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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高专教育体系中一种重要的实践形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发布

实施

发布

顶岗实习暂行规定

Q/410-09-2008

QZ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制度

1前言

毕业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高专教育体系中一种重要的实践形式,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综合技能与全面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也是提高学生就业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并兼顾好本人顺利完成学业,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规定由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实训部负责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王可勇

审核:

马敬卫

审定:

李勤道

批准:

邹本国

本规定由实训部负责解释。

顶岗实习暂行规定

1总则

1.1安排毕业班学生到用人单位参加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实习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学生的实习行为,保护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我校学生顶岗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1.3本办法所称顶岗实习,主要是指我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毕业班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生产服务一线参加的顶岗工作。

它是我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

顶岗实习包括分散顶岗和集中顶岗实习。

1.4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由学校各系部和相关部门联系安排,也允许学生自找实习单位。

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学校各系部和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离校实习,实习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或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无论是学校推荐还是学生自找实习单位的,学生均须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由相关教学系部具体负责。

1.5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2细则

2.1组织领导为加强实践教学,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就业办公室、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和配合,共同组成顶岗实习管理领导小组。

顶岗实习的日常学生管理由系部和企业共同承担并且以系部管理为主。

各系部要成立一个专门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小组,由系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等人员组成。

系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本系的顶岗实习实践教学活动的布置、安排、指导和督查工作。

2.2实习生安排

2.2.1学校实训部下达学生顶岗实习任务并下发各项实习指导性文件,各系部应联系并安排好学生顶岗实习,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和配合,择优推荐。

2.2.2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不少于六个月。

确需增加顶岗实习时间的,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调整教学计划,采取前移相应课程的方式,和生产紧密结合的课程,也可以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但都应科学设计和落实。

教学计划的调整要报实训部审查备案。

2.2.3为保证实习生质量,学生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校内学习课程,经教学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实习。

2.2.4学生实习时,如仍有部分课程须重修的,由各系部另行安排时间(如双休日、假期等),通过集中辅导、送教上门、学生自学等形式来完成,同时做好这部分学生的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2.3实习生管理

2.3.1学生实习由各系部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

各系部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3.2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各系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实习工作,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实习情况,加强实习指导,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2.3.3填写《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表中规定项目准确提供信息,并附上顶岗实习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写明顶岗的岗位工作及起止时间。

2.3.4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各系部、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4系部、实习生、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职责

2.4.1系部职责

2.4.1.1各系部应当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科学设计《顶岗实习作业指导书》,加强实习工作监督检查,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的学习,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并认真进行考核。

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4.1.2系部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时,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要建立辅导员联系实习生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帮助学生总结实习成果,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2.4.1.3系部要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实习生的实习状态,解决实习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2.4.1.4系部要与实习单位协商,允许实习期间学生集中一段时间返校,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业或参加考证。

2.4.1.5系部就业办应与实习单位协商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并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其中:

(1)实习生的年龄不得小于十六周岁;

(2)不得安排实习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按《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须经学生本人同意,并通知学校和其监护人;

(4)实习单位应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技术、安全培训,按规定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2.4.2实习生职责

2.4.2.1顶岗(毕业)实习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按时参加顶岗(毕业)实习。

对于集中安排的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不能获得相应实习成绩。

2.4.2.2对于正常安排的顶岗(毕业)实习,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不得从事传销等非法活动;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

3学生实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

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

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系部顶岗(毕业)实习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2.4.2.4学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4.2.5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应尊重带教老师,要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

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

若因学生原因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4.2.6学生实习期间,应当积极主动与学校、专业老师、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保持紧密联系,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顶岗实习报告。

2.4.3实习单位职责

2.4.3.1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2.4.3.2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

各系部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2.4.3.3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系部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

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4.3.4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由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各系部负责收回《顶岗实习手册》。

2.4.4指导老师职责

指导教师有两种形式,一是系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定本系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二是由实习单位指定的兼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是业务工作的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工作。

2.4.4.1专业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熟悉专业顶岗实习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实习动员大会,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3、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调查报告等;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严重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实习领导小组汇报。

4、检查批阅学生实习记录,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5、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2.4.4.2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最多不超过20人,从事大型或特大型工程一般不超过6人。

2、指导教师要随时指导学生,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并详细作好指导记录。

3、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或论文,应避免出现科学性错误,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4、在学生顶岗实习即将结束时,代表实习单位做好实习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2.5顶岗实习工作程序

2.5.1顶岗实习前,学校、各系部分别成立毕业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2.5.2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就业指导办公室等提前与有关企业、实习实训基地联系,落实顶岗(毕业)实习岗位,签订顶岗(毕业)实习安置意向书。

2.5.3各系部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提前拟定《**届**专业顶岗(毕业)实习方案》,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2.5.4学生处牵头,联合各系部,联合组织“顶岗(毕业)实习就业双选供需洽谈会”,寻找合作企业,落实顶岗实习岗位。

2.5.5各系部按计划组织实施顶岗(毕业)实习,加强毕业实习巡回检查。

帮助学生做好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并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做好有关顶岗(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2.6顶岗实习考核方法

顶岗实习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

专业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占30%,企业评定成绩占70%。

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对应的分数分别为90、80、70、60分,60分以下判为不及格。

及格(60分)以上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实习总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应参加下一届学生的顶岗实习。

2.6.1专业指导老师评分标准

2.6.1.1按要求参加顶岗实习,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学习认真刻苦,尊敬指导教师(师傅),团结合作,得到单位好评。

(10分)

2.6.1.2顶岗过程中,能经常性保持与辅导员及专业指导教师间的联系,及时汇报顶岗过程中的工作体会与心得。

(10分)

2.6.1.3严格按照各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书》要求,圆满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40分)

2.6.1.4及时详实地做好校外顶岗实习记录,独立完成顶岗实习报告,并且内容深刻。

(40分)

2.6.2企业成绩评分标准

2.6.2.1深入生产、服务一线,积极参加顶岗工作,不怕脏不怕累,任劳任怨,勇于实践,态度谦逊,勤学多问。

(20分)

2.6.2.2在岗位实践过程中,能理论联系实际,较好地完成岗位工作。

(60分)

2.6.2.3在岗位实践中参与组织实施并完成本岗位任务以外的工作(或项目)内容。

(10分)

2.6.2.4在岗位实践中,有技术改革和创新成果(独立完成或与人合作),或因顶岗工作成绩显著而获得实践单位的嘉奖(有证明材料)。

(10分)

2.6.3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由专业指导教师(自收到学生顶岗(毕业)实习手册之日起,于一周内评定成绩)与实习兼职指导教师参照以上评分标准议进行打分,并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2.7其它

2.7.1实习单位应按实习协议支付给学生的实习补贴,各系部有关部门应足额发给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但实习单位对学生收取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

领取实习补贴的学生交通费自理。

2、本办法适用于顶岗实习,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实训部)。

其它形式的实习(教学见习、生产性实习等)仍按学校原有实习管理制度执行,具体可参照《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规定(修订稿)》。

3、优秀实习生的评选仍参照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实习有关规定执行。

4、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

附:

1、学生顶岗实习申请书

2、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3、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汇总表

4、就业学生顶岗实习联系函

5、就业学生顶岗实习联系函回执表

6、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7、顶岗实习变更单位申请表

8、学生实习安全保证书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程序流程

下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制定顶岗实习规定

学校考核30%

组织实施、签定协议

实习基地考核70%

 

附件1:

学生顶岗实习申请书

  我叫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专业_______班学生,我应聘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实习。

实习期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日,经家长同意,特向学校申请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离校前往该公

司实习,在实习期间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实习期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信守合同;

2、保证实习期间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形象;

3、保证实习期间注意人身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4、如果毕业前中止实习保证及时返校就读,完成学业。

  请学校审核批准

附:

1、《工作单位证明》或《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聘用就业劳动合同书》。

  2、离校通知单(有系部、财务处、教务处、图书馆、学生处盖章即可,审核后此单仍由本人保管,已备领取毕业证用)。

  3、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协议。

 

申请人签字:

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

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2:

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系部(章)年月日

姓名

性别

专业

实习单位

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

学校

指导教师

企业

指导教师

附件3: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汇总表

系部

姓名

专业

班级

顶岗实习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顶岗实习

单位

企业考核成绩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部门:

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签字: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部门:

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签字:

企业指导教师评价:

 

企业考核成绩汇总(按满分70分折算):

学生自我评价:

 

考勤情况

病假

事假

旷工

带队教师

学生实习报告成绩:

学校指导教师考核成绩汇总(按满分30分折算):

学校指导教师评价:

 

学校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顶岗实习综合成绩评定:

总体评价:

 

系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注:

“顶岗实习综合成绩评定”包括“企业考核成绩”和“学生实习报告成绩”两个方面,按四个等级评定:

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附件4: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学生顶岗实习联系函

单位:

兹介绍我校专业2009届毕业生前往贵单位联系顶岗实习事宜,实习时间为周,望给予大力支持。

随着就业制度的改革和高职高专教学要求,学生到企业进行就业前的顶岗实习已成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的一种重要形式。

本次顶岗实习的安排由学生与贵单位联系并经学校同意。

在实习中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完成与专业相关的生产实践学习任务。

若同意接受该学生到贵单位顶岗实习,希望能与其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本学生的学校指导教师是,联系方式。

对于贵单位给予我校的工作支持我们再次表示感谢!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年月日

 

附件5: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就业顶岗实习联系函回执表

学生

姓名

专业

班级

联系

电话

单位名称(全称)

单位

联系人

单位详细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固定:

(区号:

非常重要)

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三资企业

□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其他:

手机:

企业指导教师

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接受学生就业

□是□否

就职岗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回执由实习单位填写后,由学生于顶岗实习开始后二周之内负责带(寄)回学校。

 

附件6:

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学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济南市二环南路500号电话:

鉴于甲方愿意为丙方的在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并从实习学生中挑选合适人员作为其员工,丙方希望通过甲方为其在校学生提供该种实习和就业机会,乙方作为丙方的在校

学生愿意接受丙方的安排在甲方进行实习,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实习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甲方进行为期个月的实习。

2.甲方将安排乙方在甲方的部门岗位进行实习,

3.实习结束,若甲方愿意留用乙方,则甲方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各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实习内容进行调整;

(2)在实习期内根据乙方的表现,经和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对乙方提供的实习机会;

(3)甲方可根据实习指导情况向丙方提出要求,具体事宜由甲丙双方确定。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实习机会,所安排的工作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和不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并安排实习学生的食宿;

(2)配合学校教学目标和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有义务为丙方前往甲方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提供方便,并对丙方实习指导教师到本单位的指导情况进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信息;

(3)在乙方严格遵守了实习时间和甲方各项规章的情况下,给予乙方每月元的津贴;

(4)在乙方实习期间,配合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管理。

在乙方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乙方作出实习考核鉴定;

(5)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丙方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实习时间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

(2)享有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权利。

在严格遵守了实习时间和甲方各项规章情况下,向甲方领取每月元的津贴;

(3)在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4)如果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违法或有损乙方身心健康,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报告后终止在甲方的实习。

2.乙方的义务:

(1)在实习期间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2)在实习期间,遵守甲方的有关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行为准则、保密制度及任何其它甲方要求乙方遵守的公司规定;

(3)应按时完成实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

(4)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5)遵守学校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照顶岗实习的教学要求做好实习日志的填写、实习报告的撰写等相关工作,并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考核;

(6)在签订本协议时,应该将此情况向家长汇报并征得家长同意。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习内容和表现,自行决定是否直接给予乙方相应课程学分或直接参加丙方相应课程的考试;

(2)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有权向甲方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2.丙方的义务:

(1)对乙方在甲方的实习给予充分的配合,做好实习学生实习前的动员与培训工作、实习中的联络、检查、协调工作,实习后的考核和其他工作;

(2)对乙方实习期间的行为予以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乙方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丙方有责任给予甲方积极、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

三、保密约定

协议三方都有义务为三方中的任何一方保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的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因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他原因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均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其他二方。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有关乙方义务的规定,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丙方并说明原因,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五、其它

(1)

(2)

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及时协商解决。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本协议是协议三方通过对各种问题的研究、讨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三方同意签署的;任何一方对此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正或改动,都应经过三方书面确认后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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