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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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西安铁路局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局物资实行分级负责和物资需求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各级物资部门是全局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
技术、业务等部门按其专业,可对所需物资提出技术、质量方面的要求,并进行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监督。
各级财务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预算管理,分劈材料费用,保证生产成本的有序可控。
第二条按照集中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
全局使用物资分为部、局管物资和基层管理物资。
1.部、局管物资:
1.1统一配置或额度配置的物资;铁道部集中采购专供物资;对全局运输、生产和安全有重要影响的物资;需要在全局推进统一质量标准的物资;全局需求量大,通过批量采购能够降低成本形成规模效益的物资。
局管物资由物资处集中组织采购。
(局管物资品种范围目录见附件一)
1.2局管零星急用物资,由基层站段向局物资处提出申请,物资处组织或委托物资段及申请单位协调供应。
2.基层管理物资:
消耗数量小、便于就近就地采购的辅助生产用的零星物资由基层站段材料科(室)负责归口管理。
第三条物资需求预算管理是路局全面预算管理的组成部分,是从源头、过程和结果全过程加强物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的科学管理方法,是推动物资节支降耗、降低铁路运营成本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各级物资部门要按照物资分级管理权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保障运输生产用物资供应的安全和畅通。
第二章物资需求预算管理
第五条物资实行物资需求预算管理。
物资需求预算管理是以路局总体经营目标为中心,以财务预算为依据,通过物资需求预算的编制、下达、执行、分析、监控、考核、把物资计划、采购、支出、消耗和库存等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畴,实现对物资需求的科学归集,对物资采购供应的合理组织,对物资消耗和库存的有效控制,对采购资金和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局物资、财务部门是实行物资需求预算管理的管理部门。
分别负责集中采购供应、委托购料生产和控制价格质量、办理资金清算等工作;西安物资供应段、安康物资供应段是局物资供应的主渠道,负责局管物资的催发、验收、集中储备、配送和资金结算;基层单位的材料部门主要行使单位的物资管理职能,按照生产、更改、大修、维修计划,重点做好物资需求预算的编制,并做好物资需求预算的调整和综合信息反馈,同时做好定额发料、物资节约、修旧利废、仓库管理等项工作。
第七条物资需求预算的编制方法
物资需求预算按年度分月进行编制。
1.物资需求量的确定:
要以运输生产计划为依据,以物资消耗定额为基础,充分考虑利用库存、节约降耗、修旧利废等因素,通过计算并与财务支出预算、费用定额和历年消耗规律进行比较调整修正,合理确定。
物资需求量=物资消耗定额×工作量-库存量-修旧利废量
2.物资需求额的确定:
以物资价格乘以物资需求量计算确定。
3.大修、更新改造物资需求预算编制方法。
局计划、财务部门在下达大修、更新改造计划时,须抄送局物资部门,主管业务部门按项目设计编制物资需求预算并提交局物资部门。
第八条物资需求预算的上报、审批、下达
1.严格执行物资需求预算逐级审核、签认、批准、下达,未经审核签认的物资需求预算物资部门不予受理。
2.局管物资需求预算由用料单位物资部门负责编制,用料预算应符合单位财务预算支出进度计划,由财务部门审核,并对本单位资金周转负责,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送物资供应段(站)汇总后,物资供应段(站)上报局物资处审核。
3.为确保运输生产,各用料单位要以月度需求预算为依据,每月25日前编制,向各属地物资供应段(站)报送月度物资需求预算计划(附件二);各物资供应段月底前上报局物资处组织供应,如不能按申请计划的时间供应,协调后应在2日内给予答复。
对计划外的临时急需物资可提报急需物资需求预算计划(附件三)。
月度物资需求预算计划和急需物资需求预算计划在物资需求预算总额度不变情况下,允许进行调整,但不得超过当期预案额度的20%。
4.物资部门将审核后局管物资需求预算汇总,分站段编制全部局管物资需求预算,提交局财务处审核,财务处根据物资处提供的各单位月度物资需求预算计划,按单位月度资金拨款计划相应核减用料单位经费的拨付,集中资金划拨到物资供应段,用于组织供应和料款结算。
物资供应段发料后,将单位签收的料单整理后,每月25日前交局财务处,由局财务处下转用料单位。
局管零星急用物资可由用料单位直接与各物资供应段结算。
5.供应部门依据下达的物资需求预算组织物资供应,原则上不能超预算供应,确因生产需要超出预算供应,应上报局物资处审批,同时超出预算部分将计入下月预算额度中扣除。
如当月预算额度未用完,则累计至下月额度。
6.局管物资需求预算由用料单位物资部门负责编制,财务部门审核,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物资需求预算的执行
1.物资需求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执行单位必须组织落实。
要按照可控原则,建立责任体系。
2.物资部门以物资需求预算为依据,切实落实资源,搞好产需衔接,保质、保量、价格合理、及时地组织供应,并搞好服务。
3.物资采购预算以物资需求预算为依据,以资金预算为保证。
局财务部门按期下达材料费用预算和资金预算,局物资部门按照材料费用预算和资金预算控制投资采购、控制库存、控制发料。
各基层单位按照材料费用预算控制领料,按物资需求预算控制发料,控制消耗、库存和节约降耗。
第十条物资需求预算的调整与信息反馈
1.物资需求预算总额规模一般不予调整。
由于生产布局、生产工艺、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导致编制基础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执行结果发生重大偏差,可以按照审批程序申请调整。
2.建立物资需求预算的信息反馈报告制度。
各级执行单位和部门,要及时跟踪、分析、反馈物资需求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报告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
局物资部门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推动物资需求预算的完成。
第三章物资采购供应
第十一条物资管理要实行供方资质审定制度。
物资部门在确定供方企业之前,必须对供方资质和生产等自然状况进行调查。
要按照"技术设备先进、产品质量可靠、供应价格合理、公开公正规范"的原则,对供方企业的资格、产品质量、价格、费用、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备供方资格。
凡经过资质审定具备供方资格的企业,方可列为制定订购方案的选择对象。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实行谁采购谁负责,谁承担质量、价格、供应责任。
采购要强化质量控制过程,在签订供货合同时,必须注明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实行包退、包换、包赔。
对关系到行车安全的重要、关键物资,必须在上级规定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定点厂商中组织供应
第十三条对市场资源丰富、需求额度大的物资和局内多家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创造条件,实行物资招(议)标订购。
局管物资的招(议)标订购,按《西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细则》的要求办理。
第十四条供应部门应按用料单位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合理组织调度配送,物资用量较大的单位可按月配送1到2次,物资用量较小的单位可按月配送。
第十五条配送到达的地点,配送半径距局物资供应单位在20公里以内的,原则上以用料单位材料库所在地为准。
能达到整车配送,用料单位可以与局物资供应单位协商配送到车间或施工现场。
物资供应单位使用油槽车配送的运费由用料单位承担。
对个别不便送料的地区或单位可协商配送。
第十六条用料单位对定期配送不能完全满足及时供应需要的,可以到供应单位自提;零星急用物资用料计划供应单位不承担配送责任,确需供应单位配送,且供应单位有能力配送时,由用料单位支付配送费用。
第十七条供应单位配送前电话通知用料单位留人点收,供应单位派员随车将物资和有关单据送到用料单位后,用料单位应及时进行验收,并由用料单位有权领料人在发料单上签字,验收程序按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物资供应单位应尽可能组织直达到货,减少运杂费用,直达到货的物资由用料单位直接验收入库,并及时向供应单位反馈到货信息。
第十九条各级物资部门要依法组织供应。
在供应物资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认真签订有关合同。
要根据合同的标的额划分合同等级,确定不同等级合同的审批权限,严把审批关。
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争议的解决,一般要确定为铁路运输法院。
合同标的额较大的必须实行法律公证。
第四章质量和价格控制
第二十条物资供应单位的供应成本包含产品出厂价和运杂费,按平进平出的原则,不加提成。
第二十一条物资供应单位对供应的物资质量负责,出现质量问题首先由物资供应单位分别情况做出调换、退货、赔偿处理,是供应厂家的责任由物资供应单位或使用单位向生产厂家索赔,是物资供应单位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单位自行承担损失。
第二十二条生产单位对生产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出现质量问题由生产单位,分别情况做出调换、退货、赔偿处理,处理过程中的费用由生产单位承担。
对不按标准生产,产品质量不稳定的生产单位,局将作出经济处罚,直至取消供应资格。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各级物资部门要加强物资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物资供应的规模化,增强物资供应各环节的透明度,防止物资供应过程中的个人行为。
要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严肃物资纪律,积极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二十四条加强物资需求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物资质量、价格负有监督责任,要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级物资监察要对物资的使用方向、物资供应渠道、价格、技术质量进行重点监察。
各级技术、业务部门要对所需物资进行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监控。
第二十五条用料和供应等单位,凡是违反物资纪律的,一经查出,取消其标准化材料科(室)资格,同时要求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按局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务部门有权监督物资采购价格,对违反物资管理规定的,不予列销。
财务人员对有违反物资管理规定的,把关不严、予以列销者,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情节严重者,按路局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物资管理不严格,基础工作薄弱,物资需求预算编制和物资用料计划提报不认真的站段,路局将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路局标准化材料科(室)的验收考核。
第二十八条实行物资需求预算管理的通报制度
1.铁路局定期通报基层单位物资需求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加强基层单位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时性及用料的可控性和严肃性。
2.定期对物资供应部门供应物资的质量、价格、兑现率和服务等进行公布,实行公开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局物资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局管物资品种范围目录
物资类别编号
物资名称
备注
00
生铁、铁合金、黑色金属废残料
01
各种型材
02
板材、钢带
03
优质型钢
04
钢管
05
钢丝绳、钢丝、低碳钢钢丝
053除外
06
车轮、轮箍、车轴
07
钢轨、道岔及连接件、砼枕
080
有色金属及合金锭块
081
铜及铜合金材
10
木材
104
油浸枕木
1100
普通水泥
1112
工业技术玻璃
1113
灯具玻璃
1114
灯泡
1164
混凝土电杆及机柱
1300
焦炭
1301
汽油
1302
柴油
1310
铁路专用润滑油、脂
1312
内燃机润滑油
1313
精密机床油及液压油
1317
润滑脂
142
涂料
144
爆破器材
1530
机车车辆专用胶管
1750
人造革
1906
灯具及行车信号器材
200
矿山机械
201
工程机械
202
建筑筑路机械
210
起重机械
220
汽车
224
内燃发电机组
2300
单级、多级离心泵
2301
锅炉、冷凝、热水循环、深井、潜水、杂质、耐腐、
油泵
2362
列车空调
240
金属切削机床
25
铁路专用设备
29
焊接材料
300
工业锅炉及辅机
309
变压器
31
发电机、电动机
32
高压电器
340
裸电线
3423
机车车辆专用电线、电缆
3426
尼龙护套线
3443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3444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3445
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345
控制、信号电缆
346
通信电缆
3700
电机用电刷
3701
机车车辆电机用电刷
371
铅酸蓄电池
3722
客车蓄电池配件
38
电化铁道接触网设备及零件
4002
压力式温度计
401
压力仪表
404
机械量仪表
只含机车转速表
406
调节器
414
电度表
419
数字电表及其他
45
无损探伤仪器、动平衡试验机
49
机车仪表
510
铁路专用轴承
511
机车车辆轴承零件
62
铁路通信整机
63
铁路通信配件
64
铁路信号整机
65
铁路信号配件
91—92
一项、二项内燃机车配件
94
一项、二项电力机车配件
95
客车、货车车辆配件
99
橡胶件
附件二:
月度物资需求预算计划表
用料单位:
申报日期:
年月日
物资
编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供应
价格
需用量
计划
款源
送料
地点
合计
金额
附件三:
急需物资需求预算计划表
用料单位:
申报日期:
年月日
物资
编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供应
价格
需用量
计划
款源
用料
时间
送料
地点
合计
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