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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间架结构28法

书法间架结构28法

书法间架结构28法

第1法首点居正唐太宗论笔法云:

“夫点要作棱角,忌圆平,贵通变,”首点者,应以龙睛凤眼之姿、高山坠石之态,安居于全字中心之上,棱角突显,飒爽精神,是为点笔技法之要诀。

第2法通变顾盼李阳冰论笔法云:

“夫点不变,谓之布棋。

”一字之中,点笔当为至要,而两点以上者要顾盼通变,各有形制,应首尾意连,彼此呼应。

若平直相似,整齐划一,便不为书。

第3法点竖直对一字之中,上有点下有竖者,当思是否直对,如直对,再思点笔位置。

点竖直对,有在字之中间者,有在字之左右者。

所谓直对,是为重心垂直相对,万不可偏侧。

此法应先思后书,目测位置,手后随之。

第4法中直对正一字之中,有上下两中竖者,两竖均应垂直对正,若能对正,则字身不倒。

然两竖中有一竖须坚挺垂直,以立其势,而另一竖则略向左斜,以化其板。

对正之法,是以重心为准,如两笔僵直,神韵必失。

第5法中直偏右凡中直者,皆应垂直劲挺、管逐势行。

无论悬针垂露、有钩无钩,屈体弯身是为大忌。

右军论中直曰:

“紧如春笋之抽寒谷是也。

”太宗也云:

“为竖必努,贵战而雄。

”中直虽应垂直劲挺,但须稍有偏右,以化呆板,楷、行同此。

第6法底竖斜位凡竖在下方者,皆非全部居中,或偏于左,或侧于右,侧右者多,偏左者少。

不居中者,当不可强为,强为居中字身必倒。

底竖笔锋所指,必有所向,察之要精,观之务细,以全局定其位置,以字势择其形态。

第7法横笔等距横笔之间凡无点、撇、捺者,间距基本相等,其法同“竖笔等距法。

第8法竖笔等距竖笔之间凡无点、撇、捺者,间距基本相等,楷书即是,行书亦然。

竖距虽然相等,但其宽窄当随字形而定,不可一律。

有因字势各异者,当有右倾左斜、阴阳粗细之别,或悬针,或垂露,迟速缓急,变化有致。

第9法上收下展上收而下展,下展而上收,凡上下结体之字必择其一。

上收者,阴柔华丽,涵蓄谦和,以避让而留地步;下展者,阳刚豪放,行笔雄奇,以开张而壮丰满。

阴阳顿挫,妍美遒劲,错落而生奇势,对应而求壮和。

第10法上展下收上展者,飘扬洒脱,以耀其精神;下收者,疑重稳健,以标其端庄。

行笔挥运,应先急后缓,当急不急是为涩滞,当缓不缓是为浮滑。

第11法上正下斜上正者,竖笔务须垂直;下斜者,重心则应不倒。

上正者以平其势,下斜者以化其板。

凡上下结体之字,务须注意斜正,当斜则斜,当正则正。

斜而不倒、正而不僵,正中求其动势,斜中取其稳健。

第12法上斜下正凡上下结体之字,上斜下正者居多。

上以斜势而呼于下,下以收缩而呈于让。

顾盼相应,神气贯连。

飘然飞动中求其肃穆,稳重古朴中存于风神。

禀阴阳于动静,体物象而成形。

第13法下方迎就凡上有撇捺开张、宽博舒展之字者,下方宜上移迎就。

上移则为抱紧,下坠必为脱节。

上移者,钩环盘纡,紧密而势出;下坠者,中宫散涣,软弱而缓滞。

第14法左收右放凡左右结体者,以左收右放者居多。

一独体字,如置于左部,其形必变,以收敛而逊于右,“林”、“双”、“晶”即是。

第15法左斜右正凡左右结构者,以左斜右正者居多,左斜为呼,右正为应,有呼无应,字势必殇,有应无呼,无源之水,均不能立。

呼者以斜而取势,应者以平而安神。

呈左动而右稳,书呼疾而应迟。

第16法对等平分陈绎曾《翰林要诀》论书云:

“对者宜等,间者宜半。

”凡左右结构字,有避让迎就者,也有对等平分者。

对等平分,是为高低对等、宽窄平分,不可一方过高、一方过小。

虽有呼应,但各占一半,以求平实。

第17法左右对称凡左有撇右有捺者均需应平稳对称,其高、低、长、短应识字形而定。

撇笔未出,先思捺笔位置;捺笔轻重,当依撇笔长短。

顾盼呼应,笔意相连。

若撇捺不对称,必重心不稳,其势必危。

第18法主笔脊柱字中必有一笔是主,余笔是宾,主不立,宾不随,主不稳,宾不靠。

主笔担其脊梁,树其重心;宾笔附其血肉,辅其装饰。

主宾相顾,四面停匀。

右军云:

“欲书先构筋力,然后装束。

”然主笔者,不可长有余而失于短,强逾弩而乏于韧。

第19法中宫收紧清包世臣《艺舟双楫》云:

“凡字无论疏密斜正,必有精神挽结之处,是字之中宫,然中宫有在实画,有在虚画,有在虚向,必审于字之精神所注……”中宫者,核心也,中宫收紧,余笔外拓,以字中为核心,分领纵展,神韵必生。

第20法收缩纵展此为常用之法,学书凡不可悖。

收缩为其纵展,纵展反为收缩。

一展一收,神采飞动,不展不收,缓弱呆板。

包世臣曰:

字体收展“如老翁携幼孙行,长短参差而情意直挚,痛痒相关。

”但又不可肆意挥就,全无法度,以少知而炫奇,以意足而不顾颠错。

第21法牵丝粘连使转粘连,字之精神挽结所在,而行、草者尤甚。

清蒋和《书法正宗》云:

“字无一笔可以不用力,无一法可以不用力,即牵丝使转亦皆有力,力注笔尖而以和平出之,如善舞竿者,神注竿头,善用枪者,力在枪尖也。

”笔画是筋骨,牵丝为血脉,真行虽别,法度同一。

第22法斜抱穿插两部合一最忌远离,远则疏,离则散,尤两部斜势穿插者为甚。

形虽斜而体势不倒,貌虽偏而重心不移。

双肩合抱,互带穿插,鳞羽错落,呼应曲直。

斜势中应有一番韵律,合抱中更具几分精神。

第23法大小独具一幅书作中,无论楷、草、篆、隶,其字必有大小,笔画多者字身宜大,笔画小者字身宜小。

大字不可令小,小字亦不可令大,应自然天成,各臻其妙。

第24法联撇参差一字多撇者,最忌排牙之状、车轨之形。

应发笔不同,指向不一,或纵或收,或轻或重。

鳞羽参差,错落有致。

清冯武《书法正传》中云:

“一字之中,亦有重(chong)笔,不可不变。

”书贵变不离其本,字尚新不悖其源。

第25法三部呼应凡三部者,应朝揖顾盼,避就相迎。

如只书一部,绝不可成其独字。

行书急就,也不可杂乱无章。

第26法钩趯匕刃包世臣曰:

“钩为趯者,如人之趯脚,其力初不在脚,猝然引起,而全力遂注脚尖,故钩未断不可作飘势挫锋,有失趯之义也。

”楷法中,钩身不宜长,犹如匕刃。

古人云:

“趯峻而势生。

第27法围而不堵围而不堵、守不宜困为“口”之常法。

凡书大“口”,均不可堵塞过于严紧,过于严紧使人有呆板、滞闷之感,行书尤甚,古人有“兴致不弘曰速”之说。

第28法笔画增减古人多有精妙之法于异写、帖写中,笔画增减意在求美,但沿习相传已有公认,今不可乱造,亦不可类推。

元陈绎曾云:

“太繁者减除之,太疏者补续之,必古人有样,乃可用耳。

延伸阅读

(一)

黄自元间架结构92法

(1)上面是宝盖的字,其余笔画应帽于其下。

如:

宇、宙、定

(2)下面有底托状的字,其余笔画应托于其上。

如:

至、孟、圣

(3)以左半部为主的字,左边要高,右边要低。

如:

部、幼、即

(4)以右半部为主的字,右边要长,左边要短。

如:

绩、议、读

(5)有横担的字,中横应该写得长些;如:

喜、吾、安

(6)有竖笔贯中的字,中竖应正直不歪。

如:

甲、平、干、午

(7)勾拿笔不应弯曲、短小。

如:

葡、萄、蜀、葛

(8)勾衄笔不应直长。

如:

句、匀、勿

(9)横短撇长;如:

左、在、尤、龙

(10)横长撇短;如:

右、有、灰

(11)横画短竖画长的字,撇捺应延伸。

如:

木、本、朱

(12)横画长竖画短的字,撇捺应缩短。

如:

乐、集

(13)横长竖短。

如:

十、上、下、士

(14)横短竖长。

如:

才、斗、丰、井

(15)上下有横画的字,应上短而下长。

如:

丕、正、亚

(16)左右有竖画的字,左边应收而右边伸展。

如:

目、自、因、固

(17)左为撇画右为竖画的字,应左撇短右竖长。

如:

川、升、邦

(18)左为竖画右为撇画的字,左竖应手敛而右撇应放展。

如:

伊、侈、修

(19)有几点的字,各点方向要不同,使其有所变化。

如:

亦、赤、然

(20)有数横画的字,各横长短要不同,使其不显得呆板。

如:

三、冉

(21)由两个相等部分组成的字,左右要均匀。

如:

颜、顾

(22)由三部分组成的字,中间务正。

如:

御、谢、树

(23)由上下两部分构成的字,上下两部分各占一半,中间稍加变化。

需、留

(24)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的字,头和尾伸缩要得当。

如:

章、意、素、累

(25)左偏旁小的字,要上边取齐如:

吸、呼、峰、峻

(26)右偏旁小的字,要下边取齐。

如和、知、细

(27)外为四叠的字(四个口),整个字形要正方。

如:

嚣、器

(28)内为四叠的字,布置要均匀、紧密。

如:

爽、齿

(29)斜勒笔画不要写平,写平了则没有气势。

如:

七、也

(30)平勒画若写斜了则不端正。

如:

云、去、且、旦

(31)纵捺之字,要积聚起笔,收拢尾笔。

如:

丈、尺、史、又

(32)纵戈之字,最忌无力而又弯曲。

武、成、或

(33)横戈笔画不怕弯曲。

如:

恩、息、必、志

(34)伸钩之字应抱持。

如:

勉、旭、抛

(35)承上之“人”字,应恰在正中。

天、父、外、文

(36)屈钩笔之势,应缩小才好。

如:

鸠、辉

(37)马齿的钩锋,应对着四点之中。

如:

鸟、马

(38)上边为平画的字,其顶应相齐。

如:

师、明、既、野、

(39)下边为平画的字,应与底对齐。

如:

朝、故、辰

(40)有几个捺画的字,应有缩有伸。

如:

谈、茶、黍

(41)有几个钩提的字,有的要挑起钩,有的要藏笔锋。

如:

禁、林、森

(42)上下有钩提的字,下钩明显而上钩要隐藏。

如:

哥、柔

(43)有俯钩和仰钩的字,俯钩要短,仰钩要长。

如;冠、寇、宅

(44)以上部为主的字,应让上边宽。

如:

普、皆、齐

(45)纵腕笔,应弯曲而有力。

如:

风、飞、气

(46)横腕笔,应圆润俊秀。

如:

先、见、元、毛

(47)纵撇最忌象老鼠的尾巴。

如;庭、居、底

(48)有并排几个撇的字,不要写成象一排牙齿。

如:

友、及、反、皮

(49)连着三撇的字,下撇应顶着上撇的中间。

如;修、参、须、形

(50)三点的写法,下点的提锋应与上点的结尾相对应。

如:

治、洪、流、海

(51)以下部为主的字,下部应宽。

如:

表、禹

(52)以右部为主的字,右部可丰满些。

施、腾、靖

(53)以左部为主的字,左部应大些。

如:

敬、敛、刘

(54)以左右为主的字,中间宜小。

如;弼、辩、衍、仰

(55)以中间为主的字,中部应大。

如:

掷、番;

(56)以上下为主的字,中间应小。

如:

莺、寡

(57)卜字要写正不要偏,与上截的中间相对。

如:

是、足、走

(58)土字要写正不要偏,与下截左边的竖画要对正。

如:

者、老、考

(59)结构错综复杂的字,要穿插对应退让,但不能乱。

如:

繁、馨

(60)结构紧密的字,布置要得当,不要显得拥挤杂乱。

如:

继、缠

(61)当悬针的笔画若成垂露(结尾如露珠、圆形),则不美观。

如:

车、申、中、巾

(62)当垂露的若悬针,则显得无力。

如:

卓、单

(63)字体虽是斜的,但字心要正。

如:

易、乃、母、力;

(64)字体本是正的,要写得有骨力;如:

正、主、本、王

(65)字本来就瘦的,字形不要写得太短。

如:

身、目、耳、贝;

(66)字本来就矮的,就写得粗壮些。

如:

白、工、日、四

(67)盖下(指人)的写法要使撇和捺匀称。

如:

会、合、金、命;

(68)趁(ㄨ)的写法要左右相称。

如:

琴、吝、各、谷

(69)虽宜肥的字,但不要显得臃肿;如:

土、山、公、止

(70)虽宜瘦的字,但不要显得太瘦。

如:

了、寸、才、卜

(71)笔画少的字,要写的丰满些;如:

上、下、千、小

(72)笔画多的字,要写的均匀。

如:

赢、鼎

(73)堆叠的字,也要消溶纳实,既不拥挤,也不松散;如:

晶、磊、森

(74)积累的字,要笔画清晰。

如:

糜、零、靡

(75)下面的横画,应该稍微长点,以与右竖的末尾相接。

如:

口、日、田、

(76)末钩应该稍微拖长一点,使之好象带有往下的趋势。

如:

丁、宇、亭

(77)走之上的字,应上略大而下稍小。

如:

远、还、逮

(78)横长撇短的字,右边不宜用捺。

莫、矣、矢、契

(79)左竖不嫌短,右竖不嫌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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