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考核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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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考核评分表·
9-16
二、山东省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试行)
(一)山东省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预评价·
19-21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验收评价·
23-26
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现状评价·
27-30
(二)山东省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评价表(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预评价评分表(A)·
31-36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验收评价评分表(A)·
37-41
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现状评价评分表(A)·
43-48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预评价评分表(B)·
49-55
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验收评价评分表(B)·
57-62
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现状评价评分表(B)·
63-68
(三)山东省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
1、危险化学品企业预评价·
71-76
2、危险化学品企业验收评价·
77-83
3、危险化学品企业现状评价·
85-90
(四)山东省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评价表(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
1、危险化学品企业预评价评分表(A)·
93-96
2、危险化学品企业验收评价评分表(A)·
97-100
3、危险化学品企业现状评价评分表(A)·
101-106
4、危险化学品企业预评价评分表(B)·
107-116
5、危险化学品企业验收评价评分表(B)·
117-123
6、危险化学品企业现状评价评分表(B)·
125-131
三、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情况统计表·
133
山东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
考核标准(试行)
山东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考核标准(试行)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分值
一、
风险分析
1、评价初访
(1)应建立初访管理制度,风险分析前应进行现场初访。
10分
(2)初访应有专职安全评价师参加。
(3)初访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初访时间、双方人员、被评价单位的主要建筑设施、项目周边环境等。
20分
(4)初访应有纸质记录。
记录应描述被评价单位基本概况(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土地使用情况、法人性质等),项目技术状况(如技术来源、成熟程度、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产业政策),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如安全距离、生产现状、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状况,评价目的等,初访人员及日期。
2、风险分析
(1)应建立风险分析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
风险分析应在安全评价合同签订前进行。
(2)应定期修订和完善风险分析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
(3)风险分析应明确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
(4)风险分析应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和判断准则,并形成记录。
分析内容应包括:
1)被评价单位基本概况,评价项目投资规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评价项目的评价类别、行业风险特性;
2)评价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评价资质和业务范围,现有安全评价师专业构成是否满足评价项目需要,是否聘请相关技术专家,承接项目的风险程度及原因。
3)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预测完成项目所需成本、评估被评价单位信用状况)。
应按评价收费的相关规定列出收费指导价;
被评价单位未报价或报价低于指导价的,应列评价成本费用预测表,详细列出成本明细。
4)项目的可行性结论。
其中,经济可行性应以评价收费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评价成本费用估算结果为判断依据。
5)分析人员、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3、合同签订
评价合同应使用全省统一的合同范本,并采用统一编号。
合同应明确评价对象、评价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
评价实施
1、评价项目组
(1)应建立并不断改进实施评价程序文件。
(2)应任命项目负责人和成立评价项目组,并形成记录。
(3)项目组成员应是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配备应能满足项目要求,个别专业人员不足时应聘请相应的技术专家。
(4)一类评价范围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二类评价范围的,不得少于4人。
(5)项目组应编制评价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评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评价范围、成员及分工、工作进度等内容,并经项目负责人、计划审核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
(6)项目组进行现场考察、检查、核查时不应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
(7)项目组与被评价单位就评价和检查结果交换意见应形成记录。
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交换意见内容及结果、交流的方式等内容。
2、前期准备与现场考察
(1)项目组应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收集相关法规、标准和类比资料。
(2)项目组应系统收集被评价单位的相关资料(含影像资料)。
(3)项目组现场考察时,应出示安全评价师上岗证。
应形成清晰、详实的考察纸质记录,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确认。
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收集的项目资料清单,查看过的原件清单,项目周边情况,现状和验收评价项目还应有发现的安全隐患,双方考察人员签字及日期,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4)现场考察记录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考察时间、双方人员、被评价单位标志性建筑、现场考察的主要过程、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或原始文件等。
3、现场检查
(1)评价组应在熟悉项目资料,经现场考察后编制评价对象的现场安全检查表。
检查表内容应全面,不得有重大遗漏。
(2)现场检查应按照安全检查表逐条进行,并如实记录评价对象实际情况,隐蔽工程应查阅设计资料或现场询问并记录。
(3)现场检查应有纸质工作记录。
收集的项目资料内容,查看过的原件清单,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4)现场安全检查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检查时间、双方人员及被评价单位的重要建筑设施、现场检查的主要过程、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或原始文件等文字资料。
(5)现场检查表应作为现场工作记录的附表,表中应列出安全评价师(专家)姓名、检查日期及工时。
4、现场核查
(1)项目组应在评价报告结论正式出具前,就交换意见中被评价单位需整改的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并如实记录。
核查纸质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已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及整改计划,核查结果,核查人员、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2)现场核查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核查时间、双方人员及被评价单位标志性建筑、整改情况和原始文件等文字资料。
5、评价回访
(1)应建立回访制度,制度应明确回访方式及要求。
回访方式包括现场、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多种形式。
5分
(2)评价结束后一年内,评价机构应对被评价单位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回访活动。
(3)回访应有服务质量信息反馈表,真实反映被评价单位对安全评价服务满意程度。
(4)回访人应填写回访记录。
主要收集评价项目的评价质量、对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等信息,供今后同类项目参考。
回访时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及时告知企业和当地安监部门。
(5)评价回访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回访时间、双方人员及被评价单位标志性建筑、整改情况等。
三、
报告审核
1、报告校核
(1)报告校核应有相关程序或制度,对校核人员职责、校核方式提出明确要求。
(2)应保留校核后的电子文档或书面文本。
2、内部审核
(1)审核人员应是非项目组成员。
应在评价组对报告校核后进行内部审核。
(2)内部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评价依据是否充分、有效,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是否全面,评价单元划分是否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是否适当,对策措施是否可行,结论是否正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文字是否准确等。
(3)内部审核应有审核记录,记录审核意见、审核结论、签字及日期等内容,记录应保存完整。
所审核的电子文档应保留审核和修改痕迹。
3、技术负责人审核
(1)评价报告内部审核修改完成后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2)技术负责人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场收集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充分性、评价方法合理性、对策措施针对性、结论正确性及格式、文字等。
(3)技术负责人审核应有审核记录,记录审核意见、审核结论、签字及日期等内容,记录应保存完整。
所审核的文档应保留审核和修改痕迹。
(4)外部评审后的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修改,做出修改说明,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4、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
(1)技术负责人审核修改后应由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审核。
(2)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进行了风险分析,是否编制了项目实施计划,是否进行了报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