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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文档脏腑气液

脏腑气液

平按:

此篇自篇首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灵枢》卷四第十七《脉度篇》。

自肺气通于鼻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甲乙经》卷一第四。

自五脏气心主噫至肾主骨,见《素问》卷七第二十三《宣明五气篇》。

自黄帝问至实而不满,见《素问》卷三第十一《阴阳别论》。

自脑髓骨脉胆至实而不满,见《甲乙经》卷一第三。

自问曰:

太阴阳明至下先受之,见《素问》卷八第二十九《太阴阳明论篇》,又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上篇。

自问曰:

见真脏至帝曰:

善,见《素问》卷六第十九《玉机真脏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四第一上篇。

自问曰:

脾病而四肢不用至末,见《素问·太阴阳明论》,又见《甲乙经》卷九第六。

又按:

《素问·玉机真脏论》新校正云:

详自黄帝问至帝曰善一段,全元起本在第四卷《太阴阳明表里篇》中,王冰移于此。

据此,则《太素》与全元起本同,惜全本已亡,无从查究耳。

五脏常内阅于上,在七窍。

阅,余说反,简也。

其和气上于七窍,能知臭、味、色、谷、音等五物,各有五别也。

平按:

在七窍《灵枢》作七窍也。

肺气通于鼻,鼻和则鼻能知臭香矣;肺脉手太阴正别及络皆不至于鼻,而别之入于手阳明脉中,上侠鼻孔,故得肺气通于鼻也。

又气有不循经者,积于胸中,上肺循喉咙而成呼吸,故通于鼻也。

鼻为肺窍,故肺气和者,则鼻得和气,故鼻知臭香。

《素问》言有五臭,经无五香。

香,脾之臭也。

平按:

鼻和《灵枢》作肺和。

臭香《甲乙》作香臭。

心气通于舌,舌和则舌能知五味矣;舌虽非窍,手少阴别脉循经入心中,上系舌本,故得心气通舌也。

《素问》赤色入通于心,开窍于耳者,肾者水也,心者火也,水火相济,心气通耳,故以窍言之,即心以耳为窍。

又手太阳心之表,脉入于耳中,故心开窍在于耳也。

平按:

舌和《灵枢》作心和。

肝气通于目,目和则目能辨五色;肝脉足厥阴上颃颡也,连目系,故得通于目系。

平按:

目和《灵枢》作肝和。

《甲乙》辨作视。

脾气通于口,口和则口能知五谷矣;脾足太阴脉上膈侠咽,连舌本,散舌下,故得气通口也。

谷有五味,舌已知之,五谷之别,口知之也,故食麦之者,不言菽也。

平按:

口和《灵枢》作脾和。

《甲乙》知作别;谷下有味字。

注麦之,之字疑衍。

肾气通于耳,耳和则耳能闻五音矣。

手足少阳、手足太阳及足阳明络皆入耳中。

手少阳、足少阳、手太阳,此三正经入于耳中。

足太阳脉在耳上角,又入脑中,即亦络入于耳。

足阳明耳前上行,亦可络入耳中。

手阳明络别入耳中。

计正经及络手足六阳皆入耳中。

经说五络入耳中,疑足太阳络不至于耳也。

平按:

耳和《灵枢》作肾和。

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为痈疽。

五脏主藏精神,其脉手足六阴,络于六腑,属于五脏。

六腑主贮水谷,其脉手足六阳,络于五脏,属于六腑。

七窍者,精神户牖也。

故六阴受邪入脏,则五脏不和,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利也。

六阳受邪入腑,则六腑不和,六腑不和,则阳气留处处为痈疽。

平按:

七窍《甲乙》作九窍。

留为痈疽《甲乙》作留结为痈,《灵枢》无疽字。

注处处,下处字疑衍。

故邪在腑则阳脉不利,阳脉不利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

故外邪循脉入腑,则腑内不调,流于阳脉,阳脉涩而不利,阳气留停,不和于阴,故阳独盛也。

平按:

不利《灵枢》、《甲乙》作不和。

阳气大盛则阴脉不利,阴脉不利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阴气盛矣。

阴气大盛,则阳气弗能营也,故曰关。

阴气和阳,故阴气和利也。

阳气盛不和于阴,则阴气涩也。

阴气涩而停留,则阴气独而盛也。

阴脉别走和阳,故阳得通也。

阴既独盛不和于阳,则阳气不能营阴,故阴脉关闭也。

平按:

阳气大盛《甲乙》作邪在脏三字。

不利《甲乙》作不和。

气留两气字,《灵枢》、《甲乙》均作血。

弗能营《甲乙》作不得相营。

阳气大盛,则阴气弗得营也,故曰格。

阴阳俱盛,弗得相营也,故曰关格。

阳气独盛,不和于阴,则阴脉不能营阳,以阳拒格,故名格。

平按:

自上节故曰关及本节阳气大盛,则阴气弗得营也,《甲乙》无。

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矣。

阴阳脉有关格,即以其时与之短期,不可极乎天寿者也。

五脏气:

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

噫,乙戒反,饱满出气也。

五脏从口中所出之气,皆是人常气之变也。

《素问》肾主嚏,不同也。

平按:

五脏气《素问》作五气所病。

五主字,《素问》均作为。

欠下,《素问》有为嚏二字。

六腑气:

胆为怒,胃为气逆、为哕,小肠大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皆是六腑之气所变之病。

《素问》胃为逆气为恐,肠为泄,膀胱不利癃遗溺也。

平按:

《素问》无六腑气三字;胆为怒在遗溺下;为哕下有为恐二字;小肠大肠作大肠小肠;为泄下有下焦溢为水五字;膀胱下有不利为癃四字;遗溺下无下焦溢为水五字。

五并:

精气并于肝则忧,并于心则喜,并于肺则悲,并于肾则恐,并于脾则畏,是谓精气并于脏也。

精,谓命门所藏精也,五脏之所生也。

五精有所不足,不足之脏虚而病也。

五精有余,所并之脏亦实而病也。

命门通名为肾,肝之母也,母实并子,故为忧也。

心为火也,精为水也,水克于火,遂坏为喜。

肺为金也,水子并母,故有悲怜。

精并左肾,则肾实生恐。

脾为土也,水并于土,被克生畏。

《素问》精并于脾,消息生饥。

如是相并为病,乃有无穷,斯为阴阳五行之变也。

平按:

《素问》五并作五精所并;心、肺、肝、脾、肾,以次为序,与此不同。

是谓精气并于脏句,作是谓五并,虚而相并者也。

注左肾,袁刻作于肾。

五恶:

肝恶风,心恶热,肺恶寒,肾恶燥,脾恶湿,此五脏气所恶。

东方生风,风生于肝,肝之盛即便恶风。

以子从树生,子生多盛,必衰本树,相生之物,理皆然也,故肝恶风也。

南方生热,热从心生,故心恶热也。

《素问》曰:

西方生燥,燥生于肺。

若尔,则肺恶于燥。

今此肺恶寒、肾恶燥者,燥在于秋,寒之始也;寒在于冬,燥之终也。

肺在于秋,以肺恶寒之甚,故言其终;肾在于冬,以肾恶燥不甚,故言其始也。

中央生湿,湿生于脾,以其脾感,故恶湿也。

平按:

《素问》五恶作五脏所恶。

心、肺、肝、脾、肾,仍以次为序。

此五脏气所恶句,作是谓五恶。

又新校正节引此注,自肺恶燥至言其始也止。

五液:

心主汗,肝主泪,肺主涕,肾主唾,脾主涎,此五液所生。

汗者水也,遍身腠理之液也,心者火也,人因热饮热食,及因时热蒸于湿气,液出腠理,谓之汗也。

肝通于目,目中出液,谓之泪也。

肺通于鼻,鼻中之液,谓之涕也。

肾脉足少阴,上至颃颡,通出口中,名之为唾,故肾主唾也。

脾足太阴脉,通于五谷之液,上出廉泉,故名为涎。

平按:

《素问》五液作五脏化液。

心、肺、肝、脾、肾,仍以次为序;五主字均作为;此五液所生句,作是谓五液。

五藏:

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

五藏,财浪反。

肾有二枚:

左箱为肾,藏志也;在右为命门,藏精也。

平按:

五藏《素问》作五脏所藏。

精志,精字《素问》无。

新校正云:

按上善云:

肾有两枚:

左为肾,藏志;右为命门,藏精。

与此正合。

五主:

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肾主骨。

平按:

五主《素问》作五脏所主。

肌《素问》作肉。

黄帝问于岐伯曰:

余闻方士,或以脑髓为脏,或以为腑;或以肠胃为脏,或以为腑。

敢问更相反,皆自谓是。

不知其道,愿闻其说。

方,道也。

异道之士,所说脏腑不同。

脑、髓、骨、脉、胆及女子胞,此六或有说之为脏,或有说之为腑。

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或有说之为脏,或有说之为腑。

所说脏腑相反,何者为真?

平按:

《素问》黄帝问下无于岐伯三字。

岐伯曰:

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地气所生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故藏而不写,名曰奇恒之府。

胞,豹交反,生儿裹也。

地主苞纳收藏,脑髓等六法地之气,阴脏不泻,故得名脏;以其聚,故亦名腑。

腑,聚也。

此本非是常腑,乃是奇恒之腑,奇异恒常。

平按:

六者二字原缺,谨依《素问》补入。

写《甲乙》作泻,下同。

夫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者,天气之所生也,其气象于天,故写而不藏,此受五脏浊气,故名曰腑。

天主输泄风气雨露,故此五者受于五脏糟粕之浊,去①于天气,输泻不藏,故是恒腑。

唯有五者,以胆一种,藏而不泻,割入奇腑,是肝之表,故得名腑也。

平按:

《素问》膀胱下有此五二字;故名曰腑作名曰传化之腑,《甲乙》同。

①去,人卫本注曰:

据前段杨注法地之气,当作法,与经文象字义合。

此不能久留,输泻魄门,并精□□之处,谓之魄门。

此五之中,三焦亦能输泻精气于魄门也。

平按:

输泻下,《素问》、《甲乙》有者也二字,魄门二字属下节。

亦为五脏使,水谷不得久藏。

五脏在内为主,六腑在外为使,使之行于水谷也。

所谓五脏者,藏精神而不泻者也,故满而不能实。

精神遍于脏中不离,故不泻而满也。

虽满常虚,故不实。

平按:

精神《素问》作精气。

新校正云:

接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太素》精气作精神。

与此正合。

六腑者,实而不能满。

所以然者,水谷之入口则胃实而肠虚,食下则肠实而胃虚,故曰实而不满。

肠胃更满,故为实也;更虚,故不满也。

饱食未消,肠中未有糟粕,即胃实肠虚也;食消以下于肠,胃中未有食入,即肠实胃虚也。

以其胃虚,故气得上也;以其肠虚,故气得下也。

气得上下,神气宣通,长生久视。

平按:

六腑者下,《素问》、《甲乙》均有传化物而不藏句。

问曰:

太阴、阳明,表里也,脾胃脉也,生病异何也?

足太阴足阳明脾胃二脉,诸经之海,生病受益以为根本,故别举为问也。

平按:

太阴上,《甲乙》有足字。

表里上,《素问》、《甲乙》有为字。

生病异《甲乙》作生病异者,《素问》作生病而异者。

答曰:

阴阳异位,更虚更实,更逆更顺,或从内,或从外,所从不同,故病异名。

太阴为阴,阳明为阳,即异位也。

春夏阳明为实,太阴为虚;秋冬太阴为实,阳明为虚。

即更虚实也。

春夏太阴为逆,阳明为顺;秋冬阳明为逆,太阴为顺也。

手三阴,从内向外也;手三阳,从外向内也。

足之三阴,从内向外②;足之三阳,从外向内也。

十二经脉阴阳六种不同,生病固亦多也。

平按:

更实更虚,更逆更顺《素问》作更虚更实,更逆更从。

又按:

《素问》新校正所引杨注,与此正合。

②从内向外,萧本误作从外向内。

今据仁和寺本改。

黄帝曰:

愿闻其异状。

问其病异。

答曰:

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

故阳道实,阴道虚。

阳为天气主外,故阳道实也。

阴为地气主内,故阴道虚也。

故犯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食饮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

风寒暑湿虚邪外入腠理,则六阳之脉受之。

饮食男女不节,则六阴受之。

平按:

《甲乙》阳受之下有则入腑三字;阴受之下有则入脏三字,本书在下。

阳受之则入六腑,阴受之则入五脏。

六阳受于外邪,传入六腑;六阴受于内邪,传入五脏也。

入六腑则身热不时卧,上为喘呼;六腑阳气在外,故身热也。

阳盛昼眠不得至夜,故不时卧也。

阳气盛于上,故上为喘呼也。

平按:

不时卧《甲乙》作不得眠。

入五脏则□满闭塞,下为飧泄,久为肠澼。

阴邪在中,实则□胀肠满,闭塞不通,虚则下利肠澼。

故喉主天气,咽主地气。

肺为天也,喉出肺中之气呼吸,故主天;脾为地,咽出脾胃噫气,故主地。

故阳受风气,阴受湿气。

风从上下,故阳受之;湿从下上,故阴受之。

故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循臂至指端;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至足。

足三阴脉,从足至头,走头下胸,横出腋下,循臂至指端,为手三阴脉也。

变为手三阳脉,从手指端上行至头,下行至足,为足三阳。

阴阳相注,如环无端。

平按:

两下字下,《素问》、《甲乙》均有行字。

故曰:

阳病者,上行极而下行;阴病者,下行极而上行。

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

阳病者,三阴之脉上行至头极已为阳,受风热已下行;阴病者,三阳之脉下行至足极已为寒,受寒湿已上行。

故伤风上先受之,伤湿下先受之。

平按:

而下行、而上行,两行字,《素问》、《甲乙》无。

注风热已,已字袁刻作矣。

问曰:

见真脏曰死,何也?

无余物和杂,故名真也。

五脏之气皆胃气和之,不得独用。

如至刚不得独用,独用即折,和柔用之即固也。

五脏之气,和于胃气,即得长生;若真独见,无和胃气,必死期也。

欲知五脏真见为死、和胃为生者,于寸口诊手太阴,即可知之也。

见者如弦是肝脉也,微弦为平好①也。

微弦,谓弦之少也,三分有一分为微,二分胃气与一分弦气俱动,为微弦也。

三分并是弦气,竟无胃气,为见真脏也。

见真脏死,其理至妙,请陈其理,故曰何也。

平按:

《素问》新校正引此注甚详。

①好,人卫本注曰:

《素问·玉机真脏论》新校正引作和,于义为长。

答曰:

五脏者皆禀气于胃,胃者五脏之本也。

五脏不能自致于手太阴,必因于胃气,乃能至手太阴。

胃受水谷,变化精气而资五脏,故五脏得至手太阴寸口,见于微弦也。

故五脏各以其时,自为而至手太阴。

五脏主于五时,至其时也,其脏有病之甚者,胃气不与之居,不因胃气,以呼吸之力,独自至于太阴寸口,见于真弦也。

平按:

自字原缺,谨依《素问》补。

注不与之居,别本居作俱。

故邪气胜者精气衰。

真脏脉弦不微,无胃气者,则知肝病胜也。

肝病邪胜,则胃谷精气衰。

故病甚者,胃气不能与之俱至于手太阴,故真脏之气独见。

独见者,为病胜脏也,故曰死。

黄帝曰:

善。

真见病甚,故致死也。

平按:

自问曰:

见真脏至此,新校正谓:

全元起本在《太阴阳明表里篇》中,此乃王氏所移。

今检《素问·太阴阳明论篇》,前后均在此篇,惟此一段在《玉机真脏论》中,其为王氏所移益信。

问曰:

脾病②而四肢不用何也?

五脏皆连四肢,何因脾病独四肢不用也?

平按:

脾字原缺,谨依《素问》补入。

②病,萧本误作疾。

今据仁和寺本改。

答曰:

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不得径至,必因于脾乃得禀。

今脾病,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禀水谷气,气日以衰,脉道不利,筋骨肌肉皆无气生,故不用焉。

土旺四季,四季皆有土也;脾长四脏,四脏皆有脾也。

何者?

四肢百体禀气于胃,胃以水谷津液资四肢。

当用资四肢之时,胃气不能径到四肢,要因于脾,得水谷津液营卫之气,营于四肢,四肢禀承,方得用也。

若其脾病脉道不通,则筋骨肌肉无气以生,故不用也。

平按:

径至,袁刻误作俱至,《素问》作至经,新校正云:

《太素》至经作径至,杨上善云:

胃以水谷资四肢,不能径至四肢,要因于脾,得水谷津液,营卫于四肢。

与此注合。

不利《甲乙》作不通。

皆无气生《素问》作皆无气以生,《甲乙》同。

《甲乙经》问曰:

脾之不主时何也?

答曰:

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时长四脏,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独主时,脾脏有常著土之精也。

四脏之本,皆为土也。

十八日用,故曰寄也。

著,澄略反,在也。

脾脏在土之精妙也。

平按:

治中央《甲乙》作土者中央。

不得独主时《甲乙》无得字,《素问》作不得独主于时也。

脾脏有常著《甲乙》作脾者土脏常著胃,《素问》作脾脏者常著胃。

土者,主万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头足,不得主时。

土为万物之质,法于天地,与万物为质,故身与头手足为体,身不别主时。

平按:

主《素问》、《甲乙》作生。

天地,天字、主时二字原缺,谨依《素问》、《甲乙》补。

问曰:

脾与胃也,以膜相逆耳,而能为之行津液何也?

脾阴胃阳,脾内胃外,其位各别,故相逆也。

其别异,何能为胃行津液气也?

一曰相连,脾胃表里阴阳,募既相假,故曰相连也。

平按:

以募相逆《素问》作以膜相连耳。

新校正云:

按《太素》作以募相逆,杨上善云:

脾阴胃阳,脾内胃外,其位各异,故相逆也。

又注故相下,原钞缺二字,依新校正所引,应作逆也二字。

袁刻相上脱故字;逆下脱也字。

又注阴阳募,袁刻暮误作前。

答曰:

足太阴,三阴也,脉贯胃属脾络嗌,故太阴为之行气于三阴。

嗌,于未①反,咽也。

足太阴脉贯胃属脾,上行络嗌,其气强盛,能行三阴之脉,故太阴脉得三阴名也。

平按:

脉上,《素问》、《甲乙》有其字。

①未,萧本误作末。

今据仁和寺本改。

阳明者表也,五脏六腑之海也,亦为之行气于三阳。

脏腑各因其经而受气于阳明,故为胃行其津液。

四肢不得禀水谷之气,日以益衰,阴道不利,筋骨脉肉皆毋气以主,故不用焉。

阳明为阴阳脏腑之海,五脏六腑各因十二经脉受气于阳明,故经脉得为胃行津液之气。

四肢禀承四肢得□□经脉不□阳明,则阴脉不通,筋骨脉肉无气以主也。

平按:

阳明者表也,者表二字原缺,谨依《素问》、《甲乙》补入。

水谷下《素问》、《甲乙》无之字。

日以益衰《甲乙》作气日以衰。

脉肉二字原缺,《素问》、《甲乙》作肌肉,依本注应作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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