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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信息汇编01

医药行业信息汇编

政策法规

二○○九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颁布……………………………01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局良好……………………………02

卫生部二○一○年全国卫生工作要点……………………………04

药监局二○一○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11

发改委等启动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专项……………………………12

疾病防治

二○○九年国内肝病诊治指南及共识……………………………15

市场透视

外资企业抗高血压复方品种抢占市场……………………………16

行业动态

二○○九年前八月北京医药工业概况……………………………17

二○○九年十大最具影响力医药企业……………………………19

二○○九年十大最具成长力医药企业……………………………23

中国肝纤维化产业第一股创业板上市……………………………26

 

2010年第01期(总第77期)

2010-01-22Acetone编辑

政策法规

二○○八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颁布

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举行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授予谷超豪院士、孙家栋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项目28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7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5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3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282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17项,二等奖262项。

授予7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此次医药卫生领域共有44项成果获得奖励,占获奖项目总数的10%以上,其中包括国家技术发明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奖38项。

链接:

荣获“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药品

——参松养心胶囊治疗心律失常应用研究

吴以岭,浦介麟,曹克将,杨新春,邹建刚,郭利平,田书彦,张健,杜彦侠,吴相锋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丁苯酞原料及软胶囊

冯亦璞,蔡东晨,杨靖华,杨峻山,岳进,罗淑荣,崔丽英,刘玉玲,李建青,牛占旗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石药集团有限公司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原料及注射剂的研制及产业化

王晶翼,张丽莉,李红英,翟建华,范永慧,刘丽美,张明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克拉维酸钾及系列复方制剂的研制与产业化

赵志全,张贵民,曹广祥,高希章,周宗仪,谭丽华,唐云峰,赵丽丽,聂德平,祁伟力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局良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医改工作达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人民群众正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新突破。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

科学调整补偿方案,加大支付力度,严格控制基金结余比例,筹资水平达到人均100元,努力减轻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国务院确定的2009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截至9月底,参合人口达到8.33亿,参合率为94%。

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补助资金627亿元,4.9亿人次获得补偿,1560万人得到健康体检。

全国三分之一的地区开展门诊统筹试点,效果良好。

进一步提高住院费用补偿比例,50%的地区提高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以上,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陕西、安徽、云南等地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浙江、广西等地启动市级统筹试点,各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成立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配合发改委调整价格,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加强全程质量监管。

各地健全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落实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任务。

开始在全国30%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北京、宁夏等地在全辖区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效果显著。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中央下达专项资金200亿元,支持986个县级医院、3549所中心卫生院、115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项目管理规范,工程进展顺利。

城乡对口支援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得到进一步加强,900所城市三级医院与2200所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河北、甘肃等地实施效果良好。

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

青海、新疆等西北五省区全面落实对乡镇卫生院补助人员工资政策。

全国已有25个省份对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助,部分地方提高补助标准。

安徽省按每1200名农村人口补助8000元的标准,为乡村医生提供补助。

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93%

的县级市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北京、上海、浙江杭州、四川成都等地积极推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江苏、山东等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

加快四川、甘肃、陕西地震灾区医疗卫生系统重建工作。

三省和对口支援省市认真落实任务,加快建设项目进度。

截至2009年11月底,开工1531个项目,竣工760个项目,落实资金123.6亿元。

灾区医疗卫生系统恢复重建总体进展顺利,项目工程质量良好,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井然。

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顺利实施。

制定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和服务标准,6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已启动。

各地制定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经费渠道,细化服务内容和要求。

江西、上海等7省份提前完成三年为8-15岁人群接种乙肝疫苗的工作。

6个省份制定实施消除燃煤型氟中毒方案,其中河南完成全部改炉改灶任务。

各地制定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育龄妇女补服叶酸实施方案,陕西等地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免费政策。

重庆开展“健康重庆”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改善居民健康水平。

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公共卫生任务。

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成筹备,医疗管理得到加强。

认真研究公立医院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制订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遴选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筹备就绪。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专科能力建设,推进临床合理用药,稳步提高医疗质量。

科学制订临床路径,已发布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在60余家医院开展试点工作。

启动“医疗质量万里行”工作,对近300家医院和110余家血站进行质量和安全督导检查,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控制。

强化血液管理,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99%。

进一步扩大护士队伍数量,调整结构,改善素质,建立和完善分级护理制度,提高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

开展大型医院巡查,积极探索建立医院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筹备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逐步解决群众到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

天津、上海等地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变动趋势,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

安徽芜湖、黑龙江漠河等城市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方式。

广东和云南昆明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探索管理办法。

黑龙江开展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提高院长管理能力。

政策法规

卫生部二○一○年全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0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快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突出抓好医改各项任务,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水平,继续抓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际,继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整改落实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要坚持工作重心下沉,强化基层责任,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强监督指导,总结推广实践经验;善于沟通协调,形成共同推动工作的合力,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抓好中央重点支持的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深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扩大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试点,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加紧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的论证,推动《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出台。

贯彻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及时研究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平稳实施。

规范农村卫生机构管理和乡村医生服务行为。

推动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组织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和中西部地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鼓励东部地区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援力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加快推进汶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系统恢复重建工作,做好对口支援省(市)与受援灾区的沟通协调。

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公立医院分工合作机制,

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

启动《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终期评估工作。

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提高农民受益水平。

积极配合落实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政策,做好农民个人缴费宣传工作。

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合理规划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基金,提高住院保障水平,扩大门诊统筹范围。

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开展农民部分重大疾病救治试点,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

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门诊费用补偿总额预付和住院费用补偿按病种付费等付费方式的试点范围。

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和运行监测,确保基金安全。

二、积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防控重大疾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全面实施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考核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覆盖面。

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

有序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健康运行。

规范妇幼保健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降消”等项目。

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加大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力度。

开展妇幼卫生考核评估(县级)工作。

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工作,提高监测质量。

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

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

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细化防控策略和实施方案,重点抓好甲型H1N1流感、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积极推进省级、地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和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建设。

完善国家、省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规范卫生应急演练,启动国家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认证和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

以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突发事件心理卫生援助为重点,全面抓好应对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活动和节假日卫生保障工作。

进一步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爱国卫生工作。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继续做好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医疗救治工作。

进一步完善落实艾滋病、性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政策措施,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流动人口中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治工作,加强对农民工防治职业病、性病、艾滋病、疟疾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职业卫生服务。

加快《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大力促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

启动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开展地方病、麻风病、包虫病等防治规划的制定、评估及启动工作。

完成霍乱、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现状白皮书的编写。

开展慢性病、口腔疾病、伤害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推广慢性病基层防治指南和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推动规范化管理。

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服务网络,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和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相关心理行为问题的政策研究。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全面启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加快农村改厕进程,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工作。

全面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贯彻落实《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加大控烟履约工作力度。

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基础上,全面启动建设健康城市(区、镇、村)活动。

三、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建立完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地增补非目录药品的监督检查。

完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机制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行以省级为单位的集中网上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指导、规范各地基本药物采购配送行为。

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指导基层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提高质量标准,实施全品种覆盖抽查检验。

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本药物监测点,做好监测和评价。

开展国家药物政策研究工作,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培训、宣传和解读,引导群众使用基本药物。

四、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重点联系指导国家级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鼓励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自主试点,制定并实施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探索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善和加强公立医院治理;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政府投入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推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和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岗位绩效考核,探索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和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探索单病种质量管理,推进施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院,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加强对试点政策、技术的指导和培训,促进各地相互借鉴和学习。

紧密跟踪试点进展,加强对试点城市的调研和督导,开展基线调查,做好评估工作准备。

推动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

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研究设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评价与监督体系和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以绩效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完善大型医院巡查制度,启动医院评审评价试点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继续做好医疗广告监管。

开展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与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完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医师执业行为管理。

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人体器官移植监管。

推进预约诊疗服务,进一步开放周末门诊,延长门诊挂号时间,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流程,方便患者就医。

创建平安医院,规范医院投诉管理,推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继续推进合理用药,推行《国家处方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深化临床基础护理质量管理,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强化血液质量管理,落实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巩固和扩大固定无偿献血者和自愿服务者队伍。

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确保血液安全。

进一步加大康复医学建设、戒毒医疗管理以及防盲治盲工作力度。

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弘扬白求恩精神,建设先进的医院文化。

五、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启动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条件。

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继续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医疗执法、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为重点的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组织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和放射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开展核电站周围人群健康监测工作。

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大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工作,开展环境污染健康影响监测和风险评估。

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

做好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

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制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综合监督的配套法规,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制度。

制定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公布的程序和工作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织机构。

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组织实施乳品安全标准。

做好全国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监测系统建设,提高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能力。

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加强能力建设。

组织协调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督查活动,牵头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大力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的餐饮食品安全。

探索提高食品快速检验检测能力的有效方法。

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防。

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顿,适时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

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总结药品监管工作规律,加强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提高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审评认证、监测评价等技术支撑能力,探索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

加大中药注射剂、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复方制剂等重点品

种的监管力度。

抓紧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推进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加强窗口指导,落实监管责任。

加快药品监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方监管能力。

继续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七、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制定。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研究制定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有利于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印发实施基本药物目录中成药应用指南,规范中成药的临床应用。

继续做好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工作,推进建立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体系。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

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

推动中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做好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和973计划中医理论基础研究专项的实施。

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程,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加快中医药法立法进程,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做好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

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中医药对外文化交流与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

八、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药卫生科技水平

组织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重点面向基层招收培训对象,完善全科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制度。

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加强公共卫生人员培训,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

继续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加大对西部卫生管理干部和大型医院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

探索建立卫生行业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和机制,抓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两个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公益性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的实施,扩大覆盖面,促进适宜卫生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推动医

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国卫生科技资源的整合与集成,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建设。

强化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推动菌毒种保藏机构的建设。

九、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组织开展重大卫生政策研究。

进一步推动卫生法制建设,加强卫生立法工作,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精神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放射损伤防治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继续配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做好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加强医药卫生发展战略和总体思路研究,把“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成果体现在国家和地方卫生发展规划中。

科学编制“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同时,研究制定卫生人才发展、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农村基本卫生保健、护理事业发展、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等有关规划。

积极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服务于国家外交和卫生改革与发展。

引进国际经验,为医改评价与监测工作提供支持。

推动卫生领域南南合作,做好新形势下的援外医疗卫生工作。

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卫生合作与交流。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行卫生政务公开和医院院务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深入开展卫生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创造有利于卫生改革发展的社会氛围。

加大卫生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

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做好卫生信访和维稳工作。

重视干部保健工作,加强中央保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关心离退休老干部生活和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

大力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开展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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