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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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预算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本县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农业新技术的试验和示范工作。

(三)指导农民建立各种农业技术服务合作组织,建立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四)负责收集、传递农业科学技术信息,总结推广增产经验。

(五)培训农业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及科技示范户、宣传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六)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宣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七)推广增产技术经验,引进当地需要的技术,经过试验、示范,然后普及推广.

二、内设机构

(一)机构设置。

截至2018年1月,推广中心内设机构七个,包括办公室、推广站、植保站、土肥站、水稻站、经作站、化验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包括:

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326.0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5万元,减少0.35%。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326.0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07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326.0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6.0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6.07万元。

收入包括:

经费拨款322.37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7万元。

支出包括:

工资福利性支出235.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07万元,比上年增加0.85万元,主要原因是:

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2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2.19%;商品和服务支出2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6.9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20.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07万元,按功能分类及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64万元,比上年减少9.61万元,减少4.01%,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的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7.86万元,比上年减少9.41万元,减少16.1%,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18.57万元,比上年减少0.95万元,主要是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减少。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0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35.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2.67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用品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取暖费、其他交通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万元,主要包括:

非统发人员退休费、托儿费、独生子女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7万元,由于在职人员调出1人,退休1人,2018年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减少120元。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3.6万元,公务接待0.17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机关公用经费,其中包括:

办公用品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取暖费、其他交通费用。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67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的说明

 十、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77万元。

十二、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填报工作的通知》(黑财绩﹝2016﹞9号)要求,将相关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范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

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支出功能分类:

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预算改革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国库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五)信息化建设(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

指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类):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十四、离退休公用支出(类):

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

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

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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