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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入托工作计划

入学入托工作计划

篇一:

入托、入学查验工作计划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暨

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计划

根据安徽省卫计委、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和阜阳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暨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暨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提高在校学生免疫水平,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按照市局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社区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知道并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⑴、各托幼机构、小学新生入托、入学和新转入儿童。

⑵、开展散居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

(8月—6周岁散居儿童),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村医为主对每个散居儿童按照《安徽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含麻疹成分疫苗预防接种查验补种。

2、查验对象

⑴、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⑵、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⑶、8月—6周岁散居儿童,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村医为主对每个散居儿童按照《安徽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含麻疹成分疫苗预防接种查验补种。

3、查验内容

(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宣传

培训内容为: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要指导幼托机构和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根据辖区幼托机构和学校的数量和分布,分片包干,负责到人,始终参与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之中。

同时要督促托幼机构和学校固定专人负责预防接种证的查验。

3、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3、预防接种证查验暨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方法:

(1)开展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情况调查。

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以村医为主对每个散居儿童按照《安徽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含麻疹成分疫苗预防接种情况调查,村医入户调查时采取与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既往查漏补种工作摸底接种记录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将入户调查的数据进行以下方面核对:

(2)补证、补种

对调查发现的无接种证或未建卡的常住儿童进行补证、建卡,对流动儿童执行迁入迁出制度,对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的适龄儿童进行补种。

五、督导评估

我中心领导对此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

于9月30日将补证、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公卫科。

篇二:

20XX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计划

20XX学年度回龙镇中心小学入托入学预防

接种证查验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校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卫生部门的配合和合作,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小学。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查验内容

(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宣传

及时参加上级安排的培训。

培训内容为: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接种点要指导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

入学入托工作计划)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3、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

并及时将补证、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汇总上报。

回龙镇中心小学

20XX-3-5

篇三:

xxx县20XX年入学入托工作方案

xx县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

免疫接种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切实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防止学校、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现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工作内容及《xx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时间、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目的

1、通过每年秋季入学、入托时开展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免疫接种周活动,加大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的宣传力度及家长对免疫规划的认知程度。

2、为入学、入托查验时没有全程接种或没有接种登记的儿童提供相应的免疫接种服务。

3、防止小学、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时间

在每年小学、托幼机构秋季、春季入学时开展入学、入托接—1—

种证查验,全县统一实施免疫接种周时间为每年9月18-25日,后续疫苗补种时间为每年9月25日至次年3月。

(三)范围

全县1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查验、补种对象及补种标准

1、所有入学、入托新生均为查验对象。

2、经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未按标准完成免疫的所有小学1年级新生和托幼机构新入托、入园儿童均为补种对象。

3、儿童入学、入托时完成免疫接种的标准为:

入学:

百白破+白破≥3剂次,脊灰≥4剂次,麻疹≥2剂次,乙肝=3剂次,流脑a+c≥2剂次,乙脑≥2剂次,甲肝=1剂次。

入托:

百白破≥3剂次,脊灰≥3剂次,麻疹≥2剂次,乙肝=3剂次,流脑a≥2剂次,乙脑≥2剂次,甲肝=1剂次。

凡儿童入学、入托(入园)时预防接种证上登记的接种信息符合以上标准可不用补种,如未达到上述标准则补足以上要求的剂次,除流脑a群和a+c群两苗外其余各苗两剂次间隔28天。

凡入学时百白破+百破不足3剂次的用白破联合疫苗补种未完成剂次(两剂次间隔28天)。

流脑a群和a+c群按以下方案进行:

凡入托时流脑a群小于2剂次且未满3岁的儿童,按照常规免疫接种程序用流脑a群补种未完成剂次(两剂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流脑a群小于2剂次且已满3岁的托幼儿童,只补种1针次流脑a+c,6岁的—2—

流脑a+c按照常规免疫正常开展;已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已接种2剂或2剂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剂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入学、入托儿童按以上原则接种a+c群流脑疫苗,流脑a+c两剂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年,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二、任务指标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教育行政干部、小学及托幼机构查验老师培训率100%。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小学、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接种证率100%。

(三)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小学、托幼机构应补种儿童免疫接种周首次补种、补证率≥95%。

(四)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小学、托幼机构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95%。

三、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免疫接种周活动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在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免疫接种周活动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学校(托幼机构)密切配合,各司其责,严格

—3—

贯彻实施本方案。

全县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免疫接种周活动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校对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免疫接种周活动要高度重视,在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价工作。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卫计局:

负责与县教育局协调安排部署全县的教育和卫生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印制发放培训教材并派出师资开展培训;与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学校免疫接种周活动,负责免疫接种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负责对小学、托幼机构开展查验工作及对预防接种机构开展补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县疾控中心:

负责与免疫接种相关的技术工作,包括:

资料印刷和分发、人员培训、冷链和接种器材、疫苗准备及对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开展督导。

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承担核对接种证信息与系统(接种卡)接种信息(异地儿童利用贵州省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获取异地儿童查验),并完成一览表填写;根据一览表的漏种信息按照免疫程序完成疫苗补种、登记,保证一览表无漏种项,接种证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上传省平台;按时完成10月和次年3月查验证报表上报工作。

教育部门:

各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小学—4—

及托幼机构教师的相关培训工作,并对学校免疫接种周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安排。

具体如下:

开学通知内容含新入学(入托)儿童必须带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入学(入托)手续;学校收齐接种证后(一人一证),将同班级学生花名册移交辖区预防接种单位;配合卫计部门完成疫苗补种及报表上报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动员各级政府领导、社会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免疫接种周”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板报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在学校或人群集聚地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在每个接种点设立明显的标识和宣传版面,宣传标语(内容可参照附表2),以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免疫接种周”活动告家长通知书,让儿童家长充分了解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免疫接种周活动的意义、时间、地点等,积极参与配合活动的开展。

(四)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1、培训教材和宣传材料。

文教干部、托幼机构、小学教师使用的培训教材和工作表册为省疾控中心统一编印资料,包括:

《教师、文教干部操作手册》、《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一览表》(见附表3-1、3-2)、《告家长通知书》(见附件3-附表4)、《教师文教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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