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3205494 上传时间:2022-10-0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9.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

《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讲解文档格式.docx

2.国际危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IMDGCODE33-06版)

以上两个文件中的条款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本部分界定了十五个术语的定义,分别为:

(1)国际货运代理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3)货运代理服务

(4)国际货运代理作业(服务运作过程)

(5)国际多式联运、多式联运经营人

(6)多式联运分包商(提供多式联运运作资源的下游企业)

(7)运单(海陆空邮运《快递》多式联运和FIAT运单)

(8)电放(电讯方式通知放行货物)

(9)仓储(存储货物并办理质押监管)

(10)委托人、长江内河支线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签发全程提单、多式联运提单或无船承运人提单的内河支线国际货运。

(11)支线船(从事江河、沿海短距离海运集装箱短途运输,应包括近海)

(12)干线船(远洋运输)

(13)一程船和二程船(起运到中转港,中转港到目的地)

以下介绍五个主要术语的定义:

(1)国际货运代理。

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ing

简单地说就是为别人办理与进出口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业务,以及增值服务。

接受收/发货人和其他委托方(其他委托方可以是生产厂家,承运人等)或其代理人(包括货运代理的同行)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自己的名义(比如承办无船承运业务,多式联运业务),组织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运输的延伸服务:

包装、备货、刷唛、仓储、汽运,报检、报关、代办保险),是提供国际货物流通领域的供应链及物流增值服务、国际多式联运的组织者、经营者。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ingEnterprise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这五个标准中经常简化为“企业”或“货运代理”。

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以及物流业务的企业和其分支机构,必须经过工商注册和行业备案(行业备案包括公司备案和业务备案)。

(3)货运代理服务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ingService

(其实是指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给客户提供与国际货物运输相关的综合性物流服务工作。

从身份来说,他可以是独立经营人的身份,还可以是以代理人的身份给客户提供服务。

具体的讲,包括了揽货、订舱、托运、配载、换单、缮制单据、仓储、分拨、中转、集装箱拆装箱;

海、陆、空、管(道)运输江河货物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包括航空运输和集装箱拼箱);

国际铁路联运,国际快递;

报关、报检、保险;

运杂费收付及结算;

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以及包装、装卸、信息和咨询等有偿服务。

以收取有偿服务报酬的经济活动。

(4)多式联运经营人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ationOperator–MTO

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履行合同当事人的职责),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他要对全程运输负责任。

(原文为:

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其为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也就是说你是代表发货人办理了多式联运运输,还是给发货人提供了多式联运的全部服务,如果是前者,你的身份仅是他的代理人,或者你是多式联运某一段的实际承运人,但是并没有跟你的委托人签订多式联运合同,这都不算是多式联运经营人。

比如运往美国或加拿大的OCP运输,提单上目的地虽然显示美国内陆,货物也是海运段加上陆运段运输运抵内陆共同点(OCP),但是承运人仅将货物交给收货人在洛杉矶或长滩的代理人,则完成运输职责。

由收货人的代理人再安排报关和陆运到最终用户手中。

这种运输方式不属于国际多式联运,仅仅是为享受优惠的海运和内陆运费的一种联运方式。

海运段的实际承运人不能称为多式联运经营人。

当然现在的船公司都接受全程运输了,OCP成为历史。

(5)委托人EntrustingParty

(把货物委托给货运代理的人)与货运代理签订合同的法人或者是自然人,或者与该合同有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者是自然人(所谓有利害关系可以是出口商仅为代理窗口时的厂家,或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情况下,收货人无力赎单时的银行,都是与该合同有利害关系的)接受货运代理提供的服务,依照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包括不仅限于货物所有人、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该定义类似于许多船公司在提单中对托运人(Shipper)所下的定义。

GB/T22154-2008“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要求”中“客户”一词定义与此相同。

在“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要求”GB/T22154-2008中,列出十一个术语的定义,其中有二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和货运代理服务与本标准重复,从结构上说,以上三部分基本上与另外4个标准相同

货运代理的作业范围非常广泛,凡是与包装、仓储、运输、搬运、配送以至于各个环节的信息管理有关联的环节都有我们货运代理,可以从三个角度归类:

1)接受的服务对象众多: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也是大量的,最普遍的),为海关服务(代理报关企业),为承运人服务(充当揽货代理FreightAgent,经纪人Broker)

2)充当的服务角色不同:

顾问、物流/多式联运的组织者、代理人、履约承运人(用自己的运输工具完成运输)/契约承运人(承担运输责任人)和分包商

3)与相关部门联系广泛:

(第十八页有图解)政府行政当局和公共机构包括:

对外贸易/外汇管制,运输许可,公共卫生,领事;

港口,海关;

收/发货人,海/陆/铁/航/水运的运输工具所有人/承运人/代理人,银行,包装代理人;

货物保险人和货运代理风险责任保险人

此部分为制定标准的目的,要防范可能产生的损失。

也就是我们货运代理在日常作业中,应该参照规范并向客户明示,以期能预见到可能产生的风险、规避风险,把损失降到最低。

以货运代理在作业的过程中所起作用、所处的法律定位、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而产生的不同风险,分为两个大方面,即:

作为代理人所面临的风险和作为当事人所面临的风险

1)代理人的风险有三类,10种情况:

(1)费用损失三种情况:

安排运输错误产生费用损失,(比如我们公司接受委托运往美国和欧洲不同规格的方眼网,安排同时装箱,订不同的船舶。

由于我们把两个箱号报颠倒造成错运,货物在海外卸下后,要再对调运输,赔偿海运费几千美金,同时遭来货主的极大不满。

这样的事故在80年代初期就已经发生过,可是至今还屡见不鲜)。

报关报检失误、违反规定产生额外税费罚款,代办保险失误得不到赔偿。

(2)货物损失四种情况:

接受委托包装加固不当造成货物损失,临时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失,选择承运人或仓储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拆装箱/拼箱失误成货物损失。

(我们公司代货主安排小型裸装设备,出口到地中海某港,然后陆运到门,装箱后没有绑扎加固,卸船后货物在陆运途中,公路拐弯时翻车,造成货物、车辆、箱体都损坏,我们则面对了三项索赔)

(3)其他三种情况:

交接货物证据不全丧失索赔权,自身过错造成他人箱体设备损坏,因侵权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

2)作为当事人的风险有16项内容,按不同损失的结果和原因大致分为六种类型,简单地介绍如下

(1)货物损失4种原因:

运输工具发生事故,运输保管过程中货物灭失损坏(被盗、污染、雨淋、变质,运输过程中挤压、碰撞、震动,包装不善/装载不当。

(比如我们接受进口废铜线的通关及送货的委托,使用我们自己的车队运输到收货人的工厂,卸车后过磅重量减少,经检验发现铅封号码不对了,货车司机是嫌疑人。

自然对货物的短少由我们公司负责,因为我们是陆运的承运人)。

(2)造成其他货物或工具损失(甚至人身伤害)4种原因:

违规装运危险品、特种货物对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至损,操纵运输工具/使用集装箱不当,使用不合规定的油料/电源,载重量或申报货物重量不实。

(运载冷冻货物没有使用打冷设备的货车,造成温度升高;

使用超高箱通过立交桥不看高度限制;

出口板岩超集装箱重量限制等)

(3)被追究违约其原因2种:

签发单证失误或无单放货,因其他原因迟交货物

(4)运费损失:

错发、错运、错交和无单放货

(5)造成第三人伤亡和财产损失2种原因:

使用运输/装卸/搬运工具不当,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6)其他原因3种:

信息系统损坏或故障造成客户财产和费用损失,因违规处理垃圾废品造成环境污染损害以及分包商过失导致的风险

在“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要求”的标准,第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中要求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应投保国际货运代理人责任险以转移、化解经营风险,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承担社会责任。

这部分为本标准的核心部分。

国际货运代理由传统的单一业务,发展到今天成为供应链管理、物流服务、多式联运的管理者、组织者、经营者,其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很难对所涉及的所有业务环节的作业规范提出具体要求。

本作业规范主要涉及海运、空运、多式联运和国际铁路联运等作业规范的基本要求,事前“提请”或“提示”客户应“注意”或应“约定”清楚服务范围、内容、程序、特殊要求等等,预防发生争议或给客户造成损失。

1)委托代理

本规范中规定:

接受委托应与客户签订代理协议(签订代理合同),日常操作中有时并不签署合同,而是以寄送委托书或是出口货物明细单的方式确定委托代理关系。

经过一段时间,有了稳定的货源委托才签订合同。

但无论如何,签订代理协议是很重要的。

协议的内容包括12项内容:

分别为:

基本情况:

双方详细名址,服务范围,特别约定,权利义务,委托方提供单据的名称和时间,价款的构成、支付时间和调整

规范中采用比较先进的一条,要求在协议中加注“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货运代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及于委托方”(这点应该与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具有的基本特征第4.条“代理后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相一致的)

一般条款:

保密条款,不可抗力条款,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和法律适用、合同本身订立/修改/解释/履行/终止、合同的完整性/分割性,同时选择(国际货运代理通用交易条件)相关内容并入合同。

天津市货运代理协会于2008年10月10日推出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操作提示”的宗旨也是为了规范委托代理业务操作过程,提示货代企业必须要有文字记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与现在我们推行国标的目的是一致的。

2)订舱

标准原文简化成的内容为:

(1)根据合同或信用证,填制订舱单申请订舱

(2)要满足航线/运输工具/港口/贸易上的要求,单证的要求(比如需要何种提单,出何种船证)

(3)根据货物情况(货名、数量、备妥时间)和是否指定承运人进行报运价

(4)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快速、安全、经济)按照客户的要求安排运输

(5)订舱联系单内容必须完整、正确

(6)危险品订舱必须注明危险品等级(性质)编号

(7)贵重物品加注货价,选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对按货价区分等级的五金类商品要列明FOB价格以便有依据审核运费

(8)超限货物、设备、车辆要注明详细尺码

(9)特殊货物:

散油、冷藏/鲜活应在订舱单上注明。

(10)超限的特殊箱应得到中转地过境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