行风建设。
各职能部门都十分重视行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适时聘请市效能行风监督员对行风进行评议监督。
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各类食品卫生事件及时处置,基本做到件件有调查、有落实、有回复。
通过各种措施的落实,执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群众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常识知之甚少;
有些食品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还比较淡薄,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着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监管模式落后。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对日常食品的监管要求更高、责任更大,虽然我市的监管力度有了加强,但由于各职能部门都承担着各自的职责,除统一整治外,平时还是以各自监管范围的工作为主,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致使专项整治后常出现反弹,监管效果事倍功半。
尤其是对豆腐加工、光饼店、街头烧烤食品、沿街叫卖小食品、食品夜市等流动性大的马路食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都还缺乏有效手段,给食品安全留下隐患。
三是执法力度不均。
各职能部门对大型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监管力度较大,但对小型、分散且随意性大的食品经营户监管缺乏办法和机制,违法经营现象仍普遍存在;
对城区食品安全监管较为规范,但对乡(镇)、村级的食品安全监管仍然不到位,如生猪屠宰,目前全市14个乡(镇),除6个乡(镇)实行集中屠宰外,其它乡(镇)的屠宰户都还是各行其是,分散屠宰,致使检疫无法进行;
对公共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较规范,但对学校周围小摊小贩销售“三无”产品管理不到位。
四是人员、经费不足。
随着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和品种的不断扩大,食安办及各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已明显不足,致使监管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缺位现象。
尤其是经费不足,造成各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试剂、交通及取证工具不能与时跟进,与管理任务繁重形成较大的反差,作为主要负责我市食品安全的牵头单位食安办,目前还没有专项经费运作,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要在全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活动。
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一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
强化各级领导、管理者和执法者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责任;
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经营观念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的维权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探索监管路子,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新的模式。
要在分析、总结原有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食品监管的新方法、新路子,以期形成更为有效的监管机制。
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召集各有关执法部门商定一个共同执法的机制,把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