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规划师考试法规复习笔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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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规划师考试法规复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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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规划法规
1、一种完整法律规范由三个要素构成:
假定、解决、制裁,缺一不可。
2、法律法规效力:
级别效力和效力范畴。
级别效力:
1)取决于制定机关地位,2)严格程序高于普通程序,3)后法优于先法,4)特殊优于普通,5)授权下级时,其效力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制定法律。
效力范畴,涉及时间效力范畴,空间效力范畴和对人效力范畴。
3、行政法渊源也就是行政法体现形式,行政法在国内,来源于成文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上是重要渊源);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有权法律解释;国际公约;其他行政法渊源)9项。
4、行政法原则。
依法行政是城乡规划管理一项基本原则。
1)行政法治原则,概括为依法行政,又涉及行政合法、合理、应急性三原则。
行政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合法,行政权限合法,行政行为合法,行政程序合法,其他
行政合理,合用于自由裁量权领域,涉及行政目动机合理,内容和范畴合理,行为方式合理,手段和办法合理。
5、行政法律关系要素: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6、行政行为五个法律要件:
主体、客体、内容、形式、成果
7、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是:
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8、行政行为分为详细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9、行政违法,即主体违法,尚未构成犯罪行为。
不是尚未构成严重犯罪。
10、行政法律责任构成五要件:
1)行为客观上已经构成了违法,2)行为人必要具备责任能力,3)行为人主观上必要有过错,4)以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为前提,5)只有以上所有要件,才干追究其法律责任。
11、行政立法主体是特定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分为权力机关立法和行政机关立法,
12、行政立法三个主体:
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地方政府,
13、行政立法四个原则:
依法立法,民主立法,效率原则和加强管理与增进效益回体相结合原则。
14、行政允许六原则:
合法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监督原则
15、行政允许分类:
普通允许、特许、承认、核准,登记五种,只有特许有自由裁量权,
16、行政允许程序:
申请、审查、决定。
17、普通允许20天;联合审批45天,特殊可延长10天。
听证在告知后5日内提出,机关20日内组织听证.并提前7天告知听证时间.
18、行政沟通原则涉及:
高效率原则,高质量原则,民主化原则。
城乡规划建设概述
1、1988年,建设部第一次在吉林召开了全国都市规划法规体系研讨会,
2、1989年12月26日,1990.4.1日,.1.1,.10.28通过。
3、规划法规体系:
1)城乡规划法;2)城乡规划行政法规,3)城方性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政府规章。
4、纵向体系与横向体系。
横向体系:
基本法、配套法和有关法。
5、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条例.4.22,.7.1起施行,
6、城乡规划技术原则体系:
城乡规划法
1、立法背景:
在90年规划法,和93年村庄集镇管理条例基本上,总结而成。
三次审议,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10月28日通过并发布。
2、意义:
建设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代化都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其意义在于与时俱进,通过新法来提高城乡规划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确立城乡规划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以适应国内社会主义当代化都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需要,使各级政府可以对城乡发展建设更加有效地依法使规划、建设、管理职能,从而进一步增进国内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框架,共七章,七十条,分别为总则,规划制定,规划实行,规划修改、规划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4、目,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进人居环境,增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制定和实行城乡规划五项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原则;
2)先规划后建设原则,3)环保节能,保护耕地原则,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原则,5)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原则。
6、城乡规划实行原则:
1)地方各级政府,即依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筹划、分环节组织实行城乡规划。
2)都市在建设过程中,即应当优先安排基本、公共设施,妥善解决新旧区建设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需要。
都市新区开发和建设,,定期序,充分运用既有基、公设施,保护自然生活,体现地方特色;
在旧城区改建,保护历史……,合理拟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筹划地对危房集中、基本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造;
都市地下空间开发与运用,尖与经济和技术发展不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运用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讯等需要,并符合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7、规划法没有授权乡、镇政府设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有惩罚权,但只对乡、村庄规划范畴内建设)
8、镇总规是经镇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常委会审议
9、都市控规,本级政府审批,报本级人大和上级政府备案,(镇控规有点不同样)
10、近期建设规划重点内容:
1)基本设施,2)公共服务设施,3)保障性住房,4)生态环保,
11、修改总规五种状况:
上位规划变动;区划调节;国务院得大设施;经评估;审批机关以为其他因素,
12、城乡规划监督和法律责任(三种监督检查)行政、人大、公众。
13、乡村违法,没有罚款,只有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治,不改正,可以拆除。
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
1、村庄和集镇管理条例
1993年11.1施行,注意合用范畴和报批程序
合用范畴:
1)都市规划区内村庄,集镇和征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两种状况除外。
报批:
1)第十四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批准,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矛盾之一:
规划法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批准。
矛盾之二:
条例规定要有选址意见书,而规划法里没有规定。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4.2日通过,.7.1起施行。
其规划制定主体为:
名城由名城所在市政府,名镇,名村对县以上人民政府,在批准发布1年内编制完毕。
3、都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5.12.31,.4.1施行。
都市和城关镇是合用范畴。
都市规划编制主体(总规,分规,控规,详规),
总体规划编制程序:
纲要要分别报建设部和建设厅组织审查,依照纲要审查意见,而不是审批,,依照意见编制总体规划。
都市总规期限普通为。
4、城乡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省域城乡体系由国务院批准后,建设部审批。
新规划法中明确是国务院审批。
市域,县域体系规划纳入总体规划,按规划法分级审批。
跨行政区域城乡体系规划,由关于地区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跨行政区域城乡体系规划,报关于地区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5、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村镇总规前,可编纲要,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做为总规编制根据。
村镇总规普通是20年,近期建设规划普通为3年。
6、镇规划原则:
.5.1日施行。
1)镇区和村庄规模应按人口分为特大、大、中、小型四级。
50000(1000);10000(200)
2)6米以上道路才计入道路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普通80-100平。
3)其道路级别分为主干路(24-36)、干路、支路、巷路四级。
用地分9大类,30小类。
4)高速和一级应与镇区有点距离,二,三级不应穿过镇区和村庄内部。
学校、幼儿园等距铁路应不不大于300米,并重要入口不应开向公路。
5)枯水期保证率不得低于90%。
6)疏散场地每一处不不大于4000平方米,人均不不大于3平方,疏散距离不适当不不大于500米
7、都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审查五根据:
党政方针,一法一办法,五年筹划产业政策,体系规划,本地实情
审查重点:
性质,目的,规模,布局分区,交通,基本设施,协调发展等。
审查形式:
建设部组织召开部际联席会议,讨论协调关于部门意见;报批总期限不超过5个月。
8、都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办法1993.1.1
9、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7.1,开发区总规由开发区所在地政府审查批准后,报省级政府审批。
开发区详细规划,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批。
开发区报请批准时,应当附有所在都市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10、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近期建设三条强制性内容:
1)拟定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2)拟定近期发展
区域,进行详细安排,制定控制和引导发展规定,3)根据重点,提出对历史,风景区等保护办法。
近期建设规划由本级政府批准,批准后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竟见。
批准后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国务院批准,报建设部)
11、都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省域体系规划:
1)控制开发区域,2)重大基本设施,3)涉及相邻都市重大基本设施布局。
总体规划:
规划法表述:
1)规划区范畴、2)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3)基本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水源地和水系、4)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5)环保、6)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8)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都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12、都市紫线管理办法,.2.1。
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畴界线,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范畴界线,必要进行建设控制地区,涉及历史建筑自身和必要风貌协调区。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编名城规划时拟定,其他都市在编总体规划时拟定。
撤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紫线,应当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3、都市绿线管理办法,.9.9,,.11.1施行
三同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14、蓝线管理办法.3.1
15、黄线管理办法.3.1
16、都市地下空间开发运用管理规定
17、都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11.1日施行
基本烈度在六度以上地区,要贯彻“防止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方针。
要达到如下目的:
1)多遇地震时,都市普通功能正常,2)遇抗震设防烈度时,普通功能及生命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能正常或不久烦恢复生产,3)当遇罕见震时,都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系统不受破坏,不发生严重次生灾害。
三类模式(甲,乙,丙)1)七度设防以上大都市按甲类,2)六度大都市和中小都市,按乙类,3)其他按丙类。
18、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
19、城建监察规定,城建监察人员三条件:
1)国家正式职工,2)中档以上文化,3)作风正派。
。
。
20、都市规划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甲级:
高档20%,需4规划,4其他,中级规划8,其他15人。
80万元,
乙级:
高档15%,需2规划,1建筑,1其他,中级规划5人,其他10人。
50万。
丙级:
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规划中级2人,其他5人。
20万。
高等院校申请规划设计资格,教学人员参加控制在固定在编人员30%以内。
管理备案:
获得总规,在省备案,其他在市县备案。
1----3万罚款。
21、注册规划师暂行规定,1999.4.7发布施行。
城乡规划技术原则与规范
1、 都市规划基本术语原则
2、 都市用地与分类原则
大、中、小三个层次,10、46、73小类,
建设用地原则分为: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建设用地构造。
人均用地指标分为四级。
I-IV
居住18——28平方米/人————20%—32%
工业10---25,,,,,,15%--25%
道路广场7—15,,,8—15%
绿地:
不不大于等于9,(7,公共绿地) ,,,8—15%
电厂、煤气厂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货运公司车队、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教练场等属于交通设施用地;公安局和公安分局不是特殊用地,纳入公共设施用地;露天矿场是其他用地;长途客运站属于对外交通用地;村镇公路用地纳入其他用地,不是对外交通用地;中小学属于居住用地。
3、防洪原则
150特别重要都市,,,200 100—50 100
50-150重要都市 200-100 50-20 100-50
20-50中档都市 100-50 20-10 50-20
20普通小都市 50-20 10-5 20
4、规划地质勘察规范: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
依照复杂限度分为:
I级,II级,III三类。
依照导致后果分为一级很严重,二级严重和三级不严重。
总规阶段对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当性作出评价。
5、都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住宅:
老年住宅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2小时原则,旧区不低于大寒日1小时原则。
国家一、二类人防重点都市均应按原则配建防空地下室。
绿地率新区30%,旧区25%.绿地总指标旧区70%。
居住区道路级别,宽度,有无热力管等状况)人行出口80米,机动车150米。
6、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大都市800-1000人一辆原则车,中小都市1200-1500人,公共交通路网3-4公里/平方公里,边沿区可2-2.5公里/平方公里。
公交线路长8-12公里,迅速轨道40分钟,自行车出行普通4-8公里,规范里表述为:
大中都市,6公里,小都市10公里。
货运交通涉及:
过境货运、出入市货运,市内货运三某些构成
都市道路面积率按8-15%,不不大于200万人口按15-20%。
交通集散广场按0.07-0.1平方米/人计算,广场人流密度1-1.4人/平方米计算。
都市公共停车场由外来机动车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三娄,按0.8-1.0平方米/人计算。
加油站服务半径0.9-1.2公里。
7、道路绿化规范
不适合迅速路绿化。
园林景观路不不大于40%,宽于50米路,不不大于30%,40-50,25%,不大于40米,20%.
分车带绿化普通1.5米,主干路上不适当不大于2.5米,中间带,0.6-1.5范畴之间,常年枝叶茂密树种,株距不不不大于寇幅5倍,最小株距为普通为4米,距路缘石0.75米。
广场绿地不不大于25%,车站码头不不大于10%,停车场乔木满足停车规定,2.5,3.5,4.5。
8、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道路超过30米宜配水和配气…………,50米应布置排水管线,
布置顺序为:
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管,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综合管沟内宜设电信,低压配电,给水,热力管线,污水雨水排水管线。
热力管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和压力管道共沟。
可燃有毒等不能与消防共沟。
9、给水工程规范
都市水源两某些构成:
都市统一供水;自备水源供水。
水量拟定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
市区配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10、排水工程规范
排水体制,分流和合流。
污水排放系数,普通为0.7-0.8,综合用水量(平均日),径流系数都市中心区0.6-0.85,普通规划区0.45-0.6,公园等0.45---
污水解决厂和排水泵站应采用二级负荷;都市污水解决普通应达到二级生化解决原则。
重要地区重现区3-5,,,,,普通1-3年,污水解决厂,下游,夏小上风频。
11、电力规范
都市用电负荷分为一、二、三产用电和城乡居民用电。
、
由发电厂和电源变电所两种电源,电厂安排在三类工业用地内。
12、竖向规划规范
规划地面形式为平坡式,台阶式,混和式。
不大于5%为平坡式,不不大于8%为台阶式。
都市中心区宜不大于15%,居住用地宜不大于30%,工业,仓储15%.
高度不不大于2米挡土墙上缘三米,下缘二米。
机动车道最小坡度0.2%,主干道最在纵坡5%,非机动车道宜不大于2.5%,广场最小坡度0.3%,最大1%-3%(平原和邱陵、山区),地面排水不适当不大于0.2%,地块比道路中心线高0.2米以上。
挡墙,土质坡不大于0.5,砌筑为0.5-0.1。
挡墙高度应为1.5-3米,6米以上退台,并且退不不大于1米。
1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景点五级原则,人口超11人/平方公里,应进行职能分析,人口容量为一次性游人容量,日游人容量,年游人容量三个层次构成。
当超100人/平方公里时,必要测定用地居民容量。
有关法律、法规
法律
1、 国土法:
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运用地。
2、 文物保护法,.7.1日施行。
历史文化名城与规划纳入都市总体规划。
普通不原址重建,应当实行遗迹保护。
3、 房地产法。
国有土地上进房地产开发。
。
。
。
。
。
房地产开发,是指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基本设施和房屋建设行为。
房地产交易涉及转让、抵押、租赁。
以出让方式获得使用权,满2年未动工,可以免费收回使用权。
商品房预售、应持有工程允许证。
4、 建筑法。
1998.3.1
5、 环保法。
环境质量原则和污染物排放原则.十一五末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20%,
6、 环境影响评价法。
.9.1
规划环评内容:
实行规划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估;防止或者减轻影响对策与办法;评价结论。
项目环评:
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7、 物权法,.10.1日施行。
因物归属和运用而产生民事关系,合用于本法。
涉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建筑区划内绿地属于业主共有,道路,公共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用于停车用车
位、车库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商定。
相邻关系——,,,,建造建筑物,,,,,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导致损害,应当补偿。
8、 公务员法,.1.1
录取主任科员如下及其他相称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办法。
公务员交流方式:
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轮换
9、 测绘法 ,测绘成果汇交制度。
基本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毕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有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当免费提供。
国家采用全国统一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
10、 水法,。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规划涉及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
流域规划涉及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涉及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应申请办理取水允许证。
11、军事设施保护法。
1990年8月1日起施行,陆地和水域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畴,依照军事设施性质、作用,安全保密需要和使用效能需要,由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划定,或者由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部门共同划定。
空中军事禁区和特别重要陆地、水域军事禁区范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划定。
12、人民防空法。
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
13、防震减灾法。
防震减灾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筹划。
1)重大建设工程和也许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必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拟定抗震设防规定,进行抗震设防。
2)第四十二条 国家依法保护典型地震遗迹、遗迹。
典型地震遗迹、遗迹保护,应当列入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14、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决定分为:
维持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或变更决定和确认详细行政违法,行政复议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60日内申请。
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3个月内。
行政诉讼法规定,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
国家补偿法,规定受害人可以在两年内祈求国家补偿。
二个月内补偿。
15、行政惩罚法。
遵循公开、公正原则。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发现,不再惩罚。
程序分为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
16、保守国家密秘法。
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7、森林法。
十一五末森林20%
18、公路法。
1998.1.1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级别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有关法规
1、 风景名胜区条例。
.12.1。
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2年内完毕,期限20年。
规划审批:
国务院和省政府(总规),建设部、建设厅或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审详规。
2、 都市道路管理条例,。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9.1.1
全面规划、合理运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方针。
80%以上耕地面积划为基本农田;占用需国务院批准,并补充数量相称农田。
征用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35公顷;(三)其她土地超过七十公顷。
4、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5、 都市绿化条例,
6、 自然保护区条例。
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别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禁止进入,缓冲区只准科学研究观测。
7、 文物保护法实行条例,建设控制地带,全国重点由省级政府批准,省级如下,也是由省政府批准。
8、 信访条例。
信访15日内作出解决,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信访——复查——复核,,,复核不满意,不再受理。
城乡规划方针政策
1、 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是发展观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基本规定;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主线规定。
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或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
加快乡村基本设施建设,,,特别是生活性基本设施建设。
十一五末乡镇通油路。
东、中部有条件要建制村通油路。
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
3、 构建合谐社会。
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教诲、医疗、文化事业,满足文化需求。
4、 节能。
城乡新增占用耕地增长幅度要在既有基本上减少20%.十一五目的,单位工业增长值用水降30%.
5、 土地管理。
开发区规划权限问题,2002年国务院13号文献,《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告知》,开发区范畴内规划制定审批权必段集中由所在市、县规划部门。
6、 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
建设部,2号文献,建设部,88号文献,体系规划调节和修编管理告知。
7、 道路广场建设。
29号文献,建设部。
暂停批准80米大道,和2公顷广场。
广场:
规定小都市、镇不得不不大于1公顷,中档都市2公顷,大都市3公顷。
200万以上都市5公顷。
道路:
小都市、镇,40米,中档都市55米,大都市70米,200万以上70米,应在总规中阐明。
8、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重点监察内容:
规划审批权限问题;管理程序问题;重点项目选址问题;历史文化名城、古建筑保护和风景名胜区保护问题;群众关怀“热点”难点问题,。
9、 住房建设。
.37号文献,国务院。
自.6.1日起,凡新批。
新开工商品房,套型建筑90平方米如下所占比重,必要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
国务院,13号文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告知》,
建规,46号《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筹划制定工作指引意见》,总结住房建设基本上,于3月底前制定并发布住房建设筹划,在6月底前制定并发布—住房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行。
城乡规划管理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