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教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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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教管理办法
科康医疗集团授课讲师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讲师管理,明确授课讲师权责。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科康医疗集团下属医院内聘授课讲师管理。
3.主要内容:
3.1授课讲师选拔要求:
本领域有一定专长,善于总结,逻辑清晰,表达能力强;
3.2授课讲师申报程序:
3.2.1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讲师资格申报表》,按程序审批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3.2.2总部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批准,备案并核发聘书。
3.3授课讲师分类:
3.3.1管理类:
含医务管理讲师、人力资源讲师、经营管理讲师;
3.3.2咨询类:
含电话咨询讲师、现场咨询讲师;
3.3.3临床医学类:
整形讲师、激光讲师、牙科讲师。
3.4授课讲师分级管理:
3.4.1各专业授课讲师分为四级:
特级讲师、高级讲师、中级讲师、初级讲师;
3.4.2各级别授课讲师确定,以总部人力资源部确认并颁发聘用证书为准;
3.4.3原则上,初次申请授课讲师定级为初级讲师,如有特殊情况直接申报其它级别讲师,需要特别说明,并经集团总经理审批确认。
3.5授课讲师级别评定管理:
3.5.1评定标准(按季度评定):
授课时数
课卷数量
课卷质量
学员评定讲课质量(平均分)
特级讲师
≥12课时/季度
≥3
优质课卷≥2次/季度
96分以上
高级讲师
≥8课时/季度
≥3
优质课卷≥1次/季度
93分以上
中级讲师
≥5课时/季度
≥2
优良课卷≥2次/季度
90分以上
初级讲师
≥2课时/季度
≥1
课卷全部合格
85分以上
3.5.2评定办法:
3.5.2.1原则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每季度评定一次,确定授课讲师级别;
3.5.2.2按3.5.1条所述各项标准,须全部达到;每缺失一条,按低一级评定。
3.6授课讲师劳动鼓励办法:
3.6.1精神鼓励: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按级别发放科康集团授课讲师证书;
3.6.2物质鼓励:
讲师津贴+课时津贴,具体标准参见下表:
特级讲师
高级讲师
中级讲师
初级讲师
讲师津贴
400元/月
300元/月
200元/月
100元/月
授课津贴
150元/课时
120元/课时
80元/课时
50元/课时
注:
1、“授课”是指以PPT形式讲授的课程,不包括电话点评培训;
2、上表“课时”按1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超过半小时,按0.5课时计算;不足半小时,不予计算。
3.6.3物质鼓励发放办法:
3.6.3.1讲师津贴: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发布授课讲师聘书之次月起,由各院财务按月,同上月工资一并计发;讲师级别调整,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之《调薪申请表》为准;
3.6.3.2授课津贴:
各院人力资源部填写《授课备案表》,至少于授课日提前三天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包括提交授课PPT,无PPT教案或教案不合格,不予计算;如授课临时取消,须及时通知集团人力资源部;有月度培训计划的单位,可按月提前申请备案;
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备案表》核实情况,每月按3.6.2条计算授课讲师上月授课津贴,经集团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审核签名后,发回各院人力资源部,同上月工资一同发放。
4.本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5.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附件一:
《授课讲师资格申报表》
附件二:
《授课讲师授课申请表》
附件一:
讲师资格申报表
申报单位
讲师姓名
申报级别
类别
□管理类□咨询类□临床类
申请类别
□授课讲师□带教老师(可多选)
讲师简介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专长及其它介绍:
本院人力资源负责人
讲师直接上级审批
本院总经理审批
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集团副总经理审批
集团总经理审批
附件二:
授课备案表
授课主题
授课人
授课时间
月日时分——时分
地点
医院人力资源审核
人力资源部签名:
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实
是否提交课卷:
□是□否
课程是否如期举行:
□是□否
实际课时:
课时
课卷数量:
;课卷质量:
;
学员评分:
;其它:
科康医疗集团带教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带教管理,明确带教老师权责;、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科康医疗集团下属医院带教管理
3.主要内容:
3.1带教老师选拔要求:
3.1.1具备本专业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乐于分享的在职员工;
3.1.2带教对象之直接上级不属于本管理办法所述之“带教老师”范围。
3.2带教范围分类:
3.2.1管理类,包括:
经营代教;
3.2.2咨询类:
包括:
现场咨询代教;
3.2.3临床医师带教,包括:
整形、激光医师代教。
3.3带教界定:
3.3.1适用于经营总监、现场咨询、整形/激光临床医师岗位储备人员;
3.3.2带教周期不低于半年;
3.3.3带教合格标准:
经营总监:
正式上岗三个月后,经领导与员工共同评定合格;
现场咨询:
正式上岗三个月后,业绩不低于平均业绩;
临床医师:
可独立完成80%以上项目(经科主任、院长书面证明),且取得医师执业证并注册至所在医院。
3.4带教申报程序:
3.4.1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带教申报表》,按程序审批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3.4.2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报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生效,备案并核发带教聘书;
3.4.3带教过程中,若因故终止带教,各院人力资源部须于终止的三日内填写《带教终止情况说明》,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3.5带教老师鼓励细则:
3.5.1精神鼓励: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核发科康集团带教讲师证书;
3.5.2物质鼓励:
凡达到3.3.3条规定合格标准,每合格一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
3.5.3物质奖励发放办法:
3.5.3.1带教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带教奖励申请表》,按程序审批后,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3.5.3.2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报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生效;
3.5.3.3带教奖励金在被带教人员正式上岗后所在单位支付,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协助资金划拨。
4.本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5.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一○年六月一日
带教申报表
带教人
带教对象
申请时间
年月日
预计带教周期
年月——年月
带教目标
□经营总监□现场咨询□整形医师□激光医师
带教对象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培训协议
劳动合同
其它说明:
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批
带教人签字
带教人直接上级审批
总经理审批
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财务总监
集团副总经理
集团总经理
带教终止情况说明
说明人
日期
终止原因
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
总经理审核
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集团副总经理审核
带教奖励金申请表
带教人
申请奖励金额
¥10000元
申请日期
带教对象详细情况
带教对象
带教周期
年月——年月
带教对象现岗位
带教对象详细情况:
带教人力资源部审核
带教人直接上级审核
院长审核(医师带教填写)
总经理审核
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集团财务总监审核
集团副总经理审核
集团总经理审核
《讲师管理办法》与《带教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培训讲师,即为人才培训之“器”;故,我集团将人才培训作为我集团发展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先必组建强大、高效的讲师与带教团队。
一、《讲师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1、以4月份启动咨询储备计划为契机,启动讲师团队组建及管理办法;
2、召开五月份集团行政工作例会,讨论、落实相关细则;
3、讲师团队组建原则上采用自愿原则,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在本院进行宣教、落实;
4、第一批讲师候选人,以4月咨询储备培训讲师人员为主,人数不做下限,上限总量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统筹控制;
5、2010年6月30日,集团讲师团队组建完毕。
各单位在编讲师数量不得低于下表数量;此项任务将作为对相关单位人力资源工作直接负责人之年底考核指标,每少一人,扣罚HR总监1000元、HR经理600元;无人力资源总监或经理,由总经理按HR总监标准1000元承担责任。
总部
广州曙光
广州华美
新时代
合肥华美
管理讲师
1
1
1
1
1
咨询讲师
0
1
1
1
1
医疗安全
1
1
1
1
1
整形讲师
0
1
1
1
1
激光讲师
0
1
1
1
1
牙科讲师
0
1
1
1
0
小计
2
6
6
6
5
总计
讲师团队不底于25人
二、《带教管理办法》与《储备人员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1、《带教管理办法》与《储备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实施,储备人员异动管理须严格执行《储备人员管理办法》,以保证储备效率与成本;
2、带教与储备工作是一项中长期工作,是集团下属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所在,各院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人,务必高度关注储备人员日常工作表现与心理动态,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胜利完成人才储备计划。
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一○年六月一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