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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与基础工程

一土方工程

强制性条文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一土方开挖

1.1.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1.1.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1.1.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表1.1.1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

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

1.25~1:

1.50

一般性粘土

1:

0.75~1:

1.00

硬、塑

1:

1.00~1:

1.25

1:

1.50或更缓

碎石类土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

0.50~1:

1.00

充填砂土

1:

1.00~1:

1.50

注:

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1.1.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1.2的规定。

表1.1.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

基坑

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

面基层

人工

机械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

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注:

①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②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二土方回填

2.1.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2.1.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2.1.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表2.1.1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2.1.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2.1.2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

基坑

基槽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

面基层

人工

机械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1

回填土料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接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要求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水准

注:

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二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

强制性条文

2.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1.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1.3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表2.1.1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mm)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1

主筋间距

±10

用钢尺量

2

长度

±100

用钢尺量

1

钢筋材质检验

设计要求

抽样送检

2

箍筋间距

±20

用钢尺量

3

直径

±10

用钢尺量

注:

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三混凝土灌注桩

强制性条文

3.1.1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1.1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少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3.1.2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3.1.3施工前应对水泥、砂、石子(如现场搅拌)、钢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也应检查。

3.1.4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

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

3.1.5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混凝土强度,并应做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的检验。

3.1.6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1.1、表3.1.2的规定。

表3.1.1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成孔方法

桩径

允许

偏差

(mm)

垂直度

允许偏差

(%)

桩位允许偏差(mm)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

1

泥浆护壁钻孔桩

D≤1000mm

±50

<1

D/6,且不大于100

D/4,且不大于150

D>1000mm

±50

100+0.01H

150+0.01H

2

套管成孔灌注桩

D≤500mm

20

<1

70

150

D>500mm

100

150

3

千成孔灌注桩

20

<1

70

150

4

人工挖

孔桩

混凝土

护壁

+50

<0.5

50

150

钢套管

护壁

+50

<1

100

200

注:

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表3.1.2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1

桩位

见本规范表5.1.4

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量桩中心

2

孔深

mm

+300

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嵌岩桩应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

3

桩体质量检验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如钻芯取样,大直径嵌岩桩应钻至桩尖下50cm。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4

混凝土强度

设计要求

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5

承载力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1

垂直度

见本规范表5.1.4

测套管或钻杆,或用超声波探测,干施工时吊垂球

2

桩径

见本规范表5.1.4

井径仪或超声波检测,干施工时用钢尺量,人工挖孔桩不包括内衬厚度

3

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中)

1.15~1.20

用比重计测,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样

4

泥浆面标高(高于地下水位)

m

0.5~1.0

目测

5

沉渣厚度:

端承桩

摩擦桩

mm

mm

≤50

≤150

用沉渣仪或重锤测量

6

混凝土坍落度:

水下灌注

干施工

mm

mm

160~220

70~100

坍落度仪

7

钢筋笼安装深度

mm

±100

用钢尺量

8

混凝土充盈系数

>1

检查每根桩的实际灌注量

9

桩顶标高

mm

+30

50

水准仪,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

注:

①人工挖孔桩、嵌岩桩的质量检验应按上述二表验收。

②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四模板工程

一模板安装

1.强制性条文

4.1.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主控项目

4.1.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4.1.2.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3.一般项目

4.1.3.1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

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1.3.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1.3.3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1.3.4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二模板拆除

1.强制性条文

4.2.1.1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主控项目

4.2.2.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表4.2.1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标准值的百分率(%)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100

4.2.2.2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2.2.3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3.一般项目

4.2.3.1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2.3.2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五钢筋工程

一钢筋原材料

1.强制性条文

5.1.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主控项目

5.1.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1.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1.2.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3.一般项目

5.1.3.1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

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二钢筋加工

1.主控项目

5.2.1.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5.2.1.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2.一般项目

5.2.2.1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5.2.2.2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表5.2.1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三钢筋连接

1.主控项目

5.3.1.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3.1.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查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2.一般项目

5.3.2.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5.3.2.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3.2.3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5.3.2.4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它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5.3.2.5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四钢筋安装

1.主控项目

5.4.1.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2.一般项目

5.4.2.1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4.1的规定。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5.4.1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

排距

±5

保护层厚度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

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六混凝土工程

一混凝土原材料

1.主控项目

6.1.1.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1.1.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1.1.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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