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施工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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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施工指导意见
S233桥涵改造工程
施
工
指
导
意
见
233省道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6年2月
S233桥涵改造工程
施工指导意见
S233兴化至大邹段桥涵改造工程全线共有桥梁4座、盖板涵5道,均为新建。
设计荷载:
公路-Ⅱ级。
桥涵具体分布:
(见附表)
根据交通部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在已有施工经验的基础上,对S233兴化至大邹段桥涵改造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桥梁施工一般要求:
1、场地清理
承包人应按规定要求,清理硬化施工场地,确保堆放材料不受污损。
2、复测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对桥梁中心位置桩、三角网基点桩、水准基点桩及其他测量资料进行核对、复测。
承包人应将复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认可。
3、线型
竣工后的桥梁应线型平顺,坡度匀称,外形美观。
4、预制场地
预制场地由承包人自行选择。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一份预制场地的平面位置图及预制场地的平整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设施、废弃物清理,恢复原状,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5、图纸
1)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及其他有关说明施工。
结构物的尺寸、线条、外形应符合图纸规定,其施工偏差应在规范规定的允许值范围内。
2)当图纸内有关施工说明与规范规定有矛盾时,或图纸及规范均缺少有关的要求和规定时,对照《关于233省道兴化段改建工程有关技术问题的答复》或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或规定。
二、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准备
1)承包人应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编报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说明,施工组织机构,施工平面图,施工方法,施工详图,资源计划,总进度计划和进度图,质量管理(含质保体系),安全生产(含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环境保护。
2)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准备,修建施工临时设施,安装调试施工机具及标定试验仪器,进行施工测量及复核测量资料,做好材料的储存和堆放,做好开工前的试验检测工作。
3)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主要内容为: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机构、质量保证程序、质量保证措施。
2、施工测量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技术交底的导线点、水准点及加密点进行复测,经监理工程师确定后再进行桥位施工测量定位放样。
2)根据桥梁的形式、跨径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确定利用原设计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控制网点。
3)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桥涵中线、墩台控制桩。
4)桥梁施工过程中应测定并经常检查桥涵结构浇砌和安装部分的位置和标高,并做出测量记录和结论,如超过允许偏差时,应分析原因,并予以补救和改正。
5)施工测量必须由两个人相互检查校对并作出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测量结果应满足规范要求。
三、施工阶段
(一)明挖基础
明挖基础施工一般包括:
基坑、围堰、挖基和排水、基底处理和基底检验、回填等。
1、基坑
1)基坑尺寸应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
有渗水土质的基坑坑底开挖尺寸,应根据排水要求和基础模板设计所需基坑大小而定,一般基底应比平面尺寸宽0.5m~1.0m。
2)坑壁坡度应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经验和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3)基坑顶面应设置防止地下水流入基坑的措施。
基坑顶有动荷载时,坑顶与动荷载间至少应留有1m的护道,如工程地质不良和水文地质不良或动荷载过大,宜增宽护道或采取加固措施。
4)基坑壁坡不易稳定并有地下水影响,或防坡开挖场地受到限制,或放坡开挖工程量大,不符合技术经济要求时,可按具体情况采取加固措施。
2、围堰
1)堰顶高度宜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50~70cm;堰内面积应满足基础施工的需要;围堰断面应满足堰身强度和稳定的需要。
2)围堰要求防水严密,应尽量减少渗漏,以减轻排水工作。
3、挖基和排水
1)承包人应在基础开挖开始之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检查、测量基础平面位置和现有地面标高。
在未完成检查测量及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不得开挖。
为便于开挖后的检查校核,基础中线控制桩应延长至基坑外加以固定。
2)开挖应进行到图纸所示的标高,在开挖的基坑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在基桩处的基坑开挖,应在打桩之后完成。
4)所有基础挖方都应始终保持良好地排水,在施工期间应使地面排水畅通。
4、基底处理
当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要按照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基底处理。
承包人对基底经过处理后,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5、基底检验
基坑检验的内容:
1)基底平面位置(25mm)、平面尺寸(±50cm)、基础底面标高(±50mm)、基础顶面标高(±30mm);
2)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相符;
3)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检查施工日记及有关试验资料等。
6、回填
1)所有结构物的回填必须在强度达到设计值时,并经监理批准方可进行的能够充分压实的材料,严禁结构物基础超挖回填虚土。
2)未经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对结构物回填。
台后回填,应同时在两侧对称进行,特别要防止对结构物形成单侧受土压力而失衡。
3)回填材料应分层压实。
每层都应压实到图纸要求的压实度标准,回填用土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
4)回填的基坑应及时排水。
(二)沉入桩基础
沉桩前应具备工程地质钻探资料、水文资料、打桩资料,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贯入度,如地质情况与勘测报告不符,应根据具体情况补充钻探。
承包人在沉桩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检查、测量。
1、沉入桩基础的基本要求
1)桩位应根据已测定基础的纵横中心线量出,并标志、固定、填写记录。
其轴线定位允许偏差:
①每根基桩的纵横轴线位置2cm;②单排桩的每根基桩轴线位置1cm。
桩基轴线的定位点应设置在不受沉桩影响处。
2)沉桩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
3)承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沉桩的方法,其施工组织方案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
4)施工中,如监理工程师对基桩桩身质量和承载力发生疑问时,应选用可靠的无破损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2、桩的制作要求
桩的模板制作和装卸应符合施工规范第9章的有关要求,钢筋除符合施工规范第10章、第12章有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混凝土桩的主筋宜采用整根钢筋,如须接长时,宜采用对接焊接或机械连接。
2)箍筋必须箍紧纵筋,与纵筋交接处用点焊或用铁丝扎结牢固。
3)桩的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mm)
纵钢筋间距
±5
箍筋间距
0,-20
纵钢筋保护层
±5
桩顶钢筋网片位置
±5
纵钢筋底尖端的位置
±5
3、预制桩的混凝土材料、拌制、运输和浇筑除应满足施工规范第11章、第15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桩的粗骨料宜采用碎石。
2)每根桩的混凝土必须连续浇筑,不得中断,不得留施工缝。
3)桩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桩上标明编号、灌注日期和吊点位置,并填写制桩记录。
4)预制桩的质量应符合施工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
4、锤击沉桩
1)预制桩在锤击沉桩前桩身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预制桩在锤击过程中应采用重锤低击。
3)沉桩时,以控制桩尖设计标高为主。
当桩尖已达设计标高,而贯入度仍较大时,应继续锤击,使贯入度接近控制贯入度。
4)沉桩施工应从平面布置的周边开始,然后进行平面布置的内侧贯入,以提高地基的挤密效应和承载力。
(三)钻孔灌注桩基础
1、承包人应将施工准备采用的施工方法的全部细节,送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其中包括材料和全部设备的说明。
任一钻孔开工前,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承包人应保存每根桩的施工记录。
(1)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点进行放线确定桩位。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是复核放线测量计算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然后复核桩位是否正确。
(2)其他准备工作。
备好材料、机具,做好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力取样抽验核对原材料及机具落实情况,并验证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要特别注意配合比的坍落度。
(3)承包人在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即可提出桩基的开工报告,包括开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机具、材料准备情况,人力、电力的准备情况,以及放线定位的结果等。
经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落实认为合格后即可批准开工。
(4)桩基开工后,首先是钻孔,钻孔时应埋设护筒,保证孔口不坍塌及不使地表水进入钻孔,并保持钻孔内泥浆表面高程。
护筒内径宜比桩径大200~400mm,平面允许误差为50mm,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干处可实测定位。
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
当钻孔内有承压水时,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
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埋置深度宜为2~4m。
有冲刷的河床应埋入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1.5m。
护筒连接处筒内应无突出物,应耐拉、压,不漏水。
(5)固孔,承包人应采用泥浆护壁,泥浆的选择应根据钻孔的工程地质情况、孔位、钻机性能、泥浆材料条件等确定。
钻孔泥浆应始终高出孔外水位或地下水位1.0~1.5m。
泥浆的性能指标应满足施工规范及成孔的要求。
(6)钻孔施工,钻孔作业应连续进行,及时填写钻孔施工记录,经常对钻孔泥浆进行检测和试验,不合要求时应随时改正。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检查,经常了解钻进情况、泥浆情况及土层情况,
项目
允许偏差
孔的中心位置(mm)
群桩:
100;单排桩:
50
孔径(mm)
不小于设计桩径
倾斜度
钻孔:
小于1%
孔深
摩擦桩:
不小于设计规定
支承桩:
比设计深度超深不小于50mm
沉淀厚度(mm)
摩擦桩:
D≤1.5m桩,≤300mm;D>1.5m桩或桩长>40m或土质较差的桩,≤500mm;支承桩:
不大于设计规定
清孔后的泥浆指标
相对密度:
1.03~1.10;粘度:
17~20Pa·s;含砂率:
<2%;
胶体率>98%
(7)清孔,钻孔深度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对孔深、孔径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清孔。
成孔质量标准如下:
(8)吊放钢筋笼和焊接。
钢筋笼的制作必须按照设计图纸,配筋、骨架的绑扎、焊接应符合规定,如钢筋接头是否错开,上下接点距离是否达以35d的距离,焊缝是否饱满、完整。
钢筋笼分节吊装,就地焊接时,上下节主筋必须对准,轴线应一致,其焊接必须符合焊接质量标准。
钢筋最后应固定在设计位置,必须保证钢筋笼底部标高及钢筋笼中心与桩位中心一致,钢筋笼应固定牢固,既不能上浮也不能下沉。
钢筋骨架底面高程允许偏差为±50mm。
(9)下导管灌水下混凝土。
①灌注混凝土前应检测孔底泥浆沉淀厚度,如大于设计规定的清孔要求,应再次清孔。
②导管应预先试接,接口应严密、不漏水,导管最下一节应使用无法兰盘管,以免挂住钢筋使导管提不起来。
导管应位于桩孔的中心,亦即钢筋笼中心,以避免与钢筋相碰,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应能满足导管首次埋深(≥1.0m),桩孔底至导管底端间距一般为0.4m,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2-6m。
③浇筑的混凝土要经常检查其坍落度,这项试验主要由承包人的试验人员进行自检,监理人员应随时抽验,坍落度过小影响混凝土的流动度,太大表示水灰比过大影响强度,同时会导致砼离析而造成卡管现象。
导管应从上面逐步减短,并应随时检查混凝土面标高,以保证导管插在混凝土内,使混凝土不致中断。
④导管内混凝土面一定要保持一定高度,勿使导管内窝住空气造成高压气囊。
孔内水面一定要保持高于孔外水面,以防孔壁坍塌。
混凝土应浇筑到超过设计高度0.5-1.0米,超过部分应在做桩帽承台前予以凿除。
混凝土浇筑应做好详细记录。
(10)浇桩完毕,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应进行无破损检测。
此项试验应由有资质及有经验的技术部门来进行,该部门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其资格证件并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11)在混凝土试件养生期满后应按规范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
每根灌注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径较大,浇筑时间长时应增加试件,一般不少于4组。
(12)承包人报送中间交工证书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2、施工重点
钻孔灌注桩工序较多,施工难度大,监理工程师应针对易产生偏位的缩颈、断桩、孔斜、沉渣超厚以及水下浇注砼时易产生卡管断桩、桩身夹渣、砼离析等质量通病,分别规定检查标准和实施的具体方法要求,施工中关键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复核桥位、桩位。
开工前抓测量,严格控制桩位偏差在规范允许值之内。
(2)钻进前抓对中、整平。
用预先设在护筒的十字中心线核准对中,并用水准尺在机台钻盘抄平检查。
(3)钻进成孔抓好四保证(保证桩径、保证孔深、保证护壁、保证入土深度)。
钻机下钻前,对钻头直径进行测量,要求钻头直径同设计直径。
钻进中配以一定量的制备浆,使泥浆比重控制在适当范围内,保证护壁良好,孔底入土深度用钻速、泥浆颜色和地质报告三种方法综合判定,并随时测其钻杆垂直度。
(4)坚持清孔彻底的原则。
(5)钢筋笼制作:
①控制钢筋质量。
钢筋质保书(合格证)齐全,进场及时抽检,电焊工应持证上岗。
②检查使用焊条的牌号和性能:
检查钢筋焊接质量(外观检查焊缝及抽取试样作拉伸试验)。
③钢筋笼制成后,监理检查钢筋笼的尺寸、规格,包括主筋、箍筋间距、钢筋笼直径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的接头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制作。
(6)做好砼配合比的审核工作,并严格控制好砼混合料的配料计量和砼浇注。
因砼浇注采用导管水下砼作业,其具体控制要求:
①保证骨料粒径,以防堵管。
②砼水灰比应保证砼有足够的流动性(水灰比宜为0.5-0.6,坍落度宜为18-22cm)。
③砼供料能力应保证水下砼作业连续进行,不得间断。
④必须配备足够的导管,导管接头应有橡胶密封圈,防止漏水,导管要做泌水试验。
备有导管塞(或木球)用以隔水。
⑤导管安装时,导管底端离孔底高度一般在0.4米。
并应备有容量足以保证第一次浇注需要的盛料斗。
⑥严格计算出首盘浇注的砼量应能保证导管底部能埋入砼1m。
⑦为提升导管需要,应有稳固的提升支架和提升设备。
砼浇注平台应大于桩顶标高4m以上。
⑧灌注过程中导管底埋入砼始终保持在2-6m的要求,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导管底端脱离砼表面。
⑨浇注过程中如遇堵管现象,应采取措施立即排除,以保证浇注迅速进行,并防止产生断桩。
⑩浇注结束时,控制砼表面高于桩顶设计标高,以保证凿除浮浆后的桩顶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7)砼浇注过程中,监理应跟踪检查浇注高度和砼浇注量并做好现场浇筑的详细记录,绘制桩身砼柱状图。
(8)砼强度的控制,抽查坍落度及随机制做试块。
(四)桥梁下部结构
1、钢筋工程
(1)原材料检验与审批
首先承包人应做好原材料的自检和报批工作。
承包人应将原材料的出厂证明或检验单送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
经检查合格并予批准后,开始原材料的进场和贮存。
(2)原材料进场及贮存
检查钢筋存放时是否支垫好或放在格架上,有无覆盖遮挡,使钢筋不致锈蚀;是否远离油脂、油漆、灰尘等污染物,以免钢筋受到污染。
(3)检查钢筋的焊接情况
一是检查原材料的可焊性,即焊接过的材料是否还能保持原有的钢材的物理性能,主要检查其抗拉强度、延伸和冷弯是否合格;二是检查焊接工艺,即外观上能否达到要求,物理检验是否合格。
(4)承包人按分部分项工程提出开工报告并送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开工报告应说明工程名称、地点、部位,选用材料品种来源,储放加工地点,采用的机械设备(特别是焊接设备),开工日期,进度计划,竣工预计日期,采用的工艺以及上下工序等。
(5)开工报告得到批准后即按计划进行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并抽样检验,抽样试验按规范规定的检查频率进行。
如果任一试样的抗拉极限强度、最小屈服应力、最小伸长率或弯曲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则需从同一批钢筋中随机另取两根试样进行试验。
若两根试样均合格,则该批钢筋仍认为可用;若增做的两根试样中的任一根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钢筋将不准使用,应全部更换。
钢筋的试验应按交通部JTJ055《公路工程金属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
钢筋可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接。
一般以100个同类型同直径同钢种的焊接头为一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每批的数量可以增加,但最多不应超过300个接头。
对闪光对焊接头,每批应取6个试件,3个做拉伸试验,3个作冷弯试验;对于电弧焊接头,每批只取3个试件做拉伸试验,不做冷弯试验。
焊接头的抗拉试验,每个试样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材规定值,对闪光对焊的冷弯试验也不应超出规范允许量。
这些试验每个各用三根试样进行试验,如果任一试样失败,则应另取2个试样再进行试验。
2个试样在再试验中若均合格,则这批钢筋仍应认为合格;如果其中任一试样在再试验中失败,则整批钢筋将被视为不合格。
钢筋上有轻微的浮锈,通过清除后不影响使用,但不得有鳞锈或影响断面的锈蚀,也不得沾有油脂等污染物。
钢筋存储时应有标记,以利检查核对和领发材料。
(6)钢筋笼入模
钢筋入模后,监理工程师要检验钢筋是否齐全,有无遗漏,支架垫块是否合格牢固,保证应有的保护层,能否抵御浇筑和振捣施工而不致移位,绑扎接头是否符合要求,各主副筋位置是否正确、尺寸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钢筋弯曲编排是否与图纸相符,特别是主筋的位置、长短、弯起、弯钩及保护层。
在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前不准进行下道工序,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在浇筑混凝土前得到解决,避免造成大的返工,消除工程隐患。
2、混凝土工程
(1)原材料检验与审批
①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附有制造厂的水泥品质试验报告等合格文件。
水泥进场后应分批进行检查验收,按国家标准做水泥强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的试验,以保证所用的水泥都是合格的产品。
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建议使用东台水泥厂生产的“梅花鹿”牌水泥,就近供应、减少存放运输中对水泥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
②砂检验其含泥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和有机物含量,测定其颗粒级配,并计算出其细度模数。
其结果应满足施工规范的表11.2.2-1、表11.2.2-2、表11.2.2-3、表11.2.2-4的规定。
建议使用安徽、湖北等地产江砂。
③碎石检验其压碎值指标、含泥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和有机物含、针片状颗粒含量及筛分试验。
其结果应满足施工规范表11.2.3-1、表11.2.3-2、表11.2.3-3的规定。
建议使用宜兴、巢湖等地产石灰石、碎石。
④砂石材料的质量检验。
应按批进行,以一批运送的、产地和规格均相同的产品为一批,在正常情况下,每批数量200立方米或300吨。
不足上述数量者也可以一批论。
在发现质量有变化时,应按其变化情况,随时取样进行试验。
在砂石料质量比较稳定、用量又比较大时,允许定期进行试验,但每次试验所代表的数量不宜超过400立方米或600吨。
⑤混凝土拌和用水。
凡作为人畜饮用的水可直接采用。
⑥外掺剂。
本工程工期较短,一般不考虑使用外掺剂,确需使用应经试验后方可使用。
(2)材料储存检查
①水泥的贮存是检查的重点。
水泥在工地上应存有足够的数量,以保证工程进度和满足试验的需要。
存放水泥的建筑物应完全干燥,通风良好,并能防雨防潮,垫板应离地面至少30cm。
不同种类的水泥应分别储放,而且分批交货的水泥应能按交货的先后次序进行储存使用。
堆放高度应符合规定,以免受压结块。
散装水泥更应有足够的储存设备,以满足防潮、防压和便于取用的要求。
②砂石材料应按品种插牌分堆储存,不得混淆。
在预制厂中,砂石料应堆在经过处理的地面上,既可保持地面平整洁净,又可避免取料时混入泥土。
在冬季施工时应局部遮盖,以避免雨雪的侵入,从而节约为熔化冰雪所耗费用能源和时间。
③拌和用水可将水储存在洁净的大桶或专用水池内,并加盖以免杂物进入。
④外掺剂应按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储存,且应分类储存,严防混用或错用。
(3)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案及审查拌和站
对混凝土种类、强度等级、坍落度,采用的通用限界以及各项原材料规格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并在监理试验室进行验证试验。
因此,承包人至少要在浇筑混凝土4周前报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案,经审定后,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批复承包人,据此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某种情况需要变更配合比,承包人仍应按上述程序报送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后再改动,非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配合比不得变更。
报送的配合比例应有各种集料的混合比及混合后的级配曲线、集料与水泥的重量比、水与水泥的重量比、外掺剂用量比例、原材料来源及各项检测指标,此外还应有采用的通用限界、混凝土浇筑与养护的方法、混凝土和易性坍落度等。
在混凝土拌和场上,首先要检查检测各项材料的计量器具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定。
其次要检查台秤附近有无备用材料,有无装卸料的工具,以备增减调节料量。
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要经常抽查过秤情况,严防不经检测直接使用。
还要检查秤盘周围有无材料卡秤现象,以防称量不准。
要严格检查配料计算过程,看其是否符合批准的配合比;特别要注意检查砂石中的含水量,遇有变动要随时测定,加以调整。
混凝土在拌和机中应有足够的搅拌时间,使组成材料均匀分布。
具体搅拌时间要视设备等因素经试验确定,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实际拌和时间不得少于批准的时间。
(4)审批承包人的开工报告
在上述各项检查均合格的基础上,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开工申请报告。
(5)检查混凝土的支架和模板
①整个工作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工作支架的支点间跨中挠度应不超过跨度的1/250,且不超过20mm。
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工作架不允许支撑在除基脚以外的任何结构部位上。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一份工作架的计算书,详细说明所有的设计假定,以及应力、变形、稳定性的方面的详细分析,包括最终结构的拱度或标高。
工作架上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以排除雨水,防止冲刷,避免积水而降低土壤的承载能力。
工作架的拆除方法、安装措施也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②现场浇筑或预制构件用的模板时,要首先检查材料的质量。
制成的模具应尺寸准确,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模板牢固且无明显变形,在受到打击或拆除时不致损坏混凝土。
所有模板接缝均应布置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水平或垂直面中,且应严密不漏浆。
对于砼外观要求较高的结构物,应采用大型钢模或竹胶板。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是否已清扫干净。
模板上粘附的旧混凝土是否已全部清除掉。
模板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得浇灌混凝土。
监理工程师在未浇灌混凝土以前应检查钢筋入模和模板尺寸位置。
(6)钢筋入模
钢筋在按前述方法进行原材料测试及加工后,在模板支立合格后入模,入模后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检查钢筋有无遗漏,预留保护层厚度及支架是否牢固,钢筋表面是否洁净,有无粘染油脂或脱模剂,如有应先除净。
还要检查模板中有无杂物,是否已清理干净,最后装好封模。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才可以浇筑混凝土。
(7)混凝土的运输
应使用清洁不透水的翻斗车或手推车运输混凝土。
如用其他方式运输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承包人应尽可能使用泵送混凝土,但使用泵送前,应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专门设计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由此增加的水泥用量由承包人负担。
开始时泵出的混凝土应予废弃,直至泵出的混凝土和易性不变、监理工程师同意为止。
铝制管材不得用于输送混凝土。
(8)混凝土的浇筑和振捣
混凝土的浇筑程序和方法,应提前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后方可浇筑,浇筑后的混凝土、模板或突出的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