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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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版)。
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97版)。
4.《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5.《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98版)。
6.《城市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年)。
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9.《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1996年)。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
三、以下内容使用其他册相应定额:
1、 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公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空调制冷机房、消防泵房的管道使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 消防工程中的自动喷淋、气体灭火系统使用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本册定额内未包括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使用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册定额各类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已包括相应管件安装,其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使用时一般不做调整。
一、遇有下列情况,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消耗量:
1.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已封闭的地沟、吊顶内的管道系统(含阀门、法兰、支架、
刷油、绝热等全部工程),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2.超高增加消耗量:
定额中操作物高度以距楼地面3.6m为限,如超过3.6m时,其定额人工消耗量(含3.6m以下)乘以下列系数:
操作物高度(m)
≤10
≤10
≤20
>20
系数
1.10
1.15
1.20
1.40
3.在洞库、暗室内施工时,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增加15%。
六、关于下列工程内容,是按定额消耗量为基础计价后进行测算综合取定,其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1.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增加费,可按下表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70%,其余为机械费):
层数
(高度)
9层
以下
(30m)
12层
以下
(40m)
15层
以下
(50m)
18层
以下
(60m)
21层
以下
(70m)
24层
以下
(80m)
27层
以下
(90m)
30层
以下
(100m)
33层
以下
(110m)
按定额人工费的%
17
22
25
28
32
35
40
45
50
层数
(高度)
36层
以下
(120m)
39层
以下
(130m)
42层
以下
(140m)
45层
以下
(150m)
48层
以下
(160m)
51层
以下
(170m)
54层
以下
(180m)
57层
以下
(190m)
60层
以下
(200m)
按定额人工费的%
55
58
62
66
69
72
75
78
80
2.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3.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可按采暖工程定额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
第01章采暖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热媒为水、蒸汽的采暖管道安装,分室内、室外两部分,共计73个子目。
二、界限划分: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热力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1. 与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室外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地下,均使用同一定额。
四、 本章各管道安装定额项目中,均包括管道、管件安装,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管道的水压试验及水冲洗、碳钢管除锈刷底漆等工作内容。
如设计选用其他型式的补偿器,补偿器及配套安装的法兰、螺栓,可另计材料费,其余不变。
五、室内管道已包括管卡、托钩、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漆。
六、室外管道安装未包括管道支架,按本章管道支架项目另行计算。
七、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中所用的弹簧、滚珠、木垫等加工件的材料费,应另行计算。
八、地板辐射采暖管道适用于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管、聚丙烯管等管材安装。
定额内已包括固定卡钉,如设计固定方式不同时,固定用材料可按实换算,其余不变。
定额内已包括混凝土浇注配合用工。
九、安装已做好保温层(含非金属保护层)的管道时,按相应材质及连接形式的管道安装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10。
十、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低压器具安装,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管道穿越墙(楼板)、地下室墙体,设计选用一般钢套管或防水套管时,可按第六册相应项目计算。
3.管道保温及其外保护层,根据设计要求,应按第十一册相应项目计算。
4.室内外管道沟、土方、管道基础,以及地板辐射采暖工程中敷设保温板和浇注混凝土等,应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计算规则
第8.1.1条 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件、阀类及各种管道附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第8.1.2条 室内管道已包括管卡、托钩、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其除锈刷漆,不再另行计算。
第8.1.3条 室内外管道均已包括了方形伸缩器制安(其两臂长度计入管道延长米)、管道水压试验及冲洗以及碳钢管道除锈刷底漆,不再另行计算。
第8.1.4条 保温绝热工程、室外管道支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第02章供暖器具安装
说明
一、本章系参照1993年《全国通用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N112)“采暖系统及散热器安装”编制的,共42个子目。
二、各类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或暗装,均按散热器类型分别编制。
柱型散热器为挂装时,可使用M132项目。
三、柱型和M132型铸铁散热器安装用拉条时,拉条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列出的接口密封材料,除圆翼汽包垫采用橡胶石棉板外,其余均采用成品汽包垫,如采用其他材料,不作换算。
五、散热器组成安装项目中,已包括暖气片除锈刷漆;成组铸铁散热器安装按已组装完刷好漆的成品到货考虑,如实际发生现场补漆或二次刷(喷)漆,可按第十一册相应项目另计。
六、类钢制散热器,已包括了托钩的安装人工和材料。
七、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项目已包括组焊、试压、除锈刷漆等全部工作内容,计量单位每10m系指光排管长度,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定额,不得重复计算。
七、气幕和单重≤500kg的暖风机安装定额中已含支架制安及刷漆。
单重>500kg的暖风机安装未包括支架,可按有关项目另计。
八、如设计选用铸钢、铝合金等材质的散热器时,可按其结构型式和安装方式使用本章定额相近项目。
计算规则
第8.2.1条各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10片”为计量单位,其汽包垫不作换算。
铸铁成组散热器安装(成品)以“组”为计量单位。
第8.2.2条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以“10m”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已包括联管材料,不再另行计算。
第8.2.3条暖风机、热空气幕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其支架制作安装除单重500kg以上暖风机外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另计。
第03章空调水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集中或半集中式空调系统中空调水管道的安装,共33个子目。
其室外管道,可使用本册第一章中室外采暖管道安装相应项目。
二、界限划分: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空调、制冷机房(站)外墙皮1.5m为界。
3.与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机房(站)间管道的界线,以站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实验及水冲洗;
3、碳钢管除锈、刷底漆;
4、钢管支吊架制作安装、除锈刷漆。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补偿器安装,发生时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管道保温(冷)绝热及绝热外保护层,按第十一册相应项目计算。
3、管道绝热用木托(垫),按工程实际用量另计。
4、管道穿墙(楼板)设置钢套管,管道穿越地下室墙体或基础外墙设置防水套管时,按第六册相应项目计算。
5、室内外管道沟、土方、管道基础等,应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计算规则
第8.3.1条 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伸缩器等所占长度。
第8.3.2条 管道安装定额内已包括了支(吊)架制安及除锈刷漆、管道水压试验与冲洗、碳钢管除锈刷底漆,不再另行计算。
第8.3.3条 管道绝热及外保护层,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第8.3.4条 空调水室外管道按第一章采暖室外管道安装计算。
第04章给排水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管道安装,共289个子目。
二、界限划分:
1. 给水管道:
(1) 室内外界线:
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无阀门者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 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 排水管道:
(1) 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 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三、室外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埋设,均使用同一定额。
四、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及消毒冲洗,排水管道灌水试验。
3、室内给排水及雨水管道(室内铸铁给水管及DN≥200的排水管道除外)均已包括了管卡(座)、托钩、管道吊托支架制安及其除锈刷漆。
4、室内外给水碳钢管、室内排水铸铁管及雨水钢管已包括除锈刷底漆,其面漆或防腐层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室外排水铸铁管已包括除锈、刷底漆和沥青漆防腐,不得重复计算。
五、钢制雨水管定额中已包括钢制雨水斗的制作、安装,不得重复另计。
其他雨水斗已含在雨水管件安装内。
六、室内给水铝塑复合管、塑料管等,若设计规定嵌墙或楼
七、 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安装,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室外给水管道、室内给水铸铁管及DN≥200的排水管道未包括管道支架,发生时可按第一章管道支架项目计算。
3.管道保温绝热及绝热外保护层,按第十一册相应项目计算。
4.管道穿墙(楼板)设置钢套管,管道穿越地下室墙体、基础外墙、储水池壁等采用防水套管时,按第六册相应项目计算。
5、给水铸铁管(包括采用给水铸铁管材的雨水管)按已带有沥青防腐涂层考虑,若实际发生现场防腐或加强防腐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6、 室内外管沟、土方、井类砌筑、管道基础以及墙(地)面暗敷管道水泥砂浆保护层等应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计算规则
第8.4.1条各类给排水管道分材质、管径,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器具组成和井类所占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