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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绥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2006——20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增收难、吃水难、行路难、就医难、上学难、养老难”等“六难”问题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构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农民生活宽裕、生存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村民自治管理规范的具有绥棱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设目标

1、经济建设:

全县农业总产值实现11.94亿元,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300元,年均增长6.6%;化解乡村债务达到50%以上。

2、基础设施建设:

通乡通村公路白色路面比例达到70%,住房砖瓦化率达到60%,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平方米,自来水入户率达到51.1%,电话普及率达到95%以上,有线电视入户率达70%,森林覆盖率达到25%。

3、社会事业建设:

农村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上,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9%以上,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80%以上;农村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和7‰以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80%,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

4、民主政治建设:

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和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民主管理日”等民主管理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80%的村达到县级民主法制化管理示范村标准,50%达到市级民主法制化管理示范村标准。

5、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省级文明村2个,70%的村达到“十化”文明村标准,“十星”文明户达到5000户、“新农村建设”中心户达到6000户。

“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人均发案率和人口犯罪率分别控制在万分之十七和万分之四点五以内,非法宗教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发展新产业,构建质量效益型农业生产体系

1、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优化传统产业。

大力发展优质粮食生产。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2010年全县耕地面积稳定在141.5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7亿斤。

优化农作物生产布局,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作物,水稻面积稳定在40万亩,大豆70万亩,玉米25万亩。

扩大绿色、无公害食品及专品种、优质高效作物种植面积和生产规模,到2010年全县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作物认证面积达到60万亩,A级绿色食品作物面积达到80万亩。

在绥庆路、绥绥路、绥建路及各乡村公路两侧建立水稻、大豆、玉米、经济作物产业带66条,推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辐射带动周边村屯实施标准化生产。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深入实施良种化工程,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技术规程,实现全作物、全面积、全过程标准化生产。

到2010年科技贡献率达到62%,农作物品种全部达到良种化,科技示范户达到农户总户数的10%;农机大户达到60户,组建农机联合体14个,综合农机化程度达到90%。

大力发展畜牧经济。

重点发展生猪、大鹅、奶牛、黄牛和野猪、森林鸡、鹿等特色养殖,实行规模经营,大力推进标准化牧场建设,积极兴建各类专业饲养小区,发展专业村屯、养殖大户,做到品种优良,科学饲养,全县专业化养殖小区发展到20个,大场大户发展到5000户。

依法强化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健全基层服务体系,规范免疫接种程序,提高免疫接种水平,扩大免疫接种面,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化解养殖业户可能遇到的养殖风险。

2010年全县畜禽饲养总量达到450万头(只),其中生猪20万头,大鹅100万只,奶牛2000头,黄牛5万头,野猪2000头,森林鸡50万只,鹿3000头,总收入达到4.5亿元。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到2010年完成总工程量1423.6万立方米,总投资13.7亿元。

阁山水库建设工程要保证立项、争取早日开工,完成长阁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后头乡等5个乡镇在内的东北黑土区基本农田综合治理工程、水旱田节水灌溉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努敏河治理工程。

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争取省办国家立项30项,建设节水灌溉、排水除涝等农业基础设施,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扶持优势产业。

搞好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壤肥力,增加粮食产量。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利用好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加快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增强保土、保肥、保水能力。

五年内完成造林面积1万亩,治理水打沟150条,绿化村屯100个,乡村集体森林覆盖率达到8.5%。

2、推进产业化经营,壮大主导产业。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县外资金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入住工业园区和农产品生产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延伸农业生产产业链条。

培育扶持利凯米业、上集大米加工小区等稻米精深加工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推进精洁米、有机大米、绿色大米、保健型大米等高品质大米生产。

抓住国家实施东北大豆振兴计划的有力契机,培育壮大董氏集团等大豆深加工企业,提高大豆蛋白、大豆精炼油等系列大豆制品生产水平。

扶持壮大联众食品有限公司等畜禽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提高机械化屠宰比重,发展冷冻肉、分割肉和熟肉制品、生物制品。

发展壮大上集、阁山等乡镇的草柳编制品加工业及绥森林产品公司等山林产品加工企业。

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在省内外叫响“上游水”、“诺源”、“绥森”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

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建设大米、大豆、畜产品等各类专业批发市场。

积极组建农民科技协会、经济人协会、股份公司等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通过培育“龙头”带基地、发展基地壮“龙头”、叫响品牌强市场,逐步构建产、供、加、销一条龙的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体系,培育形成大米、大豆、畜禽产品、草编制品、山林产品五大主导产业。

3、把握市场导向,培育特色产业。

按市场需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依托现有特色资源,不断扩大特色产业生产规模,努力开拓外埠市场,以销促产,增加农民收入。

重点抓好优质大蒜、山野菜、蔬菜、瓜果、食用菌、中草药生产,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上集、泥尔河要重点发展优质绿色大蒜生产;四海店、长山要依托林木资源,搞好山野菜生产、采收、加工;靠山、后头、克音河要利用地靠城郊的地理位置优势,发展绿色无公害蔬菜,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并努力实现外销。

各乡镇要引导农户发展中草药、黑木耳生产等庭院经济,到2010年中草药面积要达到1万亩,黑木耳要达到1000万袋。

(二)拓宽新渠道,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体系

1、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积极推进劳动力技能型输出、规模型输出、品牌型输出和向国外、境外输出,做大做强劳务产业。

2010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要达到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5.89%,劳务总收入达到3.05亿元。

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非农职业技能百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搞好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力。

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万人,60%以上的劳动力获得劳动技能鉴定证书。

发挥乡村干部、“一元钱”村官的“双带”作用,积极开发外埠劳务市场,不断扩大劳务基地总量。

2、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积极支持乡村干部、各业能人和产业大户,带头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创办领办草柳编、塑钢门窗加工、马铃薯加工等各类中小型加工企业,创办小豆腐坊、小油坊、小粉坊、小酒坊等各类小作坊;鼓励农民向中心集镇、中心村转移,发展交通运输、餐饮服务、乡风民俗旅游等第三产业。

兴办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吸引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集中经营、规模经营,推动农副产品流通。

3、积极引导异地开发。

积极鼓励种田大户、种田能手,抓住中俄经贸合作年、国家支持三江平原开发的有利契机,离乡不离土,到境外的俄罗斯远东地区、省内的三江平原和县内的国有农场、林场,承包土地,异地开发,种植蔬菜和水稻、大豆等优质粮食作物。

到2010年,异地开发承包土地面积达到50万亩,超过全县现有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4、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坚持扶贫与扶志、“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以救济型贫困户和开发型贫困户为重点,通过资金扶持、项目扶持、政策扶持、部门包扶等手段,有重点、分阶段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确保所有救济型贫困户生存有保障、开发型贫困户致富有项目。

到2010年,全县开发型贫困户脱贫1000户,脱贫率达到100%。

大力争取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项目,使8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实现整村脱贫,全县贫困人口比重由2005年的10.7%下降到2.5%。

(三)打造新村镇,构建功能齐全的公共服务体系

1、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新建农村防病改水井及人畜饮水安全工程270处,让250个屯、1.52万户、8.6万人吃上放心水,使农村安全饮水人数达到80%,解决高铁、高锰等饮用水重金属超标问题。

加快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到2010年,新建通乡通村公路总里程要达到899.1公里,形成城乡、乡村、村村之间通达的公路交通网络,解决农村人口行路难问题。

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推广应用天然气、沼气、秸杆气化等新能源,加快家居取暖清洁化步伐。

到2010年,全县使用新能源的农户要达到10%。

加快广播电视、通讯设施建设,提高有线电视、通讯工具入户率。

加强文化体育场所建设,在村屯建设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在乡镇、中心村建设休闲健身广场。

加快小城镇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新增住宅面积4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生产建筑5万平方米。

加快绥棱镇、上集镇两个中心集镇建设,不断扩大城镇规模、扩充人口数量、扩张经济总量;搞好双岔河镇、四海店镇的小城镇建设规划。

同时,争取在东部再增加一个建制镇。

2、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农村学校校舍和设备全部达到省颁标准,在农村中心集镇建成2所完全中学。

彻底实行“一费制”,对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2007年农村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加强农村中小学“控辍”工作,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

组织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循环支教,并在晋升职称、工资待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强化乡村卫生院(所)基础设施建设,在2008年以前完成对11个乡级卫生院和76个村级卫生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

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探索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辐射乡村两级的医疗服务共同体。

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对无力医治的农村重病患者进行救助。

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农村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和7‰以下。

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10年前建造2所高标准的中心敬老院,对“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

对85岁以上老人,发放营养补贴。

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充足的救灾储备基金,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3、开展乡容村貌整治活动。

加快农村新型住宅建设,科学设计一批平面合理、功能齐全、节能安全、造型美观、各具风格特色的民房建筑方案,向农民提供设计图纸,建成样板房200户。

科学规划住宅新区,向中心乡镇、中心村集中,逐步建设农村新型社区,逐步取消一些偏远分散的自然屯。

扎实开展“四清”、“四改”、治“五乱”活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清垃圾、清粪堆、清柴草、清路障,做到垃圾集中、柴草出屯、庭院整洁、道路通畅;改水、改灶、改厕、改圈,达到饮水洁净化、能源节约化、厕所卫生化、环境生态化。

从根本上解决村屯垃圾乱倒、柴草乱垛、粪肥乱堆、脏水乱泼、畜禽乱跑问题。

搞好围屯围路、沟旁宅旁绿化,提倡栽花种草,营造护路林、护屯林。

净化、美化、绿化村屯环境,建设生态型文明新村。

(四)倡导新风尚,构建乡风文明的和谐发展体系

1、加强农民教育,提高综合素质。

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宣传《绥棱县市民守则》、《绥棱县文明市民公约》,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农民思想素质。

以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为主体,强化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推动农业科技的应用、普及和推广;发展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农村新生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面达到100%。

2、倡导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

完善村规民约,强化舆论监督,推进移风易俗。

着力培养树立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典型群体,实行动态管理。

2010年全县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发展到6000户。

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在农民群众中的示范引带作用,扎实开展科技致富型、热爱学习型、尊老敬老型、文明新风型、教子有方型、团结和睦型、节约环保型、平安守法型、文体娱乐型、清洁卫生型等“十型”家庭创建活动。

成立村风文明理事会,由村屯治安员、信访员、村民代表等三至五人组成,发挥政策法规宣传员、村规民约执行员、环境卫生监督员、民事纠纷调解员、红白喜事指导员等五个方面的作用。

重点解决好当前农村存在的不赡养老人、嫁女要彩礼、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初中生辍学、封建迷信等社会风气问题,使广大农民养成健康、文明、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和树立尊老敬老、婚事新办等良好社会风尚。

3、搞好阵地建设,活跃乡村文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每个乡(镇)辟建一处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培训、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性文体活动站和室外健身运动场;每个村辟建一处文体活动室和篮球场,形成县有文化馆、乡有文化站、村有文体活动室、屯有文体活动中心户的四级文体活动网络。

以“文体活动中心户”为骨干,组织热心文体活动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广泛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农村家庭文化活动;以全县性的“诺敏河之声”音乐会、体育运动大会、农民书画展、农民歌手大赛、农民秧歌汇演等为牵动,广泛开展“金色田野”乡村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以农村中小学校为依托,结合实际开展好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欢乐校园”文化活动。

积极开发和培育农民画、草柳编等民间艺术,大力发展具有我县地域特色的农村特色文化。

4、强化法制宣传,打造平安乡村。

以“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严厉打击农村的刑事犯罪活动,认真查办家族暴力、赌博、封建迷信等引发的各类案件,对当前农村突出的盗窃、纵火犯罪实行专项打击。

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坚持以案说法,做到查处一件教育一批,教育和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遵守村规民约。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构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加强农村派出所、公安队伍建设,发挥乡镇警民联防大队、村治安联防中队和工作站、点的突出作用,推进“调防一体化”,把基层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五)健全新机制,构建务实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县、乡、村三级联动,扎实推进“创业型”班子、“服务型”组织和“双带型”党员群体建设,力争在五年内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升级。

配强村级班子,优化班子结构,把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种养加能手及外出创业回乡的能人,选进村级班子;选聘好“一元钱”村干部,鼓励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

从县直机关、乡镇机关选派副科级干部、优秀干部到村任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优秀年青干部到薄弱村任党组织副书记。

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制定科学的村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实绩突出、群众普遍认可的村党组织书记,可上挂为乡镇党政副职,纳入财政编制。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市场经济人、群众贴心人”等“五型”标准,精心打造一支作用发挥好、群众认可的农村党员队伍。

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点发展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种养加生产大户、私企业主。

发挥党员的“双带”作用,支持和帮助农民党员创办种养加项目和产业,每年各村创办项目和产业的党员数要增长10%以上。

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2、强化村级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公开制度等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容齐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使村级民主管理工作有章理事、照章办事,村务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作用,建立每月一次的“民主管理日”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加强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

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3、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努力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化解乡村债务。

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征地制度改革。

健全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政策,健全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完善科技服务体制。

完善县农技推广中心、乡镇中心区域站、村农技推广协会、农技推广示范户四级农技推广网络;建设专业防疫队伍、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化防疫体系。

加快金融改革。

加大农业贷款投放规模,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

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三农”的质量。

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充分利用粮食企业现有仓储、加工、运输设施,采取股份制、租赁等形式,积极开展粮食代收、代储、代加工业务,发展社会化粮食储运、粮油精深加工和粮食产业化经营,培育多元化、竞争型的粮食流通主体,真正把粮食企业推向市场。

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

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尽快形成城市配送中心、乡镇超市、村屯农家店相配套的现代商品流通体系。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由县委、县政府主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农委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农委主任兼任。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主抓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县、乡、村三级联动,各部门协调配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建立起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

2、抓好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试点乡村,因地制宜,精心指导,科学谋划,帮助制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要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各部门、各乡镇要统筹兼顾,协调动作,把有关建设项目和资金向试点乡村倾斜,集中开发建设,确保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

3、落实扶持政策。

积极向上争取,用好用活国家的支持政策和项目资金,集中资金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降低市场准入和涉农收费标准,加大技术、信息服务和项目、资金扶持力度。

4、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不搞行政命令,不搞大包大揽。

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从“要我建”到“我要建”的转变,全面掀起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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