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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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陆
严重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未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特别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较重的,或者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1、符合上述特别严重裁量因素,并有总则中任一项其他“从重处罚”情形的;
2、严重扰乱渔业捕捞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并没收渔船。
海洋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并没收渔船。
2
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
较轻
渔获物1公斤以下的或者价值100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渔获物1公斤以上20公斤以下的或者价值1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罚款。
1、渔获物20公斤以上500公斤以下的或者价值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50公斤以下的或者价值500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3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1、渔获物500公斤以上的或者价值5千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50公斤以上的或者价值500元以上的;
1、符合上述特别严重裁量因素中任一项,并有总则中任一项“从重处罚”情形的;
1、(相当于)海洋小型捕捞渔船;
2、渔获物20公斤以下的或者价值500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
1、(相当于)海洋中型捕捞渔船;
2、渔获物20公斤以上200公斤以下的或者价值500元以上2千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相当于)海洋大型捕捞渔船;
2、渔获物200公斤以上2000公斤以下的或者价值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3、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200公斤以下或者价值2千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1、渔获物2000公斤以上的或者价值2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200公斤以上的或者价值2千元以上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1、符合上述特别严重裁量因素中任一项的任一项,并有总则中任一项“从重处罚”情形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并没收渔船。
3
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
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未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
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进行捕捞,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较重的,或者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进行捕捞,,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较重的,或者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限
制造、销售禁用渔具3套(件)以下的。
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3千元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禁用渔具4套(件)以上10套(件)以下的。
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禁用渔具10套(件)以上的。
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6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价值100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价值1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价值1千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6
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
造成他人1千元以下损失的。
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他人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损失的。
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的罚款;
1、造成他人5千元以上损失的;
2、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
责令改正,处6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7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
1、渔获物1公斤以上100公斤以下的或者价值100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
2、无证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20公斤以下的或者价值200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渔获物1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3千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20公斤以上的或者价值200元以上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渔具。
1、符合上述严重裁量因素中任一项,并有总则中任一项“从重处罚”情形的;
2、严重扰乱渔业捕捞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在专项行动期间,经告知签署承诺书后,仍从事非法捕捞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渔具和渔船。
2、渔获物20公斤以下或者价值500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3千元以下的罚款。
1、(相当于)海洋中型捕捞渔船;
2、渔获物20公斤以上1000公斤以下或者价值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3、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