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五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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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开放的当代中国,“乡⼟中国”这⼀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

费孝通认为:

靠务农为⽣的乡下⼈世世代代附着在⼟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地的农民,也像“从⽼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在新的⼟地上落地⽣根。

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地上,很少流动,乡⼟社会成了⽣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社会⾥,每个⼈都在⼀个“熟悉”的环境⾥⽣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中国的独特现象:

“规矩”即可约束⾏为,法律则⼤可不必;

“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了。

他还说中国⼈有“私”的⽑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中国⼈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块⽯头丢在⽔⾯上所发⽣的⼀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是⾃我,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定。

波纹的中⼼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

也就各不相同,⼀切皆以跟⾃我的亲疏远近为出发,所以中国⼈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

这⼀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在“推⼰及⼈”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际关系的道德因素:

“亲⼦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这句话我也不⼀样意,中国⾃古就有:

“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思想⾥的个⼈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守的鸟笼村,由于改⾰开放的影响和西⽅经济的带动下,农村⼈也不得不⾛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说的认为,打个⽐⽅来理解,就是说明 “当⼀群鸟是⼀个团体的,因为熟识⽽在⽆形中有了⼀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 ”,⽽⼀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私”的现象,⼈也⼀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皆为利来”,那⾥的“利”是泛指对⾃我有好处的

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度就是⽆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我⽆益的事呢 ?

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我也吃不饱,⼜怎能照顾到别⼈的肚⼦呀。

要⼈做好事,也必须先⾃我做好事,做表率,当⼈⼈做

好了⾃我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到达兴盛繁荣了,⽽⼀些对个⼈⽆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为⼤,建⽴制度,法律,建⽴⼀种关系,强⾏实施。

长久以来,⼈们总认为凡事要按惯例⾏事,却不曾想到要依法⾏事。

乡⼟⾃⾝的礼仪和秩序有效的应付着⽣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可是并不决断于个⼈专断的权⼒,或者呆板的法规条⽂,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们所认同的风俗、⼈情、习惯、礼仪等等。

所以我认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先改变⼈们的思想,树⽴法治观念。

费⽼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破坏了规矩。

我⼗分赞同他的观点,中国乡⼟社会的梦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有⽗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

这就实现了⽆为⽽治的梦想。

费孝通先⽣在书中还谈到当时⼀些⼈提倡的⽂字下乡。

很多⼈认为乡下⼈愚,可是费⽼认为不应当这么说,乡下⼈不是智

⼒上笨,只是知识上不⾜,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样。

他们的知识⾜以应付他们的⽣活,⽽对于城市的礼貌⽣活当然不甚了解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分辨不了麦⼦和⾲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

作者进⽽探讨了语⾔的产⽣以及和⼈类⽣活的关系。

⽂字的产⽣原是为了不⼀样空间和时间的⼈交流的,可是在乡⼟社会,由于⽣活的⼀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头语⾔完全能够满⾜他们的⽣活需要,这使得乡⼟社会对⽂字的依靠性⼤⼤减弱,并且⼈们通常认为应对⾯的交流远⽐书⾯语⾔表达的东西丰富准确。

总之,中国此刻正处在转型阶段,是⼀个现代性与乡⼟性⽭盾着的国家。

中国的法制化还需要努⼒,很艰苦的努⼒,中国要进⾏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处理好乡⼟性的问题。

加强⼈们的规则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依法治国,提⾼⼈们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必须要应对的事情,值得我们进⼀步去思考。

这也是读完费⽼先⽣的乡⼟中国,我能想到的,在我们这样⼀个情⼤于法的有这太沉重的历史积淀和礼貌传统的国家实现法治社会所要做的最关键的⼀⾯。

《乡⼟中国》读后感⼼得2

《乡⼟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学后课余读的第⼀本书。

可能是由于第⼀次涉⾜⼈⽂社会科学,对这⼀⼤类学问很是陌

⽣,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 3章。

对此,我感到⼗

分羞愧,费孝通⽼先⽣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

可是,我还是会利⽤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

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活在乡村的居民⾝上的⼀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明⽩、也不曾想过的。

作为⼀名⼤学⽣,我对⼤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那⾥仅就《乡⼟中国》的第⼀章《乡⼟本⾊》谈⼀谈个⼈的⼀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

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中国》。

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中国”这个概念,费先⽣在书中指出:

“那⾥的乡⼟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种特具的体系,⽀配着社会⽣活的各个⽅⾯。

”换⾔之,“乡⼟中国”是中国特具的⼀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活⾥,⽼百姓遵循它⽽⽣活。

在第⼀章开篇,费先⽣开宗明义的提出:

“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性的。

”这为“乡⼟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长的乡村⼈。

在这⼀章,先⽣着重阐述了中国乡⼟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的本⾊是什么。

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头的四点。

⾸先,在习俗上,乡村⼈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

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都有⼀个“根”在⾝体⾥边。

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们世世代代和泥⼟打交道⽽构成的。

⽐如费先⽣讲他妈妈给他⼀包家

⾥灶上的泥⼟,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点吃。

这种⽅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分不开的农村⼈来说,这⽆疑是⼀种

⼼灵的寄托。

就像余光中先⽣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

“给我⼀朵腊梅⾹啊腊梅⾹,母亲⼀样的腊梅⾹。

母亲的芬芳,是乡⼟的芬芳,给我⼀朵腊梅⾹啊腊梅⾹。

”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草⼀⽊都散发着乡⼟的芬芳,乡⼟跟母亲⼜紧紧联系在⼀齐,泥⼟是母亲,母亲就像泥⼟。

从中可见从农村⾛出去的中国⼈对⽣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

我们常说“落叶归根”。

树⾼千丈,叶落归根;

⼈在旅途,哪怕海⾓,哪怕沧海桑⽥,⼼中⽇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的这个“根”。

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的⼀种特质。

像美国就不⾏,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

所以说,“⼟”在我们的⽂化⾥占着最重要的地位。

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农民们(当然这

是最初的发源、基层,之后扩⼤到不仅仅是农民)对泥⼟的依靠。

这个传统性产⽣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

第⼀点,农民以种⽥为业,天天与泥⼟打交道,⾃然⽽然产⽣了感情。

第⼆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向传下来,⼏千⼏万年,⼀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个整体,⼀个脉络。

满⾜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

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乡村的第⼆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

费先⽣在书中说:

“以农为⽣的⼈,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

”因为种地的⼈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年四季守着你的“⼀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

久⽽久之,就构成了⼈⼝不流动的特点。

⼀个家族的⼈住在那⾥,那么他的后代⼀般也会在此定居。

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就是农村的姓⽒。

虽然不断有外来⼈

⼝的迁⼊,但这只占少数的⽐重,微乎其微。

所以看家谱,上头⼀代⼀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个姓占主线。

如果⼀旦到哪⼀代的哪⼀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们就会认为这⼀⽀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

农村⾥此刻依然很重视这个。

所以,你不出去,别⼈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活起居上就是“安⼟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然⽽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居。

聚村⽽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隔膜。

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

⼈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和⼈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

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

因为村⼦⾥的⼈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就孤⽴存在了。

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

能够合作,但都⾃我独

⽴。

聚村⽽居的原因,费先⽣讲得很明⽩,也很有道理:

“⼀、每家所耕的⾯积⼩,所谓⼩农经营,所以聚在⼀齐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需要⽔利的地⽅,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齐住,合作起来⽐较⽅便。

三、为了安全,⼈多了容易保卫。

四、⼟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在⼀地⽅⼀件⼀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的村落。

由于很多的聚村⽽居,因⽽乡⼟社会的⽣活是富于地⽅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有各⾃不⼀样的风俗。

即便在同⼀个省内,也会有所不⼀样。

我是⼭东⼈,⼭东省内⼀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论是语⾔、居民的性格、还是

⽣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不⼀样。

你要我讲⼀讲⼭东话,什么叫⼭东话?

这个问法本⾝就不对。

⼭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样,你叫我怎样讲?

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就说普通话,莱芜话⼀向没学好)。

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上却有很⼤差异。

莱芜话⾳调较平,很少有⼉化;

泰安话⾳调起伏较⼤,⼉化⾳更多⼀点。

济南和烟台,⼝⾳更是天壤之别。

这就是⼗分明显的地⽅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

亦即约定俗成。

这个⽐较好理解。

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性质很少发

⽣变化,“每个孩⼦都是在⼈家眼中看着长⼤的,在孩⼦眼⾥周围的⼈也是从⼩就看惯的。

”所以,许多习惯就慢慢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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