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信息平台-灾备系统设计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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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建设内容 7

2、项目建设方案 9

2.1灾备系统设计 9

2.1.1容灾备份需求 9

2.1.2容灾建设方案 13

2.1.3备份建设方案 22

1、总体设计方案

1.1总体设计原则

1.1.1建设原则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应明确目标,找准方向,把握重点,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

为避免信息孤岛、重复建设等现象,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需进行“自上而下”的顶层规划设计,进行合理有序布局;

通过“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的统筹指导建设,集约管理,节约投资。

同时,遵循“自下而上”的项目操作原则,立足现行管理体制与制度建设,打好基础,确立方向,稳步推进,均衡发展,实现项目落地,并为下一步制度完善、管理提升留有空间。

(二)需求导向、务求实效

以医保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作为原始需求驱动,进行医保基础平台的规划建设。

再以此为基础,逐步拓展数据资源与数据资源服务能力,进一步进行医保大数据分析挖掘等高级应用,完善与丰富贴近实战的大数据应用服务,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并尽快体现出阶段性效果。

(三)统一协同,资源共享

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就必须有一套统一的标准规范作为基础支撑。

标准与规范应向上符合国家的标准与规范,向下规范医保行业业务范围内大数据建设与应用。

遵循统一的标准,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权限的不同,共享信息资源。

同时,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既能保障数据同步,也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实现资源的集约化管理。

(四)整合共享,协作高效

突破区域、部门之间的界限和体制性障碍,充分整合基础设施资源和智能终端获取的信息资源,通过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化协同共享,增强医疗保障的效率和决策能力,同时有效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提升医保资源的利用效率。

(五)统一标准,开放接口

通过明确和开放医疗信息平台的接口与标准,为后期其他相关行业的数据接入提供标准接口,最大限度地实现医保与政府、职能部门、医院、企业、百姓的信息对接。

8

1.1.2建设策略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结合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职能划分、业务重构,发挥中央统筹管理效能,并为地方立足实践拓展服务功能留有空间;

最终以“弱干预经办、强共享协同”的策略,实现“搭平台、强标准、重应用、严考核”的效果。

主要坚持以下建设策略:

(1)坚持集约化建设。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构建“大平台、大系统、大服务”的要求,在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责框架内,以打破信息系统碎片化,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资源整合、能力聚合、服务开放为出发点,如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医保业务基础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系统、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系统、医疗保障智能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等,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建设。

软件开发由国家局统一组织,并为地方立足实际拓展功能留有空间,硬件购置则由国家局和地方局分级安排。

(2)坚持标准化建设。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责框架内,建设基础性、基准性、全国性业务系统,支撑国家医保业务标准化制定与有效执行。

如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医保业务基础系统、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等。

1.2建设目标与内容

1.2.1建设目标

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面向医疗保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推进全国医疗保障标准化、智能化和信息化。

本项目重点加强顶层设计、统一业务标准、打造基础平台、做好数据汇集、强化协同共享,依托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及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不断提高国家医保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撑消解新常态下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国家医疗保障局构建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积极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助力提高医改整体效能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信息化支撑。

针对医疗保障全民覆盖、需求刚性、主体多元、业务复杂、发展不均衡及在线化服务要求高、专业化治理难度大等特点,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致力于消除医疗保障信息化领域数据鸿沟、信息孤岛、技术壁垒、应用烟囱、部门藩篱等信息系统碎片化问题,注重顶层设计、标准引领、数据汇聚、资源整合、服务融合、平台建设及能力输出。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成后将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有效支撑国

家医疗保障局与地方医保部门规范、高效、科学履职,使信息化能在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基金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建成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为逐步构建起全国医保便捷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信息化支撑体系,到2020年,通过本项目建设,拟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1)建设国家医保基础信息库和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支撑对全国医疗保障服务对象、医药机构、医保三目及支付标准、重点医疗服务资源等信息实施统一信息管理。

全国医疗保障基础信息库覆盖全国95%医疗保障服务对象,覆盖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口。

确保全国医疗保障基础信息完整、准确、鲜活、可用,夯实医疗保障信息化全国统建和全域联动基础,支撑推进全国医疗保障跨区域、跨层级、跨业务、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2)建设国家医保业务基础系统,采用“弱化干预经办、强化共享协同”的策略,采集全国各地医保部门经办管理与经办服务信息,数据采集周期从1月缩短到1周,关键

数据采集时限从1月缩短到1天,确保采集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可用,为规范指导全国各地医保部门的业务工作提供可靠信息化支撑环境,促进全国医保业务标准化、一体化及全域通办。

(3)建设国家医保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支付方式管理系统,支撑实现对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的全国统一信息管理,掌握全国32个省级医保部门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信息,支持对全国90%以上药品价格信息实施采集、监测及信息发布。

(4)建设国家医保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建立依托全国医保大数据的医保信用评价与信息披露机制,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掌握全国90%以上公立医院医保信用信息,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指导全国各地医保部门对90%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实施信用监管和分级服务。

(5)建设国家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为国家医疗保障局提供国家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应用支持,对全国32个省级医保部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实施统一信息监测,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指导全国各地医保部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6)建设国家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建立面向全国的医保公共服务统一入口,支撑构建面向全国的医保公共服务数据资源池、服务枢纽站、信息发布台。

为跨省医保信息查询、资讯发布、证照流转、资格核验、异地就医服务备案等提供应用支持,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依法政务公开事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网上公开率达100%。

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指导全国32个省级、近400个市级医保部门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业务标准开展公共服务体系构建。

(7)升级改造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支持将更多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服务定点范围,支撑为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为门诊、门慢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可靠的信息化支撑环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大幅度提升,全国100%三级以上定点医院接入该平台,确保100%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信息及备案情况网上可查询。

(8)建设国家医保智能监管系统,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依托全国医保大数据开展医保智能监管工作。

指导全国32个省级医保部门规范采集定点医疗机构的进销存、病案首页、电子病历及医保结算、费用明细信息,构建智能化医保监控能力体系。

支撑建立全国范围内医保稽核管理机制,为国家医疗保障局与全国各地医保部门之间的疑点问题发现、重大问题督办、全域联动监管提供大数据监控支撑环境。

支撑建立与国家卫健委的医药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甄别机制,掌握全国90%以上执业医师、执业药师信息。

(9)建设国家医保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系统,为国家医疗保障局提供医保基金监管和审计监管应用支持,对全国90%以上医保基金运行信息实施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

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指导全国32个省级医保部门开展标准化基金运行和审计监管工作。

(10)建设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运行监测系统、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系统,支持国家医疗保障局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动态化掌握全国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包括全国医疗保障目标达成、政策执行、资源配置、基金收支、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及招标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初步形成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宏观决策分析大数据能力体系,包括评价、风控、测算、精算、预测、预警、模拟等方面。

支持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全国90%以上地区医保制度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向全国90%以上省级医保部门输出开展宏观决策分析工作的大数据能力。

(11)建设内部控制系统,支撑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面向

国家医疗保障局全业务、全岗位、全人员业务风险防控。

(12)建设内部统一门户系统,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供信息系统的统一登录入口、内部工作台和邮件服务,便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便捷、畅达开展日常工作。

(13)建立国家医疗保障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社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共享交换国家人口库、国家法人库、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指标、医药服务资源、医保税务征收、扶贫工作、残疾人保障等数据。

对应建立面向全国的医保服务对象身份、业务状态、待遇享受资格核查比对机制,支持实现医疗保障全民覆盖、应保尽保,同时有效控制基本医保的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问题。

(14)建立支持国家级层面的医保与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数据共享、信息聚合、资源调度、业务协同信息支撑环境。

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指导全国32个省级医保部门开展“三医联动”信息化支撑环境建设。

(15)建设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和业务支撑云平台,基本形成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基础支撑能力,包括计算、网络、存储、备份、安全、标准、运维、灾备及应用支撑。

实现医疗保障交互类业务平均响应时间1,查询类业务平均响应时间2,交易接口类单条记录交易接口平均响应时间1,多条记录(100条)交易接口平均响应时间3,为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资源整合、渠道融合、能力聚合、服务开放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环境。

1.2.2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依托于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务目标,通过搭建基础平台及相关应用系统,统一采集全国32个省级医保局的经办业务数据,构建医保信息化的基础。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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