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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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鼓励学院学生积极进取,拼搏自强,表彰我院优秀学子为商学院赢得的荣誉和作出的贡献,拟设立“商学院院长奖学金”,每年15万。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商学院院长奖学金(“商院英才”年度人物)】
第一条“商院英才”年度人物的评选,旨在鼓励我院学生勤
奋学习、开拓创新,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二条“商院英才”年度人物,要热爱商学院,支持商学院改革和发展,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在商学院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商院英才”年度人物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
第四条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商学院,有集体荣誉感,政治思想优秀,品行良好,未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
2、参选人限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在读本科生、普通研究生、MBA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必修课无挂科。
4、在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及创业、精神风貌或综合表现方面
取得杰出成绩。
第五条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金额度为每年50000元,奖励名额每年10名(包括5名本科生、2名普通研究生及3名MBA研究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年。
第六条评选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组织“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参照评奖条件,由有意向参评的学生本人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商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提交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普通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研究生提交MBA教育中心,再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5名候选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2名候选人、MBA教育中心推荐3名候选人上报“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
由“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时将评议结果提交出资人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商学院院长奖学金(商学院学术创新奖)】
第一条“商学院学术创新奖”的评选,旨在鼓励我院学生积
极参与学术实践活动,提升自身学术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论文写作水平,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传递学术信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条“商学院学术创新奖”获奖者,要热爱商学院,支持商学院改革和发展,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在商学院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商学院学术创新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
第四条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商学院,有集体荣誉感,政治思想优秀,品行良好,未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
2、参选人限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在读本科生、普通研究生、MBA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秀。
4、参与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新商经杯”拔尖创新人才学术论文大赛并取得奖项。
第五条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金额度为每年26000元,奖励名额每年13名(获奖比例按照本科生、普通研究生和MBA研究生实际报名人数及论文水平情况分配)
(本年度将按照已经在论文大赛中产生的获奖名额进行奖励:
2名一等奖,每名学生奖励2000元;4名二等奖,每名学生奖励1500元;6名三等奖,每名学生奖励1000元),奖励额度为2000元/人/年。
第六条评选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组织“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参照评奖条件,由有意向参评的学生本人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商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以及参评论文,提交至商学院学生会学术生活部,由商学院各系专业教师组成的论文评审小组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并推荐13名候选人上报“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
由“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时将评议结果提交出资人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商学院院长奖学金(商学院创业之星)】
第一条“商学院创业之星”的评选,旨在鼓励我院学生勤奋
进取、开拓创新,积极投身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条“商学院创业之星”获奖者,要热爱商学院,支持商学院改革和发展,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在商学院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商学院创业之星”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
第四条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商学院,有集体荣誉感,政治思想优秀,品行良好,未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
2、参选人限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在读本科生、普通研究生、MBA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必修课无挂科。
4、参评人必须将参评项目纳入商学院创业案例库,或参与学院
创业工作室的相关咨询工作。
5、获得市级以上创业类奖项或者学校创业奖学金的项目或个人
优先考虑。
第五条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金额度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每年4名(包括2名本科生、1名普通研究生及1名MBA研究生),奖励额度为2000元/人/年。
第六条评选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组织“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参照评奖条件,由有意向参评的学生本人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商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提交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普通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研究生提交MBA教育中心,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2名候选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1名候选人、MBA教育中心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
由“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时将评议结果提交出资人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商学院院长奖学金(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一条“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旨在鼓励我院学
生积极参加院校活动,积极支持参与学院工作。
第二条“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要热爱商学院,支持商学院改革和发展,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在商学院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
第四条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商学院,有集体荣誉感,政治思想优秀,品行良好,未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
2、参选人限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在读本科生。
3、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必修课无挂科。
4、参评人须指导过低年级班级学习或活动,或者进入“商院英才”评选活动终选,亦或被评选为商学院“优秀头雁”。
第五条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金额度为每年26000元,奖励名额每年13名,奖励额度为2000元/人/年。
第六条评选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组织“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参照评奖条件,由有意向参评的本科学生本人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商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提交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再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13名候选人上报“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
由“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时将评议结果提交出资人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商学院院长奖学金(商学院学生干部标兵)】
第一条“商学院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旨在鼓励我院学
生积极参加学院学生工作,主动承担责任,为我院师生服务。
第二条“商学院学生干部标兵”获奖者,要热爱商学院,支持商学院改革和发展,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在商学院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商学院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
第四条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商学院,有集体荣誉感,政治思想优秀,品行良好,未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
2、参选人限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在读本科生、普通研究生、MBA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必修课无挂科。
4、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在学院社团、班级、党支部、团支部以上组织之一中担任学生干部。
5、本科班级干部参评者需在任期带领班级评上校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荣誉,普通研究生及MBA研究生班级干部参评者任期内带领班级评上院级集体荣誉称号即可。
第五条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金额度为每年20000元,奖励名额每年10名(包括5名本科生、2名普通研究生及3名MBA研究生),奖励额度为2000元/人/年。
第六条评选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组织“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参照评奖条件,由有意向参评的学生本人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商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提交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普通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研究生提交MBA教育中心,再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5名候选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2名候选人、MBA教育中心推荐3名候选人上报“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
由“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时将评议结果提交出资人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商学院院长奖学金(商学院文体贡献奖)】
第一条“商学院文体贡献奖”的评选,旨在鼓励我院学生积
极参加本院文艺体育活动,发掘我院的文体人才,同时为了鼓励我院同学积极参加本院新闻活动,积极为商院新闻提供素材,发掘我院的新闻人才。
第二条“商学院文体贡献奖”获奖者,要热爱商学院,支持商学院改革和发展,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在商学院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商学院文体贡献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
第四条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商学院,有集体荣誉感,政治思想优秀,品行良好,未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
2、参选人限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在读本科生、普通研究生、MBA研究生。
3、积极参与各类校级或院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或个人;有主持举办体育活动或比赛经历者;正面影响商院学生的体育观念,传授体育技术,指导体育锻炼者。
4、在院网或校网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或在商学院官方微信平台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文章的个人。
(文章稿件内容必须为本人原创,如一经发现文章内容不为本人所写或涉嫌抄袭,将取消评选资格)
5、积极参与学院各类文艺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
第五条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金额度为每年10000元,奖励名额每年10个(包括本科生或本科生团体共计5个、普通研究生2个及MBA研究生3个),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团体)/年。
第六条评选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组织“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参照评奖条件,由有意向参评的学生个人(团体)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商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提交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普通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研究生提交MBA教育中心,再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候选人或候选团体共计5名(个)、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候选人2名、MBA教育中心推荐候选人3名上报“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
由“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时将评议结果提交出资人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商学院院长奖学金(商学院优秀集体)】
第一条“商学院优秀集体”的评选,旨在鼓励我院学生集体
积极参与院校各类赛事及评优,积极参与商院各项工作,为书写商院的骄傲而拼搏努力。
第二条“商学院优秀集体”获奖集体,要热爱商学院,支持商学院改革和发展,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在商学院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商学院优秀集体”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获奖集体。
第四条评选条件
1、参评集体成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商学院,有集体荣誉感,政治思想优秀,品行良好,未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
2、参评集体限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在读本科生集体、普通研究生集体及MBA研究生集体。
4、为商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我院学生组织。
(院学生会、学委会各部门)。
5、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党支部、优秀团支部等荣誉的优秀班级。
6、在校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得重大奖项的优秀团队。
第五条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金额度为每年10000元,奖励名额每年10名(包括5个本科生集体、2个普通研究生集体及3个MBA研究生集体),奖励额度为1000元/团体/年。
第六条评选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组织“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参照评奖条件,由有意向参评的学生集体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商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参评集体提交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普通研究生参评集体提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研究生参评集体提交MBA教育中心,再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5个候选集体、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2个候选集体、MBA教育中心推荐3个候选集体上报“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
由“院长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时将评议结果提交出资人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