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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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下导坑开挖,因工序多,岩层爆露的总面积多,成洞时间长,洞内各工序交错分散,易使瓦斯分处积滞浓度不均。
采用这种施工方法要求工序时间尽量缩短,尽快衬砌瓦斯地段。
4.
瓦斯隧道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
高瓦斯地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
5.
在开挖面出现瓦斯突出预兆时,应立即报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上报有关部门。
6.爆破15min后,应由救护队员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开挖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通风30min后,由瓦检人员检测工作面瓦斯浓度,当开挖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通知工地负责人允许施工人员进洞。
6.
在瓦斯隧道顶部进行作业时,应随时检测作业范围的瓦斯浓度,尤其应注意检测塌空区、拱顶、脚手架顶、台车顶等易于形成瓦斯积聚且风流不易到达的地方,当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浓度大于2%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
高瓦斯地区及瓦斯突出工区,不应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切割等工作。
当情况特殊不可避免时,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应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8.
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见下表)
序号
地
点
限值
超
限
处
理
措
施
1
低瓦斯工区任意处
0.5%
超限处20m范围内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加强通风检测
2
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
2.0%
超限处附近20m停工,断电,撤人,进行处理,加强通风
3
开挖工作面风流中
1.0%
停止电钻钻孔
1.5%
超限处停工,撤人,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等
4
回风巷或工作面回风流中
停工、撤人、处理
5
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
严禁装药放炮
6
煤层放炮后工作面回风流中
继续通风、不得进入
7
局扇及电气开关10m范围内
停机、通风、处理
8
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m范围内
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
竣工后洞内任何处
查明渗漏点、进行整治
9.
在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施工期间,应利用避车洞或横通道设置避难所,并应有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电话,所内应有安全设施和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二、
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定
所有洞内机电设备,不论移动式或固定式都必须采用防爆类型。
在进风巷道中,可采用安全型照明灯,但在工作面或回风巷道中,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照明灯。
禁止洞内电气设备接零。
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移动、更换防爆灯泡)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
普通型携带或测量仪表(电压、电流功率表等)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蓄电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只准在车库内检修。
电缆的连接部分或分路时,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的接线盒。
洞内任何操作人员(包括电工、钳工)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
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洞外进行。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绝缘油。
电气设备检查、调整项目及周期见下表
项
目
检查周期
备
注
使用中的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每月一次
分片负责的电工、应每日检查一次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调定
每季一次
负荷变化时应急时调定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查
固定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
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外部和悬挂情况一次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检查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一次外壳有无损坏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
投入运行前
10.
瓦斯隧道供电,应采用双回路直供电源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