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烧煤气运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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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烧煤气运行规程
掺烧煤气运行规程
前言
本规程是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程的附件包括:
附件A:
煤气设备施工安全规定
附件B:
掺烧煤气系统图
目录
第一章煤气参数与掺烧系统要求----------------------------------------------4
第二章焦炉煤气的投用与解除------------------------------------------------5
第一节煤气投运前条件及检查------------------------------------------------5
第二节煤气投用前的试验----------------------------------------------------5
第三节管路送气及投运燃烧器------------------------------------------------7
第四节锅炉掺烧煤气的燃烧调整与检查----------------------------------------7
第五节掺烧煤气时停炉操作和安全措施----------------------------------------8
第三章事故处理------------------------------------------------------------8
第四章注意事项-----------------------------------------------------------10
附件A煤气设备施工安全规定------------------------------------------------11
附件B煤气系统图----------------------------------------------------------12
第一章煤气参数与掺烧系统要求
一、焦炉煤气参数及性质
1、焦炉煤气成份:
CH421~23%CO23.6~4.0%
CO6.4~6.8%O20.4%
H252~54%CmHn2.4~2.6%
N210.5~12%
2、焦炉煤气性质:
热值:
3800~4000Kcal/Nm3;燃点:
650℃;燃烧温度:
1880℃。
有色、有臭味、有剧毒性、易燃易爆。
二、焦炉煤气系统要求:
1、煤气压力:
3000~9000Pa
2、煤气温度:
0~50℃
3、煤气含氧量:
≤1%
4、焦炉煤气管路系统配置详表:
名称
型号
数量(个)
用途
燃烧器
700Nm3/h
3
煤气燃烧装置
水封
1
防止管道回火,煤气管道安全设施
水封进水阀
DN20PN1.6
1
水封内水位低时,开启补充水封内水量
水封放水阀
DN20PN1.6
1
调整水封水位,在检修水封时,开启清除水封内沉积物
燃烧器气动阀
(1#2#3#)
710E—16KDN100
3
控制燃烧器进气,在2~3秒内切断煤气
燃烧器手动阀
(1#2#3#)
J41HDN100PN1.6
3
控制调节煤气流量
隔离阀
DN200PN1.6
1
停用煤气检修时用来隔断煤气
进气气动总阀
710E—16KDN200
1
控制炉前段管道进气
进气手动总阀
J41HDN200PN1.6
1
控制炉前段管道进气
水封进气阀
J41HDN250PN1.6
1
控制水封进气
水封出气阀
J41HDN250PN1.6
1
控制水封出气
水封直通阀
J41HDN250PN1.6
1
水封检修或停用时,短路水封
放散阀
(1#2#3#)
3
控制管内空气、残余煤气排空
放散总阀
J41HDN100PN1.6
1
控制炉前段管路内空气、残余煤气排空
进气总阀前放散阀
DN20PN1.6
1
控制进气总阀前管路放散、取样
煤气母管放散阀
J41HDN100PN1.6
1
控制煤气母管管路放散
煤气母管排污阀
J41HDN100PN1.6
1
控制母管内沉积物、水定期排出
疏水阀
(1#2#)
J41HDN20PN10
2
控制炉前段管路蒸汽置换时将管道内积水排出
蒸汽进汽总阀
J41HDN25PN6.4
1
控制从低压分汽缸来蒸汽吹扫
炉前管路蒸汽吹扫进汽阀
J41HDN25PN6.4
1
控制炉前段管路蒸汽吹扫
吹扫阀
(1#2#3#)
J41HDN20PN10
3
控制蒸汽吹扫燃烧器
煤气母管取样阀
DN15PN1.6
1
控制煤气母管取样
第二章焦炉煤气的投用与解除
第一节煤气投运条件及检查
一、投运前具备的基本条件:
1、新建、改造、大修、长期停用的煤气设备及管道,送煤气前必须经严密性试验或试漏合格后方准启用。
2、联系矿煤气站,明确焦炉煤气纯度(含氧量≤1%)及煤气管道母管压力(稳定在3kPa以上)。
3、锅炉具备基本条件:
1)、锅炉燃烧稳定,中层床温保持850℃以上。
2)、炉膛负压稳定,负荷达到额定量的60%以上。
3)、二次风压达到1.5kPa以上。
4、控制系统和自动保护装置试运正常并能可靠投入运行。
5、必须做爆发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投运前的检查
1、系统安装完毕或检修后,须检查管道内部是否有杂物、盲板。
2、检查水封内水位须到0.5米,水位计水位线清晰可见。
3、检查燃烧器手动、气动阀须关闭。
放散总阀须打开。
4、燃烧器装置完好,外形正常、无塌陷。
燃烧器助燃风手动门开关灵活。
5、炉前煤气管路各阀门开关灵活,无卡涩现象,开关位置正确。
6、煤气管路或设备不准动火或施工。
7、末端放散总管周围40米内不准有明火和行人且炉顶确无人员。
第二节煤气投用前的试验
一、煤气管道严密性试验
1、目的:
确保煤气管道焊缝和连接部位焊缝及管道自身严密无泄漏。
2、步骤:
1)、管道安装完毕并清扫完毕后方可进行试验。
2)、试验压力为0.3Mpa,试验介质为干燥、清洁的压缩空气,介质温度不得低于15℃。
3)、压力缓慢上升,升至0.03Mpa时,保持5分钟,对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焊缝进行初步检查,检查可用喷涂肥皂水的方法进行,如有泄漏,修补后重新试验。
4)、继续升压至0.15Mpa,全面检查无泄漏时,随后按每级0.03Mpa的级差逐级增至0.3Mpa,保持10分钟,再次检查管道各处,如无泄漏点,将压力降至0.26Mpa,并保持24小时后进行泄漏检查,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二、锅炉启动前煤气系统联锁试验:
1、4#锅炉启动前锅炉班长汇报值长,通知电气检修人员做引风机、送风机、二次风机联锁试验。
合格后,将引风机、送风机、二次风机刀闸断开,开关打到试验位置。
2、锅炉司炉工盘面启动引风机、送风机、二次风机、给煤机电机,配合热工人员投煤气自动联锁试验。
设置煤气压力为3Kpa以上,将#1#2#3气动阀全开,调整煤气压力低于3Kpa,压力报警,压力低于2Kpa,气动阀自动关闭。
3、再将煤气压力调至3Kpa以上,将#1#2#3气动阀全开,停运二次风机,气动阀自动关闭。
4、启二次风机,将#1#2#3气动阀全开,停送风机,给煤机、二次风机联锁跳闸,气动阀自动关闭。
5、复位后重新启动送风机、二次风机、给煤机,将#1#2#3气动阀全开,停引风机,联锁动作,送风机、二次风机、给煤机停,煤气气动阀自动关闭。
6、试验完毕通知热工恢复煤气压力设定值,通知值长引风机,送风机、二次风机送电,准备启炉。
三、炉前管路蒸汽置换
1、目的:
赶出管道内的残留煤气及空气。
每次投用前必须进行炉前管路蒸汽置换。
2、步骤:
1)、开启1#、2#疏水阀(南侧为1#、北侧为2#),开启煤气放散总阀。
2)、开蒸汽进汽总阀后开启炉前管路蒸汽吹扫进汽阀。
3)、通入蒸汽5分钟后,将末端3#煤气燃烧器气动阀前3#放散阀打开进行放散,完全冒出蒸汽时关闭,另两支燃烧器将手动阀前放散阀打开进行放散,完全冒出蒸汽时关闭,然后打开手动阀和气动阀进行后部管路的吹扫(一分钟即可),随即将手动阀和气动阀关闭,蒸汽置换以煤气管道最末端2#疏水阀冒出蒸汽为合格,合格后开始通入煤气,同时逐渐关小蒸汽至全关,取样做爆发试验。
四、投煤气做爆发试验(煤气压力不低于3kPa)
1、操作步骤:
1)、开启水封煤气进气阀。
2)、开启水封煤气出气阀。
3)、用煤气进气总阀前放散阀接胶皮管取样做试验,试验必须要做三次以上,若不合格,要重新做三次以上,直至合格为止。
4)、合格后开启煤气进气总阀,炉前段管路送气,关闭蒸汽吹扫阀,关闭1#疏水阀,保留2#疏水阀以便排除管道内存水。
5)、待2#疏水阀将水排尽有煤气冒出后接胶皮管取样做爆发试验,试验合格后,关闭煤气放散总阀和2#疏水阀,准备投煤气燃烧器。
2、爆发试验要求及合格标准:
试验要用专用工具(爆发筒),取样时爆发筒口倒立与水平面呈45~60°夹角,将胶皮管伸入爆发筒顶部,筒内有煤气冒出时关闭爆发筒顶部阀门,缓慢将胶皮管从筒内抽出,使筒内充满煤气后盖上封盖。
打开封盖,用明火在筒口点燃筒内煤气。
点燃时倾听无明显响声,看火焰颜色呈红蓝色,摸爆发筒温度由下至上缓慢上升,且温度均匀为合格。
第三节管路送气及投运燃烧器
一、输送管道送气
1、对煤气管路进行全面检查具备送气条件后,汇报值长。
2、值长通知煤气站送气,开启煤气母管放散阀,联系煤气站化验员化验管道内煤气含氧量(含氧量≤1%),化验合格后,关闭煤气母管放散阀。
开启水封煤气进气阀、水封煤气出气阀,投用水封。
开启煤气进气总阀前放散阀,取样做爆发试验,合格后,且炉前段管道蒸汽置换亦合格后,可准备向炉前段管道送气。
3、放散时间根据化验及爆发试验结果而定,一般5~10分钟。
4、主管道可用煤气赶排空气,但炉前段必须用蒸汽赶排空气。
二、投煤气燃烧器
要求:
爆发试验合格后投煤气燃烧器,应先点燃末端燃烧器,即按3#、2#、1#的顺序进行。
1、开启燃烧器气动门。
2、稍开燃烧器手动门10%左右,从观火孔观察煤气是否燃烧,若未点燃可继续开大手动门开度,点燃后用手动门控制气量大小。
3、及时调节助燃风手动门,风量大小根据观察孔火焰颜色而定,呈红蓝色为准。
4、如果燃烧器在第一次点火没有点燃,应立即关闭煤气,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再重新点火。
4、在投燃烧器过程中,重点监测压力是否正常,压力不得低于3000pa,当低于2000pa时立即关闭燃烧器气动门、手动门防止回火。
5、燃烧器全部点燃后进行全面检查管道设施,防止有泄漏煤气点,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6、投用煤气时运行监盘人员及时调整燃烧,注意观察各运行参数变化情况,做好记录。
7、调节助燃风手动门,保持煤气量和助燃风量的配比1:
4.5。
8、根据配合比例或烟气氧含量3~5%调整燃烧器手动门,控制煤气量,达到最佳燃烧。
第四节锅炉掺烧煤气的燃烧调整与检查
一、运行调整
1、正常运行中负荷变化时,以调整燃煤量为主。
同时注意二次风量的调整,助燃风压不应低于1500Pa。
2、负荷变化过大时,调整燃煤量不足以满足负荷需求时,可适当调整煤气量,但煤气量不能低于其额定流量的50%,否则应停止煤气运行。
3、正常运行中,密切监视煤气压力、流量的变化,特别是对炉膛温度、含氧量、炉膛负压变化情况的监视,发现异常或可能引发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煤气。
4、运行中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时,应停止煤气运行,汇报值长。
二、运行中的检查
1、每半小时观察煤气燃烧情况,及时调整配风,保证充分燃烧。
2、每天早上9:
00对煤气管道定期排污,排污时运行人员应站在背风侧,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每小时检查阀门、法兰、管道焊缝有无漏点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4、每半小时巡视水封水位,水封水位低时及时补水。
5、每小时观察压力表读数并做好记录。
6、每半小时观察燃烧器喷口周围有无异常。
第五节掺烧煤气时停炉操作和安全措施
一、停气的操作
1、停煤气前应由值长与煤气站联系好,运行人员做好停气准备。
2、接到值长停煤气通知后,缓慢关小1#燃烧器手动门,注意观察煤气压力、煤气燃烧状况。
3、在关1#燃烧器手动门的过程中,适当减少风量,但要保持煤气量和助燃风量配比和烟气氧含量3~5%范围内。
4、煤气流量小于额定流量的50%时,应迅速关闭1#燃烧器气动阀门及手动阀,切断煤气彻底止火,应依次关闭2#3#燃烧器阀门。
5、停止供给助燃风,可适当通一点风量,避免烧坏燃烧器。
6、最后关炉前煤气管路进气总阀,然后进行停运后炉前段管路蒸汽置换,步骤同上。
将管道内残余煤气吹扫干净,取样做爆发试验合格后停止吹扫,关闭煤气进气总阀后隔离阀。
停用煤气后必须进行蒸汽置换,蒸汽置换完,不得关闭放散总阀。
7、在未彻底止火之前,不准关煤气总阀门,以免回火爆炸。
8、停止煤气后,稳定燃烧15分钟再停煤,按《锅炉运行规程》停炉规定进行操作。
9、遇到特殊情况需紧急停炉时,应迅速切断煤气再按《锅炉运行规程》紧急停炉操作,停炉后维持引风机运行10分钟吹扫炉膛。
二、停炉后的安全措施
1、停炉后,若无维修任务,把放散阀打开,对炉前段煤气管道进行蒸汽吹扫,将管道内残留煤气排净,把各阀门关闭严密,将煤气进气总阀后隔离阀关闭,煤气进气手动总阀防止有人误动应加锁。
2、停炉后若有维修任务,将维修点前的阀门关闭,并在其后法兰处加装盲板,同时还须将该阀门后所有放散阀打开,把管道内煤气吹扫干净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3、严格管制火源,禁止在煤气系统周围区域吸烟、明火作业等。
具体规定见《动火安全管理标准》。
第三章事故处理
一、煤气管道爆炸
1、现象
1)、爆炸时有很大的响声,火焰从爆破处喷出。
2)、煤气压力急刷升高而后下降。
3)、煤气流量剧烈变化(爆炸点在流量表前流量下降,反之流量上升)
4)、气动阀自动关闭,炉内负压急剧上升,炉温下降,氧量上升。
2、原因
1)、煤气管道不严密,漏煤气或煤气压力低,漏入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
2)、煤气管道附近有明火或其它火源。
3)、爆发试验不合格或未进行即点火。
3、处理方法
1)、发生煤气爆炸时,运行人员戴上氧气呼吸器坚守工作岗位,立即切断煤气来源,紧急停气,汇报值长、车间主任、生产副总,查明事故原因,迅速处理管道内、外的残余煤气。
未戴氧气呼吸器不准靠近。
2)、如爆炸着火,除迅速切断煤气作紧急停炉外,应在煤气扩散区范围设岗哨,不准有火源及闲人停留。
3)、及时灭火,防止事故的扩大。
二、炉膛爆炸
1、现象
1)、炉膛负压波动大,防爆门动作,严重的有爆鸣声。
2)、可引起炉墙大面积脱落,膜式壁变形,由炉门看火处喷烟气。
2、原因
1)、煤气阀门漏汽,点火前没有进行良好的通风吹扫。
2)、点火前投入燃烧器未点燃,而放出的煤气没有通风赶走。
3)、煤气压力时高时低,没有及时调整好风量造成脱火,重新点火机械通风时间不够。
4)、运行中风量调整不及时,混合空气量不足。
3、处理方法
1)、锅炉点火若投入燃烧器未点燃,则需通风5分钟后再重点。
2)、煤气压力不稳时,及时调整风量,严密监视炉膛燃烧状况。
3)、如煤气压力波动过大,应立即停止煤气,查明原因,待恢复正常后重新点火。
4)、严禁误操作。
5)、合理配风。
三、厂用电中断的处理
1、厂用电中断,风机失电,煤气系统联锁动作(电磁阀断电),气动阀关闭,运行人员应及时将手动门关闭,并检查手动、气动门是否关严。
炉前段管路保持正压(维持管道内煤气压力情况下),厂用电恢复后,锅炉压火启动,燃烧稳定后,按燃烧器投运步骤投运,如24小时内不能恢复厂用电,投用燃烧器应做爆发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2、如单独二次风机失电或故障时,煤气失去助燃风,煤气系统联锁动作(电磁阀断电),气动门关闭,运行人员应及时将手动门关闭,并检查手动、气动门是否关严,炉前段管路保持正压(维持管道内煤气压力情况下),待二次风机送电或检修完毕,二次风机投入运行后,调整锅炉燃烧稳定,按燃烧器投运步骤投运,如24小时内不能恢复厂用电,投用燃烧器应做爆发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3、如空气压缩机失电或故障,气动阀靠气缸内弹簧作用将阀门关闭,运行人员应及时将电磁阀断电,关闭手动门,并检查手动、气动门是否关严。
与空压机房联系,确定空压机失电或故障,如失电,炉前段管路保持正压,待厂用电恢复后,按燃烧器投运步骤投运,如24小时内不能恢复厂用电,投用燃烧器应做爆发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如故障,可投入备用空压机运行,按燃烧器投运步骤投运。
四、煤气中毒事故的处理
1、首先将中毒者抢救出煤气危险区域,安置在上风侧空气新鲜处。
1)对于轻微中毒者,如只是头痛恶心、眩晕呕吐等,可直接送附近医院治疗。
2)对于中毒较重者,如意志模糊、呼吸微弱、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者,应立即在现场补给氧气,待中毒者恢复知觉、呼吸正常以后,送附近医院治疗。
3)对于严重中毒者,如意志完全丧失,停止呼吸等,应在现场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在中毒者没有恢复知觉前,不准用车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中毒者没有医务人员允许不得停止一切急救措施。
2、为便于中毒者自主呼吸,领口、衣扣、腰带等应解开,湿衣服应脱掉,寒冷季节对中毒者适当保温。
3、凡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先将中毒者脱离煤气区域,然后检查中毒原因,迅速处理煤气泄漏部位。
4、凡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都必须请医务人员到现场急救。
医务人员在现场,一切急救措施须听从医务人员的指挥。
五、煤气泄漏着火事故的处理
1、如法兰、焊缝、阀门泄漏煤气引起着火,可用蒸汽、湿布、石棉绳、黄泥等直接将火扑灭。
2、直径在150毫米以下(包括150毫米)的煤气管道着火,可直接关闭阀门熄火。
直径大于150毫米的煤气管道着火,采用降低煤气压力的灭火措施,同时通入蒸汽灭火,在火势没有扑灭以前,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阀门,以防回火爆炸。
3、煤气设施着火后,应逐渐关小煤气设施前阀门,逐渐降低着火设施内的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灭火,但设施内煤气压力不得低于0.5kPa,直到火熄灭。
4、已发生煤气着火或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的设备,处理完毕后,在未查明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5、煤气停用的管道及设备内部沉积物着火,应立即关闭所有的放散管,让其窒息或通入大量蒸汽灭火。
6、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变形或断裂。
对于相邻的煤气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后,可按正常程序停用煤气系统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注意事项
1、严禁非本岗位人员调整煤气,严禁任何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煤气设备。
2、每次投用前必须进行炉前管路蒸汽置换。
3、运行操作中,当感到身体不适时,应首先考虑是否发生煤气中毒。
4、运行人员巡检时,应告知班长并做好防止煤气中毒的安全措施,随时用对讲机向班长汇报情况。
5、煤气设施严禁明火检漏。
检漏时用肥皂水或检测仪器。
6、煤气管道和煤气设施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7、燃烧器停用煤气后必须立即关闭气动、手动阀。
8、在带煤气检修时,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工具或涂有很厚润滑脂的铁工具。
9、带煤气作业如抽、加盲板、接管等危险工作,不宜在雷雨天进行。
且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防毒面具。
附件A:
煤气设备施工安全规定
一、煤气系统的检修
1、凡煤气设备检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总工审批后方可施工。
2、在煤气设备内作业,要根据其危险程度及作业环境准备防毒面具,作业人员至少两人以上,同时分几组轮换作业。
3、煤气设施停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如加盲板、加水封)并将内部吹扫干净,并充分通风,使CO含量不超过30mg/m3。
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应取样分析,如CO含量未超过50mg/m3时,进入内部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如CO含量未超过100mg/m3时,进入内部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如CO含量未超过200mg/m3时,进入内部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
5、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工作中每2小时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设专职监护人员。
6、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超过36伏。
二、煤气设备的动火
1、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到值长处办理动火工作票方可动火。
2、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部位有:
煤气管道设施周围10米范围内、锅炉厂房内、汽机除氧器平台、锅炉本体等。
3、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作业场所必须有联系工具(如对讲机、电话)。
4、动火前要认真检查煤气设备:
如周围有易燃物品,应挪开或清理干净。
5、在停煤气的煤气设备及管道上动火应按以下程序操作:
1)必须切断煤气来源。
2)切断煤气来源后彻底处理干净残余煤气,并做爆发试验连续三次试验合格后方准动火。
3)如割焊煤气设备或管道,设备及管道须通上适量的蒸汽;如不通蒸汽,须将内部沉积物清除干净,割焊处两端1.5-2米铺满黄泥。
6、在正常生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设备内的煤气压力须保持正常稳定,煤气压力在1.0kPa以上,如压力波动较大应立即停止动火,待压力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动火。
2)在动火附近安装压力表或联系附近表盘,并设专人看守。
3)直接于煤气管道或设备上焊接时,只准用电焊,不准用氧焊。
4)在煤气管道盲肠处或煤气不流通的煤气设备上动火,须对其内的煤气取样分析,确认是纯煤气,最好在煤气流通的情况下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