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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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议程、主持人、记录人、议题内容、与会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对会议进程的预测和对会议的调控。
6、会议场所的提前布置,保持整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并调试正常。
会议组织部门事先安排好与会人员座次。
会议议程由主持人于会议开始时向与会人员宣布,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
7、会议主持人要及时做出结论,及时制止干扰会议的任何情况,确保会议议程的顺利进行。
与会人员均应保持良好的会风,注意言谈举止,发言力求简短、切题。
8、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进行期间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结论性发言做重点记录。
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整理好原始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交主持人签发。
会议纪要由记录人送达抄送人员。
9、记录员负责签到。
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一切以书面形式请假,紧急情况可事先向主持人口头请假,事后不许补办请假手续。
中途不得退席,特殊情况需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席。
10、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的响铃调到无声状态。
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
并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归位。
11、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与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负责有保密义务。
涉及到秘密事项的会议纪要,记录员应在指定场所整理,并严格按照主持人签发的抄送人员发送。
12、违反会议保密规定者,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三、物资管理制度
1、物资的采购及发放必须遵从“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
采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严格按预算执行。
员工使用办公用品和设备时要珍惜爱护,杜绝破坏和浪费。
谁丢失、谁损坏,谁负责赔偿。
该管理制度盈利审核监督部门:
财务中心、人力行政中心。
2、办公物资是指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具器具,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电视、冰箱、电扇、空调等家电设备。
3、物资的采购及发放实行人力行政中心集中管理的方法。
申领或申购根据公司领导签字,人力行政中心采购人员负责采购并发放。
总的原则:
厉行节约、控制成本、减少浪费,
4、便用笺、报表、回形针、大头针、圆珠笔芯、碳水笔芯、小刀、橡皮、订书钉、胶水等办公文具原则上按实际需要发放或购买;
电话机、技术器、订书机、文件夹、文件柜等所需器具按部门的实际需要,由人力行政中心统一把关,特殊需要需总经理批准。
5、人力行政中心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办公物资发放或物资购买的审核查实工作,以免造成重复或不合理的发放或购买。
6、凡属人为原因致使办公用具、器具、设备损坏的,由负责人赔偿全部修理费,造成报废或丢失的,由负责人赔偿原值的70%—100%;
小件办公用品如计算机器、圆珠笔等损坏的全部自行赔偿,造成报废或丢失的,视情况由负责人赔偿原值的70%—100%。
7、人为原因致使办公用具、器具、设备损坏的,责任人不明晰,则由该部门负责人和保管人各承担赔偿额的50%;
对有意破坏者,全额赔偿。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负责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
本章所指固定资产是指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具用具;
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电视、冰箱、电风扇、空调等家电设备。
2、固定资产采取统一购买、领用签字、使用部门或个人责任明确制度;
领用时需向人力行政中心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并登记签字。
采购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由人力行政中心统一采购,各分公司、办事处原则上均无权采购相关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领用后应由使用人及部门妥善保管(包括包装物),在正常损耗情况下可报请维修,或以旧换新。
4,、所有固定资产只能在工作范围内使用,特别是计算机,不得擅自装载、使用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已无用途的废旧固定资产,不得任意搁置,应立即填写申请报废单并经批准后,方可予以报废。
6、固定资产登记人有权随时对使用中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其实际使用情况。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应将其保管或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清楚,如有缺失,则视情况予以赔偿。
7、保管固定资产人员在交接时,应将其保管的固定资产交接清楚,并由接交人员另行办理固定资产责任签字手续,明确保管责任。
8、保管人员对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应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移拨、挪用,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100元。
9、固定资产不得随意带出办公区,若因工作需要临时借出,需向人力行政中心办理借出手续,由公司领导批准,用完务必立即归还。
未经批准并办理手续而任意挪用者,则每发现一次,给予挪用人罚款100—200元不等,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凡属人为原因致使办公用具、器具、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全部修理费,造成报废或丢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原值的70%—100%。
如责任不明确,属非正常使用导致损坏的,则由该部门负责人和保管人各承担赔偿额的50%;
对有意破坏者,按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各部门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人力行政中心每月盘点一次,并造册登记。
12、人力行政中心根据各部门的月盘存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大盘点,并依财务要求建卡立账,以明确固定资产的现行使用情况。
五、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包括:
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
2、除财务专用章外所有印章均由总经办负责刻制、登记、统一造册、编号等管理工作。
3、公司所有印章的签发权在公司的总经理。
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公司印章均由总经办保管。
4、公司任何人用印章原则上均须办理登记,用印必须慎重,不能盖的原则上不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规范风险。
5、印章原则上不准离开公司,特殊情况须由使用人填写“用印报告”,并说明原由,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做好登记备查后,方可携带外出,用完后应立即收回印章。
6、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交总经办负责人审核,等批准后再用印。
7、所有对外合同用印均需经过总经办批准后方可使用。
8、监印人对未经签发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如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监印人自行负责。
9、印章不慎遗失时除立即向主管机关备案外,还应及时依法公告作废,重新刻制。
印监遗失涉及到经济责任的由责任人处理,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印章使用登记表
六、电话使用管理制度
日期
使用内容
印章种类
使用人签名
部门批准
领导批准
备注
1、各部门的电话,部门保管好,要保证线路畅通,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及时处理,禁止电话影响工作。
电话主要是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用,任何员工不得在公司内部拨打私人电话、声讯台,信息台,禁止利用电话闲聊。
2、员工使用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了、长话短说,以减少通话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本部门人员接到外部门人员电话时,需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接听,相关人员不在时,应做好记录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4、对于自己不知道的或不确定的事情,不许谨慎处理,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5、全体员工应主动、积极接听电话,接听电话时应使用礼貌用语,例如:
您好、请稍等、再见等。
其他内容视实际情况回答,总的要求是务必规范、礼貌。
6、接听电话的标准用于为:
您好!
和富金融,再询问什么业务。
七、传真机使用注意事项
1、传真文件必须严谨,符合规范,所传文件必须与工作有关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2、传真文件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使用传真机后,原则上应在登记本上登记,传真文件应存档备查。
3、前台人员负责传递传真来件,一来有件应根据收件人立即送交收件部门或收件人。
4、禁止私人在传真机传真文件,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次。
5、传真机出现故障,应由保管人及时通知进行维修,不得擅自修理。
八、复印机使用注意事项
1、所复印文件必须与工作有关,禁止复印私人文件。
2、复印前必须除掉所有订书钉、回形针、别针等金属件,同时应保证纸张平整,如复印量大,应分次复印,以免机器发热出现故障。
3、出现卡纸现象时,不可拽拉,必要时请技术人员处理。
4、复印效果不好时原则上不许再行复印,应通知行政人员排除故障。
5、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通知行政人员进行维修,不得擅自修理。
九、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确保安全形成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三)车辆配备
需要配备车辆的各部门、事业部和分公司,应书面提出《车辆配备申请单》报人力行政中心,人力行政中心提出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后,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配车。
《车辆配备申请单》一式二份,人力行政中心、总经办各一份。
(四)车辆使用
车辆管理实行责任制,即每辆车辆均必须由责任人、监督人。
监督人和车辆管理人为人力行政中心,责任人为车辆使用人。
车辆责任人变更时,责任人应于第一时间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表》并及时汇总至车辆管理人。
原则上公司两年以上驾龄的工作人员才允许驾驶车辆。
驾驶人员不得超速行驶,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车辆管理人对车辆的车况、保养、检验等负责,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车辆逾期未检导致的罚款由管理人负责。
车辆使用人在申请使用车辆时需先检查车况、保养、检验,如车辆在使用中发现未年检事宜导致的罚款由责任人、车辆管理人各半承担。
车辆责任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对所使用车辆的状况进行交接或归还,以明确责任。
车辆使用人员因违章罚款,由用车的工作人员承担,因用车不当,造成损失5000元以下的,须承担该时间损失的15%,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的须承担该时间损失的20%。
(五)车辆调度
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用车部门或人员需使用公司车辆时,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安排。
用车人在用车之前向车辆管理人进行通知并必须在人力行政中心进行登记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否则人力行政中心有权拒借。
用车人在用车前核对该车的起始公里数,使用完毕后再统计截止公里数,并在交车辆钥匙时报人力行政中心车辆管理人以及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对于起止地与实际行驶公里数严重不符的将报总经办,视严重性用车人每次应罚款50—500元活动经费。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配一份《车辆行驶记录表》,由用车人即时填写,车辆管理人负责监督,对不按该条规定执行的,用车人每人每次应罚款50元活动经费。
(六)日常停放
车辆使用人一律不得将公司车辆带回家。
如因工作需要,须带车在公司以外过夜的应在领车时说明,否则不得带车在外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