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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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第三章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第四章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第五章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第六章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第七章有关事故案例
第三篇班组级安全培训教材
第一章组织员工学习危险设备及危险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组织员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有关应急措施
第三章事故案例分析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深圳泰德半导体装备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路中粮福安机器人智造产业园12栋1楼整层、2楼A区,法定代表人张凯。
公司目前现有员工22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3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
火灾、爆炸是本公司最危险的生产安全事故。
燃烧必备三个基本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燃烧失去控制就会酿成火灾、爆炸事故。
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着火源的控制和管理,消除引起燃烧必备条件,是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方法。
综合考虑生产工艺、物资物料、设备设施情况等,确定生产车间、仓库可能为易发火灾的场所。
仓库里面储存了纸箱、线材,容易引起火灾。
火灾、爆炸致因分析
公司可能引发火灾的原因有:
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电气设施不防爆、电气设备过热、短路、吸烟、焊接作业、临近单位火灾、其他明火等原因,均可导致车间和仓库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可能发生的主要部位:
车间、原材料仓等。
(1)一般可燃物的火灾
仓库和车间内存放纸箱、塑胶原料、线材等可燃物,电气设备过热、短
路、吸烟、焊接作业、临近单位火灾、其他明火等原因,均可导致车间和仓库火灾事故。
(2)电气火灾
如超负荷运行、接触不良、缺少短路和漏电保护措施、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等设置不妥、线路老化等均可能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3)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对人员伤害致因分析
a)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或管理不善,对操作者缺乏基本功训练,操作者不按规
程进行操作,没有佩戴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
b)机械设备在非最佳状态下运转,机械设备在设计、结构和制造工艺上存在缺陷,机械设备组成部件、附件和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退化等均可能导致伤害事故。
c)工作场所环境不好,如工作场所照明不良,温度及湿度不适宜,噪声过高,设备布置不合理。
d)工艺规程和工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新工艺、新技术采用时无安全措施。
e)设备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当或防护装置的缺失。
(4)触电致因分析
电气设备及线路若绝缘不良,屏护不好,会导致漏电,若电气设备接地或接零不良、漏电保护开关失效等情况出现,就易引起人员触电,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也会引起触电事故。
(8)其他危害种类致因分析
1)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
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在产品和生产物料装卸搬运的过程中,如操作不当或进行野蛮装卸,或物品从高层货架掉落,可造成物体撞伤或砸伤作业人员,从而引起物体打击事故。
此外,在生产、检修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思想麻痹等,都有可能造成物体打击的伤害事故。
二、工艺流程
三、岗位设置
车间:
组装岗位;
四、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公司内临时用电、生产设备用电如:
空压机、配电箱等。
如未进行未端保护(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和设备金属外壳未接地),一旦漏电将会发生触电事故。
如果配电箱内未安装漏电断路器,未进行二级漏电保护,一旦漏电将会发生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2.工厂使用空压机、配电箱等机械设备,如因防护装置不全、损坏或员工人为拆除,员工未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等因素,会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总之,员工的一些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加上管理欠缺、员工安全意识淡薄、防火措施不到位,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和其它工伤事故。
可见,公司事故种类大致有:
火灾、机械伤害、触电等。
见下表:
序号
主要有害因素
所在区域或岗位
备注
1
火灾
车间、仓库
2
电气伤害
3
机械伤害
车间
4
物体打击
5
其它伤害
车间及仓库内扭伤、摔伤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部分内容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8项权利:
(1)劳动合同保障权
(2)知情权、建议权
(3)批评、检举及控告权
(4)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紧急避险权
(6)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权
(7)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4项义务: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2)认真接受教育及培训
(3)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现隐患及险情尽快报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部分内容: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93号(部分内容)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一、公司规章制度具体要求和劳动纪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操作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
4.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
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生产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后方可操作。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6.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或进入其工作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
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7.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
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安全保护措施,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
8.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9.安全防护,监测,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10.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
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
11.公司员工除遵守本纪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1:
丽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1993年11月19日中午,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发
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84人(其中女82人,男2人),重伤20人,
轻伤25人,烧毁厂房1600平方米和一批原材料、设备等,直接经济
损失260多万元。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致丽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
有使用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
致使电线短路时所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裱海
棉、嗜士布等可燃物品。
由于可燃物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而厂房
的疏散通道不畅通,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大,平时没有进行消防教育和
演练,致使大量职工不能及时从火场撤出而中毒窒息,造成重大人员
伤亡。
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原因是:
1、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
两个楼梯,东边一个用铁栏栅隔开,
与厂房不相通;
两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
楼下四个大
门有两个被封死,一个被铁栅隔在车间之外。
职工上下班只
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通过一条用铁栅围成的只有0.8
米宽的狭窄通道并打卡。
2、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
起火初期,火势不大,部
分职工试图拧开消防栓和使用灭火器扑救,但因不懂操作而
未能见效。
3、正在二楼的厂长黄某不组织工人疏散,自己打开窗户爬绳子
逃命。
4、二三楼近300名职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慌乱下楼逃生。
对着楼梯口的西北门被封死,职工下到楼梯口,要拐弯通
过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出。
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
浓烟烈火,视线不清,加上燃烧的化纤物散发出大量有毒
气体,许多职工被毒气蒸倒在楼梯口附近,造成重大伤亡。
案例2:
深圳制衣厂火灾7女工窒息而死
2007年10月21日8时10分左右,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合水
口社区亿兴制衣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造成7人
死亡,均为女性。
消防调查显示,逃生通道被封堵是造成人员死亡
的主因。
该厂设在一幢六层住宅的二楼里,上下只有一条楼梯,当天早
上上班时,有15名员工在车间上班,上班不到10分钟,值班人员
徐海松发现有烟雾从楼梯窜进车间,很快引燃车间门口的海绵材料,
其他员工一边尝试灭火,一边搬走海绵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