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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交易系统机房配置要求

交易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的系统要求

1、系统总体要求:

1.1各功能区域空间尺寸:

1.1.1主机房区:

长*宽*高=8.3*6.2*3.8(单位/米)电池组区:

2.7*1.2*3.8(单位/米);

1.1.2监控室:

长*宽*高=5.4米*2.1米*3.8米(单位/米)。

注:

本数据为参考数据,实际数据由投标人自行测量。

根据具体需求,面积可能会略有变动。

1.2机房机柜布局:

机房的机柜布局采用南北向纵二排列,冷池结构。

1.3机房设计要求:

根据机房内各类计算机设备对机房环境的技术指标要求,综合对应计算机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标准,以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中B类机房的标准为主要设计标准,具体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1.3.1环境要求:

1.3.1.1开机时:

温度23±1℃,变化率<5℃/h,不凝露;湿度40%--55%

1.3.1.2停机时:

温度5℃--35℃,变化率<5℃/h,不凝露;湿度40%--70%

1.3.1.3尘净度:

>5μ尘埃粒度<18000粒/dm3;

1.3.1.4噪音:

5点测试平均值<65dB磁场干扰环境场强:

≤800A/m;

1.3.1.5无线电干扰场强:

频率范围0.15~1000MHz时不大于126dB;

1.3.2供配电要求:

1.3.2.1输入电压:

额定电压380V/220V,允许变动范围±3%;

1.3.2.2输入频率范围:

额定频率50Hz,允许变动范围50Hz±5%;

1.3.2.3输入电压波形失真率<5%,瞬间电压波动不超过±15%。

1.3.3照明要求:

地面0.8m处>300Lx,禁止使用电感整流器,主要工作区的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UX,办公人员工作区的照度应大于等于200LUX,机房内应无眩光。

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的照明均匀度不应小于0.7,非工作区域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

急事故照明:

照明度应为普通照明度的1/8。

应急疏散照明:

照明度应大于等于51LUX。

1.3.4地线要求;交流工作地电阻<1Ω,交流保护地电阻<4Ω,防雷保护地电阻<10Ω,静电释放地电阻<10Ω。

1.3.5综合布线要求:

用户点至配线架采用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布放,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和服务器之间布放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1.3.6机房其它要求:

严格执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对改建、扩建项目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

1.3.6.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能低于二级。

1.3.6.2当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主机房与其它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3.6.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1.3.6.4采用无管网式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主机房,应同时设置两种火灾探测器,且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联动。

1.3.6.5主机房设备安装支架:

主机房主要设备需要考虑承重问题,应制作安装支架,保证设备安装的安全性与稳固性。

2、机房供配电、防雷接地及照明

2.1配电系统概况:

本项目的大楼内具有二路独立的市电电源,目前机房暂时没有安装配套发电机,但配电柜中要预留发电机供电接口。

2.2基本要求:

要求市电输入三相五线制,交流50HZ,380V/220V,有独立的配电柜,配电柜一、二级浪涌保护器。

接地系统采用TN-S方式,零线和地线分开设置。

电压、频率允许变动范围:

单相220伏+4%-220伏-8%;50赫兹±0.5赫兹。

瞬间变动电压不能超过220伏±15%。

符合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2.2.1智能配电柜要求:

2.2.1.1外观结构:

采用前后网孔,灵活采用上下进出线方式,颜色为黑色。

外形尺寸(600mm*1200mm*2000mm)

2.2.1.2输入:

1个380V125A开关

2.2.1.3市电输出:

7路63A3P开关,2路16A1P开关。

2.2.1.4支路输入:

2路63A3P开关;

2.2.1.5支路输出:

24路40A/1P开关,2路63A3P开关。

2.2.1.6市电输出采用B级防雷,UPS输出采用C级防雷。

2.2.1.7配电柜采用大屏幕触摸屏显示,功能包括:

2.2.1.8.1母线监测参数包括:

三相输入电压、电流、频率、总功、功率因数、电量(可根据客户需要提提供按月计量功能)

2.2.1.8.2支路监测参数包括:

显示实际电流、显示支路开关状态

2.2.1.9支持丰富的告警功能,主路的包括过压、欠压、缺相、掉电、过流、超高阈值、超低阈值、冲击过流、频率异常。

支路包括过流、超高阈值、超低阈值、冲击过流、开关断开。

以及系统的告警,包括干接点。

2.2.1.10提供RS232/485或SNMP多种智能接口通讯方式,可通过MODBUS协议上传所有参数

2.3其它配电设施

2.3.1墙面插座:

辅助设备及临时用电设备(如吸尘器,维修设备等)通过墙面暗装五孔单相插座获取电源。

2.3.2照明设备配电:

机房照明系统分为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采用节能灯具,由机房UPS供电,能人工控制,也能与工作照明联动,即在工作照明断电后,应急照明的电源能自动切换。

2.3.3桥架、电缆敷设、管道配线:

本项目电线电缆敷设,地板下采用开放式梯型桥架,墙体内采用镀锌KBG管保护。

所有电线电缆中间严禁有接头、断头、焊点。

为方便查线,每个电缆两端均加以套环标记。

所有金属管、金属桥架均可靠接地。

2.3.4UPS机房内和中心机房内门口上方均有“安全出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由机房UPS系统供电。

3、机房不间断电源

3.1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环境要求:

3.1.1温度范围:

3.1.2工作温度范围:

0℃~+40℃,能长期满载正常工作;

3.1.3储运温度:

-40℃~+70℃(不含蓄电池),-20℃~+40℃(电池箱);

3.1.4相对湿度范围:

运输及储运环境湿度范围:

0%~95%;

3.1.5噪音:

设备工作噪音(距离设备1米处)应不高于58dB(A);

3.1.6振动与冲击性能要求:

应能承受频率为10~55Hz、振幅为0.35mm、3个方向连续5个循环的正弦波振动。

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150m/s2、持续时间11ms、3个方向连续3次的冲击;

3.2电器性能要求:

3.2.1输入电压:

UPS设备输入电压范围应不小于80V-280V;

3.2.2输入频率:

UPS设备输入频率范围不小于:

40Hz~70Hz;

3.2.3输入功率因数(PF):

当输入额定电压,满载运行时,UPS设备输入功率因数应大于等于0.95;

3.2.4输入电流谐波分量(THDi):

UPS设备要求100%非线性负载时的电流谐波成份应小于5%;

3.2.5输出电压精度:

UPS设备输出电压稳压精度应小于±1%;

3.2.6输出频率:

UPS设备输出频率范围应不超出50±0.1Hz(电池逆变工作方式);

3.2.7频率跟踪速率:

UPS设备输出频率与输入交流频率存在偏差时,UPS输出频率跟踪输入交流频率变化的速度应为:

0.5-1Hz/S;

3.2.8输出功率因数:

UPS设备输出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

3.2.9输出波形失真度:

UPS设备线性负载输出波形失真度应不大于2%,UPS设备非线性负载输出波形失真度应不大于4%;

3.2.10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UPS设备所允许的最大非正弦波峰值电流与输出电流有效值之比≥3;

3.2.11分级下电功能:

UPS设备在一些异常场景下应该可以切断次要负载的输出,保护主要设备的稳定供电;

3.2.12效率:

UPS设备在100%负载率情况下的效率应不低于94%,请投标方提供具体效率数值(%),UPS设备必须获得能源之星认证;

3.2.13动态电压瞬变范围:

在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输出接阻性负载,输出电流由零至额定电流和额定电流至零突变,两次电流突变时UPS设备输出电压的变化量均应小于额定输出电压的±5%;

3.2.14输出动态响应恢复时间:

在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输出接阻性负载,输出电流由零至额定电流和额定电流至零突变,两次电流突变时输出电压恢复到220V±3%范围内所需要的时间应小于20ms;

3.2.15过载能力:

UPS在正常工作方式情况下,过载125%的工作时间,应不少5分钟;

3.2.16市电电池切换时间:

UPS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0;

3.2.17旁路输入范围:

各功率UPS旁路可用范围:

电压范围:

-20%/+15%,频率范围:

±5Hz;

3.2.18旁路过载能力:

UPS在旁路工作方式情况下,过载125%的工作时间,设备应能连续工作;

3.2.19并机特性:

UPS设备应具有N+1并联冗余工作及负载均分性能,负载电流不均衡度≤5%(额定输出电流),1+1UPS并机供电系统环流应小于5A;

3.3监控特性要求

3.3.1通信接口:

UPS设备应具备RS232或RS485/422、IP、USB标准通信接口,并提供与通信接口配套使用的通信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

3.3.2参数显示:

UPS设备应能够采集和存储系统以下运行参数:

主输入电压、旁路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模块输出电流、蓄电池电压、充/放电电流;显示精度应符合YD/T1363.1的要求;

3.3.3保护与告警功能:

3.3.3.1输出短路保护:

输出负载短路时,UPS应自动关断输出,同时发出声光告警;

3.3.3.2输出过载保护:

输出负载超过UPS额定功率时,应发出声光告警;超出过载能力时,应转旁路供电;

3.3.4过温度保护:

UPS机内运行温度过高时,发出声光告警并自动转为旁路供电;

3.3.5电池电压低保护:

当UPS在电池逆变工作方式时,电池电压降至保护点时发出声光告警,逆变关闭,如果旁路正常,系统切旁路供电;

3.3.6输出过、欠压保护:

UPS输出电压超过设定过、欠电压值时,发出声光告警并转为旁路供电;

3.3.7风扇故障预警:

风扇故障停止工作时,应发出声光告警,在风扇转速不正常时,可以提前预警;

3.3.8电容器故障预警:

母线电容容值降低时,应能发出声光告警;

3.3.9电池故障预警:

根据核对性容量测试的实时容量,对比蓄电池额定容量,判定蓄电池健康状态,电池容量下降较大时应能发出告警;

3.3.10遥信和遥测功能:

监控模块应能提供RS485或通过外接SNMP通信模块扩展通信接口,实现下列遥控、遥信和遥测功能;

3.3.11遥信项目:

整流侧告警信息上报:

整流器过温、整流器故障、充电器故障、软启动失败、市电电压异常等;

3.3.12逆变侧告警信息上报:

逆变器过温、逆变器故障、母线过压和低压、逆变过载转换;

3.3.13旁路告警信息上报:

旁路静态开关故障、旁路电压异常、旁路频率异常、旁路电压反序、旁路跟踪丢失;

3.3.14电池告警信息上报:

电池放电电压保护、电池欠压预告警、电池未接入告警、电池接反告警;

3.3.15电池状态信息上报:

电池有无检测、电池充电状态控制、电池参数配置;

3.3.16并机信息上报:

并机CAN故障、并机线1故障、并机线2故障、工频同步故障、模块ID重码故障;

3.3.17监控告警信息上报:

风扇故障告警、过热保护;

3.3.18遥测项目:

3.3.18.1整流侧实时信息上报:

系统输入电压和频率;

3.3.18.2逆变侧实时信息上报:

系统输出电压、电流和频率,负载量;

3.3.18.3旁路实时信息上报:

旁路输出电压、电流和频率,旁路电源输入电压和电流;

3.3.19电池实时信息上报:

蓄电池直流充/放电电流,电池容量计算和寿命计算、告警及关机点计算、蓄电池温度(需要外接电池温度传感器);

3.3.20电池组智能管理功能:

UPS应具有定期对电池组进行自动浮充、均充转换的功能,电池组自动温度补偿及电池组放电记录功能;

3.3.21电池自动均浮充转换:

系统应具备对蓄电池进行均充充电及浮充充电状态进行手动或自动转换功能,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充电时,应具有限流充电功能,并且限流值不受负载变化的影响;

3.3.22电池温度补偿功能:

系统应能根据蓄电池环境温度,对电池充电电压进行温度补偿,电池温度越高,浮充电压越低;

3.3.23电池容量预测功能:

UPS本身须具有电池监测能力,监测应针对每台UPS的蓄电池组,而且应能检测到蓄电池的所剩容量,或能在市电故障电池放电时可以预知UPS系统所能支撑的实际后备时间;

3.3.24电池智能休眠技术:

电池管理应具备智能电池休眠技术,根据当地电网环境,可以自动设置休眠周期,在电池休眠时适当降低浮充电压(不对电池充电)以达到延长电池使用寿命的目的;

3.3.25电池节数可调:

电池本身支持节数调整,16~20节可调整;

3.4防雷与安全要求

3.4.1防雷:

UPS系统耐雷电流等级和技术要求,应符合YD/T1095—2000、YD/T944—2007、IEC/EN62040-2、IEC/EN61000-4-5的要求,交流输入端满足5kA防雷和6kV防浪涌要求;

3.4.2绝缘电阻:

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施加500V直流电压时,绝缘电阻应>2MΩ;

3.4.3绝缘强度:

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施加50Hz/4242V的直流电压或3000V的交流电压1min,无击穿、无飞弧,漏电流应≤10mA;

3.4.4漏电流:

UPS漏电流不应超过每相输入电流的5%,在靠近设备的一次电源连接端处,应设置标有警告语或类似词语的标牌,即“大接触电流,在接通电源之前必须先接地”;

3.5可靠性要求

3.5.1MTBF:

UPS设备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15万小时(不含蓄电池);

3.5.2产品寿命:

UPS设备有效的使用年限应不少于15年。

电解电容电容的有效使用年限应不小于5年;

3.5.3抗震性能:

不间断电源设备应取得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并满足设备安装地点的抗震设防要求;

3.5.4通风散热:

不间断电源结构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散热;

3.5.5设备维护:

不间断电源除能满足前后双面维护外,也应能根据用户要求,提供屏前(单面)维护要求,并具有足够的操作维护空间,可方便的更换交直流元器件。

设备应具有中文液晶面板,显示UPS运行状态和相关数据。

4、机房专用精密空调系统

4.1行级精密空调的技术指标

本次空调机组选型范围为风冷行级精密空调,包括空调主机和相关工程辅料的供应、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以及为期1年的免费系统维护与保修服务。

本次选型空调机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如下表:

表一:

选型技术明细表

规格

25kW

室内风机形式

EC风机

总冷量

≥25kW

显冷量

≥25kW

显热比

1

风量

≥4600m3/h

加湿量(可选)

≥3kg/h

加热量(可选)

≥6kW

注:

制冷量是在室内进风温度37.8℃,相对湿度20%,冷凝温度45℃的条件下测定的。

4.2行级精密空调的机械性能

外观工艺、检查:

机柜表面喷涂均匀、无破损;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布局合理。

操作及维修安全、方便。

结构工艺:

部件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平整;接插件牢固;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具备抗震措施。

标牌、标记:

应平整清晰。

4.3行级精密空调的电气性能

行级精密空调的的电气性能应符合IEC标准。

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

380/480V+10%~-10%。

频率:

50/60Hz±2Hz。

4.4行级精密空调的适应环境

温度:

室外-20℃~+55℃。

湿度:

≤95%RH。

4.5行级精密空调的温度、湿度控制性能

精密空调应能按要求自动调节室内温、湿度,具有制冷、加热、加湿、除湿等功能。

温度调节范围:

+18℃~+45℃。

温度调节精度:

±1℃,温度变化率<5℃/小时。

湿度调节范围:

20%~80%RH。

湿度调节精度:

5%RH。

温、湿度波动超限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4.6行级精密空调的机组性能

精密空调室内机应由压缩机、蒸发器、双EC风机、控制器、热力膨胀阀、油分、视液镜、干燥过滤器、加湿器(可选)和加热器(可选)等主要部件组成。

精密空调应采用高效工业用直流变频涡旋压缩机,按需输出冷量,大幅降低能耗。

同时压缩机应标配曲轴箱电加热带,提高压缩机可靠性。

精密空调在环境温度为45℃时,制冷量降额应不大于10%,且可直接应用在高达55℃的高温环境下。

精密空调系统应标配采用R410A制冷剂,环保高效。

精密空调应采用PTC电加热器,可自适应调节加热量,提高系统可靠性,位于机组前方;维护方便。

精密空调蒸发器应采用5排内螺纹铜管和亲水铝箔设计,防止冷凝水聚集造成吹水,同时提高换热性能。

机组应标配至少5个内置温度传感器和1个温湿度传感器,实时监控高度方向上的温度信号,控温精确;互为备份,增加系统可靠性。

精密空调机组启动电流应小于额定电流,减小空调启动对上层电网造成的冲击。

机组应标配防雷器,安规等级高,更加安全可靠。

室内机应采用高效节能无级调速EC风机,实现无极调速,降低风机能效。

4.7行级精密空调的控制系统

每台机组均应具有先进的微处理控制器,并支持群控方式。

具精密空调控制器应采用7寸LCD触摸真彩屏,人机交互好,界面生动,独创性一步到位界面切换,简单灵活,监测点足够,能显示温湿度彩色曲线,具有图形显示机组内各组件运行状态的功能。

具有一键式故障信息显示和收集功能,应具有大容量的故障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储存的功能,存储历史告警信息不小于500条,操作日志不小于200条。

每台机组都应具有独立的控制系统、显示器、加热器(可选)、加湿器(可选)、独立的温湿度传感器,以保证每台机组的正常及高精度运行。

精密空调应具有电源过压、欠压报警及故障诊断告警记录功能,自动保护,自动恢复,自动重启动等功能。

具备联动与群控功能,群控应采用高速、灵活的CAN通讯协议,同一区域可以将不低于32套机组进行统一控制管理。

每台机组控制器均可作为主控机组,控制功能包括:

1、备份:

备份自动切换功能,当群组中机组发生故障时,备份机组自动投入运行,提高空调系统的可靠性;2、轮巡:

定时切换备份机组;3、层叠:

根据机房内热负荷的变化,自动控制机房中空调机组的运行数量,及时响应需求,消除热点,达到节能的目的4、避免竞争运行:

避免同一机房内多台空调机同时运行在相反的运行状态(制冷/加热、加湿/除湿),达到节能的目的。

4.8行级精密空调的监控性能

精密空调机组应具有方便的现场监控及远程监控能力。

空调应具有RS485通讯接口,对系统进行远程巡检和参数的设置,及提供Modbus开放协议,以接入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降低服务成本。

4.9行级精密空调的冷却设备

室外机框架应采用全铝结构,具有良好的刚性和防腐性能,适应恶劣环境。

精密空调室外机换热器应采用波纹翅片,不能采用开窗翅片,防止积灰脏堵,影响机组性能和可靠性。

行级精密空调的风冷冷凝器的风机电机、风机调速器、压力控制器等应有良好的防水性能。

行级精密空调的冷凝器出厂时应保压,管路端口应有防止异物进入的措施。

5、机房消防子系统(中标后必须通过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且涉及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1本系统采用七氟丙烷气体无管网式灭火系统。

5.2消防重要设备用电全部采用双回路输送电源。

5.3本系统各防区均按全淹没灭火方式设计。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用量和装置布局,由专业的消防公司负责设计。

5.4在气体灭火区域设置轴流风机作为排气设备,将消防灭火后室内的气体排出室外。

该设备平时不开启,仅在消防气体喷洒后,手动启动。

5.5轴流风机、风管要注意减震、降噪和保温。

5.6防护区的要求:

防护区的隔墙和门应采用耐火极限为不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h,围护构件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kpa。

防护区的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动关闭。

所有的通风机械应在启动前自动关闭。

5.6.1保护区的划分:

本项目采用七氟丙烷预制灭火装置气体灭火,

5.6.2灭火方式:

本设计采用无管网全淹没系统的灭火方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七氟丙烷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保护区,此时能将在其区域里任一部位发生的火灾扑灭。

灭火系统的控制方式为自动、手动二种控制方式。

5.6.3消防系统的控制系统接机房值班室里,所有消防的重要设备用电均采用双回路输送电源。

5.6.4保护区的要求:

5.6.4.1保护区必须为相对封闭空间。

5.6.4.2保护区门和窗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均应不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0.25h,保护区的门、窗及围护构件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5.6.4.3保护区的通风系统在喷放七氟丙烷前应关闭,并设置防火门。

5.6.4.4喷放七氟丙烷前,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并停止一切影响灭火效果的设备。

5.6.4.5保护区的门必须采用自动防火门,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保护区内打开。

5.6.4.6防护区灭火时应保持封闭条件(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以及用于该防护区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等,在喷放灭火剂前,应做到自动关闭。

如需设置泄压口,防护区泄压口应设计成矩形,且宜设在外墙上,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5.6.4.7为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在释放灭火剂前,应发出火灾报警,火灾报警至释放灭火剂的延时时间为0-30秒,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0秒。

5.6.4.8为保证灭火的可靠性,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之前或同时,应保证必的联动操作,即灭火系统在发出灭火指令时,由控制系统发出联动指令,切断电源,关闭或停止一切影响灭火效果的设备。

5.6.4.9保护区应有排风设备,释放灭火剂后,应将废气排尽后,人员方可进入。

5.6.4.10灭火系统的使用环境温度为-10℃至50℃。

5.7主要参数:

5.7.1七氟丙烷灭火剂的性质和灭火机理: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是一种无色、几乎无味、不导电的气体,其化学分子式为CF3CHFCF3,分子量为170,密度大约为空气的6倍,采用高压液化储存。

5.7.1.1自动控制: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自动"位置时,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发生火情,火灾控制器发生火灾信号,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器信号,同时发生联动指令,关闭联动设备,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向装置控制系统发出灭火指令,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5.7.1.2手动控制:

将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手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发生火情时,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系统上的启动按钮,即可按规定程序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5.7.2转换装置:

应增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有人进入防护区时,将灭火系统转换到手动控制位,当人离开时,恢复到自动控制位。

5.7.3灭火系统喷射气体前,所有人员在延时期内撤离现场,灭火完毕后必须首先将现场气体及其它气体排出,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5.7.4灭火系统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

6、防雷接地系统(中标后必须通过当地气象局部门出具检测数据合格报告,且涉及验收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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